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網格化監管新模式

時間:2022-11-09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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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網格化監管新模式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市場主體日漸龐大而繁雜,新型主體和經營業態不斷涌現,工商部門監管任務和壓力不斷加重,如何利用有限的力量,科學、有效、規范地監管市場,成為一個重要的現實問題。近年來,山東省臨沂市工商局**分局以“四個統一”為指導,致力于探索符合“四化”建設的監管模式,以信息化建設為依托,健全經濟戶口數據庫,實施“網格化監管改革,促進了監管職能到位,提升了執法服務水平,實現了監管效能的最大化、最優化。20**年初,**分局被山東省工商局確定為全市唯一的登記監管聯系點。同年該局企業注冊局被授予山東省省級“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

一、夯實基礎,理順機制,實施“網格化”監管

“網格化”監管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基本涉及工商部門的全部職能,**分局在立足于現有的管理資源基礎上,打破各科室職能界限,對傳統的監管模式進行整合、創新,舉全局之力,確保了“網格化”監管工作的順利推進。

(一)科學劃分網格,明確監管目標。

**區設8個街道辦事處,42萬人口。轄區企業1689家,個體工商戶9972戶,各類專業市場8處。為確?!熬W格化”監管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分局制定下發了《網格化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在日常監管中,以道路或片區為界,將每個基層所轄區劃分成若干個網格,確定1-2名工商人員為一個網格的責任主體,對網格內各類市場主體從設立、經營到退出的全過程實行動態監管。在分局、工商所、巡查人三級層層分解和明確監管責任的基礎上,將工商所管轄區域劃分為若干網格,形成責任區,將責任區分配給每個巡查責任人,巡查責任人對責任區的“經濟戶口”承擔管理責任。相鄰兩個以上責任區為一個巡查組,以組為單位對轄區經濟秩序實施監督管理和執法巡查。對外,各工商所將網格編制情況(包括范圍界限、主體戶數、責任人姓名等)在公告欄中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網格劃分中,各工商所對各自管轄區域進行網格設置,明確網格的責任人和每個網格的監管范圍或網格邊界,同時,畫出相應的網格示意圖。對監管范圍內的各類主體如街道、社區、市場、寫字樓、村等地址予以標注,網格責任人按照分局提供的經濟戶口錄入卡,對各自網格監管范圍內的無照經營和已注冊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建立臺帳,并錄入微機。目前,已劃分8個所級網格、27個監管組網格。分局設定了具體的網格管理目標,使網格責任人日常工作有了努力方向。

(二)責任三級劃分,實現監管職責到位

把監管的職責進行了分局機關、工商所和網格監管人三級劃分,每一級都明確了具體的監管任務。分局機關監管職責四項:一是負責建立和完善網格化管理的各項制度,制定工作計劃,實施有效檢查、考核;二是加強對網格化管理的調查研究;三是負責網格化管理網絡系統建立、維護及暢通、安全運行,實現登記注冊、經濟案件、商標、廣告、市場監管、市場巡查等各種信息資源的共享;四是落實以網格化管理為核心內容的轄區目標責任制。工商所監管職責五項:一是科學劃分巡查網絡,合理設置巡查崗位,明確網格目標責任制內容,落實網格目標責任制管理制度。二是組織開展對市場主體的日常監督檢查和各類專項整治,研究解決網格化管理中網格責任人難以處理的業務問題。三是搞好對網格責任人在網格化管理工作中的業績考核。四是依法查辦管轄職責范圍內的各類經濟違法違章案件。五是及時上報網格化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網格化責任人監管職責六項:一是完善市場主體“經濟戶口”資料,對市場主體進行分類分級管理、做好“經濟戶口”管理工作。二是依法做好登記事項管理、公平交易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及有形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認真做好流通領域的商品質量監管,實施食品監管“四制”。三是按規定對設立企業進行回訪。四是開展市場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開展專項整治,建立整治臺帳;并將巡查、整治數據錄入計算機。五是依法開展對各類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參與查處轄區內市場主體的違法經營問題,取締坐商形式的無照經營,制發處罰文書。六是宣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科學分級分類,推動監管方式改革

為確保監管人員到位,精力到位,效果到位,**分局印發《網格化立體式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管層級責任制實施細則》,細化了責任追究獎懲兌現辦法,形成了較健全的制度保障體系。同時,在實際工作中,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分類管理辦法。

(一)以風險度為基點劃分經營主體

對市場主體按風險度分類,按信用度分級,按二者的組合情況確定監管類別。按“風險度”分三類:一類主要為從事文化娛樂、互聯網上網、中介服務和經營洗浴、美容美發、危險化學品、成品油存貯銷售、食品生產加工銷售、藥品、印刷、農資、煤礦和非煤礦山開采、民用爆破器材及爆炸品(含煙花爆竹)的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等以及未取得專項許可或審批(包括后置許可或審批)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此類企業在轄區內共有702戶;二類企業是位于主要街巷、學校和黨政機關周邊、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等重要地區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此類經營主體共有3323戶;三類主要是除一類、二類以外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共有7636戶。

(二)按“信用度”劃分企業信譽類別

工作中,**分局參照外地經驗,結合轄區企業經營狀況實際,將企業分為A、B、C三級:對近年來經營狀況良好、誠實守信的經營主體,用綠色標注,表示為有良好信息,且無不良行為信息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共有8799戶;將經營狀況和信用一般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藍色標注,共有2801戶;對曾經因各種違法經營行為受到處罰、不守信用和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經營主體,用黃色注明C級,有61戶。通過分類,既便于工商人員在監管中靈活掌握監管方式,也有利于工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對不同企業實行幫扶。

(三)按監管模式劃分巡查類別

針對以上三類和四級企業,**分局確立了重點巡查、一般巡查,免檢三類巡查方式。對風險度高、信用度低的945戶企業列入重點巡查范圍,除專項整治外,隨時巡查,年檢時重點審查。對風險度、信用度適中的5685戶企業,實行一般巡查,除專項整治、新設立企業回訪檢查外,適時巡查,年檢時免予實地審查。對風險度低、信用度高的5031戶企業實行免檢,除專項整治外,免予日常巡查,年檢時免予實地審查。通過分類巡查,使巡查成了有源之水,使基層工作人員從無序管理中解脫出來,變突擊式監管為長效監管,變被動式監管為主動式監管,變盲目監管為重點監管,做到了“管少了”、“管精了”、“管好了”,促進了監管服務的規范。

為確保監管職能到位,分局實施所隊共治制度。在分局打破原來機關科室相對獨立的局面,成立了市場監管中心和消保中心,在各工商所成立8個中隊,整合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分管局長、科室人員、工作車輛捆綁在一起使、一起干,克服了人少、車少的困難,消除了監管執法的盲區,促進了各項職能的到位。上半年來,**分局共立案查處各類經濟違法案204起,同比增長39%,其中,假冒注冊商標、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無照經營、違反公司登記管理等案件,70%以上是由網格責任人在巡查中發現的。

三、逐步提升,實現分層類監管信息化

(一)健全分層類監管數據庫。20**年,分局在全市系統率先完成了經濟戶口的掃描錄入工作。目前分局已健全了全區11661家經濟主體的書式檔案和電子檔案,建立了較完善、準確的數據庫。針對轄區內仍然存在多種因素造成的無照經營情況,20**年5月份,分局統一部署集中人力物力,開展了**工商重點業務普查活動,建立了轄區所有無照經營業戶的書式檔案和動態數據庫,并隨時將無照變有照業戶納入到分層類監管中,使分層類監管的內容不斷豐富,覆蓋面不斷拓展。

二)監管信息及時錄入,實現數據管理規范化。一是加強了登記信息的分發、認領。分局將市局和分局登記的市場主體信息于3日內分發到各工商所。各工商所網格責任人于3日內將分發到網格內的市場主體確認后認領。確保了市場主體分發、認領率達100%。二是及時錄入動態信息,確保數據庫中所有市場主體數據資料全面、翔實。結合“網格化”監管要求,按照“誰登記、誰錄入,誰檢查、誰錄入,誰處罰、誰錄入”的原則,對市場主體登記、變更、商標、廣告、合同等登記注冊信息;日常巡查、照后復查、年檢驗照、消費投訴、規費繳納等監管巡查信息;企業免檢、守重信用、馳名(著名)商標、消費者滿意單位、及榮譽、處罰等信用信息進行及時的采集錄入,確保數據的完整、準確。三是通過年檢核實基礎數據,采集動態數據。分局自今年全部推行網上年檢以來,企業進入網上年檢系統后,需對登記事項逐項核對,登記部門查檔核實和數據修正,并及時將數據采集錄入,有效避免了失實數據的存在。目前,90%的企業順利通過了網上年檢。

(三)以信息化為支撐,確保分層類監管規范高效。分層分類監管離不開信息化的技術支撐。**分局提出了“經濟現代化、工商信息化”的工作目標,抓住全省信息化工作現場會到分局觀摩的契機,全力推進信息化軟硬件建設,為分層分類監管工作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一是強化軟件系統應用。借助省局推廣的綜合業務系統、電子查詢系統、地理標注等系統的應用,實現了企業登記、年檢、查詢的電子化和企業風險度自動生成及企業電子地圖的應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監管服務水平。二是拓寬應用領域,發揮信用信息的應用。分局借助投資建設的互聯網站“**工商在線”和“**紅盾信息網”,開設了企業信用榮譽榜和曝光臺,對研究確定的企業信用信息適時,不斷擴大了公共知曉范圍,加強了工商的社會服務功能。三是運用企業的信用信息,實施“無縫隙”監管。實施監督檢查在分級分類基礎上,對不同監管對象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并由此確定對轄區內市場主體的巡查頻率和巡點,確保監管對象無縫隙。今年3月,分局又為每個網格責任人配備了U盤,將網格內所有經營主體信息存入U盤,既便于對監督網格責任人的監督,也提高了檢查效率。通過完善的相互交叉、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監管體制,**分局逐步由“守株待兔”的靜態管理向動態的綜合監管轉變,由憑經驗、粗放型管理向科學、規范化監管轉變,實現了全方位動態監管,確保了監管巡查無縫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