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信息公開經驗交流

時間:2022-07-16 0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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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信息公開經驗交流

近年來,市堅持“客觀、公正、適時、適度”的原則,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實行了“三四五”工作法,大力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信息全程公開,進一步破除了干部工作的封閉性和神秘化,增強了選人用人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

“三”即指操作上做到“三個明確”。一是明確機構人員。指定干部科、干部監督科和部辦公室為干部信息公開責任科室,每個科室指定專人負責干部信息公開工作,并進行明確分工,干部科負責提供需要公開的信息,部辦公室負責對外聯系采取適當的方式進行公開,干部監督科負責處理干部群眾反饋的意見。二是明確公開時限。根據需要公開信息的不同,規定了相應的公開時限,例如,要求干部工作政策要隨時公開、選任干部信息要提前公開、選任結果要及時公開等,確保了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三是明確制度保障。先后建立了預告制、公示制、公告制等干部信息公開制度,保證了干部工作信息公開做到常規化和規范化。

“四”即內容上實行“四項公開”。一是公開干部工作政策。把“群眾希望了解的”和“需要群眾了解的”主要內容作為重點,選擇《干部任用條例》、《公務員法》及相關配套制度等政策法規向廣大干部群眾公開,讓廣大干部群眾了解干部選拔任用的政策規定和操作流程,明白怎樣選人。二是公開選拔職位和職位要求。在每次選拔干部前,將領導班子職位空缺情況、擬推薦的職位情況、任職資格條件等內容公開,讓干部群眾明白要選什么樣的人。三是公開考察事項。在進行考察時,公開考察人選基本情況、考察內容、考察程序、考察組成員、考察組辦公地點及聯系電話等,落實干部群眾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加大對考察工作的監督力度。四是公開選拔任用結果。干部任用前,要將干部的有關情況通過適當方式向干部群眾公開,進行任前公示,公示無問題再辦理任職手續,并及時公布具體任職情況,使干部群眾知道選了什么樣的人。

“五”即方式上采取“五種方法”。一是會議傳達法。對新出臺的干部工作政策規定,采取召開會議等形式進行傳達學習,由有關領導進行領學,原原本本地傳達原文,提出學習目標和紀律要求,并抓好督查和抽查,確保學習效果。二是集中培訓法。對一個時期需要重點學習的干部工作政策,采取舉辦培訓班的方式進行集中培訓,邀請上級專家和經驗豐富的同志講課,培訓結束后進行考試測評。三是宣傳報道法。對應該讓廣大干部群眾普遍知曉的內容,在《市情》和“組工”網站開辟了“組工政策解讀”專欄,采取連載、問答等形式解讀干部工作政策。同時,認真總結干部工作好的經驗做法,積極聯系在報紙、網站、電視等新聞媒體上刊登、播發,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四是通知公告法。對干部任免事項,全部在金宏辦公網和“組工”網站通知進行公開。在采取“兩公開四差額”、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方式選拔干部時,將擬選拔的職位情況、任職資格條件、選拔方法和程序等內容,采取在在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公告、在金宏辦公網通知和在有關單位張貼通告等方法,向廣大干部群眾公開。五是分別反饋法。對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提名、推薦、考察、票決等相關情況,采取個別面談、書面通知、當場公布等形式,向有關人員分別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