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耕地拋荒撂荒整治方案

時間:2022-10-29 0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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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耕地拋荒撂荒整治方案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大量農村青壯年外出務工,部分農民在城鎮定居并從事非農工作,各村均出現不同程度耕地拋荒撂荒現象,農業生產受到較大影響。為進一步抓好農業生產,提高農業生產效益,推動現代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確保農業增產增收增效,鎮人民政府決定對農村耕地撂荒進行集中整治,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堅決糾正和逐步解決農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現棄耕撂荒、毀損耕地等現象和問題,依法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穩定農村生產經營,促進“三農”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二、基本情況

全鎮農業人口2.9萬人,耕地面積1.1萬畝,人均耕地0.37畝。據不完全統計,全鎮常年棄耕撂荒耕地面積將近1000多畝,占耕地總面積的10%,若加上改變用途和損毀耕地,面積更大、比例更高,對農業生產經營十分不利。

三、工作目標

加強農村耕地承包管理,規范耕地承包流轉,提高耕地利用率,全鎮范圍內拋荒撂荒現象得到根本好轉。

四、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農村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鎮農村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1日至8月30日)。主要任務:一是召開全鎮農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會議,安排部署農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鎮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方案,明確責任;三是發放《致全鎮農民朋友的公開信》,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加大對農村耕地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特別是對長期外出務工的農民工,要想法設法將政策送達到其本人。各村于8月30日前將宣傳啟動階段的工作開展情況報鎮農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調查摸底階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村要深入各農戶和田間地頭,對土地棄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塊名稱、面積、四至座落、流轉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況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并于9月10日前將撂荒摸清的情況匯報材料及整治工作方案報鎮農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9月11日至12月20日)。鎮整治工作組、各村(居)委會根據調查摸底情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認真進行梳理,對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撂荒的,由各村下發復耕通知書限期復耕,限期未耕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并對該撂荒耕地的所有涉農補貼不予發放;違規改變耕地性質用于非農建設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對該耕地所有涉農補貼不予發放;對棄耕但愿意流轉出來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農補貼照常發放;對損毀耕地的農戶,限期恢復原貌,恢復前停發涉農補貼,拒不恢復的,由村集體收回并恢復,涉農補貼歸集體所有。

(四)檢查驗收階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鎮整治工作組、各村委會在農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結束后,要做好本轄區內的檔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查。縣里將組織有關部門對農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進行驗收。對因工作不力造成耕地撂荒現象依然存在的,將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年終農業農村工作評先評優資格。對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各村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