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局踐行榮辱觀交流材料

時間:2022-05-13 0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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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局踐行榮辱觀交流材料

恪守黨的群眾觀點,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服務,是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一項重要內容。信訪工作承擔著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人民群眾解難的神圣職責,要把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體現在實際工作中,體現到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實際行動中。

一、樹立“親民”觀,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

暢通訴求渠道是體現親民思想,保障公民建議權和申訴權、加強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聯系的重要措施。一要以實現暢通渠道“雙向化”為榮,變群眾上訪為領導卞訪。要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原則,建立以領導干部開門接訪、帶案走訪、入戶回訪為重點的主動約訪制度,落實領訪、代訪、跟訪制度,主動為百姓解決難題。二要以實現暢通渠道“公開化”為榮,保證公民知情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工作部門,要向社會公布信訪工作機構和有權處理問題的行政機關的通信地址、聯系方式、工作程序和標準等相關事項,并通過實行協商、合議、聽證等工作方法,建立高效透明、便于監督的信訪工作機制。三要以實現暢通渠道“信息化”為榮,架起黨和政府密切聯系群眾的“空間橋梁”。充分利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互聯網等現代通訊條件,通過設置市、縣(市、區)長公開電話(信箱)、服務熱線和投訴、監督、舉報電話等受理群眾信訪事項。要抓好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實現信訪信息網絡互聯互通,全面推進網上信訪,實行信訪事項網上查詢、網上答復,為群眾提出信訪事項提供便利,減少信訪人來訪和越級上訪。四要以實現暢通渠道“歸口化”為榮,合理分流信訪問題。人民內部矛盾的化解,不能只通過一個渠道,更不能讓矛盾滯留在一個渠道。應根據問題的不同性質,多渠道化解矛盾。不論在哪個渠道,都要堅持對群眾來訪實行“首問負責制”和“首辦負責制”,使群眾的苦處有人聽,難處有人幫,痛處有人管。

二、樹立“憂民”觀,切實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信訪工作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最實際的內容就是憂民所憂,樂民所樂,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一要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從源頭上減少矛盾和問題。要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制定政策、開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無論是上發展項目、推行改革措施,都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都要充分考慮出臺的時機、推行的力度、社會的承受能力和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注意從政策取向上找準不同群體利益的結合點。二要落實解決問題的責任主體。要明確“一把手”負總責、各級領導干部對信訪工作“一崗雙責”的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各級各部門在信訪工作中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制。三要重視初信初訪,降低化解矛盾的成本和精力。力爭做到一次處理到位,一次落實到位。四要提高基層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能力。要通過開展“基層信訪工作落實年”活動,建立和完善基層信訪工作各項制度,健全市、縣、鄉、村四級信訪工作網絡,提高基層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發揮鄉鎮人民內部矛盾調處中心和村(社區)信訪信息員、人民調解員的作用,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五要突出解決重點信訪問題。要圍繞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土地征用、企業改革、房屋拆遷、涉法涉訴等熱點問題和陳年積案等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加大工作力度。

三、樹立“依民”觀,努力構建調處人民內部矛盾的大信訪格局

要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的原則,進一步建立人民群眾和社會力量參與人民內部矛盾調處的大信訪格局。要建立依靠群眾、借助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矛盾調處機制,充分發揮工會、婦聯、共青團、綜治機關、律師事務所、矛盾調解管轄機關、有關專業技術部門在矛盾調處中的作用,把法律援助、律師參與信訪工作、信訪聽證會制度落到實處。要積極探索建立人民內部矛盾調解機制的辦法和途徑,加強省、市、縣、鄉四級人民內部矛盾調處中心建設,并充分發揮其聯系群眾廣泛、接觸群眾緊密的優勢,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調處人民內部矛盾糾紛。一是聘請法律顧問,為調處矛盾糾紛提供法律支持。二是成立人民調解庭。進一步實現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公開性和公正性,積極穩妥地處理疑難信訪問題,在調處中心設置人民調解庭,由調處中心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調解委員會,當庭調解人民內部矛盾糾紛。三是人大代表參與調解。在調處中心設置人大代表調解席,站在中立的角度調解人民內部矛盾糾紛。四是成立村務公開監事會。在村屯選出農民代表組成監事會,負責管理村委會收取農民的有關公益性資金,同時,對村干部的工作行為進行監督,避免和減少因村干部工作不公、不廉潔引發的群眾上訪行為。五是群眾代表出面調解。各村屯、社區要發動那些雖然不在任何部門擔任任何職務,但是威望較高、公信力較強的人物,擔當調解員的工作,把調解工作做到田間地頭、農家炕頭,有效處理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田地糾紛等人民內部矛盾糾紛。六是變事后調解為事前排查。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熟悉社情民意的特點,把握民間糾紛發生發展的規律,及時發現有可能導致群體糾紛的潛在因素,及時向黨委政府提供解決矛盾、防范激化的預警信息,立足于“抓小、抓早、抓苗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樹立“育民”觀,切實增強群眾依法信訪意識

要堅持既要團結群眾又要教育引導群眾的原則,結合《信訪條例》頒布實施一周年,積極開展信訪工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一要以提高依法做好信訪工作水平為榮,加強行政法規特別是新《信訪條例》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好《信訪條例》進機關、進處(科)室活動,把學習貫徹《信訪條例》貫穿到做群眾工作、做信訪工作的全過程。二要以客觀、公正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為榮,切實規范信訪工作程序。進一步調整、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機制,規范信訪接待、登記、受理、轉送、交辦、答復和督查督辦、復查復核等工作程序,實現實際工作的有效規范,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各項規定處理人民群眾反映的各類信訪問題。三要以依法維護信訪秩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為榮,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諧文明新社區,開展好農村信訪進村屯、城市信訪進社區、《信訪條例》走千家入萬戶活動,加大《信訪條例》及有關信訪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創造良好的依法信訪的氛圍,努力增強廣大群眾依法信訪的意識,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依法、有序、逐級反映利益訴求。要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對群眾過激上訪行為進行思想教育和疏導,對那些煽動脅迫他人參與集體上訪和聚眾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車輛、堵塞交通和妨礙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五、樹立“為民”觀。進一步提高群眾工作的能力與水平

信訪工作是一項群眾工作,是檢驗各級領導干部做群眾工作能力與水平的載體和平臺,要以同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榮辱與共的思想、不計榮辱得失的平和心態抓實信訪工作。各級領導干部和信訪干部要進一步踐行為民宗旨,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為榮,以背離人民群眾為辱;以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榮,以漠視群眾疾苦為辱;以主動服務人民,為民辦實事、解難題為榮,以敷衍塞責、怕事躲事為辱。要對照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的職責要求,經常自我反思,是否做到當一方官、盡一地責、維護一方穩定,是否問心無愧,盡職盡責為人民群眾解決困難和問題。要在各級領導干部和信訪干部中積極開展“四查四問”活動,即查為民服務思想強不強,問自己為百姓做了些什么?查工作作風實不實,問自己在深入基層聯系群眾上應該做點什么?查責任意識強不強,問自己在解決信訪問題的力度上還差點什么?查政治業務素質高不高,問自己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法律知識掌握了些什么?以此提高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的責任感。各級信訪部門要圍繞“獻計獻策、當好參謀、搞好智囊服務,為黨分憂、為民解難、搞好橋梁服務,宣傳政策、研究法規、搞好咨詢服務,深入基層、巡回指導、搞好下訪服務,捕捉信息、關注輿情、搞好調研服務”,切實履行職能,務實敬業,開拓創新,積極為各級黨委和政府當好參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