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食品市場假冒偽劣泛濫的成因及對策
時間:2022-08-07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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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職能部門打擊假冒偽劣食品力度的加大,消費維權宣傳活動的深入,食品市場監管機制逐步得到完善,群眾識假辨劣能力逐步得到加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得到提高。但是,處于邊遠山區的農村消費者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維權意識和識假辨劣能力相對薄弱,導致農村食品市場成了假冒偽劣產品的“重災區”。根據對晴隆縣的消費投訴分析:假種子、假農藥、假化肥、假藥品和假劣食品在農村市場的銷量逐年呈上升趨勢,嚴重影響了農村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影響了農業生產和農村社會穩定。所以,各級政府部門要認真分析和總結農村市場假冒偽劣產品泛濫的成因,研究相應的對策,切實加強市場監管,維護農村消費者的根本利益。
一、成因
1、政府部門監管不力、食品市場長效監管機制沒有完全建立是造成假冒偽劣商品在農村市場泛濫的主要原因。因為農村市場點多面廣,相關部門受人力財力所限制,要真正實施有效監管是相當困難的。久而久之,形成了農村食品市場安全的“失管”,農村消費者生命健康得不到保證。因此,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的監管,保證農村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應當是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
2、一些不法商販利用政府部門監管的失控,采取了所謂的“送貨下鄉”、“廠家直銷”、“廠價直銷”等名義,向農村消費者銷售所謂“價廉物美”的商品,同時利用農村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淡薄、識別能力不高的現狀,采取廣告、虛假信息或者其他手段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誘使農村消費者上當受騙。
3、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農村消費者多數經濟較拮據,“知假買假”的目的僅僅是為了省錢,貪圖便宜,自愿購買質差價廉的食品食用,因為他們不了解假冒偽劣食品會給自身生命健康帶來什么樣的后果。當得知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也只是“打掉牙齒往肚里吞”。同時,邊遠山區的消費者因投訴成本高、維權意識淡薄等因素,不愿和不知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加之受傳統觀念的影響,農村消費者的消費觀念是付款→收貨→走人,經營者利用農民消費者購貨時不知索取有效憑證,發現問題后即使向有關部門反映因缺乏有力證據,導致有關部門無法處理。
4、農村食品市場長效監管機制未健全,已建立的制度未完全得到落實,經營者利用監管部門制度上的空當,只顧牟取利潤,不顧人民群眾安危,鋌而走險,經營假冒偽劣、過期變質食品,這也是假冒偽劣食品充斥市場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對策
由于現行法律法規不健全、管理制度滯后、政出多門等是造成農村市場“失管”的主要因素。出現了多頭管理先利益,市場混亂互相推諉的現狀。要解決好這一根本部門,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農村消費者教育。一是提高消費者的整體素質,使其對商品和服務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二是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文明、健康、適度消費;三是幫助消費者掌握生活、生產消費所必需的常識;四是不斷增強消費者維權和識假辨劣的能力;五是幫助消費者樹立科學消費的觀念;六是幫助消費者了解假冒偽劣商品對生活和生產帶來的嚴重危害。
2、政府職能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市場監管,維護“三農”利益是政府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能。農村市場長期得不到有效的監管,必然會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所以,政府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形成合力,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對涉及到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消費領域制定和落實“首問責任制”,以之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3、建立健全食品市場長效監管機制,實行食品市場監管責任制。一是建議國家盡快制定《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市場監管法律法規體系;二是全面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場經營主體準入制度》、《食品市場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三是依托已建立的“**”網絡體系,發現、查處違法行為,將食品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四是按照國務院制定的《國家重大食品事故應急預案》、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全面落實《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監管責任;五是動員、鼓勵全社會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努力營造食品安全社會氛圍。
4、現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已不適應時展要求。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衛生法》等,這些法律法規對違法主體的處罰顯得過輕,基本上起不到震懾的作用。所以修訂這些法律法規非常迫切,要用法律約束和規范生產經營主體的行為,保障食品安全,保護消費者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