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小康的關鍵是解決好“三農”問題

時間:2022-04-24 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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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小康的關鍵是解決好“三農”問題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農村經濟長期落后于城市經濟,存在著城鄉差距過大的“二元結構”,使得“三農”問題長期困擾著農村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因此,實現小康的難點在農村,要完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歷史性任務,關鍵在于在把“三農”問題解決好。

要下大功夫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切實提高農民收入。農民能否完全達到小康,關鍵在于農民收入的增加程度。要使農民收入的增加有新的途徑,就必須根據新階段新形勢的要求,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逐步建立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求的農業結構,為農村經濟發展開拓新的空間。

要跳出農村本身來考慮解決“三農問題。長期以來,對“三農”問題我們較多地注重從農村內部去解決,十六大報告為我們提出了新的思路,這就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貫徹這一思路,就需要把“三農”問題和城鎮化進程、工業化發展結合起來,用統籌的方法解決問題。我國作為農業大國,農村富余勞動力多,農業勞動生產率低的矛盾較為突出,要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就必須積極推進農村城鎮化,較大幅度提高城鎮化水平,鼓勵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逐步減少農民,增加就業機會,增加農村人均的資源占有量,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發展的良性互動。需要指出的是,發展小城鎮是推進城鎮化的重要途徑,但小城鎮建設過程中,不能遍地開花,搞低水平的重復建設,應該把重點放在現有的縣城和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較大的鄉鎮,要把發展小城鎮同發展鄉鎮企業和農村服務業結合起來。城鎮化建設中,還應注意弘揚改革精神,消除各種不利于城鎮化發展的體制和政策障礙,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吸引各種資本參與建設、經營、管理城鎮基礎設施。

要繼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多渠道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眾所周知,農業是“安天下”的基礎產業,又是一個弱質產業。為使農業能夠盡快改變現狀,更好地發展,應嚴格按照《農業法》的要求,保證農業投入的增長速度高于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并拓寬投資渠道,增加農村金融供給和信貸對農業的資金投入,加強農田水利、生態環境和農村公共設施建設,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同時還應注意增加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投入,尤其是完善科技推廣、信息服務、植物病蟲害防治等體系,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民抗御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的能力。

要尊重農民的首創精神,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本啟動點是人的創造力,即永不枯竭的“群眾的首創精神”。廣大農民處于農業生產的第一線,富于創造精神,具有“天然”的致富沖動。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村土地承包、鄉鎮企業、土地流轉以及各種農村經濟合作組織都是由農民群眾創造的。因此,我們必須鼓勵、尊重、保護廣大農民的首創精神。

農民能否完全達到小康,關鍵在于提高農民收入。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應有更具體的定量的標準,即是要有一個指標體系。鑒于政治文化上的一些因素量化起來較為困難,參照國際上常用的衡量現代化的指標體系,考慮我們的國情,通過具體的測算,包括“農村小康”在內的“全面小康”的基本指標應當是: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應達到3500美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應達到18000元(人民幣);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應達到8000元(人民幣);恩格爾系數應低于40%;基尼系數應低于0.35;在居住設施比較配套的前提下,城鎮人均住房面積應達到30平方米;城鎮化率應達到55%;居民家庭計算機普及率應達到20%;高中教育普及率應達到100%,大學生粗入學率應達到40%;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應在95%以上;每千人口醫生數應達到2.7人;刑事犯罪率應低于0.1%;等等。

當然,除了搞好農村建設,提高農民收入以外,小康社會還有著相當豐富的內涵:它是一個向中等發達國家不斷接近的社會發展階段;是一個先富帶后富,人民生活普遍提高并最終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過程;是整個社會更加協調,綜合力量日益顯現的社會;是一個國內外市場不斷擴大、國家宏觀調控也不斷完善的過程,等等。但我們相信,只要全社會共同努力,一個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定會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