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安全整治方案

時間:2022-08-11 1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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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安全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學校安全工作,及時排查整治安全隱患,確保校園安全,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關于做好2014年中小學生和幼兒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會議、文件、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關于做好2014年中小學生和幼兒安全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各類校園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縣教育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重特大事故為中心,以學校人員聚集場所和重點要害部位為重點,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摸清各類安全隱患底數,不斷加大對校園安全問題的整改力度,保證資金投入,徹底整改學校各類安全隱患問題,進一步加強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監控技術建設,建立實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為一體的防范格局,堅決杜絕群死群傷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主要任務和重點工作

㈠明確職責,強化監督檢查

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負直接責任,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全員參與的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的責任體系。實行學校安全和穩定屬地化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為本單位安全和穩定工作的責任主體,學校校長(園長)是第一責任人。要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范疇,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健全覆蓋所有工作環節的安全、穩定責任體系,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或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發生的事故,實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

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規范監督檢查的方式和程序,采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加強督促指導,確保取得實效。加強日常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建立安全、穩定工作檔案,監督定期記錄日常安全、穩定工作。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故。

㈡完善各項制度、預案

1、進一步完善預案體系。各學校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依據有關安全、穩定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照上級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參照《縣中小學校安全工作指南》繼續完善各項制度和預案。

2.積極組織和參加預案演練。各學校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實戰性強、廣泛參與的綜合演練、專業演練。加強對演練的業務指導,積極組織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參與較大規模的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演練的水平。及時發現預案不足進行合理修改,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㈢全面檢查排除隱患

1.重點檢查內容:

⑴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食堂餐廳、實驗樓(室)、圖書館(室)、教室、教學樓、禮堂、體育場館、會議室、鍋爐房、配電室等學生聚集區域和要害部門;

⑵消防安全;

⑶食品衛生及飲用水安全;

⑷交通安全;

⑸放假前開展的安全、健康和法制教育情況;

⑹假期學校的值班、值宿、巡邏等安全保衛情況;

⑺假期留校學生的管理情況;

⑻保持聯系暢通以及學校信息報告制度落實情況。

2.具體內容包括:

⑴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落實情況;

⑵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實驗室、禮堂、學生宿舍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⑶D級危房使用情況;校舍存在的安全問題,對可能受到塌方等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情況;

⑷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⑸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情況;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檢驗、定期維護和監測情況;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情況;

⑹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安全情況;

⑺日常安全教育課時安排情況和開學初、放假前進行安全教育的情況;

⑻節假日間的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制定落實情況;

㈣加強安全宣傳教育

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對廣大師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實效性,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列入教學計劃,并通過各科課堂教學進行滲透。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全體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特別是在開學初、寒暑假及重大節假日前,要專門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學校要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每學期至少組織1次安全自救自護演練活動。

㈤重點整治校園周邊環境

各級各類學校要將校園周邊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設施,以及影響師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隱患,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妥善處理學校周邊安全隱患。

㈥依法維護校園穩定

要始終堅持從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妥善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種矛盾和問題。要做到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如果出現上訪事件,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對合理的訴求,一定要依據有關規定盡快解決;對不合理的訴求,要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釋工作。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1月13日—3月31日):圍繞確保寒假、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安全,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抓緊整改2013年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要在3月底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好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落實,并加強監控。

2.加強對校舍的排查,杜絕使用危房校舍的現象。

3.加強放假和開學注冊期間學校交通安全工作。

第二階段(4月1日—8月31日):圍繞汛期安全和學生大型體育活動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暴雨、洪水、雷電、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的隱患點。深入開展“拉網式”檢查,摸清底數,建立隱患整改監控檔案。

2.對檢查出來的隱患,要加快除險加固進度,確保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

3.檢查建立防范嚴重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和應急預案及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

4.針對夏季高溫天氣和暴雨、洪水、雷電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重點場所、重點部位要進行再檢查、再整治、再落實,確保防洪防汛、防高溫、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嚴防引發事故災難。

5.以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和夏季易引發的流行病為重點排查對象。建立食品、飲用水衛生檢測體系,有計劃、有步驟地檢查、抽查,為學校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體檢,嚴格管理健康證,保證學校食堂衛生環境。對夏季流行病、常見病,要長期監控、隨時抽查,及時處置。

第三階段(9月1日—10月15日):圍繞“十一”黃金周期間安全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做好假日前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

2.對學校要害位置,學生聚集場所進行重點排查治理工作,確保假期在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第四階段(10月16日—12月31日):針對冬季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以防火、防煤氣中毒、防交通事故為工作重點,扎實開展隱患治理,遏制安全事故。

1.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火、防寒、防冰雪災害、防煤氣中毒等措施。

2.定期維護和監測校車運行情況,嚴格審查駕駛員資質。聯系交通、公安等部門疏導好放學高峰期校門擁堵人員、車輛。

3.認真總結一年來隱患排查工作的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符合實際的改進措施,健全排查治理及對危險源的監控制度,使全縣教10育系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

五、加大投入,及時整改

各學校對檢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要加大整改資金投入,要落實整改責任人,限時進行徹底整改。對因資金困難一時解決不了的重大問題,要逐級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整改。

六、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各學校要貫徹“綜合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針對排查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及時制定、完善相關安全工作制度,加強經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工作的長效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