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集體訪機制經驗交流
時間:2022-10-14 0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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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訪”往往伴隨著“越級訪”和“重復訪”,是群眾信訪中最易導致群體性事件的信訪案件。從調查中分析,當前,集體訪不僅有所增多,而且具有一些不良特性。如組織上具有嚴密性,有組織牽頭者,資金籌集者,幕后策劃者,聯絡協調者,運輸調度者,分工明確,計劃周密?;顒由暇哂袚駲C性,往往選擇在重大會議、重要活動和重大節日時進行上訪活動,以引起黨委、政府、社會各界和領導的重視。行為上具有違法性,干擾正常機關工作秩序,干擾重要活動開展和重大會議的召開,甚至去堵塞公路、鐵路交通,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心里上具有崇上性,認為找的機關越大、領導級別越高,解決問題就會越快,因此,直接去京赴省進行越級上訪。
集體上訪不僅影響黨委、政府和領導的正常工作,也給社會造成極大的負面效應。而且,一旦處理不當,還會引發惡性事件。因此,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積極預防、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理集體上訪事件,促進社會和諧。
1、建立健全領導負責機制。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妥善處理群眾集體上訪事件的極端重要性,增強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要明確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每位領導要根據明確的責任分工做好應該做的工作,解決好應該解決的問題,落實好應該落實的責任。要建立領導接待日制度,確定固定的時間、固定的地點,確定具體的領導,進行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值班接待來訪群眾。要把領導接待群眾來訪的工作過程變成密切聯系群眾的過程,變成為群眾排憂解難的過程,變成克服官僚主義、改進工作作風的過程。要建立領導辦信訪制度,實行領導親自過問、親自參與、親自解決,一辦到底。在出現集體訪時必須快速到達一線,親臨現場、親自處理。要建立領導信訪調研制度,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上門傾聽群眾心聲,了解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解決政策性、全局性的問題。要建立領導定期研究信訪工作制度,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懲腐、維權、整風、減負、治亂等一系列信訪實際工作中的阻力和困難。
2、建立健全預測預防機制。要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做到問題發現在基層,問題解決在基層,群眾穩定在基層,謹防集體訪釀成群體性事件。一是要建立健全信訪網絡,充分發揮網絡的功能。對集體訪要做到在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匯報、第一時間介入、第一時間處置。要規范信訪信息報送工作,做到全面情況定期反映,通過對一定時期來信來訪的全面分析,掌握信訪的變化情況和規律;傾向性問題綜合反映,通過把若干來信來訪反映的具有一定發展趨勢的問題加以綜合反映,觀察一定時期違紀和不正之風問題的傾向,以便采取相應的措施;重要問題專題反映,對重大案件、突發事件、不安定因素等問題,作為專題來反映,以便領導決策,組織專門力量,集中處理解決。苗頭性問題及時反映,對剛出現的某種違紀或不正之風的現象及時反映,以便把問題解決在初發階段或萌芽狀態,防止違紀或不正之風發展蔓延。二是要建立健全干部“下訪”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地組織干部下訪,變群眾“訪”我為“我”訪群眾,變坐等上訪為主動下訪,變層層轉辦為直接查辦,及時了解掌握群眾的思想動態,及時糾正黨員干部的違紀違規行為,杜絕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
3、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要建立健全過錯追究制。對群眾反映具有苗頭性、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頂拖不辦、弄虛作假而導致集體上訪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對發生集體上訪反應遲緩或敷衍了事,無所作為,或處置不當造成事態擴大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對因打壓和報復信訪群眾而釀成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等嚴重后果的,要依紀依法從嚴處理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要建立健全目標考核制。將信訪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考核之中,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設的考核內容,特別要把預防和解決群體上訪、越級上訪、重復上訪等“三訪”問題的工作目標,與其他工作目標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要實行“三訪”問題“一票否決”。要明確獎懲,對出現“三訪”問題的單位不能評先,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給予誡免,不能評優。
4、建立健全教育疏導機制。集體上訪處理不當將會釀成群體性事件,因此,處理集體上訪必須謹慎、穩妥。首先,要克服官僚主義,改進工作作風,要做到以誠相待,滿腔熱情地接待來訪的群眾。領導要親臨現場,進行指揮和協調,直接與來訪群眾對話,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的思想教育工作,積極疏導群眾的情緒,進行“消氣”、“滅火”,防止事態擴大。其次,要講究方法和策略,注意語言表達。防止言詞不當,方法簡單,而激化矛盾。要選用熟悉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較強說教能力、問題處理能力和應變能力,做事穩重又有耐心的干部,去一線處理集體上訪事情。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仔細聽、認真記、耐心解釋。第三,要進行法規政策宣傳,把處置集體上訪事件的過程變成對來訪群眾進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過程,清除群眾“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心理錯覺,正面引導群眾依法依紀逐級有序信訪,規范和維護群眾上訪秩序。使無序非正常的集體上訪成為有序正常的代表上訪。
5、建立健全保障權利機制。堅持以人為本,建立健全嚴肅執法執紀與保障權利并重的信訪處置機制,做到既要保障檢舉人、被控告人的合法權利,又要保障被檢舉人、被控告人和申訴人的合法權利。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如果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則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貫徹落實,該處理和解決的問題,必須盡快處理解決到位;如果法律法規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但反映的問題是正當的合理的,需要解決的,則積極建議有關部門抓緊制定、逐步完善,并監督其處理解決到位,防止群眾反映的問題久拖不決,切實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落到實處,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特別對群眾反映的屬嚴重違法違紀,損害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損害群眾利益的事情,紀律監察機關要高度重視,快速反應,嚴力查處,決不姑息縱容。對于群眾上訪提出的要求不合理的,不能解決的,則協同有關部門向群眾講清道理,耐心說服,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別有用心、扇動群眾以上訪為幌子借機鬧事的要予以訓誡,不聽勸告和警告的違規違法人員要依法處置,以儆效尤。特別對借機利用群體性事件破壞社會秩序、干擾政府機關正常工作的敵對分子,要堅決打擊,切實保護國家和人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