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制度思考
時間:2022-10-04 0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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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發展黨內民主,必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進一步疏通和拓寬黨內民主的渠道,豐富黨內民主的形式,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能夠及時了解、掌握黨內事務,平等地表達自己的愿望,發表自己的意見,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黨內事務,實現對黨內事務的廣泛參與、有效管理和積極監督。黨的**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和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以下簡稱“三項制度”)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是健全黨內民主制度的重要內容,是發展黨內民主的有效途徑。
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是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體措施。黨的民主集中制是黨內民主和黨內集中的有機結合。民主是集中的客觀基礎,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不論是民主離開了集中,還是集中離開了民主,民主集中制都會遭到扭曲。發展黨內民主,要求在黨內生活中體現平等的原則,即所有黨員在黨內政治生活中都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享有直接或間接地參與決定和管理黨內事務的權利;體現公開的原則,即黨的領導機關要按照一定的范圍、層次和時間向黨員公開黨務活動,黨的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體現討論的原則,即凡屬黨的重大問題,都應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交由全體黨員或黨員代表討論,等等。而“三項制度”正是使這些原則得以體現的具體措施。如果黨內情況不通報,黨內情況不反映,黨內重大決策不征求意見,不尊重廣大黨員的民主權利,黨內民主就成了一句空話,就不可能實現正確的集中。
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是實現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的有效途徑??茖W正確的決策,是保證黨的事業健康發展的基礎。各級黨組織能否作出科學、正確的決策,關鍵在于決策是否建立在充分民主的基礎之上,是否遵循黨的群眾路線,充分反映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意愿,按客觀規律辦事。民主的、科學的決策形成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過程,是貫徹民主集中制的過程。如果不廣開言路,不知民情,不解民意,不用民智,只靠少數人拍腦袋作決策,難免造成決策失誤,給黨的事業帶來損害。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有利于暢通上下級黨組織之間、黨組織與黨員之間、廣大黨員之間的信息渠道,形成能夠集中全體黨員智慧的有效機制,使廣大黨員對黨內事務深入了解和積極參與,更好地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保證黨內重大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在執政條件和社會環境發生深刻變化的今天,黨的領導工作面臨的復雜多變的情況和難以預料的因素大大增多,我們黨要不辱使命,不負重托,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必須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斷改進黨的領導方式,提高黨的執政能力。而目前有的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仍然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脫離實際,脫離群眾,獨斷專行,搞強迫命令,不善于調動全體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影響了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有利于用制度來規范和改進領導方式,克服不良傾向,拓寬黨內溝通交流的渠道,使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思想更加統一,關系更加融洽,步調更加一致,從而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
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是強化黨內監督、防止和消除腐敗現象的實際步驟。腐敗是滋生在我們黨肌體上的一大毒瘤。產生腐敗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權力失去制約和監督。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建議權、批評權、監督權等民主權利,有利于增強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責任意識,充分調動他們參與監督的積極性;有利于增強黨的工作的透明度,把權力運行置于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保證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有利于及時糾正黨內出現的各種不良風氣,提高黨內監督的效果,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各項事業的順利開展。
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課題,也是各級黨組織的重要任務。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必須明確目標,找準著力點,突出規范性,增強時效性,體現程序性,確保有效性。
明確“三項制度”的內容界定。從目前情況看,“三項制度”的內容,并沒有統一、明確、具體的界定,有的只是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慣例。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首先必須明確其內容,使廣大黨員應當知道的事情能夠及時知道,應當向黨組織反映的情況能夠及時反映,應當參與的決策能夠充分發表意見。例如,情況通報制度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重大問題通報、評先創優通報、警示通報、季度性工作通報、社會性工作通報等;情況反映制度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黨員個人向黨組織的思想匯報和情況反映,黨內思想傾向的反映,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的匯報反映,黨內作風方面的情況反映,黨外人士和群眾對黨員、干部、黨組織的意見、建議與要求方面的情況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等;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定的事項,事關本地區、本單位全局性、政策性的問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應該由集體討論的干部的任免、調動和處理,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等。
規定“三項制度”的時限要求。任何制度要發揮作用,都必須有一定的時限要求,否則,就會流于形式,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對于“三項制度”,既要有明確的時限要求,增強時效性,又要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黨內情況通報方面,要根據通報內容的不同性質和特點規定時限。一般性工作或一個月,或一個季度作一次情況通報,有重要性和緊急性的工作要及時通報。要著重解決有些基層黨組織長期不進行黨內情況通報,缺少同黨員和群眾進行溝通與交流的問題。情況反映方面,要保證基層黨員群眾在第一時間反映問題,提高情況反映的效率;建立首問負責制,接受反映情況者要及時向領導或上級組織匯報,嚴禁截留;確保基層黨組織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不能報喜不報憂,特別是對事關大局、事關人民群眾利益的重大問題,要按規定及時上報。重大決策征求意見方面,要給征求意見和參與決策的黨員群眾充分的時間,不能走過場。要及時跟蹤調研決策執行情況,并適時總結。
規范“三項制度”的程序。制定科學規范的執行程序,是制度得以貫徹實施的重要條件。規范“三項制度”的程序,使其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應對“三項制度”的實施方法、步驟等作出明確規定。情況通報制度,要規范通報對象、通報范圍、通報方式、通報步驟,細化通報的過程,特別是涉及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重大決策、重要舉措,不僅黨內要通報,也要及時在黨外通報。情況反映制度,要規范正常的反映渠道,通過匯報、會議、信訪、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等多種方式,建立社情民意搜集機制,保證情況反映渠道的暢通。要規范情況反映的程序,一般問題逐級反映,重大事項可多級反映或越級反映,直至向中央反映。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主要是在征求意見的方法和步驟上進行規范,如:實行預告制,在時間上把征求意見的程序前置,把需要廣泛征求意見的決策進行預告;實行決策內容通報制,把需要決策的內容,根據征求意見的范圍,提前下發。
健全監督保障機制。“三項制度”要取得實效,必須建立健全監督保障機制。由于目前尚沒有關于“三項制度”的統一制度規范,對“三項制度”的貫徹落實也沒有明確具體的監督保障規定,在執行制度的過程中難免存在隨意性。健全“三項制度”的監督保障機制,必須明確監督的重點,著重監督情況通報、情況反映和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的內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完備、時間是否及時、執行是否到位。要建立責任制,把貫徹執行“三項制度”的責任落實到各級黨組織,落實到具體的人身上;建立責任追究制,對不嚴格按照制度的有關規定貫徹執行,并造成重大失誤的責任者,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
建立和完善“三項制度”,不能孤立地、片面地推進,必須堅持系統的觀點,充分考慮到影響制度建設的各個方面。要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廣大黨員對推進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的認識,引導黨員認真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增強貫徹執行“三項制度”的自覺性、主動性、積極性;要抓好主要領導這個關鍵,各級黨組織的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率先垂范,帶頭執行,為“三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創造濃厚的民主氛圍;要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體系,制定一系列配套制度,使“三項制度”三者之間相互結合,相互作用,相互推動;要從實際出發,抓好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落實,既堅持統一的規范要求,又防止形式主義的“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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