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存在問題思考
時間:2022-10-03 0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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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部分,也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方面。搞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對于改善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維護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提高黨的執政地位,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為此,我們從3月上旬開始,采取個別訪談、召開座談會和問卷調查等方式深入農村進行調研,通過調研,我們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有了較為深入的了解。
一、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現狀及問題
我縣現有5鎮3鄉,97個行政村,11個社區居委會,人口21萬,其中農村人口179782人,占全縣人口的86.6%;農村黨員5504人,占全縣黨員的53.7%。農業和農村工作在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舉措,打基礎,循序漸進,以政務村務公開為切入點,以機制制度創新為突破口,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三管齊下,努力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和促進了全縣的經濟社會發展。但是,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逐步深入,新情況、新問題的不斷涌現,我們感覺到在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決。
㈠基層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不夠到位。主要是宣傳教育形式不靈活,針對性不強。停留在一般化的講課,看專題片,發放宣傳資料等傳統教育形式,不能滿足農村黨員干部要求。特別是對中央、省、市和縣委關于在新農村建設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精神宣傳力度不夠,造成農村黨員干部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辯證關系理解不透,不利于新農村建設的健康發展。
㈡基層干部工作作風不夠扎實,工作水平不高。當前我縣農民的致富愿望與鄉鎮、村干部的工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農民的致富愿望非常迫切,希望干部帶領他們擺脫貧困;另一方面,部分鎮村干部自身素質不高、工作能力不強,帶領群眾致富的本領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民的致富進程。一是有些鄉鎮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意識不強,對基層工作指導不力。缺乏履行“一崗雙責”的責任意識,強調工作指標的多,提醒加強廉政建設的少;在監督管理上,考慮到村干部干事難,有一定的“遷就”心里,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之于軟,失之于寬”的現象,使有些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貫徹執行。二是有些村干部紀律觀念淡薄、民主意識不強、工作作風簡單粗暴,缺乏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導致干群關系比較緊張。
㈢對基層干部的監管機制不夠完善。主要是少部分村務公開的內容還不全面、形式比較單一,公開時間滯后,公開流于形式、走過場;財物管理制度還不完善,盡管全縣96個村都實行了村賬鄉管,但落實效果參差不齊。特別是有的村在村民理財小組作用的發揮、對農村財物審計等方面仍有漏洞,需進一步完善;村級民主決策尚不規范,有些村干部決策不民主,辦事不公開,搞“家長制”、“一言堂”,黨內民主監督弱化。
㈣一些侵害農民群眾利益的問題時有發生。個別鄉鎮干部利用手中權力,侵犯國家財產;少數村干部在行使權力中缺乏公正,優親厚友,辦事不公開,決策不民主,部分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遺留問題未得到徹底解決,群眾有意見。
㈤基層紀委的作用發揮得不夠好。鄉鎮紀委工作頭緒多,加上鄉鎮紀委書記分管工作過多,工作精力有所分散;少數人紀檢業務能力相對缺乏,只能開展一般性的監督檢查和處理一些簡單的信訪件,對比較復雜的信訪件難于處理,獨立辦案更是一籌莫展。另外,由于鄉鎮紀委干部(特別是副職)交流少,長期與所轄村干部打交道,對于出現的一些問題,礙于情面,不敢、不想碰硬,使之難以有效地履行職責,導致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實。
二、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㈠基層組織建設存在差距。一是少數干部工作責任感不強?;鶎咏M織處在農村工作最前沿,是各種矛盾的交匯中心,村干部官小責任大,利輕擔子重,政治上發展前途不大,而且經常面對各種困難,因此一部分基層干部工作責任感退化。二是村干部年齡老化,后備干部人才匱乏。一方面許多村主職干部在書記崗位上工作了20多年,為村內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但隨著年齡增長,工作精力難以適應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對黨風廉政建設不是不想抓,而是沒有精力去抓;另一方面,一部分文化政治素質相對較高的人大量外出,留在村里的也不愿意當干部,使得干部后備力量嚴重不足,導致選人難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村級班子素質難以保證。就我縣而言,在村書記崗位上年齡最大的有67歲,工作年限最長的達25年,108個村(居)書記主任中40歲以下的僅有13人,僅占12%左右。
㈡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存在死角。“上面一根針,下面千根線”,村干部工作頭緒多、難度大、任務重、經濟收入低,使部分干部價值觀發生轉變,有的一味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把等價交換的原則引進黨內生活。在這種利益觀趨使下,少數村干部夾在干部與農民雙重身份、帶頭富與帶領富雙重任務等矛盾中間,自律意識明顯下降。另一方面,少數村支部常年不開展組織活動,農村黨員中不承擔義務、不參加活動、不繳納黨費的“三不”黨員已越來越多。一些基層干部宗旨觀念淡薄,工作熱情衰退以至貪污腐化、違法違紀。
㈢思想認識不夠到位。沒有把抓黨風廉政建設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工作被動應付,對責任范圍內干部身上存在的問題不敢指出,不敢批評。個別基層干部甚至錯誤地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與己無關,只注重抓經濟工作,忽視黨風廉政建設,或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會影響農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把抓經濟建設和抓黨風廉政建設對立起來。由于思想認識不夠到位,工作中存在求太平,過得去,別出大亂子的思想,因而有意無意弱化黨風廉政建設,不能及時將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時。
㈣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實還不夠。在村級財務的處置等群眾關注的重大事項上,缺少規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約手段,從而造成了村內部財、物管理比較混亂,讓一部分人鉆了空子;在制度建設上,切合實際可供操作的制度不多,對已有的黨風廉政工作制度也沒有認真落實。形成制度規章訂的多,真正執行落實的少,這樣既削弱了農村黨風廉政工作的實際成效,又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㈤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考核與追究工作有待加強。具體表現在:一是責任不明確。盡管簽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但到底要負什么樣的責任,在工作機制上得不到體現,因而這種責任只是寫在紙上,說在嘴上,往往是干好干壞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二是目標不具體。有的同志認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是虛的,可高可低,可多可少,把握不準,沒法衡量。一些支部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缺乏全面分析,對于諸如班子的戰斗力要在哪些方面體現,增強防腐拒變能力要達到什么標準,發揮黨員隊伍的作用應有什么要求等問題,往往是模糊的概念,因而產生“檢查沒尺度,好壞憑印象”的思想。三是激勵、處罰措施難實施。一些鄉鎮和部門尚未建立全面、系統、有效的檢查考核機制,對村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情況缺少定期和規范的檢查考核。
㈥監督機制不盡完善。有些黨員、基層干部怕報復、怕傷和氣、怕抓不準、怕被人說出風頭、怕招來麻煩,不敢監督,不愿監督,不會監督;對于一些應公開的政務、村務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問題,一般干部了解的少,想監督而又不能監督;一些黨員干部匯報思想、報告工作不及時,不全面,只對上,不對下,群眾是霧里看花,在民主生活會上也是避重就輕,輕描淡寫,不批評別人,也不愿別人批評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級,黨員群眾的主動監督少,被動監督多,不出問題無人問,出了問題踏破門,以致一些村干部鉆了監督不暢的空子,成了無人監督的特殊干部。
三、加強我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對策
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應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構建綠色**融為一體,結合我縣實際,筆者認為,應從政治、經濟、教育、制度、監督管理等方面入手進行綜合治理。
㈠建立責任制是前提。要不斷健全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點抓好責任目標考核與失職行為責任追究,真正把抓黨風廉政建設,作為農村基層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標準,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嚴重失職的,要毫不手軟地實行“一票否決”。堅決糾正農村工作難度大,基層干部處理可寬不可嚴的錯誤認識,確保農村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實處。
㈡深化宣傳教育是基礎。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一定要根據農村的特點來進行,切忌大話、空話。應該結合我縣山大人稀、農民居住分散、生產季節性強、管理體制相對松散的特點,采取鄉鎮輪訓與“背籠廉政”進農家相結合,黨紀政紀專題講座與集中普法教育相結合等形式,使黨風廉政教育從“文件”走向“文化”,從“會場”走向“廣場”,從“機關”走向“農村”,從“社會”走向“家庭”,增強教育的效果。
㈢選準配強領導班子是保證。要順應農村改革的新形勢,廣辟干部人才渠道,積極推行村書記、主任直選以及駐村第一書記等制度,要重視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創造條件提高他們的政治和經濟待遇,暢通提拔用人渠道,使他們政治上有盼頭,工作上有勁頭。對那些工作責任感退化,群眾觀念淡化,組織紀律弱化的基層干部,要采取有效的組織措施,實行誡勉談話,對違法違紀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切實為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提供可靠的組織保證。
㈣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是關鍵。首先,要著力解決農村基層組織“無章辦事”的問題,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探索制定《村級干部廉潔從政行為規范》,切實增強對農村黨員干部的約束力。其次,要進一步強化農村基層的財務監管。一是加強對“村帳鎮管”的再監督。將“村帳鎮管”與村級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民主監督和專門機關監督兩個積極性,確保“村帳鎮管”制度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二是要進一步完善黨務村務公開和鄉鎮政務公開。要規范公開的內容和程序,最大效益發揮好議事懇談會的作用,切實保證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熱點焦點問題,能夠及時、全面、公正地解決。三是強化基層紀委實施監督的權力,防止監督流于形式。四是落實村主要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對村主要干部在任期間履行職責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財務責任、經濟責任進行全面審計,并作出真實、客觀的評價,預防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五是加大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把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作為辦案的一個重點,對典型的違紀違法案件進行公開處理,真正發揮查處一人、教育一片、穩定一方的作用。
㈤大力加強農村法制建設,凈化社會風氣,為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創造良好外部環境。進一步加大農村“五五普法”力度,深入開展“平安村組”、“文明村”創建活動,堅持齊抓共管、上下結合、社會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做到黨風、政風、民風一齊抓。要通過農村機構改革,真正使基層干部增強服務意識,強化管理職能,開創依法行政、廉潔從政的新風。在端正黨風的同時,不斷凈化社會風氣,從根本上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全面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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