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干部主要做法思考

時間:2022-09-29 0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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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干部主要做法思考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規。

縣委始終把學習宣傳黨的民族政策、《民族區域自治法》、《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自治條例》當作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把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當作能否促進全縣民族團結、共同繁榮進步的高度來認識,把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作為能否實現全省綜合實力最強縣奮斗目標的重要保證來落實。各級黨組織思想統一,能夠深刻理解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的重大意義,經常性地開展學習宣傳《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自治條例》工作,尤其在干部隊伍建設工作中,明確目標,突出重點,扎實有效地推進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使優秀少數民族干部不斷涌現,營造了濃厚的依法治縣的工作氛圍,有力地促進了全縣各項事業的發展。

2、加強培訓,提高素質,為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打好基礎。

干部素質的高低決定其參政議政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我們始終把提高少數民族干部自身素質作為一項基礎性工程來抓。一是抓教育培訓。首先加強政治理論培訓,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為重點。每年在縣委黨校舉辦的每一期培訓班上,要求各單位先選派少數民族干部參加培訓,縣委黨校在課程安排上堅持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干部,使參加培訓的各族干部增強政治堅定性和政治敏銳性,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始終做到認識不含混,行動不動搖。其次加強業務培訓,以適應形勢和發展的需要,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對各級各類干部重點加強了市場經濟、金融貿易、WT0知識、法律法規、現代科學技術等知識的學習培訓。每年由縣委組織部、縣委黨校、縣委統戰部聯合舉辦少數民族干部培訓班。同時根據上級業務部門要求,選派符合條件的年輕少數民族干部到省、市委黨校參加理論和業務培訓。二是抓好實踐鍛煉。根據不同情況,有計劃地選送少數民族干部到省市單位或基層等不同的環境中鍛煉學習,讓他們開闊視野,更新觀念,增長才干。**年選派28名優秀年輕干部駐村掛職,擔任村黨支部副書記,其中少數民族優秀年輕干部就有22名,占選派掛職總數的78.6%。他們深入基層第一線工作,了解農業和農村工作,在艱苦環境中接受鍛煉,提高自身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綜合素質得到了進一步提高。三是輪崗交流。從培養的角度,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加大少數民族干部的交流或輪崗力度,使他們在不同崗位的實踐中積累經驗、盡快成熟。通過以上措施,提高了少數民族干部的自身素質,為選拔任用少數民族干部提供了基礎保證。

3、立足實際,把握大局,認真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

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工作,對于一個少數民族自治縣的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意義重大??h委始終著眼于全縣工作大局,解放思想,更新選人用人觀念,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省、市的要求上,采取切實措施,為少數民族干部成長進步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為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在注重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的同時,不失時機地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質好、文化知識水平較高、工作能力強的少數民族干部提拔到科級領導崗位上。讓他們在各自的崗位上施展才華,發揮特長,為我縣各項事業的發展做出積極貢獻。**年提拔少數民族干部27人,占提拔總數的52.9%;2002年提拔少數民族干部13人,占提拔總數的39%,2003年提拔少數民族干部25人,占提拔總數的39%。

4、堅持標準、大膽創新,不斷探索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的新途徑。

幾年來,我們始終堅持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切實采取措施,不拘一格,大力培養選拔使用優秀少數民族干部。一是認真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切實按《干部任用條例》的原則、條件、程序培養選拔任用少數民族干部,基本做到了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二是在干部的選拔任用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選拔任用少數民族干部。如在每一次縣委常委會議研究干部任免時,組織部門的領導要將少數民族干部的推薦、任用情況作為一項主要的內容向常委會匯報,說明少數民族干部選拔的情況。三是抓住縣、鄉領導班子換屆的時機,加大配備少數民族干部的力度,在審批人事安排方案時,把是否配備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干部作為一項主要內容。**年在干部交流中,縣委針對政府組成部門中主體民族回族干部擔任“一把手”少的實際,及時把在鄉鎮擔任黨委書記的1名回族優秀年輕干部交流到政府組成部門擔任“一把手”,使領導班子中始終保持合理的民族構成比例。四是在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中,堅持“成熟一個、推薦一個、使用一個”的原則,積極做好推薦和選配工作。五是在舉辦各級各類干部培訓班時,盡量選派少數民族干部參加。六是評優創先工作中,注意推薦少數民族干部中的先進分子。七是打好基礎,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把少數民族后備干部隊伍建設作為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常抓不懈,選好“苗子”,及時“入庫”,重點培養,及早使用。**年縣委向市委推薦縣級后備干部時,有意識地增加了少數民族干部的比例,使更多的少數民族干部進入組織視野。八是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優勢作用,不斷拓寬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的新路子。縣委組織部按照縣委的統一部署和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經常征求人大、政府、政協、統戰等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縣委反饋,廣開言路,不斷開辟干部選拔任用的新路子。如在2002年鄉鎮換屆工作中,根據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的鄉鎮人大主席團專職主席年齡偏大的問題,縣委研究提名了9名年輕干部為鄉鎮人大主席團副主席人選,其中少數民族6名。九是堅持依法辦事,在配備民族鄉鎮的領導班子時,特別注重主體民族干部的配備,盡量讓主體民族干部擔任黨政一把手,不斷增強民族鄉鎮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以便調動民族鄉鎮干部群眾工作的積極性。

5、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為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為保證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向制度化和規范化方向發展。近年來,我們先后制定出臺了大通縣關于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婦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的實施意見,同時在出臺《關于加強鄉鎮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培養選拔年輕干部工作規劃》以及《十五期間干部培訓規劃》中對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都提出了具體要求,從制度上為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工作提供了保障,做到了堅持貫徹執行黨的民族政策與貫徹執行《民族區域自治法》和《自治條例》的相結合,保證了少數民族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