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如何做好高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時間:2022-03-12 0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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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來,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為指導,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配合下,認真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對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和政治穩定,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任務,充分認識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中央總結歷史經驗提出的重要方針。實踐證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也是解決學校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
學校的根本任務是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緊緊圍繞學校的根本任務來進行。其主要任務是: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依靠學校廣大師生員工,保持良好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維護穩定,為培養和造就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學校是青少年學生集中的地方,個體行為易群體化,治安問題如不及時妥善處理容易激化,甚至引發政治性事端。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和校園秩序,對于促進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和維護社會的政治穩定十分重要。因此,各級黨委和政府、各有關部門特別是教育、公安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著眼于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從培養跨世紀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實現“科教興國”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緊迫性,擔負保護青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責任。
二、進一步加強對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落實目標責任制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所在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所在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和教育部門及學校各負其責。要把保持學校特別是高校政治穩定,治安秩序良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有明顯改觀,師生的安全感有明顯增強作為主要工作目標,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把抓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成效同責任人的政績考核、獎懲和單位的評優評先等掛鉤。
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辦公室要高度重視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協調、指導各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促進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
公安機關是社會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門。各級公安機關要把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經常提出加強學校治安工作的意見,積極參加當地黨委和政府統一組織的學校治安綜合治理活動;要及時查處校內治安、刑事案件,嚴厲打擊危害校園治安的犯罪分子;要加強與學校的聯系,認真督促指導學校做好內部保衛工作。
教育部門要結合自身業務,認真抓好各學校參與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各級教育部門要把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目標管理的內容,確定一名領導同志和相應的辦事機構負責此項工作;要定期分析研究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形勢,及時提出加強工作的措施;要定期檢查學校落實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積極主動爭取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各級各類學校要在所在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的要求,把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健全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的領導機構,明確辦事機構。大、中專學校要建立以學校黨政主要領導為首、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中學應設專職治安保衛人員。中小學校要有一名學校領導分工負責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各級各類學校都要采取切實措施,大力加強師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妥善處理校內不安定事端,努力維護校園秩序。
三、采取切實措施,全面落實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各項任務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繼續認真貫徹中央及有關部門關于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精神,結合各地各校的具體情況,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思想道德素質,增強師生員工的遵紀守法觀念。要堅持不懈地在廣大師生員工中進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教育,大力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切實加強和改進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思想品德課教學,幫助師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要認真落實國家的普法計劃和國家教委等部門《關于加強學校法制教育的意見》,加強對大中小學生的憲法和法律的教育,普及法律常識,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法律意識,增強民主法制觀念,依法辦事,依法律己,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善于運用法律武器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要堅持對學生進行校紀校規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引導學生模范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自覺維護良好的教學和生活秩序。要注意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從嚴治校,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工作。各級各類學校都要樹立從嚴治校的思想,把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嚴格的管理緊密結合起來。要根據各級教育部門的有關規定,針對本校師生特點,建立和完善學校內部管理的各項規定,并嚴格執行。
要大力加強對學生課外活動的管理。學校對學生申請成立社團、創辦校內刊物、邀請校外人員(含外籍人員)到校舉辦講座等要嚴格審批,并加強管理。要選派政治上強的教師兼任學生社團的導師或顧問,加強對學生社團的指導和幫助。學生申請成立跨校、跨地區的社團組織和創辦面向校外的刊物,開展跨校的聯誼、文化、體育活動,要報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學校要嚴禁非法組織活動和非法出版物出版,嚴禁張貼大、小字報和非法、反動宣傳品,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在非宗教學校從事宗教活動。對從事上述活動的,要會同有關部門堅決依法懲處。各有關學校要切實加強對計算機及網絡和電化教學設備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員,防止黃色和反動的電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在校園傳播以及利用設備進行非法活動。對制作、販賣或傳播黃色和反動的電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的校內人員,要依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校紀校規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交公安、司法部門懲處。
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加強校園秩序管理,嚴格進出校門制度、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校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校內公共場所管理制度及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切實維護良好的校園秩序。
要加強對校內各文化、娛樂和服務等經營單位及活動的管理。校園內舉辦的這類活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更不允許從事不健康或違法的經營活動。要通過清理整頓、重新登記等辦法,堅決取締和撤消那些經營作風不正、不利師生身心健康的設施。要加強對校內各文化、娛樂和服務等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同時學校要從方便師生生活出發,及時增加必要的文化、娛樂和服務設施。
學校要加強對校園內各類經濟實體的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把靠近校園圍墻的各類經濟實體用房與校園相區分。對在校園內的各類經濟實體的設立和經營活動,學校要加強監督和管理,防止其妨礙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學校要嚴格控制引進校外經濟實體、出租校內用房和土地使用權。確有必要的,必須經過必要的審批程序、落實管理后方可施行。學生在學習期間不能成為領取工商執照的工商業者,不能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經商活動。
要按照中央關于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見,加強對在校內務工、經商等活動的非校內人員的管理和教育。校內單位和個人雇請校外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學校特別是校外人員較多的高等學校應經常對居住在校內的非校內人員進行普查、登記,及時清理不符合規定暫居校內的外來人口。
3、大力加強安全防范工作,積極開展安全、文明社區建設,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定隱患。各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大力調解校內各種矛盾和糾紛,努力將各種治安問題和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要注意后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努力降低青少年學生犯罪率。對普通學校難以教育的學生,應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送工讀學校接受教育,避免將“差生”推向社會。
要重視研究和解決學生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做好貧困失學青少年的救助工作,努力把流失生減少到最低限度。對少數經濟特別困難的大學生,各級教育部門和有關高校要落實具體幫助計劃,保證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衛責任制。要加強對教學和科研樓、學生宿舍、車間以及其他重點要害部位的檢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特別要注意做好安全、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突發性災害事故、防泄密工作,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
高等學校要加強學生和教師的安全文明社區的建設。把安全防范工作作為社區建設的一項基本內容。要充分發揮廣大師生員工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可組織學生治安服務隊、教職工治安聯防隊等群防群治隊伍,協助學校有關部門加強對師生住宅區和校內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
4、加強校園周邊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環境治理,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校園周邊環境治理,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具有重要意義。要加強對校園周邊文化娛樂場所的管理和清理工作。中小學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設酒巴間、歌舞廳、錄相室、臺球室、電子游藝室。各地要嚴格按此規定執行,已有的要堅決拆除。對在高校校園周邊開設上述文化娛樂場所,政府有關部門要從嚴審批,并切實加強管理。對于從事反動的和“黃、賭、毒”等違法經營活動的,要予以堅決打擊。在校園周邊設立商業網點,要加強規劃,嚴格審批和管理制度。校園周邊的外來人口非法聚居點,要在宣傳教育的基礎上,由政府有關部門予以清理。
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辦公室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學校周邊的實際情況,制訂整治校園周邊環境的具體方案,指導、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和有關學校,各方密切配合、齊抓共管,逐步解決校園周邊存在的文化娛樂和商業場所混亂、人群復雜、占地爭道等突出問題。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校園及其周邊違法犯罪活動的力度。對涉及師生安全的各類治安、刑事案件,要快查快辦,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在重大案件、敏感事件的處理上,要主動聽取學校黨政領導的意見。
5、進一步做好高校公安機構改革工作,加強學校內部保衛隊伍建設。各地公安機關和各有關高校要貫徹國務院關于企事業單位公安機構改革的方針,積極、穩妥地進行高校公安機構體制改革。原設有公安機構的各有關高校在公安機關重新組建高校公安機構的同時,要認真修改、補充現有校內治安保衛工作的規章制度,以適應機構改革后加強學校內部保衛工作的需要。這些高校要做好公安機構體制改革與學校內部保衛工作的銜接,確保平穩過渡,不得出現空檔。公安機關要密切配合各有關高校,妥善安置原有高校公安機構人員;在工作上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做警民共建的模范。
要認真貫徹關于高等學校內部保衛工作的規定,進一步加強高校內部保衛工作。
要根據學校內部保衛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從人員、經費、裝備條件等方面加大投入。要加強保衛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保衛干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注意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要積極采取措施,合理解決保衛干部的技術職務、晉級和津貼等問題。
四、全社會共同努力,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各盛自治區、直轄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要加強對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并協調各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地方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領導同志要親自過問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不同類型學校,幫助學校解決治安的難點問題。要明確政府各有關部門在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并積極、主動地履行自己的職責,配合學校共同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工商、城建、土地管理等部門要從優化學校育人環境、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出發,通過各自的工作,支持和配合學校搞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級教育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大力宣傳《教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育法》、《義務教育法》和《青少年保護法》等法律,動員社會各界關心、支持教育事業,共同承擔培養青少年學生的責任。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與社會各界和學生家長的聯系,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努力,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