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干部交流問題思考

時間:2022-10-17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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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干部交流問題思考

一、近年來干部交流工作中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強領導,注重完善交流機制。省委制定下發了《關于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干部交流的指導思想和交流對象、范圍、工作程序、紀律及配套措施。一方面,把干部交流作為人事安排方案中的一個重要方面考慮,加強對干部交流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宏觀指導工作,統籌考慮各級領導干部的調整、輪崗交流和年輕干部的培養交流,努力推進干部隊伍結構的合理化。另一方面,從科學合理配備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發揮干部專長和優化領導班子年齡、知識、專業等結構的需要出發,注重做好各級領導班子的結構分析,根據領導班子結構的缺項與不足,加強州、縣領導班子成員的交流,尤其是領導班子換屆期間的干部交流工作,切實做好各級領導班子的科學合理配備。

(二)明確重點,注重完善交流措施。一是立足于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的需要,適時做好調整性交流。重點做好正職領導干部、關鍵崗位的干部、有培養前途的干部以及因工作需要回避的干部交流,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了領導班子結構的優化。二是立足于提高干部素質的需要,抓好干部掛職交流。對長期在領導機關工作而缺乏基層工作經驗、長期在基層工作缺乏宏觀管理經驗和在同一部門或崗位工作時間較長的領導干部,通過掛職鍛煉、下派鍛煉、輪崗等形式進行交流,通過實踐鍛煉有效增強了干部工作能力。三是立足于增強干部隊伍活力的需要,認真做好年輕干部的培養性交流。選派年輕干部到省直機關工作等方式,加強優秀年輕干部的培養性交流。同時,為進一步充實基層干部隊伍,從**年開始,先后選派8批314名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鄉鎮和法檢部門工作,推動了基層后備干部力量的培養和儲備。四是立足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注重做好回避性交流。干部合理有序的流動,是防止和遏制腐敗的有效措施。截止目前,全省各州(市地)、縣的黨政“一把手”、組織部長和公、檢、法等部門的領導干部避籍任職率達到80%以上。

(三)拓寬渠道,注重豐富交流形式。一是通過競爭上崗加大內部交流力度。按照“5+1”文件精神,普遍推行機關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制度,使競爭上崗逐步成為機關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和交流的重要方式。二是結合公開選拔進行干部跨部門交流。開展公選領導干部工作,為進一步推進干部跨部門、跨地區交流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基礎。三是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拓展與外省干部的交流和溝通。2002年以來,先后有29名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國有企業干部交流到我省任職、掛職,30余名博士服務團成員來我省掛職、服務,及時利用這部分人力資源優勢,為聯系和選派我省各級各類干部到發達地區交流學習和掛職鍛煉創造了更多的機會和條件。1990年以來,我省先后選派234名縣(處)級以上干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另外,結合遼寧省對口幫扶工作,先后組織153名縣(處)級以上干部赴遼寧省開展掛職鍛煉。

研究和分析近年來的干部交流工作實踐,我們得到以下啟示:開展回避性干部交流,可以有效解決少數干部長期在一個地方和部門工作而受人情網、關系網的干擾和束縛,甚至出現消極腐敗現象的問題,有利于凈化干部干事創業的環境,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開展競爭性交流,有利于拓寬選人視野,探索用人渠道,發現人才,重視人才,更加有效地培養、鍛煉優秀干部,提高干部綜合素質;開展需求性交流,有利于解決各地各部門各行業人才分布不均衡的問題,增強各級領導班子的整體效能;開展輪崗性交流,有利于解決全省地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狀,使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干部的新觀念、新思路、新經驗與欠發達地區干部踏實苦干的良好作風形成優勢互補,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思想認識上的不足制約干部交流。從工作實踐看,對從一般崗位向關鍵崗位和重要崗位交流以及提職交流的,干部比較容易接受,但對于平職交流,或者從關鍵崗位和重要崗位向一般崗位的交流,社會輿論首先認為是干部有了問題,而很少有人認為是工作的需要和培養鍛煉干部的需要,被交流的干部在思想上也不太情愿,行動上也不太積極。另外,一些地區和單位怕“耽誤”工作而堅持“保留骨干”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干部的交流。

(二)交流干部的教育管理機制不夠完善。當前交流干部的管理、考核、監督措施還不夠完善,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交流、輕管理、缺成效等現象。個別地區和單位應付差事的做法,致使干部交流工作流于形式,尤其是在省內掛職交流的干部中比較明顯。

(三)干部交流渠道不暢和過于頻繁的現象并存。一方面,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干部交流渠道狹窄,范圍不廣的現象。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干部過于頻繁交流,產生短期效應的現象也普遍存在。

(四)干部交流工作不平衡。全省干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六多六少”現象。即:提拔交流的多,平職交流的少;橫向交流的多,縱向交流的少;同崗交流的多,輪崗交流的少;黨政干部交流的多,事業單位干部交流的少;處級正職干部交流的多,副職和一般干部交流的少;綜合部門干部交流的多,專業部門的干部交流的少;向黨政機關交流的多,向企業交流的少,等等。

形成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二是干部交流制度還不夠完善、不夠規范,操作方式也不夠靈活。三是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四是干部管理機制、體制上的障礙。五是地區環境之間的差別和單位與崗位職能之間的差異,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干部跨地區、跨部門交流。

三、對進一步完善干部交流工作的幾點思考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我們各級黨組織應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通過加強干部交流這一有效措施,不斷優化領導班子結構,進一步提高干部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為和諧社會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一)理清思路,明確重點。結合我省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實際,交流干部應掌握以下重點:一是因工作需要的、通過交流輪崗鍛煉需要提高工作能力的、在一個地方和部門工作時間較長的、按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領導干部;二是州(市地)、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紀委、法檢以及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的領導成員和群眾團體等部門的在正職崗位工作滿10年的領導干部;三是省、州(市地)、縣(市區)機關干部,在同一職位工作滿5年的應當進行輪崗交流,在同一崗位工作時間至多不超過10年。

(二)規范程序,健全機制。按照科學、合理、適用的要求,各級黨組織和組織人事部門應緊密結合構建和諧青海和各地各部門實際,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培養復合型人才,改善領導班子結構,提高干部綜合素質”為目標,堅持黨的事業需要與發揮個人專長相結合,探索總結干部交流的最佳任職時間。逐步建立和完善與《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相配套的制度措施,突出科學性,進一步細化干部交流的范圍、形式、時限、對象、條件、程序以及交流的紀律等有關規定,減少隨意性,使各級各類干部在比較規范的制度約束下實現多層次、多形式的交流。各地、各單位也應從全省干部隊伍建設的大局出發,積極探索干部交流調整和任職回避相互支撐的制度措施。在今后一段時期內,應堅持把干部交流與《公務員法》的推行和干部的升降、獎懲、回避相結合,不斷完善交流干部的政績考核制度和監督管理制度,努力把最有發展潛力、最有可塑性的干部交流到多崗位進行鍛煉,使用到最能加快發展、最能提高能力的位置上,做到因人而異,揚長避短,科學交流干部。

(三)統籌規劃,整體推進。立足當前全省干部隊伍建設的實際,在保持領導班子任期內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完善領導班子議事決策機制,著力解決好推進干部交流和保持工作連續性的問題。堅持突出重點與整體推進相結合,堅持橫向交流與縱向交流一起抓,同崗交流與輪崗交流一起抓,基層干部交流與機關干部交流一起抓,綜合部門的干部交流與專業部門的干部交流一起抓,不斷加大干部交流的“跨度”和系統內干部輪崗交流力度,積極推進條塊單位與地方黨政機關之間的干部交流和“熱”、“冷”部門之間的干部交流。同時,應立足于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整體需要,本著人崗相適、人盡其才的原則,制定長遠規劃,注重抓好黨政“一把手”和優秀年輕干部的培養性交流,加強對副職、一般干部的輪崗、需求性交流,努力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異。

(四)嚴肅紀律,確保交流。一是各地、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干部任用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等法規,把交流作為干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干部工作的整體規劃,堅持做到常抓不懈;二是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嚴格履行干部交流程序,集體研究確定交流對象,杜絕近年來個別地區存在的個人或少數人指定交流對象,把干部交流作為賞罰干部的手段,以及借干部交流突擊提拔干部和對干部進行打擊報復等不良現象。三是嚴明干部交流工作紀律,做好服務工作。任何單位都要堅決執行上級關于干部派進、調出的決定,教育引導交流干部積極服從組織決定。派出和接收交流干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應本著關心干部、團結干部的態度,認真負責地做好干部有關材料的轉接、審核和崗位安排工作,為交流干部盡快融入新的環境并安心工作創造條件,做好服務。

(五)總結經驗,廣泛交流。一是借助中央三部委的支持,向中央國家機關和發達地區選派優秀年輕干部進行干部培養交流,同時積極吸納中組部選派的掛職干部和博士服務團成員,開展好青海與中央國家機關、中管企業以及發達地區之間的干部交流。二是繼續堅持省直機關與州(市地)、縣(市區)之間選派掛職干部的做法,開展好基層干部與省直機關干部之間的交流。三是進一步推行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之間的干部交流,有計劃地選調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干部到省直機關和州(市地)、縣(市區)任職、掛職,推薦黨政機關的領導干部到國有企事業單位任職、掛職。四是按照進一步拓寬渠道,適當擴大規模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好優秀大學生選調和跟蹤培養工作,不斷充實基層干部隊伍;五是通過公開考錄公務員、接收安置軍轉干部等方式補充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員隊伍;六是完善競爭上崗和公推公選辦法,通過科學競爭手段選拔領導干部,加大干部的橫向交流;七是抓好制度建設,從交流干部的選派、培養、教育、管理等各個環節入手,通過規范的制度措施,加大指導督查力度,營造科學、民主、規范的干部交流氛圍。

(六)以人為本,科學安排。做好干部交流工作,應該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尤其是在我省各地區之間環境條件、生活條件、工作條件差別較大的情況下,就更應注重人文關懷。既要考慮工作的需要,通過宣傳引導和思想教育,解決好交流干部的思想認識問題,教育干部正確對交流,并積極支持和參與交流工作。各級黨委(黨組)尤其是組織人事部門還要重視解決交流干部在家庭、個人生活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具體困難和問題,尤其是要注意解決近年來個別地區交流干部長期住辦公室、吃飯“打游擊”等現象,使交流干部能夠安心工作。同時,對交流到基層特別是條件比較艱苦的地方工作的干部,不僅要想方設法提供相對好一些的工作、生活條件,盡可能地體現人文理念,努力做到科學安排,增強交流干部的工作信心,還要采取激勵機制,對任期內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對任職期滿并接近退休年齡的,盡可能安排他們到條件較好的地區和單位,或通過適當提高待遇等方式,解除交流干部的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