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執法環境問題及對策經驗交流

時間:2022-01-06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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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執法環境問題及對策經驗交流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不斷加快,出現了市場主體的多元化,市場競爭也隨之變得尤為復雜,所以,如何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市場體系規范,并以其來統一市場,將會成為國家如何實現經濟發展的一個重大問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督及行政執法的政府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就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及時查處擾亂市場秩序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當前,由于諸多社會矛盾、利益驅使等原因,導致了工商執法環境的日趨惡化,行政干預、權力干擾、野蠻對抗、職能交叉、手段不力、權利失控等現象也屢見不鮮,執法人員的公正執法理念產生了扭曲和動蕩,對工商行政管理日常監管帶來了較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如何改善執法環境,如何提高執法效率,已成為當前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面臨的一個重要而艱巨的課題。

一、當前執法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經濟環境的影響。許多地方在建設發展過程中,過多考慮地方利益和短期政績,發展失去了平衡,弱化法制以突出經濟建設的現象屢見不鮮。甚至某地政府就明文規定,包括工商機關在內的監督執法部門,未經當地政府許可,不得進入政府保護區內的企業查辦案件,而我們知道,這絕不是個別地方的做法。顯然,在這種扭曲的經濟的環境里,工商執法就無從甚至很難開展?,F在有的地方官員明知某些企業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給社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當工商部門依法履行自己的職責時,政府或部門領導往往出面干涉,工商部門有時也只能從于地方黨委、政府的意愿,使案件查辦工作無法進行。這就是地方政府為了實現經濟的發展,在經濟政策上的反向保護,即地方保護主義導致地方保護主義與行政執法的沖突與矛盾,此種唯求經濟發展,淡化和弱化法制的做法,從長遠的經濟發展角度來看,勢必會成為將來經濟發展的桎梏。

(二)社會環境的影響。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價值觀、人生觀也發生變化,金錢至上觀念導致一些經營者無視社會道德。一方面,他們置國家法律與商業道德不顧,瘋狂制假獲取不法利益;另一方面,人們對于社會丑惡現象已經司空見慣開始麻木甚至默許,對于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開展的執法活動表現出不理解、不支持。近年來,工商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活動中遭遇抗拒事件屢屢發生。有關統計表明,工商執法人員遭遇暴力事件的傷亡人數僅次于公安。顯然,不斷發生的抗法事件,很大程度上傷害了監管執法的感情。在政府的各項社會管理活動中,很多工作都要求工商人員參加,諸如創建衛生城市、房屋拆遷、生豬屠宰等名目繁多的整治工作,大大消耗了原本就十分緊缺的執法力量。甚至,案件說情日趨盛行,現代人際關系的變化及通信聯絡的高度發達,使得案件說情越來越多、速度也越來越快,法律原則在人情攻勢下往往會作出讓步。

(三)法律環境的影響。從基層的執法實踐來看,盡管國家出臺了不少有關工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但目前還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一是有些法律法規間存在脫節現象,相互銜接不好,缺乏連續性,有的地方與其他法規相互矛盾和抵觸,具體執行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較多。二是有些法規、條例過于籠統和抽象,可操作性較差。三是有些法規嚴重滯后,少數改革開放初期以及計劃經濟條件下出臺的法規仍在施行中。四是工商行政管理立法工作明顯滯后,權力與職責不相稱。例如:傳銷和變相傳銷是有嚴密組織和隱蔽地點,甚至帶有黑社會性質的違法活動,以國家目前授予工商部門的執法權力,根本就不能獨立進入傳銷活動現場進行執法。

(四)部門職能的影響。按現行管理體制,對市場賦予執法權的有工商行政管理、技術監督、物價、衛生防疫、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等部門,這些部門之間職能交叉現象較為嚴重,而且各自執法手段都無法滿足其職責需要,勢必導致有利搶上前,無利退后邊的推諉扯皮現象。職能交叉、政出多門、權力之爭有時會造成企業無所適從,負擔加重。顯然,規范市場秩序的規范本身就不規范,也很難使市場走向規范。

(五)綜合執法手段的影響。在工商執法的法規中,有執法力度和強制措施的甚少,且可操作性不強,導致執法依據不足、手段不硬,難以達到理想的執法效果。在執法實踐中,一是經常出現當事人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有關部門不積極配合工商調查,主要原因是工商部門沒有傳喚權,對其沒有約束力;二是行使扣押權過程中,在不懂法律的當事人面前,工商執法往往顯得無力,嚴重影響了執法權;三是有的當事人拒不履行處罰決定書的義務時,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于路徑不太順暢,使基層工商行使執法權處于十分尷尬的境地。

(六)權力制約機制的影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違法行為的發生多種多樣,工商行政執法點多面廣,在執法實踐中,還有客觀存在的現象:一是案源大都集中在基層執法人員手中,瞞案不報、私下處理,數量雖少,影響卻大;二是辦案人員直接掌握處罰幅度,處罰的幅度集中在直接辦案人員手中,缺乏監督權力。

二、解決上述問題的一些想法

如何改善工商行政的執法環境,是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都在努力思考并付諸行動的新趨勢,結合基層執法的實際,提出以下想法。

(一)積極爭取當地政府重視,讓執法工作得到理解支持。

基層工商的各項工作離不開當地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是要經常將行政執法情況及時間向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匯報,尤其是對一些大要案件的查處要做專題匯報,加強工商與地方政府的溝通,正確處理好嚴格執法與優質服務的關系,使地方黨委、政府真正作為我們行政執法的堅強后盾,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贏得寬松環境;二是要以多種形式繼續加大工商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努力營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

(二)繼續加強法制建設,不斷提高執法效率。

首先,國家應進一步加快對工商執法的立法進度,加快填補市場監督法律方面的空白,同時應賦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定的強制措施權和必要的執法手段;其次,要進一步明確執法主體,統一執法職能,努力改變多頭執法、只能分散的局面;三是要對現行法規和條例進行全面清理,解決一些法規內容前后矛盾、操作性不強等問題,建立科學統一的法規系統。工商部門應本著基本原則和立法宗旨,積極行政,有所作為,創新監管方式,不斷解決市場監管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加強縣(市)局機關的協調能力,為基層執法提供有利保障。

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中的縣(市)局機關,是溝通上級和連接基層的橋梁和紐帶,是對內指導和對外協調的主要工作部門,作為機關科室,當前,要重點解決基層執法中暴力抗法的應對、解決辦案手段不足、解決與相關智能部門的執法鏈接、解決地方行政干預、解決居高臨下的個案說情等問題,實實在在地為具體執法辦案工作減輕阻力、排除干擾,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執法保障。

(四)建章立制,構建行政執法的監督體系。

在約束行政執法行為方面出臺相應規章制度,積累基層在執法工作中的成效和經驗,對于可行性的規章制度給以推廣和應用,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和制約,有效促進基層執法活動合法操作,不斷提升工商系統的整體執法水平。

總之,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管中遇到的問題有其復雜性,影響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環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只要與時俱進,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制定相應措施,工商行政管理的執法空間將會得到很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