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村級經濟規范管理
時間:2022-05-14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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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分析了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準確把握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總體要求。根據國務院的總體要求,本著標本兼治;尊重農民意愿;推進基層民主;預防與查處相結合的原則,結合我縣實際,就如何搞好農村經濟管理提以下幾點建議。
1、加強對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核和監督。
2、對村級重大公益性支出和村集體收入情況的監督,審核其收入及支出的真實性和實效性。
3、強化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監管,加強對籌集的資金、勞務和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
4、增強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自覺抵制各種亂收費亂攤派問題的能力,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5、做好對農民補貼補償和對村級財政性補助資金的監管,并將農民反應強烈的征地補償等涉及農民權益的問題納入監管范圍。二、落實完善村級財務管理的“四項制度”。
1、進一步落實和健全涉農稅收、價格及收費“公示制”。
2、認真落實國務院“一項制度,八個禁止”的要求,堅持報刊征訂自愿原則和村級招待費用零支出的規定。
3、禁止一切沒有法律,法規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變換名目核銷不合理支出。
4、繼續深入貫徹執行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堅持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進行通報。三、切實解決反應強烈的突出問題。
縣監察局會同縣農業局每年深入開展一次對農村義務教育、農民建房、農村土地等方面亂收費、亂罰款及村級經濟管理行為的專項執法監察。
1、認真查處侵占、截留、挪用、借出或凍結扣押村級集體資金行為,維護村級經濟組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對不合規、內容不明確的票據的行為加以糾正和解決。
3、認真實行銀行存款印鑒村報帳員與鄉鎮中心分開保管制度,是否按規定使用現金、嚴禁設賬外賬、搞小金庫和多頭存款。
4、杜絕一切巧立名目,變相揮霍集體資財的行為。四、完善農民負擔日常監督管理機制。
堅持和完善農民負擔日常監督管理制度,將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與農村土地承包、農民權益維護、農村集體財務和農村審計等管理緊密結合,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強化農民負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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