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三資清理交流材料

時間:2022-02-02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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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三資清理交流材料

農村集體“三資”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農業發展、提高農業綜合生產力的重要保障,也是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重要內容。2010年6月,市適應新形勢,全面開展農村“三資”清理工作,著力擴大基層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堵塞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漏洞,努力搭建群眾民主議事、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新平臺,引導群眾民主管理村級事務、發展村級經濟,為新農村建設聚集資金,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

一、“三資”清理制度構架

1、“三資”清理主要內容?!叭Y”清理,是指對村(組)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資源,按照統一口徑和標準計量,以建制村為單位進行清理和確權。具體內容包括:依法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自然資源,依法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金、存款及有價證券,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固定資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的或以資金、勞務投入形成的水利、電力、交通等生產性設施和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通訊、福利等公益性設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辦的企業及其收益形成的資產等。

2、“三資”清理原則。一是堅持主體不變。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實行監管服務,“三資”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的主體仍然是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任何組織和個人不準平調、借貸和挪用。二是堅持依法辦事。由各村(居)委會與“三資”監管服務中心依法簽定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監管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三是堅持民主公開。嚴格按照民主決策、民主管理規則辦事,每項資金支出、資產處置、資源發包都要實行聯簽、會審、公示,群眾廣泛參與,全程跟蹤監督,保證“三資”監管公開透明,防止由個人或個別部門說了算。四是堅持規范程序。嚴格按照程序做好每個環節工作。在清理過程中廣泛宣傳開展“三資”清理和監管工作的目的、意義、任務、政策和要求,引導廣大干部群眾正確對待,消除顧慮,實事求是,公開、公平、公正。對那些財務管理混亂,群眾反映強烈的村(居)委會進行認真核查和梳理,注重發現具有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研究切實可行的辦法加以解決和糾正,指導和推動整個工作順利進行。

3、處理好三個關系。三項清理結束后,以鄉鎮為單位組建“三資”監管服務中心,負責“三資”監管服務的日常工作,將村級的資金、資產、資源全部納入財經所管理,實行農村“三資”由村委會委托財經所制。凡是涉及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拍賣、租賃,村級各項工程項目建設發包等必須由村兩委會提議,村民代表討論,交鎮(場)財經所實行掛牌招投標。同時,要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要處理好積極與穩妥的關系。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安排,積極穩妥地推行。二是要處理好規范與效能的關系。堅持從實際出發,按照先清理后代管、邊運行邊規范的原則,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在清理的基礎上,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委托。監管服務中心從方便群眾辦事和利于群眾監督的角度出發,科學設定辦事環節,努力提高辦事效率。三是要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三資”監管服務中心既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機關、鄉鎮人民政府及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又要把工作的重點放在為村級集體和群眾服務上,不斷完善服務措施,提高服務質量,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督。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對服務中心的規范管理,杜絕收款不開據、不報賬、開支隨心所欲,游離于監管中心之外,導致監管中心不能正常監管的現象。

4、“三資”清理運行機制?!叭Y”清理的成敗,監管最為關鍵,因為不僅涉及到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保值增值,而且事關農村集體經濟經營管理方式的變革、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穩定。

一是清產核資,摸清家底。按照先賬內、后賬外,先資金、后資產、再資源的順序,逐村、逐地塊、逐個合同、逐筆賬目進行清理核實,全面徹底摸清集體所有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資源和固定資產的底數以及現狀,掌握“三資”的總量、結構、分布和效益情況,做到賬清、財清、物清和債權債務清,在此基礎上進行全面登記,徹底盤清農村集體的資金、資產、資源底子。清理登記情況要經“三資”監管服務中心審核把關,村委會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確認后,進行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所登記資金、資產、資源的數據和情況真實無誤。在清理過程中,明確工作紀律,防止在清查摸底工作中走過場、敷衍塞責。對在清理過程中發現的發包合同程序明顯不合法、手續明顯不規范、價格明顯偏低、期限明顯過長等不合理承包問題,嚴格依法依規進行糾正;對挪用擠占、仗權承包、優親厚友、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等問題,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據統計,全市共清理集體債權25995.57萬元,清理集體債務72334.27萬元,清理貨幣資金6414.04萬元,清理固定資產原值43833.56萬元,清理耕地面積187.61萬畝,清理山林278.06萬畝,清理水面23.76萬畝。

二是建好中心,辦理移交。鄉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服務中心主任由財經所主任兼任,工作人員從財經所選調,不再增設人員和編制。中心建成后,在尊重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和意愿的前提下,經村委會與監管服務中心雙方共同協商,按法律程序簽訂委托合同書,將村集體“三資”移交鄉鎮監管服務中心代為管理。鄉鎮監管服務中心指定專人負責,做好“三資”管理資料的立卷歸檔及保管工作。

三是完善制度、規范管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核心是民主管理。各鄉鎮結合實際,建立了與農村集體“三資”監管服務制度相適應的管理制度,明確監管服務中心的職責范圍,建立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防止隨意性和不作為。監管服務中心定期公開各村(居)委會“三資”管理使用情況,自覺接受農民群眾的監督。對村民到中心查詢本村“三資”管理情況,監管服務中心隨時提供周到熱情的服務。

二、“三資”清理取得的成效

市推行農村“三資”清理并實行“三資”監管服務,不僅改變了目前農村集體資產家底不明、產權不清的現狀,而且完善了群眾議事民主管理機制,有效激發了群眾參與村務管理、村級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1、規范了“三資”管理程序。農村“三資”清理工作采取群眾參與,全面公開公示,實行陽光操作,讓基層干部群眾共同見證。鄉鎮財經所設立了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服務大廳和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中心,在資產資源處置上,按照凡是村級資產、資源發包,都按張榜公布、民主議定、申報審核、公告、組織招標、公示結果、簽訂合同招投標程序操作。通過公開招投標,避免了人情承包、壓價承包等問題的發生。截止目前,全市共實施招投標110多起,涉及金額1200多萬元。如隨縣澴潭鎮自成立資產資源招投標中心以來先后辦理招投標項目9宗,其中山場租賃2宗、水面租賃1宗、村辦公場所建設1宗、通村組公路建設5宗。其中在資源租賃上為村集體增加收入8.5萬元,在村辦公室建設和通村組公路硬化工程上為村集體經濟組織節約開支41.6萬元。村干部和群眾通過參與招投標,共同算了一筆帳,普遍認為承包租賃資產資源價格比過去翻一番,增加了村集體收入。

2、從源頭上預防了腐敗。加強“三資”監督管理,推行“三資”監管服務,就是亮出農村集體的“家底”,是一項制度創新,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使管理更加規范透明,監管和制約更加到位有力,從制度建設的層面有效規范和約束村干部的從政行為,筑起干部干凈干事的安全大堤和預防腐敗的“防火墻”,推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了堅實基礎。

3、提高了基層組織的認識。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服務工作開展以前,很多基層組織的領導想不通,認為農村集體的“三資”管理權是村委會,過去把資金實行雙代管,現在又搞“三資”監管,把村委會的權利剝奪了。通過這項工作的開展和深入,他們逐步認識到,實行三資監管不是剝奪了他們的權利,而是多了一道監管層次,規范了管理方式。各地按照“三資”清理工作實施方案,通過清理“三資”承包合同,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進行了完善,該重簽的進行了重簽,該補簽的進行了補簽,全市共清理完善各類承包合同480份;財務收支、資金、資源,全部納入統一管理。如隨縣洪山鎮僅橋河村組織全體村士部清收各類經濟承包合同43份,補簽合同4份,合同金額20余萬元。這項工作早就該搞了,再不搞的話,農村集體資產流失、資源浪費的混亂狀況將會越來越嚴重;過去的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合同,村組干部誰簽誰保管,有的只是口頭合同,如果再不清理,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痹摯妩h支部書記楊安存深有感觸地說。

三、幾點啟示

市對農村集體經濟進行“三資”清理的生動實踐,為加快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帶來很多有益啟示。

1、開展農村“三資”清理,必須有農民群眾的廣泛參與。開展“三資”清理,推“三資”監管服務,農民群眾既是主體,也是主人。必須尊重民權、完善自治,調動群眾積極支持,廣泛參與,不能忽視村級主體自治組織的作用,否則,“三資”清理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農民群眾最有發言權,動員他們參與“三資”清理,既可以堵塞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漏洞,從制度層面上有效規范和約束村干部的從政行為,而且還可以充分體現農民群眾的真實意愿,保障農民群眾對村級事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2、開展農村“三資”清理,必須以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障和改善民生,最艱巨的任務在農村,最需要關注的群體是農民。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是農民群眾最關心最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村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多發高發部位。過去,部分地方發生支農惠農政策性補貼資金發放不到位的問題;少數村干部隨意簽批、挪用公款、白條入賬、坐收坐支的問題;村集體資產家底不明、產權不清,集體資產、資源隨意變賣、發包、價格偏低和暗箱操作的問題,以及收入不進賬等等。這些問題暴露出農村集體“三資”的管理制度上不健全和制約機制乏力。推行農村集體“三資”清理、監管和服務,就是要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集體資金使用混亂、資產隨意處置、資源發包顯失公平和以資謀私等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從農村工作來講,抓住了“三資”問題,就抓住了農村矛盾的焦點,就抓住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就能有效維護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3、開展農村“三資”清理,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叭Y”清理,政策性強、時間跨度長,難度非常之大,必須堅持黨委領導,政府推進,全員參與,部門配合。鄉鎮黨委、政府要依法對“三資”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組織協調職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在“三資”清理和監管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嚴肅查處。財政和經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清產核資工作,負責對“三資”清理和監管工作的業務指導、督促和檢查驗收。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支持經管部門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審計。其他有關涉農部門也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形成整體聯動的工作機制,確?!叭Y”清理和監管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