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機構改革后 鄉鎮稅收如何征收管理

時間:2022-10-30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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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機構改革后 鄉鎮稅收如何征收管理

摘要:國稅機構收縮是實現稅收集約化管理、建立高效率、低成本的稅收征管模式的必然趨勢。國稅機構收縮后,應加強稅務登記戶籍管理,應大力推廣多元化的納稅申報,應大力推廣多渠道的繳稅方式,應大力加強發票管理。使稅收成本降低,稅款流失現象得到遏制。

關鍵詞:國稅機構;收縮;稅收;征管

我省國稅系統進行機構改革、精減機構最主要的是降低農村稅收征管成本。這是符合“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的稅收工作方針,是落實“科技加管理”,實現“信息化加專業化”的新一輪征管改革的有益探索。國際上稅收征管的通行做法,就是用最低的成本征收最多的稅。我省國稅系統通過大幅度地撤并縣以下國稅征管機構,不僅使稅收征管力量得以全副配置和高度整合,有效地節約了征稅成本,同時也為稅收信息資源的集中處理和利用,稅收執法權的科學平衡,以及為納稅人提供快捷高效、優質的稅收服務創造了有利條件。我省國稅系統的機構改革,是實現稅收集約化管理,建立高效率、低成本的稅收征管模式的必然趨勢。

國稅機構收縮后,鄉鎮稅收如何征收管理

2001年,我縣進行了“三位一體”的改革。首先進行了財務制度改革:縣級國稅機構實行財務統一核算,縣級以下國稅機構發生的稅務成本費用實行報賬制。其次進行了人事制度改革。最后進行了機構改革,我縣的機構改革由以前的十二個分局精減為六個分局。從今年初的稅收計劃分配上來看:全縣稅收計劃為8090萬元,其中城區分局的稅收計劃為7050萬元,占全縣稅收計劃的87%。機構改革的立足點是“三位一體”。我縣機構改革是比較成功的,特別是城區分局占全縣稅收計劃的比重大,為下一步取消鄉鎮征收機構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現階段我縣鄉鎮征收機構已經收縮到位,但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例如:申報方式單一,征管手段落后,下面就我縣鄉鎮征收機構的一些具體方面談談自己的一些想法及建議:

一、稅務登記方面

鄉鎮征收機構在稅務登記的管理上最薄弱的還是對個體工商戶的管理上,從我縣上月組織的執法檢查的情況來看,每個鄉鎮都存在無證經營戶和有營業執照但未辦理稅務登記證的業戶?,F在農村個體稅源分布零散,而現有的稅務分局管轄鄉鎮少則2個,多則3-4個,戰線過長。另外個體工商戶經營狀況和經營方式千差萬別,多種多樣,有的定點經營,有的流動經營;有的家庭經營,有的雇員經營;有的自主經營,有的掛靠經營;有的專業經營,有的多業經營;有的常年經營,有的季節性經營;有的日常經營,有的趕集經營;有的專職經營,有的業余經營;有的承租經營,有的承包經營;有的擺推設點,有的肩挑貿易……而現有的稅務人員太少,有的鄉鎮個體稅收專管員還不到1個人(還分配別的工作)。解決稅務登記證管理上存在的問題,我認為有這樣的幾個對策:

(一)加強部門協作,全社會編織起一張控管網。

在實際工作中,國稅與地稅、工商銀行、公安密切合作,經常溝通,防止漏征漏管戶的產生。

(二)加強對稅務登記證的管理,外部協作是有限的,比如工商戶籍管轄是級別管轄,而稅務戶籍管轄是地域管轄,所以稅務部門應加強自己的戶籍管理,建議每年元月至三月,鄉鎮征收機構集中力量,對沒有納稅人稅務登記證的情況進行檢查清理。同時強化稅務稽查,發現未進行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予以重罰,以起到查處一片、震懾一方的作用。

(三)建立公示欄,鼓勵群眾舉報

建立《個體戶名公示欄》,增加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同時,稅務機關還應充分發動群眾舉報,并對舉報有功人員按規定給予獎勵。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對以稅謀私的稅務干部嚴厲制裁。

二、納稅申報方面

我縣機構改革到位以后,在納稅申報方面仍然采用單一的直接申報方式。稅款征收必須以申報為前提。稅務機構大規模撤并后,拉大了部分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空間距離,使改變原有單一直接申報方式成為必然,原有單一直接申報方式,在納稅申報空間距離拉大的情況下,將增加納稅人的申報成本,這種以犧牲納稅人利益來降低稅收征管成本的做法,顯然有悖于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所以我們在創新納稅申報方式時,必須以快捷便民、降低征納雙方辦稅成本,實現征納雙方雙贏為基本目標。解決納稅申報方式單一的問題上我認為有這樣的幾個對策:

(一)鄉鎮企業的納稅申報

社會經濟發展中鄉鎮之間最不均衡的,我們在選擇申報納稅方式上必須因地制宜,在辦稅廳附近地區可以推行直接申報;在經濟發達、通訊網絡暢通的地區應大力推行電子申報或中介機構申報;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可推行郵寄申報。

(二)個體工商戶的納稅申報

我縣在機構改革中,人事改革到位的情況下,鄉鎮及農村個體工商戶的稅務管理仍然是一種“保姆”式的管理,這就使稅務干部人手緊張,疲于奔命,效率低下,而且征稅成本比以前也沒有下降多少。針對這種情況,我們應該盡快研究探索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方式。同時還可借鑒國外及國內的一些好的申報經驗,如:在辦稅廳附近地區的個體工商戶可直接申報納稅;其他地區應大力推行郵寄申報或信用社委托代征;對于個別經濟落后地區可巡回定點征收委托代征。

三、稅款征收方面

2001年新征管法出臺,我縣機構改革到位,我縣國稅局通過自身努力,稅收征管質量得到了提高,稅收成本降低。但從現在的情況看,我縣國稅局還存在一些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主要是戶籍管理達不到要求,漏征漏管現象仍然存在;鄉鎮企業仍然存在欠稅情況,定稅不公、收人情稅和關系稅的現象還未杜絕;信息失真,傳遞不暢;辦稅不夠公開,納稅人意見較大等等,鑒于存在以上問題,我認為有這樣幾個對策:

(一)對鄉鎮企業的管理

大力推行多種繳稅方式:向銀行繳稅;可在銀行開設“稅款預儲賬戶”,提前儲入應納稅款,到期轉帳繳稅;可以郵寄支票繳稅。同時加大稽查力度,在稽查中發現有欠稅、偷漏稅的情況予以重處。

(二)對個體工商戶的管理

我縣鄉鎮個體工商戶基本上都沒有設置健全經營賬簿,沒有完整的經營資料。在這種情況下,鄉鎮個體工商戶只能采用定期定額的征稅辦法。建議在每年元至三月征收機構集中力量在進行戶籍清理的同時,對個體工商戶分地域、分行業、分等級,在做好典型稅負調查的基礎上做好“雙定”工作。在繳稅方式上應在做好宣傳后大力推行郵寄納稅,推行郵寄納稅后,稅務干部可不再直接征收稅款,而是依法“委托”郵政部門具體辦稅。郵政辦稅以“中介”職能在具體操作中淋漓盡致的發揮,不僅理清了納稅人應當承擔的自覺申報納稅的法定義務,同時讓稅收征管更趨透明。稅務人員跳出征收事務之外,一門心事抓稅源管理和堵漏反偷,而且有效地回避了執法腐敗。

國稅、地稅、工商可聯合從個體工商戶中聘請各方面都信得過的人協助共和,建立一套管理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加強監督。對其工作成績可給予一定的物質或精神鼓勵。

大力加強公告制度,可設置《個體定稅公開欄》、《個體納稅月公開欄》、《個體月停歇業公告欄》,廣泛張榜于納稅戶經營地點,便于群眾監督、舉報,有效地剎住偷漏稅、假歇業的歪風。

四、發票管理方面

發票管理是稅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內容,真正管理好發票,可以達到“以票控稅”的目的,對于發票管理我有以下幾項建議:

(一)對于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必須到設立分局的稅務機關領購;

(二)對于領購普通發票,建議由郵政部門代售。稅務人員每月到郵政部門檢查清理回收使用過的發票。對于違規使用發票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應通知郵政部門停售其發票,同時通知納稅人到稅務機關接受處理。本月發票合計稅款大于“雙定”稅款時,稅務機關應及時調整該納稅人的“雙定”稅款;

(三)大力宣傳推廣“獎勵舉報”和“發票抽獎”的活動,應大力進行宣傳,使廣大消費者了解其具體辦法、細節。通過很多地方的實踐證明這個辦法是可行的,并且已有了成功經驗。如果我縣能開展獎勵舉報和發票有獎的活動并形成制度化,那么稅務部門能大大減少管理成本,國家稅款流失現象也將會得到遏制,單位財務造假現象也將會大大減少。

五、其他方面的管理

(一)人事制度方面

在以集中征收為重要內容的稅收征管模式下,稅收業務分工更細,稅收服務標準更加嚴格,沒有一支政治業務素質過硬的稅收隊伍,就無法保證這種先進稅收征管模式的正常運行。新稅收征管法給我們的政治業務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稅務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忠于職守、清正廉潔、禮貌待人、文明服務,尊重和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依法接受監督;另一方面要求稅務人員不得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不得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要做到這一點我認為:一是要人員定崗定責;二是要鼓勵學習,提高自身素質。我建議國稅系統內不要把學歷教育當成重點,應多加強崗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