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人大代表工作經驗交流

時間:2022-07-21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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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大代表工作經驗交流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要“支持人民代表大會依法履行職能,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的新要求,把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體現中國社會主義國家性質、能夠保證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迫切要求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使國家的立法、決策、執行、監督等工作更好地體現人民的意志,維護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具體表象。它的工作運行和工作效率、工作形象,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黨的執政能力,更是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要求把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成為充分發揮作用的國家權力機關、全面擔負起憲法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而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其作用發揮得如何,對此有著直接的影響。因此,代表作用發揮的水平不僅直接地體現在各級人大代表議政水平和決策水平的提高,更直接關系著我們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充分發揮代表的作用,對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就迫使我們必須抓住代表這個根本,突出代表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代表的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各項職權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更好的體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含義,從而不斷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

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十分重視發揮人大代表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中的作用,主動地把代表發揮主體作用納入區委的工作大局、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部署和“一府兩院”的具體工作中,使代表工作成為全區總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始終堅持,開展人大工作,發揮代表作用,必須保證黨的領導,做到堅持黨的領導、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揚民主三者的高度統一,從而為代表發揮主體作用定好位,把好方向。近年來惠城區人大代表工作所取得的一定成效就說明了這一點。今年,我們審時度勢,與時俱進,根據新的形勢和任務,針對我區人大工作實際,在區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上提出了“繼續注重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不斷創新工作方法,重點抓好(代表工作)七個方面的創新,以推動代表工作上新臺階”的要求,并連續出臺了《惠州市惠城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的意見》等8個有關代表工作的文件,力求把代表工作推上一個新的臺階。我們在加強人大代表工作方面的具體做法是:

一、抓好制度,為代表發揮作用提供保障

代表作用的充分發揮,需要長效的機制加以保障。我們注意抓好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設:一是堅持和完善邀請代表參加常委會會議及常委會活動的制度。常委會召開會議和開展調查、視察、評議和執法檢查等活動須邀請有關的人大代表參加。二是完善走訪代表制度。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按規定聯系走訪人大代表。三是堅持代表接待日制度。要求對人大代表的來訪來信必須熱情接待、認真辦理。四是不斷完善代表述職制度。五是建立和完善代表獎懲制度。對積極履行職責,較好發揮作用的代表給予獎勵。在實際工作中,我們認真抓好制度的落實,形成對人大代表的聯系、監督與激勵機制,增強人大代表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更好地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

二、抓好培訓,為代表發揮作用打牢基礎

不斷提高代表素質,是發揮代表作用的基礎。換屆以來,我們在代表培訓工作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研究制定了年度代表培訓方案,根據換屆后新代表多的特點,我們精心組織了兩期培訓班,一是以代表小組組長、各鎮人大干部和各街道辦事處人大工作委員會的干部為主的骨干培訓班,二是全體代表參加的代表培訓班。在內容上,我們把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六大及十六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作為主線貫穿學習培訓的全過程,把法律法規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的業務知識作為培訓的主要內容。同時,對不同的培訓對象,培訓的側重有所不同:對骨干培訓班,以開展人大工作業務輔導為主;對代表培訓班,以憲法和法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基本知識的學習為主。在師資方面,除邀請我省人大常委會有關專家講課外,我們還安排常委會所有副主任為培訓班作輔導報告,既促進了常委會班子成員鉆研業務,樹立良好的形象,又加強了常委會班子成員與代表的聯系溝通。在培訓過程中,我們還組織優秀代表現身說教,讓“代表看代表,代表學代表”。同時,還采取組織代表小組學習、以會代訓、寄發學習資料等多種形式,加強代表的學習和培訓。通過這些途徑,有效促進了我區人大代表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履行職責的能力不斷得到提高。

三、抓好聯系,為代表發揮作用疏通源泉

保持代表與原選區選民的密切聯系,保持常委會與代表的密切聯系,對于發揮代表作用非常重要,是代表發揮好作用的源泉。在密切代表與原選區選民聯系方面,我們實行了代表述職制度。今年,在4個鎮辦組織代表向原選區選民述職,報告履行代表職責情況,接受選區選民的監督。通過述職,代表普遍感到了壓力,增強了履行代表職責的動力。實踐表明,代表述職是密切代表與原選區選民聯系的有效手段。與此同時,我們要求區、鎮人大代表每年走訪、聯系選區選民5人以上,傾聽和反映選民的意見。在密切常委會與代表聯系方面,我們主要采取了3項措施。一是實行常委會領導接待代表日制度。每月15日為接待代表日,安排主任會議成員輪流接待區人大代表,認真聽取代表反映的意見建議,督促有關部門研究處理。二是實行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制度。我們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每年每人要聯系3名以上的區代表和2名以上的市代表,聽取他們的意見,使常委會的決策和審議能夠更好地反映代表和群眾的呼聲。三是堅持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制度。根據會議議題,有針對性地邀請相關方面的代表列席,使人大代表了解常委會的工作情況。

四、抓好活動,為代表發揮作用搭建平臺

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是發揮代表作用的重要平臺。在這方面,我們著重抓組織和指導工作。一是按照便于組織和提高效率的原則開展活動。組建22個區人大代表小組。我們下發了07年度區人大代表小組活動的意見,對活動內容和形式等給予具體的指導,各代表小組圍繞常委會工作要點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組織代表開展視察、檢查、調研、評議或座談討論,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向常委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二是根據代表的意見,今年我們組織了代表跨區域、跨組的視察,讓代表拓寬視野,不僅關注本區域的情況,也關注全區的、宏觀的情況,以更好地發揮區人大代表的作用。三是組織代表參與常委會和工作委員會的各項活動。常委會和工作委員會在開展執法檢查、視察調研時,吸收有關方面的代表參加,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發揮他們的作用。四是組織了形式多樣的“代表統一活動日”。通過一系列的活動,讓人大代表真正認識到人大工作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增強依法履職的光榮感、使命感、成就感,提高依法履職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五、抓好督辦,讓代表發揮作用落到實處

依法辦理好代表的議案、建議,是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重要環節。我們始終把督辦好代表議案建議作為發揮代表作用、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大事來抓,已建立起一整套交辦、承辦、督辦、反饋等行之有效、嚴格規范的辦理程序,并在工作中使之進一步完善,使辦理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首先是提高議案建議的質量。代表議案建議的“辦理”是重要環節,如何“提出”則是重要前提。為了把好質量關,我們把議案建議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列入代表培訓的內容,以保證議案建議的提出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是篩選重點,直接督辦。今年,我們從本屆代表議案建議中篩選出了6個進行重點督辦。由常委會領導與提出議案建議的領銜代表等組成6個督辦小組,開展了大規模的督辦活動,深入實地檢查辦理成效,調研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通過重點督辦,使一些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議案建議得到較好解決。如關于切實加強社區居委會建設的議案,通過督辦,我區社區居委會的辦公經費和辦公用房等問題得到了較好落實。對辦理進度不夠理想的,我們要求相關部門抓緊辦理,確保辦理的效果和質量讓代表滿意。再次是在閉會期間認真收集和辦理代表意見。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每年走訪區人大代表1至2次,傾聽人大代表對“一府兩院”和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意見,以及對議案建議辦理的意見。常委會注重對意見收集整理,不斷改進督辦工作。最后是發揮代表的監督作用。我們要求承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主動找代表溝通,通報辦理進度,邀請代表實地察看辦理效果,辦結后及時答復代表。同時,常委會代表工作機構也及時把代表的意見和要求反饋給承辦單位;對難度較大或意見有分歧的問題,組織代表與承辦單位座談,直接交換意見,共商解決問題的辦法;對辦理結果代表不滿意的,由常委會發出督辦函,要求有關單位重新辦理并再次答復代表。這些都在今年出臺的《關于加強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的意見》中作了明確的規定。

今年以來,我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迅速,各項工作都走在惠州市的前列,真正做到了我市發展的排頭兵,所有這一切,是我區黨的執政能力進一步增強的最好體現,當然,也離不開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