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確縣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協調小組
時間:2022-08-22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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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對我縣“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及時掌握工作動態,明確工作職責,齊心協力抓好該項工作,根據溫委辦〔2003〕61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永嘉縣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一)縣委辦公室(農辦):承辦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領導小組的決定;牽頭協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研究提出有關政策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示范整治村考核驗收辦法和縣財政專項扶持資金以獎代補辦法;負責工作督查,督促各項工作責任制的落實;牽頭組織調查研究,掌握村莊整治建設動態,組織審核、報送省級和市級示范村整治合格村等。
(二)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十村示范、百村整治”村級班子建設和村級組織規范化管理,督促各地確保示范村率先達到“先鋒工程”建設的先進村黨組織標準,多數整治村的黨組織達到“五好”標準。
(三)縣發展計劃局:負責協調、指導有關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向部分示范村和整治村的延伸工作,爭取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資金項目的扶持,推進“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指導、審批示范整治村建設項目的立項工作;指導清潔能源利用及生產、生活污水凈化處理。
(四)縣規劃建設局:負責縣域內村莊布局規劃,“十村示范、百村整治”村的村莊建設規劃及各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審批或組織力量會審示范村建設規劃,指導規劃實施;組織編輯樣板房圖集,指導村居建設,加強對農民建房服務管理;檢查督促各地嚴格按照建設程序辦事,依法加強對村莊建設的管理;制定本部門涉及示范村建設的規費減免實施細則,確保政策到位;負責抓好市級示范村建設的試點和面上指導工作。
(五)縣財政局:負責“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縣財政專項扶持資金的落實,完善投入機制,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整治和建設;制定縣財政專項扶持資金的管理辦法和建設項目以獎代補辦法;加強對資金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六)縣交通局:負責指導“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景觀線整治和通村公路建設,督促各地確保示范村和整治村的通村公路達到省定標準;結合“鄉村康莊”工程,制定支持“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的具體措施,對示范村的主干道建設給予扶持和指導。
(七)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決“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建設的合理用地;制定具體的用地政策,解決工程建設用地中出現的矛盾,加強監督,管理和服務。
(八)縣水利局:負責指導“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的河道建設,水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飲用水工程建設;督促各地確保示范村和整治村河道凈化達到省定標準。
(九)縣環保局:負責指導“十村示范、百村整治”村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結合生態縣建設目標和工作要求,制定農村污染防治、生態村建設標準和具體扶持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生產生活垃圾、污水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督促各地確保示范村和部分整治村建設達到生態村標準,生產生活污水凈化處理達到省定標準。
(十)縣林業局:負責指導“十村示范、百村整治”村的環境綠化;制定扶持“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的具體措施;加強指導,督促各地確保示范村整治村的村莊綠化達到省定建設標準。
(十一)縣民政局:按照統一規劃,逐步縮減自然村和加快建設新農村的要求,對“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中的行政村規模調整和撤村建居工作做好業務指導。
(十二)縣房管局:負責“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中房屋拆遷的管理與指導工作,并根據國務院、省、市有關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辦法),制訂永嘉縣農村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做好本部門涉及示范村建設的規費減免,確保政策到位。
(十三)縣農業局: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導和實施;結合“農業園區建設”、“食無憂”工程建設等制定支持“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的具體措施。
(十四)縣計劃生育局:負責指導“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中的計劃生育工作,督促各地加大計劃生育工作力度,確保示范村計劃生育工作內容達到省定標準。
縣旅游局、縣衛生局、縣科技局等其他成員單位都要根據自身的工作職責,結合縣“十村示范、百村整治”的工作內容,互相配合,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積極參與縣協調小組組織的調查研究,制定方案,搞好試點,協調政策,檢查指導、考核評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