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黨支部領導解放思想
時間:2022-11-07 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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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黨的“十七大”的精神,應重視黨建工作,尤其農村的黨建工作。加強農村的黨建工作,應解放思想,進一步加強農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充分發揮農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進行工作,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敝挥袌猿执妩h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才能更好地鞏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成果,鞏固農村領導體制和黨的執政基礎,保證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正確方向。實踐證明,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是做好農村工作的根本,是鞏固基層政權的保證。
在新的歷史時期,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設的逐步深入,農村黨組織的工作環境、工作基礎和工作內容發生了重大變化,各種利益關系正在進行大調整,經濟、社會生活中的各種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集中暴露出來。突出表現為黨支部與村委會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沒有從根本上理順,黨支部對村委會領導的工作機制還欠完備,由此產生了許多問題。近年,由于村民和村干的村民自治意識不斷提高,“村”強“黨”弱的問題尤其突出,嚴重影響了農村的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影響了黨的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落實,也從根本上影響了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法律規定過于籠統,缺乏可操作性?!吨袊伯a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規章規定了黨支部對村委會的領導地位和領導關系,但只是原則性的規定,而對黨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在實踐中如何體現、如何保證、如何落實,黨支部對村委會的領導關系到底是隸屬關系、并列關系還是對等關系等問題界定不清晰、不明確,還沒有把黨支部和村委會關系作為調整對象的專門法條或者專門法規。因而在實際工作當中,黨支部和村委會各自站位不準,片面理解法律規章,權界不清,分工不明,關系不順。法律規章的缺乏可操作性是造成黨支部對村委會領導關系不能順利實現的主要原因。
二是職責不清,制度不明,監督不嚴。在農村實際工作中,黨支部和村委會存在分工不明確、工作制度不完善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職能設置重疊。在具體工作中,黨支部依據《黨章》和《條例》的規定開展工作,村民委員會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開展工作。在許多村級事務上,比如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精神文明建設等,黨支部和村委會都有相應的職責,這就造成了兩者之間工作內容交叉重復。二是工作制度不完善。由于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是“兩套”人馬,黨支部對于全村發展的方向把握、戰略決策、宏觀管理以及對全村的經濟發展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長遠規劃,在黨內討論、醞釀和形成決議后,如何把其意圖貫徹到村委會的工作中去,村委會如何在相應決策和各項工作中體現和貫徹黨支部的領導作用,缺乏相應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的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因而在實際工作中,二者往往是“各吹各的哨”。三是對不履責、有制度不執行的缺乏有效的監督和責任追究。因此,難以保證黨支部領導核心作用的實現。
三是人、事、財權的不對等關系。首先是人事問題不對等。近年,一些鎮(街)在農村工作中簡單地參照政府部門的管理模式,村與村之間進行大輪崗、大調整,使村民意見很大,村民認為外人當書記不符合村民自治的原則,從心底百般排斥非本村人當書記及支委,使支部的工作難以開展。其次是財權的不對等。村委會是一種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自治組織,對本村事務進行管理。因此,村委會有權發展和控制本村集體經濟,有權管理村資產公司和股份社,由于資產公司和股份社有一定的財力,因此村委會權力大、說話響。而村黨支部只是指導和監督村委會和股份社的工作,沒有獨立的財權。往往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就體現在財權上。比如,村黨支部要開展某項利村利民的工作,而村委會不支持和配合,不同意經費開支,那么該項工作則無法開展,領導核心作用更難以發揮。
四是村黨支部的宣傳不到位。村黨支部擁有強大的宣傳陣地,但一些村黨支部在廣泛宣傳《組織法》的同時,忽略了繼續深入宣傳《工作條例》,使廣大村民、村干部沒有認識到加強黨領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或思想意識不牢固,沒有取得廣大村民、村干部的支持。
除上述原因外,當前農村黨員素質偏低、年齡偏大、兩委交叉任職率日趨下降、監督不到位等也是黨支部領導作用弱化的主要原因。在這種歷史條件下,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更加重要和迫切,必須堅定不移,不能有絲毫動搖。如何加強農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成為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強農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地位,我們建議:
一、加強黨支部建設
(一)加強全體黨員的思想教育,提高農村黨員的思想素質。要反復上黨課、牢記誓詞和黨章、重溫當年入黨的目的,進一步增強黨員意識、黨性觀念。要體現共產黨員的先進性,黨員的思想、表現要與群眾有所不同,要表現得比群眾好。黨支部要發揮好領導核心作用,首先黨員要有帶頭作用,黨員在群眾中要有威信,要增強黨性意識,發揮黨員表率作用,提升整個黨員隊伍的整體形象。
(二)抓好發展黨員的工作,要持續加強后備力量建設,只要是優秀青年都可吸收入黨。針對我區民營企業多的特點,很多居村的民營企業老板和工人都是年輕人,因此,要注意發展年輕黨員、企業黨員,使黨員隊伍真正的做到后繼有人,增強支部的活力。注重在優秀村委會成員和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中吸收發展黨員,不斷為農村基層黨組織注入新生力量。
(三)加強“支委”班子建設。一是要堅持用人標準,選準配強“支委”班子成員。既要把能帶領群眾致富的人選進“支委”班子,更要有意識地把有文化、懂政策的人選進“支委”班子。二是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著力提高“支委”班子成員的素質,建立長效的學習機制。要實現農村黨支部對村委會的領導,還需要黨支部不斷革新領導觀念,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包括政治素質、思想理論素質、科技素質、文化素質、經濟管理素質、創新素質,改進執政方式和工作方式,不斷提高“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三是要重視農村“支委”班子后備人才隊伍建設。
(四)進一步完善農村無職黨員分類管理、設崗定責制度。根據新農村建設的特點,設立政策宣傳崗、事務監督崗、糾紛調解崗、環境治理崗、維護穩定崗等,做到黨員“人人有崗,個個有責”,進一步激發農村黨員的責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熱情,有效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確保富裕、和諧新農村建設的順利實現。
二、切實轉變農村黨支部的領導方式和工作作風
農村黨支部要適應村民自治的新形勢、新要求,努力掌握民主、科學的領導方法。要學會并善于運用說服教育、運用示范和引導、依法辦事的方法。要切實轉變干部作風,在解決問題中增強村黨組織的凝聚力。提高為民服務意識,完善考核制度,完善報酬評議制度,使村支委的報酬與工作實績、群眾滿意度掛鉤。要樹立良好形象,在服務群眾中增強村黨組織的戰斗力。落實聯系群眾制度,以“民情訪談”為載體,經常傾聽群眾意見和建議,加強溝通,凝聚人心。領導方式和工作作風轉變了,加強居村黨支部的領導地位就容易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督管理
(一)增強村民素質,提高村民民主監督水平。沒有農民整體素質的提高,就難以發揮村民自治中民主監督的作用。要增強村民的民主意識,提高他們的民主素質和文化科技水平,奠定他們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基礎,把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落到實處。
(二)加強政策的宣傳,使村民都清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通過發動群眾推動各項制度的落實。
(三)以村務公開為著眼點,建立全方位的村級監督體系。村務公開是成本最低、最有效的監督方式。要強化以村務公開、民主評議和村委會定期報告工作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監督制度,構建全方位的村級監督體系。健全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要落實黨員議事會、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會議等制度,村民代表會議決不能取代村民會議。村里決定重大問題,要虛心聽取廣大黨員、村民等各方面的意見。尤其是落實好村務財務公開制度,從公開時間、公開內容、公開方式、公開責任上作出更為嚴格和明確的規定。努力做到群眾關心的問題及時公開,注重質量,務求實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和公開不到位等問題,讓人民群眾滿意。
同時,要加強鎮(街)黨委以及居村聯系干部抓好村黨建的責任制。保證農村黨支部的領導地位和作用從根本上得到加強。
(四)村黨支部要加強對村委會發揮指導督促作用。對村委會違反規定作出的決策,應提醒村委會中止,應該由村民、股東決議作出的必須交由村民、股東會議決策。在村委會換屆選舉過程中發揮組織和監督作用,確保各項程序的合法,以及對村委會日常管理工作的監督,確保其依法治村,認真履行職責,熱心為村民服務。這就是村黨支部依法對村委會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監督。鎮(街)黨委要落實約束監督機制,確保各種制度的執行。每年對村委會的干部考核,應組織公開述職、民主評議等形式,由村黨支部先加具初審意見,真正履行監督、指導的職責。在財務管理監督制度方面,嚴格執行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財務支出聯簽制,并經村財監組審核。干部離任時,要進行嚴格的離任審計。凡有違法違紀行為或造成損失的,堅決追究責任。
嚴格執行監督與被監督制度,一方面通過村民和上級黨委對村支部的監督,使村黨支部保持廉潔、高效的工作作風,另一方面通過村黨支部對村委會的監督,促使村委會依法辦事,從而保持和實現黨支部的核心領導。
四、完善選舉制度
由于當前村民綜合素質不高,加之必要的配套制度沒能及時跟上,一些村在村民選舉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受到宗族勢力、家族勢力的影響,個別人在選舉過程中拉幫結派,操縱選舉,使一些宗旨意識不強,群眾觀念淡薄的人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了領導職務,上臺后,他們只是代表著少數人的利益,而不能正確使用手中的權力,干群關系明顯緊張。一方面,鎮(街)黨委應有決心堅決打擊賄選和拉票等不法行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另一方面,要選好人,把好干部的“入口關”,堅持選舉的公平、公正和嚴肅性。只有選好人,才能培養和造就一支朝氣蓬勃、有見識、有魄力的農村干部隊伍。俗話說:“村里富不富,關鍵看支部”、“支部強不強,關鍵看書記”。
五、正確處理“兩委”的關系
要發揮村黨支部的領導核心作用,關鍵在于正確處理“兩委”的關系。
(一)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兩委”工作運行機制,是解決“兩委”爭權推責問題的關鍵。一是明確分工,按職履責。特別是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要嚴格按規定的職責辦事。二是要相互支持,促進合作。只有合作,才能共同抓好本村工作。因此,“兩委”尤其是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在工作上要相互支持。三是要交心通氣,經常溝通。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要經常交換意見,交流思想。
(二)健全機制,規范程序,促進“兩委”密切協作。制定具體可行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決策程序、議事規則、監督考核辦法,關鍵在于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并建立違反制度的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以保證村黨支部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
(三)在具體工作執行上,黨支部要在村民自治的原則上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黨支部不要凌駕于村委會之上,應采取兩委聯席會議制度為妥。
六、創新工作機制
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農村基層黨組織必須堅持與時俱進的精神,創新工作機制。
(一)分工機制創新。首先從工作內容上將村委會和黨支部分開。黨支部分管黨務和政務,村委會分管村民事務。其次,從工作機制上使二者銜接。黨支部履行國家政務,是村級國家政務的主要責任人。而村委會必須配合黨支部搞好國家政務的完成。在村民事務上,黨支部可以作為監管人的角色,對村委會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制約、幫助。適當增加黨支部的財權,如政府下撥的基塘整治等農業扶持資金或專項經費,可采用職能部門預算形式,不直接下撥到村委會帳戶,由村黨支部和上級職能部門共同監督??顚S?,使黨支部有適當的財權。通過明確分工和適當增加財權,使黨支部對村委會的領導核心作用得以實現。
(二)考核機制創新。由鎮、街道加強對村委會的考核和懲處,制訂需要具體公開的細則和樣式,并由鎮、街道定期向村民公布有關情況。
(三)監督機制創新。一是干部述職述廉制度。由黨支部定期召開黨員和村民代表聯席會議,聽取“兩委”述職和述廉報告并進行評議。支部將評議結果向全體村民公開。二是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由村黨支部牽頭,定期對村委會、股份社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將審計結果向全體村民公開。三是民主評議制度。由黨支部召集并主持民主評議會議。四是啟動罷免村委會成員程序制度。村黨支部可以提出罷免案,同時由黨支部受理村民對村委會的罷免案并按法定程序啟動。
(四)指導協調機制創新。一是建立兩委聯席會議制度。凡涉及村莊整體利益、長遠利益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黨支部應提出初步議案,提交支委和“兩委”聯席會議討論,并擬定初步決策方案;也可在黨支部書記主持下,由“兩委”聯席會議直接提出初步決策方案。然后,將初步決策方案向群眾公布,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黨員大會討論后,由“兩委”聯席會議形成決議。最后,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經討論、完善和表決通過后形成正式決策,付諸實施。二是審查權制度。村委會的決策包括股份社的章程形成后要向黨支部匯報。由黨支部進行審查是否違背法律,是否符合黨的政策。經黨支部審查后決策才可以實施。三是村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村委會每月向黨支部報告一次工作情況,年中和年底分別作一次半年和年度總結報告。
(五)選拔任用機制創新。一是積極探索“公推直選”的民主機制,突出強調“兩個大多數原則”,即支部成員必須得到大多數村民的信任,必須得到大多數黨員的支持。二是村委會換屆選舉后再進行支部換屆。擬推薦的村黨支部人選,先參加村委會的選舉,獲得群眾承認后再推薦為黨支部書記人選,如果選不上村委會主任,就不再推薦為黨支部書記人選。村委會中的黨員通過黨內選舉,兼任支委。這樣將有利于提高“兩委”班子的交叉任職率,促進“兩委”團結協作。確保黨支部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三是慎對不同居村間支委尤其書記的輪崗交流。農村不能簡單套用純行政管理的政府部門的管理模式。因為居村不同于政府機構,居村委會只是一個自治組織,本村人當書記和支委將更有歸屬感、更貼近村民,村民的認同感更高,更能獲得村民的支持。
七、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同志說過“集體經濟沒有一點實力、村級組織就難以從物質條件上為群眾生產和生活提供服務,所謂增強基層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戰斗力統統都談不上”。發展集體經濟才能有充足的財力去辦更多的民生實事,才會讓廣大的村民受惠,才會得到廣大村民的支持和認同。因此,村黨支部最終必須通過帶領村委會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實力,才能提高黨支部在群眾中的威信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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