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執法監督經驗材料

時間:2022-04-11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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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執法監督經驗材料

在現代社會中,隨著行政權力的日益擴大,制約行政權力的監督機制也在日益完善。稅收作為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政行為,為了保證稅收執法權力的行使符合法律的規定,避免產生執法隨意、執法違法、執法腐敗等問題,依照國家稅收管理體制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屬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稅收執法行為實施監督檢查的稅收執法監督制度顯得尤為重要。

雖然在我們現行的法律制度中,已經存在了稅收執法監督的制度規范;在實踐生活中,稅收執法監督的力量在發揮著自身的作用。但是要清醒的看到,我們的稅收執法監督中還存在著不少的漏洞和問題,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稅收執法監督的制度不完善。在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中,《行政處罰法》、《稅收征管法》等法律已經出臺,《國家稅務總局全面加強執法監督工作決定》更是直接針對稅收執法監督問題。但是具體到稅務實務中,各稅務執法環節依然是缺乏相應的監督制度、人員責任制度。

第二、稅收執法監督行為缺乏計劃性,落實不到位。制度即使再完善,沒有與具體實踐相結合,落實不到位也只能是一份“空頭文件”,起不到任何的作用。由于稅收執法監督針對的主要是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與主要是針對納稅人和其他稅務行政相對人的稅務稽查是不同的,其著眼點是“對內”的,稅收執法監督人員相對而言沒有足夠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稅收執法監督行為往往是流于表面,缺乏計劃性。在日常稅務環節中,各崗位的執法人員執法行為規范化程度不高,違法行為發生時,難以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落實不到位,使稅收執法監督力量單薄無力。

第三、稅收執法監督行為手段有限、方法單一。社會在進步,科技在發展,行政行為也逐步實現信息化、無紙化。但是稅收執法監督行為與時俱進的腳步卻明顯滯后,手段有限、方法單一,使很多行政行為處于監控空白地帶,稅收執法行為合法化、規范化程度不高。

第四、稅收執法監督人員本身素質不高。隨著行政執法力量的愈發強大,如果要建立一個健康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必然要有相應的行政權力制約機制存在,稅收執法監督力量不容小覷。但是我們遺憾的看到,在很多稅務單位,稅收執法監督部門人員稀少,本身的執法素質有待提高。稅收執法監督應該貫穿到稅收執法的全過程,而稅務工作的專業性需要稅收執法監督人員的知識結構應該具有復合性,既要有相關的稅務知識背景,也需要掌握法律、會計、計算機等知識。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稅收監督人員應該是一個“全才”。

第五、稅收執法監督人員職責分工不明確,對執法監督工作認識有偏差。有部分干部認為執法監督、作風建設是紀檢、監察部門的事情,與業務部門關系不大,只要監察部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就行。職責分工不明確,讓很多稅收執法監督人員“無的放矢”。由于很多稅收執法監督人員本身是在稅務部門工作,沒有獨立性,因此他們對執法監督工作認識產生了偏差。制度的不完善,機構的關聯性,內心的人情化濃厚在很多稅收執法監督干部身上表現為“三不為”狀態,即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不作為”;擔心接受監督后辦事不方便“不想為”;有畏管理的強化殃及自己“不敢為”。

第六、在稅收執法監督中社會監督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按照學理的定義,稅收執法監督的主體是稅務機關。但是我們知道由于其建制不具有獨立性,在進行稅收執法監督中多多少少缺乏客觀性,在老百姓的眼中,總是感覺不夠公平。如果能在政務公開的同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相信不僅會讓社會對稅務工作有更深的了解,而且對稅收執法工作也是一種促進和提高。

既然在稅收執法監督中存在以上諸多的問題,如何彌補這些漏洞,解決這些問題,讓稅收執法工作更加規范和高效就成為當務之急。

第一、完善稅收執法監督法律制度?!坝蟹梢馈笔菆谭ㄇ疤?,稅務工作具有嚴格的的程序性和規范性,完善的稅收執法監督法律制度貫穿于稅收執法全過程,讓監督人員在執法監督的過程中能有理有據。應根據《行政處罰法》、《稅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稅務執法監督辦法,對稅收征收、稅收管理、稅務稽查、稅收處罰等稅務執法的四個環節以及行政管理的各環節的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和相互監督的辦法給予明確規定,建立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的執法權力運行約束機制。

第二、細化崗位職責、將稅收執法監督制度落實到位。稅收執法監督并不是一時一事的事情,而是一個長期過程。各稅收執法監督人員應該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并在稅收執法過程中明確自己該做些什么、承擔什么責任。稅收執法監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日常監督體制與重點執法監督對象相結合,以稅收執法責任制為重點大力落實執法監督制度。而要真正的將稅收執法監督制度切實落實到位,各級稅務領導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是關鍵。

第三、稅收執法監督手段實現多元化、信息化。我們的行政辦公環境和辦公方式有了極大的變化,稅務實務操作都是使用電腦,各部門之間采用網絡來傳送信息,交互辦公。在稅收執法監督過程中,采用科技的手段,利用計算機網絡實現監督的正確與高效;在辦公場所安裝攝像設備以方便稅收執法日常監督檢查;在稅收執法監督體制中,引用先進的企業管理理念,如ISO體系以更好的規范監督行為。

第四、提高稅收執法監督人員的自身素質。稅收執法監督人員要認真學習監察專業知識,認真學習稅收業務、財務會計、電腦操作方面的知識,全面提高自身素質,增強工作能力;要多參加監察專業培訓,熟練監察技能、統一監察程序、規范監察文書。同時還要不斷加強自身職業修養,增強對本職工作的信心和責任感,自覺克服怕得罪人等畏難情緒,自覺維護執法監察工作的嚴肅性,忠實履行監察工作職責,確保稅收執法監督工作保持經常性、發揮主動性、維護權威性、強調服務性。

第五、端正各稅收執法監督人員的認識和態度。很多時候,稅收執法監督不到位并不是因為執法監督法律制度不健全或者執法監督人員的水平不高,更多的是因為稅收執法監督人員的想法和認識發生了偏差。很多人認為執法監督可有可無,或者是走過場、形式主義。只有讓各稅收執法監督人員認識到稅收執法監督是提高稅收行政執法水平,防止權力腐敗的利器,才能夠重視自己的工作。而只有在完善和縝密的法律制度為依據的前提下,稅收執法監督人員才能“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第六、加強社會其他部門與群眾聯動監督體制?!叭罕姷难劬κ茄┝恋摹?,政務公開讓稅收執法行為公開在陽光之下,社會其他兄弟部門的監督讓稅收執法監督更有規范性,而群眾的日常監督體制使稅收執法監督更長效。

著名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曾經指出:“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毕鄬τ谄渌麌覚嗔Χ?,行政權力具有自由裁量性、主動性和廣泛性等特點,因而行政權也最具有擴張性和濫用性。稅務機關作為國家重要的行政執法部門,在進行稅收管理、稅款征收等活動中依法享有大量的執法權,如何保證這些執法權力的行使符合法律的規定,避免產生執法隨意、執法違法、執法腐敗等問題,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有一個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制約機制,能夠對稅收執法行為進行有力的監督。

在稅收執法的過程中總是有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這也是不可避免的,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的,也是有滯后性的。稅收執法監督就是在現有的法律法規之下,在專業而盡業的執法監督人員的努力下,將稅收執法行為合法化、規范化的過程。在地稅文化理念中,各位稅收執法人員是以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為宗旨,而在稅收執法監督之下,這種服務將更透明、更高效、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