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基層考核機制監管經驗交流
時間:2022-05-19 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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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局適應基層工商工作重心轉移的新形勢,積極探索創新基層所績效考核模式,把定期考核與全程考核、內部主導考核與社會參與考核、常規考核與重點考核、考核結果與激勵獎懲相結合,突出指標的科學性、過程的動態性、結果的激勵性,初步建立起科學、立體的考核機制,有效提升了監管服務效能,促進了職能到位。
一、堅持定期考核與全程考核相結合,創新考核評價的過程管理
我們著力抓好績效考核的過程管理,形成了以日??己藶榛A,定期考核與全程考核相互結合、互為補充的考評體系。在定期考核方面,重點在“定杠子”和現場考核上下功夫。每年年初修訂完善《工商所16項業務工作意見及考評辦法》,每個單項業務實行百分制考核,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考核的標準尺度。各工商所以此為大綱,將計劃目標層層分解,量化落實到人到崗。每半年一次,由局黨委委員和科所長組成考核組,以《考評辦法》為依據,采取所長當場匯報、工商所之間根據觀摩情況互相評議、考核組匯總意見,組長現場點評方式,對基層所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干部職工崗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年終考核指標體系。在全程考核方面,主要是發揮業務科室的作用,加強對基層所16項業務工作考核,隨時掌握工作進程。如對公平交易工作,我們實行了網上辦案日登記、周調度、月考核監督制度,由公平交易局隨時掌握基層所的辦案數量、案件質量等情況,量化考核標準,按月統計匯總,累積得出全年成績。圍繞加強干部隊伍管理,以爭當“五好公務員”活動為載體,開展了崗位資格達標等級管理活動。每月考核評選一次,對全年評定為“五好公務員”和達標等級三級次數最多的干部職工,授予本年度“五好公務員標兵”榮譽稱號。由于我們把大量考核工作放在了平時,對實現目標任務的全過程做到了日常有監督,定期有檢查,年終有考核,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堅持內部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創新考核評價的實施主體
為實現考核評價體系的公平性和科學性,我們確立了多元化的考核主體。一是強化內部考核的主導作用,促進工作落實。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考核小組,負責督促全員績效考評體系的落實。突出抓好對日常行為、服務行為、執法行為、工作機制“四個規范”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的督查考核,促進依法履職、廉潔履職、高效履職。二是開展逆向監督,提升行風建設水平。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管理服務對象作為逆向監督員,每季度發放一次征求意見函,每半年召開一次懇談會,并通過設立“局長信箱”等形式,廣泛征求各界意見,查找問題和不足,促進行風建設上水平。去年以來,通過加強外部監督,共發現和糾正問題7件次,對3名工商所違規人員進行了處理。三是創新述職述廉方式,暢通監督渠道。采取本局隨機抽取的方式,邀請轄區內管理服務對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消費者代表擔任“考官”和“評判官”,現場質詢和民主測評基層所及其工作人員,凡工作人員連續兩年綜合滿意率低于60%的,給予組織處理;工商所綜合滿意率低于60%的人員超過總人數30%的,取消評先資格。通過創新考核評價主體,進一步增強了基層人員的服務意識,增進了與群眾的感情,贏得了社會各界對工商工作的支持,全市工商所群眾滿意度連續三年達到98%以上。
三、堅持常規考核與重點考核相結合,完善考核評價的動態體系
我們在穩定基層所市場主體分級分類監管到位率、市場巡查流程完整率、經濟戶口動態正確率、行政許可質量及辦結率、市場主體年檢驗照和亮照率、市場主體食品安全制度建立落實率、消費者申訴舉報調處率、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合法率、學習考試合格率、違紀行為發生率等十項常規考核權重的同時,適應總局新“三定”規定和“兩費”停征對基層工作的新要求,突出了對服務發展、巡查監管、執法辦案、教育培訓、基層規范化建設等重點工作的考核。將每項工作和每個環節對應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工作人員,充分發揮了考核評價的杠桿作用,使新考核辦法更能體現出目標的具體性、任務的清晰性和責任的指向性。在服務發展方面,我們堅持推行局領導和科所長聯系資產過百萬的企業、一般干部聯系資產過10萬的個私業戶制度,以走訪企業次數、幫助企業解決問題件數和企業反饋滿意率為指標,進一步強化了對基層所幫扶企業、服務發展的考核;在市場管理方面,突出抓了亮照經營達標率、分行劃市達標率等十項達標率的考核,確保了“兩費”停征后集貿市場規范管理、有序經營;在市場主體巡查監管方面,按照“網定格、格定責、責定人”的原則,制定了《網格化管理工作考評細則》等四項制度,進一步科學劃分網格,明確監管責任,完善市場巡查記錄,使市場巡查監管工作邁上新臺階;在教育培訓方面,實行“一日一題、一月一法、一季一考”的業務學習考核制度,開展了企業注冊員、案件主辦人、市場巡查員等崗位資格達標活動,提高了干部學習的積極性和履職能力;在基層規范化建設方面,制定出臺了《工商所監管服務規范》,共涉及39項475條制度,分別對12項服務流程和14項執法程序進行了細化,確保各項工作做有規范、抓有依據。在此基礎上,我們還結合上級的部署要求和自身工作實際,適時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大檢查,對重點任務進行集中現場檢查,使基層工商所常規工作扎實、重點工作突出,體現了考核評價的代表性、可比性和動態性。
四、堅持考核結果與激勵獎懲相結合,建立考核評價的落實機制
重視和運用好考核結果,是體現、發揮考核評價效果與價值的關鍵。我們始終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評先、獎懲、任用的重要依據,尤其是突出問題整改,嚴格工作問責,推動工作落實。每次考核都現場下達《考核評價反饋意見通知書》;考核結束后集中組織召開考核講評會,通報考評成績,對考核評價情況分“工作亮點、主要問題”兩方面集中點評,并將各單位存在的問題匯編成《整改問題講評通報》,依照規定期限組織復查,整改情況記入年度考核。制定了《工商所目標考核實施細則》,加大考核獎懲力度,按干部任用的有關規定對進位爭先者提拔重用,對連續兩年排名末位者調整交流;對考核成績不稱職、連續兩次名列末位以及年內被行政告誡兩次以上的工作人員,予以待崗培訓。去年以來,先后有3名工商所長被提拔使用,有2名工作人員被待崗培訓。
通過創新基層考核機制,初步實現了工商所執法權責具體化、業務工作程序化、隊伍管理科學化、內務保障制度化,形成了人人敢想事、想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濃厚氛圍。2008年7月,國家工商總局在高密市召開基層規范化建設調研會議,觀摩了3個基層工商所,國家總局、省局領導對我局基層規范化建設的經驗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我局17個工商所全部被評為“高密市文明單位”,實現了滿堂紅,其中有4個工商所被命名為“濰坊市文明單位”;我局被評為“全省工商系統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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