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管理實質創新

時間:2022-09-24 0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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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管理實質創新

傳統管理的理論認為管理就是通過計劃、組織、領導、控制諸種職能的發揮,保證組織按預定的方向和規則運行。在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這種說法存在著明顯的時代局限性,伴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創新作用日益突顯出來。創新,不僅涵概了開發及采用新事物的過程,而且涵概了新事物的本身。

從資源整合的角度來看,任何組織在資源整合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都可以分為兩大類:程序性問題與非程序性問題,其妥善解決都要依靠管理主體發揮創造性并付諸實踐。對管理主體而言,必須依靠自己的創造性,去發現并實施配置資源的全新方案和途徑,才能達到預定目標,其妥善解決只能依賴創新。

從社會系統運行來看管理,任何社會系統都是由若干子系統構成的動態、開放的非平衡系統。社會系統所處的外部環境是不斷變化的,它必然會對該系統的活動內容、活動形式、活動要素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同時,系統內部的要素也在不斷變化。所以,系統若不及時根據內外變化的要求,適時進行局部或全局的調整,則可能會從有序走向無序而被變化的環境所淘汰,或為改變了的內部要素所不容。這種為適應系統內外的變化而進行的局部或全局的調整,正是創新。

創新動因分析:創新是隨著人們的實踐活動的展開而越來越受重視,越來越強化的過程。創新受內在動因及外在動因的驅使。創新的內在動因包括以下各方面:

第一,人的心理活動特征。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為五個層次,而獲得適應每一層次需要的具體滿足物的欲望是無限多的。這使得人們不斷追求創造新的滿足物,以滿足人們無止境的欲望,這正是人們創新永不衰竭的動力源泉。

第二,實現自我價值的愿望。創新主體對成就的追求、對自我價值實現的向往、強化了他們創新的沖動。根據需要層次理論,人的多層次的需要有一個由低到高逐級強化的過程,當較低層次的需要依次獲得滿足之后,自我價值實現的需要會突顯出來,成為人們追求創新的動力。人們希望從創新的成功中獲得成就感,顯示自己的價值,從而得到滿足。與自我價值的實現伴生的是對社會、對組織的強烈的責任感,這會在創新主體的思想上產生強大的激勵力量,促使創新主體為這崇高的使命而付出不懈的努力去從事創新活動。

創新有著多方面的外部動因,這影響、激勵著創新主體的內在動因,共同發揮作用。創新的外部動因有以下諸方面:

第一,社會文化環境的變遷。人們的價值觀念、興趣、行為方式、隨著時間的延續,都在變化之中,這要求社會組織的行為必須隨之作出相就調整,以適應這些變化。如果墨守成規,固步自封,就會落伍,乃至被淘汰。

經濟的發展直接地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方式、消費者對各種新產品、新服務、新款式、新功能的追求。極大地促使人們發揮創新的才智,發展生產力以滿足人類社會對上述豐富多彩的生活的追求。因此,也就需要不斷進行創新,推動社會生產力的進步。

[COLOR=blue]第三,科學技術的發展。一方面,科學技術的進步為人類開辟了更新更廣闊的新天地。作為管理主體,有責任通過不斷創新,來引導和加速科學技術進步的過程。另一方面,科技的進步對管理主體形成強有力的挑戰:大部分產品的生命周期有明顯縮短的趨勢;技術與信息貿易的比重增大;流通方式向更加現代化的方向演進;對組織的領導結構和人員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述變化,迫使我們重視創新,以迎接挑戰。

創新的內容:創新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第一,提出一種新的運行思路并加以有效實施。第二,創設一種新的組織機構,并使之有效運轉。第三,發明或引進一項新的技術,并使之付諸實踐。第四,創立或引進一項新的制度。第五,設計一種新的管理方式。具體說管理創新包括了思路、組織、技術、制度及管理方式等諸方面的創新,它們之間緊密聯系,又相互影響,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把組織的各種資源條件、各種生產要素進行“整合”,創造新的更有效的運行方式,以追求效率更高的組織運行結果。

技術創新:其不僅包括了新發明、新創造的研究和取得成果的過程,還包括了它們的應用和實施以及它們的商品化、產業化的擴散過程,即就是新技術成果從開發研究和市場推廣的全過程,主要表現在要素創新、要素組合方法的創新以及產品創新幾個方面。

制度創新:是指引入新的制度安排,如組織的結構、組織運行規范等。大的如整個國家的經濟體制,小的如具體企業的組織形態、運行機制。目前,我國企業制度創新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出資人制度;2、建立法人財產權制度;3、所有者權益制度;4、建立法人治理結構;5、企業的配套制度;企業制度創新是一個多層次的體系,需要各不同主體包括政府、企業和個人,形成“合力”才能完成。

組織創新:各種組織都必須隨著形勢的變化而創新。組織創新:是指組織規則結構交易的方式、手段或程序的變化。這種變化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不改變原有規則結構的性質前提下的組織度量式創新;再一類是根本改變規則結構的徹底性創新。

電力企業的創新

長期以來,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電力企業的體制和機制處于垂直領導和財務收支兩條線的模式。各供電局、電廠并非獨立核算單位,不具有真正的法人地位,由各省公司進行統一核算,對各供電局、電廠之間實行內部模擬市場機制運營加指標考核的模式,由此決定了發、供電企業不是市場的主體,更不能有效形成真正意義上的電網市場,這使得我發、供電企業缺乏自主經營、公平競爭的機制,從而造成企業活力不足,缺乏后勁、企業人浮于事,管理效率低下等通病,沒有形成科學而規范的管理體制,在企業的管理上過多的依靠行政手段解決問題。

在電價管理上,電價至今仍延續傳統的以項目的成本、利潤反推電價的辦法,即電價是以企業的個別成本為基礎,對企業的成本無約束,使得電力工程造價失控,整個社會資源利用效率下降,加大了社會的負擔,出現了“一廠一價”、“一機一價”等現象。在電價結構上沒有形成科學合理的比價關系,導致了負荷率和電壓等級較高的大用戶企業電價高,而負荷率和用電電壓等級較低居民用電價格偏低;并且各類電價之間交叉補貼,缺乏透明度和科學性,難以發揮電價在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和合理調節供求關系方面的功能,影響了電力工業經濟運行的效率和質量。為此,應在電價形成機制和結構體系方面進行創新,不斷提高電價在優化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首先要完善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把按個別成本定價的方法改為按社會成本定價,做到同網同質同價。其次,要改變各類電價與其成本之間嚴重偏離狀況,使各類電價反映其基本供電成本,并從新確定基本電價與電量電價的比價關系,以改變目前基本電價在電價總構成中比重過小的問題。再者,進一步擴大兩部制電價的應用范圍,以縮小目前電網峰谷差拉大的趨勢。最后,要改變我們長期以來根據企業的綜合成本定價的方法為按照長期邊際成本定價的方法,以更準確的反映資源的現在價值。這要求我們對大量的統計數據進行具體而細致的分析、對比和比較,及時發現問題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新的建議以供領導和決策部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