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工作運行機制思考

時間:2022-10-13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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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工作運行機制思考

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既是純潔黨員隊伍、保持黨員隊伍先進性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號召力的必然要求。黨的十五大報告明確指出,要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標準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但是,從近年來的實際情況看,一些黨組織對于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不力,一定數量的不合格黨員仍滯留在黨內。**年我市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評出的不合格黨員只有32名,占黨員總數的0.09%,不合格黨員中除名的只有1名,占黨員總數的0.003%。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地在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上,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的極少。本文試從系統科學的角度,對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作膚淺的探討。

一、探索和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的意義和作用

1、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是實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江總書記指出,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群眾認識“三個代表”,不僅僅通過我們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還要通過廣大黨員干部的言行,通過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而黨內存在一定數量的不合格黨員,他們忘記了黨的綱領和理想、群眾觀點淡漠、追求腐朽的生活方式,嚴重影響了黨的正確領導、影響了黨組織的戰斗力、凝聚力和號召力,影響了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可見,是否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不僅僅是純潔黨員隊伍,而且關系到“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貫徹落實。

2、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是實現由“妥善處理”到“嚴肅處置”轉變的需要。對不合格黨員的處理,在黨的十三大報告中要求“妥善處理”,而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要求“嚴肅處置”。從“妥善處理”到“嚴肅處置”的轉變,表明了我黨在新時期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當前,黨員隊伍和黨員建設諸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合格黨員的評判標準與新形勢不相適應,不合格黨員的具體表現規定得不具體,比較原則抽象,處置程序復雜、手續繁瑣,使得基層黨組織在具體的工作中只能是“說起來重要,就是難做到”。因此,只有建立規范的操作性強的處置工作運行機制,才能使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健康順利開展。

3、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是實現黨員隊伍由數量的擴張到數量擴張與質量提高并重轉變的需要。江總書記**年在全國組織部長會議上講,黨的組織工作,要重視黨員的素質。發展黨員要重視質量,千萬不能單純追求數量,不能搞濫竽充數。濫竽充數的黨員放在黨內比放在黨外更危險。如果黨員隊伍質量很低,數量再大也沒有用。至**年底,我國已有6451萬名黨員,占全國人口總數的5.2%。但毋庸諱言,我們這樣的一個大黨內,由于有部分同志入黨后放松了學習,忘記了黨的宗旨,理想信念動搖,成為不合格黨員,這部分同志如果滯留在黨內,將會影響我們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影響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力,敗壞了黨員隊伍的風氣。通過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進一步純潔黨員隊伍,提高黨員隊伍的質量。

二、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基本框架的構建

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原則性很強的工作,它是一把雙刃劍,處置工作的準確性、公正性,會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影響。因此,除了要加大處置工作的力度外,還必須建立健全一套切實可行的規范性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1、明確不合格黨員的具體標準?!吨泄仓醒虢M織部關于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意見》以及《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九條,對不合格黨員的標準作了明確的規定,但都比較原則,定性多、定量少,評判的彈性大,易產生隨意性,基層黨組織在具體操作中比較困難。因此,我們要把認真研究和制定與新形勢相適應的不合格黨員標準,作為處置工作的關鍵環節來抓。制定的標準要力求突出“三性”:一是針對性。要針對不同領域、從事不同職業、肩負不同工作任務的黨員的特點,提出不同的要求,制定不同的標準。二是時代性。要緊緊立足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時代實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個特定時期,順應時代要求,體現時代特點。三是可操作性。要盡量降低標準中定性比例,提高定量比例,增加標準的剛性,減少標準的彈性。比如針對以上“三性”,農村不合格黨員的具體標準可分為十七種。⑴革命意志衰退,對黨失去信心的。⑵傳播消極言論,破壞黨內團結,造成較大影響,經教育不改的。⑶參加非法組織,信仰宗教,組織或參與封建迷信、宗教活動,經教育不改的。⑷在國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視而不見,不愿挺身而出的。⑸不敢堅持原則,不敢與壞人壞事和歪風邪氣作斗爭的。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⑺有聚眾賭博以及其它違法違紀行為的。⑻無正當理由拒不交納各項應交稅費的。⑼組織或參與集體上訪的。⑽不講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⑾民主評議中,黨員或群眾的測評合格率低于60%的。⑿連續兩年被評為基本合格黨員的,或上年被評為不合格黨員、今年被評為基本合格黨員的。⒀45歲以下的黨員沒有特殊原因而缺少致富能力和本領的。⒁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分配的工作的。⒂無正當理由,一年中累計10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⒃無故長期不接轉組織關系的“口袋黨員”。⒄本年度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2、明確不合格黨員的處置方式。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方式一共有三種:限期改正、勸退、除名。對不合格黨員采取哪種處置方式要在嚴格掌握政策、嚴肅黨的紀律的基礎上,區別情況,慎重確定。一要明確處置方式。我們認為,被評為不合格黨員,本人有繼續留在黨內的強烈愿望,愿意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幫助,有改正錯誤的決心和行動,取得黨內外的諒解,可給予為期一年的限期改正。對有下列七種情形的,應勸其退黨:⑴本人無改正愿望,不愿意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紀律約束的。⑵本人雖要求留在黨內,但經多次教育無效的。⑶連續兩次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⑷累計已受過兩次限期改正的處置,又被評議為不合格黨員的。⑸連續三年被評為基本合格黨員的。⑹上年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今年被評為基本合格黨員的。⑺民主評議中,黨員或群眾的測評合格率低于30%的。對有下列五種情形的,應予以除名:⑴組織勸其退黨,本人堅持不退的。⑵連續兩年被為不合格黨員的。⑶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的。⑷無正當理由,一年中累計10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⑸無故長期不接轉組織關系的“口袋黨員”。二要注意劃清界限。在具體操作上,要把不善于學習,思想跟不上形勢,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理解,同反對抵制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區別開來;要把由于組織不健全、軟弱渙散,放松對黨員的教育管理,造成黨員不能履行義務,同本人主觀上不愿意履行黨員義務區別開來;要把因年老體弱或長期患病等實際困難無力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不能經常參加黨內活動,同意志衰退、不起黨員作用區別開來;要把愿意接受教育、改正錯誤,并決心按照黨員標準要求自己,同拒絕接受教育或屢教不改區別開來;要把黨員參加某些帶有宗教色彩的民間風俗活動與黨員信仰宗教區別開來;要把在一時一事中或某項工作中不起作用與長期不發揮作用區別開來;要把受黨紀政紀處分的黨員與不合格黨員區別開來;對企業下崗職工黨員、復員退伍軍人黨員、畢業學生黨員中的“三不”黨員,要區別主客觀原因,合理鑒定。三要嚴格堅持標準。無論是老黨員還是新黨員,無論是普通黨員還是領導干部黨員,無論是有個功勞的還是有個過錯的,都要用“一把尺子量長短”,該如何處置就如何處置,只認標準不認人。要堅決杜絕“能夠不處置的就盡量不處置、能夠留在黨內的就盡量留在黨內”這兩種不良傾向。處置的結果要在公開欄內公開,或通過一定形式向群眾通報,接受群眾監督。

3、明確不合格黨員的處置程序。要使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置恰當”的基本要求,這就需要建立一個比較科學、嚴密、規范的工作程序。處置不合格黨員要重點抓好“核實取證、召開支委會、召開黨支部大會、上級黨委審批”四個主要環節,這四個環節,是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必備程序,有了這四個環節,就應認為處置不合格黨員程序有效?!熬C合材料與本人見面、同被處置黨員談話、處置決定與本人見面、處置結果正式通知本人以及在公開欄內公開”五個環節為次要環節,它履行與否,不影響處置程序的有效性。在程序上要注重三個方面:一要扎實抓好四個主要環節。在核實取證環節上,黨支部要指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支委,對不合格黨員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核實、取證,依據事實寫出綜合材料。在召開支委會環節上,要根據不合格黨員存在的主要問題,對照黨員標準,依據黨章和上級黨委關于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有關規定,逐人進行認真討論,提出初步處置意見,及時向黨委匯報。在召開支部大會環節上,先要統一黨員的思想,組織黨員學習黨章和文件、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有關規定,黨支部書記要代表支委會將被處置黨員的主要問題、表現、態度及初步處置意見向全體黨員說明,應允許被處置黨員做自我批評或說明、申辯,黨員大會要進行討論并對其進行必要的批評,要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處置意見進行表決,并形成處置決定,表決時,被處置黨員應退場。在黨委審批環節上,必須經黨委會集體逐個討論,要認真審議黨支部對不合格黨員定性是否準確、處置方式是否得當,支部上報的材料是否完備。二要用好五個次要環節。要辯證地看待主要環節與次要環節之間的關系,次要環節解決得好壞,將影響主要環節的解決。比如綜合材料與本人見面,可以進一步聽取本人對材料的意見,使材料更準確、更可靠,支委會的處置意見也更確當。同被處置黨員談話,可以對其進行教育幫助,使其端正態度,正確對待組織處置。在將處置結果通知本人這個環節上,我們認為,只要將處置結果通知到他家人,即可視為通知到本人。三要加強制度建設。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綜合材料不屬實,有隱瞞重要情節的,要追究調查取證黨員的責任;要建立回復制度。對支委會研究認定的不合格黨員存在的問題,要求不合格黨員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向支委會作出回答,說明事實真相,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回復的,按情況屬實處理;要建立預審制度。在支委會研究初步處置意見后,黨委要派人進行調查核實;要建立思想匯報制度。對限期改正的黨員,每個季度至少要向黨支部和全體黨員匯報自己的學習思想工作情況一次;要建立結對幫教制度。對勸退、除名的黨員,要明確支委或優秀黨員、勸退、除名者的親屬、鄰居中的黨員,與其結對幫扶,防止他們被勸退、除名后“破罐子破摔”。

三、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的幾點思考

1、消除思想障礙、提高思想認識是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的前提條件。**年我市共評出32名不合格黨員,其中23名是由于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9名是“三不”黨員,而實際生活中,至少有1%的黨員在工作中不起先鋒模范作用,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群眾,甚至還不如群眾。之所以這些同志沒有被評出來,除了與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具體操作形式有一定的關系外,與我們的一些黨組織負責人和廣大黨員對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有很大的關系。有的人認為,現在社會風氣不好,黨內腐敗現象嚴重,處置幾個普通黨員對純潔黨風沒有什么用;有的人認為,處置不合格黨員,就等于自己揭自己的短,影響自己的政績,影響本單位黨組織的形象;有的人認為,處置一名黨員等于為自己多樹了一個對立面,自己的工作又多加了一份難度,對這些人只要平時教育教育就行,違法違紀有政法機關;有的人認為,現在主要精力要花在發展經濟上,處置不合格黨員,程序嚴、手續繁,處置一名要花好長時間,劃不來;還有的人認為,老黨員干了一輩子,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年輕人后面的路還長,如果處置了他,等于斷送了他的政治前途,處置起來于心不忍。因此,消除思想障礙、提高思想認識是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中必項解決的首要問題。一要注重宣傳教育。要通過會議、培訓班、報刊雜志、廣播電視、英特網等多種宣傳工具,廣泛宣傳不合格黨員給我們的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形象帶來的影響。要在領導的有關汲及黨員教育管理的講話和有關汲及黨員教育管理的工作意見中,加大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內容量。要充分利用黨的建設學會的作用,組織一些關于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專題研討。通過多種措施來提高廣大黨務工作者和廣大黨員對處置不合格黨員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做好處置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二要列入黨建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的內容。要把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列入年初的黨建工作目標責任狀,嚴格落實責任制,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在年終的黨建工作目標考核中,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要占一定的分值;在黨務干部的述職報告中,要有介紹單位黨員隊伍的現狀,對不合格黨員采取的措施等專門的一部分。三要加強組織領導。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是黨員教育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整個黨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黨委要充分認識到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是自己的一項重要職責,把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一年一度的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要及時建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以黨務書記為辦公室主任的專門工作機構,抽調精兵強將組成督導組,強化對基層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督查和指導,不能因為是常規工作,而只發發文、匯匯總。

2、堅持和完善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制度、改革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具體形式是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成敗的關鍵。民主評議黨員是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提高黨員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是對黨員進行經常化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途徑,也是暢通黨員隊伍“出口”的主要渠道之一。但近幾年來,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具體操作形式已很難適應新形勢、新變化的要求,評議效果不很理想。這就要求我們既要繼承民主評議黨員這一有效形式,又要對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的某些具體操作形式大膽地進行探索、大膽地改革創新。一要改統一規定評議時間為各黨支部自行確定和上級黨委指定相結合。各支部根據黨員隊伍狀況和本單位實際情況,隨時都可以向黨委提出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各級黨委也可以對隊伍渙散、問題較多的支部,隨時指定其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在具體時間上,可以結合年末總結評,可以結合“七一”表彰評,可以在完成突擊任務之前評,可以在完成重大任務之后評,也可以作為整頓黨員隊伍、解決實際問題評。但必須明確,每個黨支部每年都必須開展評議黨員活動一次。二要改黨內互評為黨內互評與群眾參評相結合。在評議中要進一步擴大民主范圍,開門搞評議。在組織黨內互評時,要組織職工(代表)、村民(代表)對進行評議。我市原太宇鄉在民主評議黨員中采取了“雙評議”的辦法,群眾的參與熱情很高,評議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要改面對面評為背靠背評。面對面,大家礙于情面或出于其它考慮,有的話不好當面說,許多黨支部評議時出現了“你好我好大家好”局面。出現了評議會上相互表揚、評議會后“相互批評”的現象。所以評議時,可以讓被評議對象離開會場,會后由黨支部負責將意見匯總整理后,向被評議者反饋。四要改口頭評為書面評。由支部制定民主評議測評表,組織黨員、群眾(代表)填表。五要改普遍評為普遍評與重點評相組合。評議前,各黨支部要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個別訪談等多種形式,排找出本支部的重點人和事,做到有重點地評議。六要改五個環節“一鍋煮”為五個階段分步實施。要借鑒“三講”、“三個代表”學習教育的成功經驗,每一階段結束后,基層支部負責人要將本階段的初稿實施情況向上級組織部門或聯系領導匯報,待同意后才可轉入下一階段,這樣通過每一階段的高質量保證整個活動的高質量。

3、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是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的最終目的。處置不合格黨員的目的不在于確定了多少名不合格黨員,也不在于勸退、除名了多少不合格黨員,而在于進一步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保持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進一步提高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這樣才能高標準地抓好這項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一要注重對不合格黨員的情況進行統計分析。要從年齡、文化、職業、收入、入黨時間等方面對不合格黨員的構成進行分析,找出不合格黨員的主群體,深入分析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年我市的評議結果顯示,不合格黨員中,農村無職黨員占82.7%,初中以下文化的占65.1%,60歲以下的占95.8%,無固定職業的占80.8%,**年11月以后入黨的占79%。這就說明,我們必須加強對年輕的、低文化的、農村中無職務的(特別是曾當個村組干部的)、流動黨員、**年11月以后入黨的黨員五個群體的教育管理。二要注重解決黨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調動黨員的積極性。有些黨務工作者對新時期黨員的標準掌握不準,片面以“能人”標準、“生產力”標準替代黨員標準;有的黨組織不能為黨員辦實事,一味要求黨員講奉獻,而對黨員的實際困難、發家致富的愿望卻顯得無能為力,使得部分黨員逐漸對黨組織失去信心;目前黨員的知情權、議事權、選舉權等正當權利也不如群眾,村里的重大決策要經村民代表會議決定、村委會成員要由群眾直接選舉產生、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對政府的工作進行審議等,而黨內的重大決策不需黨員大會決定、黨支部成員的選舉要按照上級組織的意圖、黨代表隨黨代表結束代表資格也隨之消失,這些現象都影響了我們黨員的純潔性、影響了黨組織的吸引力,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三要注重限期改正的黨員的教育轉化工作。要組織限改黨員學習班、組織“一結一”幫帶活動,幫助他們轉變思想、提高覺悟,增強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的能力和本領。

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暢通不合格黨員的“出口”,僅僅靠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運行機制是遠遠不夠的,它還需要很強的黨建基礎工作作保證,需要有一個較好的外部環境作支撐,需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各職能部門的通力協作。我們堅信,只要全黨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就一定能夠純潔我們的黨員隊伍,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增加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號召力,為實現我市“十五”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