創新考察方法 科學選人用人
時間:2022-02-26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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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的發展對黨的干部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科學地選拔一支合符時代要求的干部隊伍,不僅對我們的傳統用人機制提出了挑戰,更對傳統的干部考察方法提出了挑戰。因此,我們必須要對干部考察方法進行創新,不斷提高選人用人水平。
一、堅持組織推薦與民主推薦相結合,注重選拔能代表廣大群眾利益的干部
1.增強推薦工作的透明度和群眾的參與度。在推薦之前,要把用人崗位、用人條件公之于眾。如哪些崗位需要提拔什么干部,這個崗位的學歷、年齡、專業知識、任職經歷等各方面的要求怎樣,都要告訴群眾。對所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人的基本情況、詳細工作經歷、主要工作實績也要公布于眾,讓他們接受群眾的挑選,使群眾都有參與推薦的機會。在民主推薦中,要注意從多層次、多職級人員中選派代表參與,不僅要有工作圈的人員,還應有生活圈的人員,不僅要有在職的人員,還應吸收一部分離退休人員,使推薦既有廣泛性又有代表性。
2.增強推薦工作的規范性。組織推薦干部必須征求組織內部多數人的意見,特別是要經過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要防止把領導個人推薦干部與組織推薦干部混為一談,不得將個人的意見代替集體的決策意見。民主推薦必須在民主評議和測評的基礎上進行。黨組織要精心動員群眾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參與推薦,教育群眾講黨性、講原則、講紀律,以黨和人民事業為重,拋開個人恩恩怨怨,站在大局、全局上對待民主推薦。
3.實行推薦追責制。明確民主推薦干部責任主體為被推薦對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黨委(黨組)書記為第一責任人;黨組織推薦干部,責任主體為推薦單位的黨組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領導干部向黨組織推薦干部,責任主體為推薦者本人。在此基礎上,制定具體規定,對推薦人選失真的,要嚴格追究各責任主體的責任。
二、堅持定期考察與平時考察相結合,注重選拔持久勤勉為官的干部
1.突出抓平時考核。首先,實行干部表現登記卡制度。統一印制領導干部表現月或季度登記卡,按德、能、績、廉等內容,由本人如實填寫。每月或每季結束,由主管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并存檔,作為半年或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據。這樣可以避免以往定期考察時打印象分、打感情分。其次,采取靈活多樣的考核方式。改變目前單一的以談話為主的考核模式,要采取聽與看相結合,問卷調查與書面測試相結合,查閱資料與實地驗證相結合等多種考核方式,并注重實地檢查,適時抽查和跟班作業,真正把考察結論建立在以事實為依據的基礎上。
2.突出抓民主評議。一是規范干部述職。干部述職前,要將述職報告印發到群眾手中,考察小組擬制《領導干部述職報告鑒定表》,由群眾填寫鑒定表,考察干部的群眾公認度。二是推行工作聯絡制度。聘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普通群眾代表及相關部門負責人作為聯絡員和督查員,在組織考察期間,作為當然的參評人員,參加民主測評。平時,定期召開聯系會,通過他們及時掌握了解領導干部的表現情況。三是充分運用平時考核結論。上級組織考察前夕,把前幾年的年度考核情況、離任審計情況、當年每月(季)登記卡登記的情況進行認真統計后,印發到參與民主測評人員手中,為測評人員全面、真實了解領導干部過去和現在提供第一手資料,從而為民主測評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3.突出抓考察工作公開。打破過來干部考察工作神秘化,做到考察工作全過程公開,真正落實號群眾“四權”,增強考察結果的真實性。嚴格實行考察前公示制。在進行考察的前幾天,通過電視媒體、張榜預告等方式,公布考察對象的姓名及考察組人員的聯系電話、辦公地點等,鼓勵群眾主動向考察組反映情況。
三、堅持任前考察與任后考績相結合,注重選拔有真才實績的干部
1.制定科學的實績考核標準。目前,普遍存在領導實績考核標準不能體現不同崗位、不同層次要求的特點,顯得籠統、不詳細,具體操作時產生很大的隨意性,導致了考察評價的失準。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是要結合機構改革,科學設置職位,科學進行職位分類,細化職位說明。同時建立明確的崗位目標責任制與領導干部任期目標責任制。責任制的內容要上下結合,既體現上級精神,又要結合本地本單位的工作實際,考核項目指標要具體、要細化,該定量的,一定要定量,不能定量的也要科學定性,盡可能從程度上劃檔歸類,提高考核的精確性。
2.完善科學的實績考核辦法。要綜合運用群眾評議法、定量分析法、目標考評法、實地考察法等方法進行考核,具體做到六個字,即一查、二評、三審、四訪、五統。查,就是搜集查閱被考察人的工作小結、工作建議、講話、文章、獎懲等方面材料的主管協管工作完成情況的有關數據。評,就是召開民主測評大會,組織考察對象的上級、同級、下級和有關單位人員參加,對其全面工作特別是工作實績進行民主測評。審,就是同財政、審計、計生、信訪、公檢法、目標管理綜合協調等部門的負責人及主管領導談話,逐項審核體現實績的有關情況和數據。訪,就是實地走訪,查看被考察人的工作成果。統,就是統計各種數據,用計算機進行處理,對干部的實績進行定量分析。
3.進行科學的實績評判。關鍵是做好五個方面的客觀、公正、準確的界定,防止評價實績孤立、靜止、片面化。一是前任領導實績與繼任領導的實績的界定。二是“顯績”與“潛績”的界定。三是主觀作用實績與客觀作用實績的界定。四是個體實績與群體實績的界定。五是真績與假績的界定。
四、堅持考察“工作圈”與考察“生活圈”相結合,注重選拔表里如一的干部
1.走群眾路線,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生活圈的情況,群眾最清楚,最有發言權。我們可以在干部述職時,要他們向群眾述工作圈外的情況,在此基礎上,設計領導干部“八小時之外”行為情況表格,將領導“八小時之外”的情況量化、具體化,在民主測評時組織群眾和知情者填寫。建立信訪舉報制度,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方便群眾對領導干部“八小時外”的情況反映和舉報。
2.落實與執法執紀部門聯系制度。建立健全組織部門同紀檢監察、計生、公檢法、信訪、審計等職能部門聯系辦公制度,向他們了解干部工作圈外的表現情況。
3.改進考察手段。一要采取私訪形式,找考察對象的鄰居、單位群眾,考察對象頻頻出入的公共場所里的勤雜人員進行了解,把群眾懾于權威,礙于情面不便或不敢反映的情況真實地掌握起來。二要跟蹤考察。建立領導干部“紅白喜事”、修房建房、家屬調動、子女升學就業等重大家庭活動報告制度。在此基礎上,組織部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跟蹤考察,看其是否有鋪張浪費、收受賄賂、以權謀私行為。三要多做回頭考察。隨著被考察對象的離任,其權力因素的影響和利害關系隨之消失,再回到考察對象原單位對其進行考察,往往能了解原先所無法了解到的許多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