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與使用中問題思考
時間:2022-10-20 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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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是選人用人的基礎,干部考察工作質量直接關系到干部使用的質量。改革開放以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與時俱進,隨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進一步拓寬了群眾參與渠道,增加了公開性和透明度,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過去的封閉性和神秘化,使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得到進一步體現,選拔出一批又一批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為黨和國家的事業順利發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但是,把干部考察工作放在干部使用的大環境來檢驗、反思,感到仍然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例如,一些地方干部考察的方法陳舊,不適應選拔大批高素質干部的需要;有些干部存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考察不出來;有的干部考察不準,使用不當,等等。這些問題無疑不利于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學化和制度化建設,仍需改進和完善。根據自己近年來參與干部考察工作所了解的情況和親身體會,我認為在干部考察和干部使用工作中,當前應著力把握和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一、關于干部考察程序與考察質量問題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干部考察工作規定了一定的程序,這對于防止干部考察簡單化和隨意性,保證干部考察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現實情況復雜,干擾較多,有了考察程序并不一定能完全解決考察不準、識人不深的問題。有的是各種原因造成推薦結果失真,有的是考察中聽到真實情況難,更有各種不正之風的影響。這是干部考察工作在新形勢下遇到的新情況。與此同時,規定了一定的程序,固定了參加民主推薦和談話的范圍,就為搞不正之風的人提供了做工作的目標。一般的人,寄個賀卡,打個電話;分量重的人投入更多一些,甚至找人幫助運作,以各種方式打招呼。按照程序,談話對象的范圍基本是固定的,有的談話人不知情,知情者又未列入談話對象。想增加一些談話對象,操作起來也比較困難。出于諸多方面原因,有些人雖然知情,也未必能把知道的都說出來。深層要害問題的知情者,通常是少數人,又往往不屬于談話對象范圍。程序是為質量而設,嚴格執行程序是手段,保證干部考察質量才是目的。在整個干部考察過程中,程序必須認真堅持,但工作的重點必須放在廣泛聽取意見,深入了解真實情況上,真正把干部看準,保證考察工作質量。
二、關于認真執行規定與不搞“一刀切”問題
中央在領導班子換屆和干部選拔任用等有關文件中,考慮到我國地域遼闊和各地情況的差別,對領導班子的配備、領導干部的任用常常用“一般”、“原則上”等可伸縮性語言,做出有關政策規定,既保證了干部政策的統一,又適當留有余地,防止“一刀切”。在干部考察、使用工作中,必須深刻領會文件規定的精神實質,結合實際情況,準確把握。應該承認,在實際工作中處理好這個問題,真正做到寬嚴適度是較難的,但只要出以公心,從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班子建設出發,人們是可以理解和贊同的,工作也可以做好,但問題就出在人為因素的干擾上。當前有些地方和少數人,因人而異,執行政策規定寬嚴不一,造成干部使用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在換屆時,同樣一個年齡段,有的人超過提名年齡不再提名,對個別人卻作為特殊情況繼續提名,甚至提拔。在干部使用中,對不同層次干部的年齡要求不同,將是兩種境遇。如果在這個層次上被嚴了下來,就再也沒有提升的可能,甚至要辦理退休。被寬上去的人,有的卻一寬再寬,到了更高崗位,再怎么推薦,有些位置也非他莫屬。堅持原則與從實際出發,既認真執行規定又不搞“一刀切”,是干部考察和使用的關鍵,如果把握得好,不僅能選準用好人,把領導班子配強,使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得到貫徹落實,而且,能夠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否則,就違背了中央制定這些政策、規定的初衷,不利于加強領導班子建設。
三、關于領導經驗和干部任職“臺階”問題
擔任領導工作要有必需的領導經驗,干部經歷一定的臺階,是積累經驗、豐富知識、鍛煉能力的需要,也是考察和識別干部的過程?!陡刹咳斡脳l例》對任職年限明確規定是必要的。在同一臺階層面上,讓干部多經過幾個不同崗位的鍛煉,很有好處。但是地方崗位臺階多,還有實際存在的“隱形”臺階。這些臺階,都要求干部走到,不僅不必要,也是不可能的。這里著重分析一下地方黨委副書記這個臺階問題。這個崗位很重要,能擔任此職務的干部,應該是優秀的。有機會時,提到上一個領導崗位,也是自然的。同時,也應看到能提任副書記的只有少數幾個人,而同級干部卻有幾十人,誰能提為副書記,是根據班子建設需要,從素質、結構等因素考慮確定的。因此,還不能籠統地說擔任這一職務的干部就一定是同一地區同級干部中經驗最多、能力最強的佼佼者,正職的提拔,非這一職務干部莫屬。因此,要開闊視野,拓寬思路,不拘一格選人才,這有利于干部成長,有利于班子建設。使用干部要講臺階,但又不能唯臺階。在臺階問題上卡得過死,不利于人才的成長,特別是不利于優秀年輕干部的脫穎而出。人獲得經驗的渠道是多種多樣的。臺階如果運用得好,能成為干部積累領導經驗和經受鍛煉考驗的過程,運用不好則會影響干部的成長。
四、關于干部任用條件與機遇問題
由于各級領導班子調整以及自然規律等原因,干部面臨著各種選拔任用的機遇。一個干部,平時應該認真學習,努力工作,創造必備的條件,準備接受黨組織的挑選。如果個人條件不具備,機遇來了,也會失之交臂。同時,即使條件具備了,沒有機遇也是不行的。機遇應該是平等的,每個具備條件的干部,無論能否被提拔,都應該有施展才華的機會。但在機遇面前,不可能每個具備條件的干部都能被提拔使用。由于換屆時間、班子狀況、結構要求等因素,都可能會使某些人得到機遇,某些人失去機遇。但少數領導干部為一些人的使用人為地制造“機遇”,違背了干部工作客觀公正的原則。制造機遇就會使本沒有機遇的人得到機遇,有些本應有機遇的人卻失去機遇,造成干部使用事實上的不公正、不公平。機遇是黨的事業的需要,也是干部成長的一個契機。如果掌握得好,不僅能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選好人用好人,而且能成為激勵干部提高自身素質、干事創業的推動力;反之,為照顧一、兩個人有意制造“機遇”,不僅貽誤黨的事業,而且會嚴重影響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五、關于選拔年輕干部與發揮各年齡段干部積極性問題
培養選拔年輕干部至關重要,關系到領導班子建設的長遠,關系到黨和國家事業的未來。我們黨歷來重視對年輕干部的培養與選拔,在不同歷史時期,都選拔了一批優秀年輕干部擔任重要領導職務,這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希望所在。為了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在換屆時提出一些年齡上的規定和要求,是必要的。當前,在年輕干部的選拔中,遇到的主要問題仍然是求全責備、論資排輩等陳腐觀念,影響著年輕干部的成長。對這個問題,我們要從事關黨和國家未來的高度深刻認識。在對年輕干部的考察中,一定要看主流,看本質,著眼于潛力和發展。如果這些問題把握住了就可以大膽使用。實踐證明,不少年輕干部剛剛上來時,也會有一些議論,上來后卻干得很好,群眾也是認可的。同時,對于看不準的,表現不突出的,也不能拔苗助長,更不能由于他有年齡上的優勢而一直為他留著位置,并且每次提拔都非他莫屬。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不是不提拔,或者放慢年輕干部使用的步伐,而是進一步加大力度,使用更多的年輕干部,以便在更大的層面上有更多的選擇余地。今后,選拔年輕干部,要能夠上得來,下得去,特別是利用換屆的契機,把優秀的年輕干部選拔上來,把相形見絀的調整下去。在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同時,要注意調動和保護好各年齡段干部的積極性。黨的事業需要各個年齡段的干部在各個層面上工作。能被提拔重用的畢竟只是少數,多數人還是在原層面上工作。要發揮他們的積極性,不要挫傷他們的銳氣,盡量為他們創造機會,發揮更大作用。不能因為使用了一部分人挫傷了其他同志的積極性,更不能因為使用了一個人傷了大家的心。
解決干部考察和干部使用中的問題,提高選人用人質量,治本之策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套良好的機制。要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改傳統的“伯樂相馬”為“賽場賽馬”,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優勝劣汰,讓每個干部都感到競爭的壓力,調動他們創業的積極性,在工作中發揮最大的潛能。要建立鼓勵各級領導干部干事創業、努力工作的機制。在調整領導班子時,對肯干事、能干成事、不跑不要的干部要提拔重用。對那些盡管比較成熟、本可以提拔重用的干部,如果跑官,不僅不能提拔,還要提出批評;對那些不干工作,把心思全用在跑官上的,要嚴肅批評,并有選擇地進行曝光;經查實確屬跑官要官而得到提拔的人,要堅決從崗位上拿下來。要建立對人民群眾負責和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機制,這是我們黨的性質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所決定的。各級領導干部應該對人民負責,把最大多數群眾是否贊成、是否受益作為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的根本依據。真正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要健全集中考察和平時考察相結合的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實干部工作中的各種責任制度,對失察、違紀、搞不正之風的相關責任人一定要追究。做好干部考察和使用工作,還必須營造一種良好的氛圍,樹立良好的用人導向。要使干部自覺意識到,跑官要官是一種不正之風,是個人主義思想惡性膨脹的表現,把干部的積極性引導到干事創業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