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輿論監督經驗交流
時間:2022-10-13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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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明確規定:在黨的領導下,新聞媒體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通過內部反映或公開報道,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這就為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提供了法規依據。事實上,新聞媒體由于其具有時空廣闊、信息量豐富、報道迅速等優勢,可以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對各級領導干部的觸動越來越大,深受廣大群眾的歡迎。但是,新聞媒體要真正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必須在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的前提下,進行正確、科學、合理的引導,并在監督過程中要特別注重發揮好輿論監督的“五光”作用。
一要發揮好“陽光”作用。新聞媒體要把政務、村務、廠務公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為輿論監督的重要方面,通過媒體將政府部門行政審批“體外循環”、干部人事“暗箱操作”、政務村務廠務不公開或半公開等現象予以暴光,來推進政府“陽光工程”,擴大群眾對干部人事工作的參與權、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變“暗箱操作”為“陽光操作”。
二要發揮好“目光”作用。新聞媒體既是黨和群眾的喉舌,也是群眾的眼睛,群眾關注什么、企盼什么,需要什么,想說什么,我們新聞媒體就要積極宣傳報道什么,及時反映群眾的愿望和呼聲。當前,新聞媒體要及時地對黨委政府的重大方針政策、重大工作決策、各地的重大建設項目及重大經費的使用、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宣傳報道,讓這些情況置于群眾的目光之下,讓群眾及時全面了解,廣泛接受群眾監督。這有利于發揚民主,凝聚人心,又會對黨委政府的工作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三要發揮好“聚光”作用。新聞媒體要體現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宗旨,找準切入點,抓好結合點,瞄準聚光點,把宣傳報道的焦點集中到各群眾最現實、最關心、與群眾最直接的切身利益的問題上來,集中到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如何應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出現的各種復雜的矛盾和問題上來。通過對這些問題、現象和矛盾的暴光、透視、點評、聚焦,幫助各級黨委政府解決這些問題、現象和矛盾,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
四要發揮好“激光”作用。當前,有少數黨員干部經不起權力、金錢、地位、美色的考驗,最終淪為黨和人民的階下囚。對于這些腐敗分子及其罪惡行為,新聞媒體要將它們作為反面典型,搬上熒屏,深入剖析,要像“激光”一樣,穿透這些腐敗分子及其罪惡行為的表層,深刻挖掘其內在的本質和根源,為黨和政府進一步建立健全防腐體制、機制、制度起到有力的推動作用,真正達到從制度上從源頭上從根本上預防和懲治腐敗。同時,通過這種“激光”作用,讓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受到警示教育,做到超前防范,及時改正。
五要發揮好“閃光”作用。新聞媒體要高唱主旋律,打好主動仗,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教育人、鼓舞人、激勵人。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下,廣大黨員干部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涌現出一大批優秀黨員干部,像一心裝著群眾、唯獨沒有自己的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幾次進藏、奮戰高原的孔繁森,廉潔奉公、潔身自好的湖,恪守“當官先做人,萬事民為先”的鄭培民,對于這些黨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新聞媒體要加大對他們的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力度。同時,要多選擇一些新視點、新人物、新事跡進行宣傳,充分挖掘當地的身邊的先進典型的閃光點,讓廣大黨員干部積極地學習先進典型的先進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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