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6-16 04: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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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省土地問題綜合整治方案》(政辦字〔2020〕100號)、《市土地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政辦字〔2020〕2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省、市土地問題綜合整治專項工作部署,全面梳理第三次國土調查、衛片執法、耕地保護督察、巡視巡察、審計及日常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健全完善有關制度,提高土地管理水平,服務和保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

二、整治內容

(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

1.堅決遏制“增量”。深入學習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文件要求,明確農村建房行為“八不準”,即: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違法“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對新增問題“零容忍”,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對頂風而上的,一律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肅問責。(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

2.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建立縣級主導、鎮級主責、村級主體的摸排工作機制,進行“拉網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占用耕地建房建筑情況、占地地類面積、審批情況以及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并建立書面臺賬和數據庫。(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

3.調研制定整治方案。(1)開展工作調研,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及時向上級匯報溝通,準確把握整治政策。(2)分階段、分類別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工商資本下鄉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基層干部利用職權等惡意占耕地建房問題。(責任單位:各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

(二)第三次國土調查工作推進。

4.按時提交調查成果。

(1)任務目標:認真復核,及時整改,精準舉證,按時向省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統一時點更新調查成果。

(2)推進措施: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在全縣范圍內利用遙感、測繪、地理信息、互聯網等技術,統籌利用現有資料,實地調查土地的地類、面積和權屬,全面掌握各種地類的分布及利用狀況;細化耕地調查,全面掌握耕地數量、質量、分布和構成;開展低效閑置土地調查,全面摸清城鎮及開發區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狀況;同步推進相關自然資源專業調查,整合相關自然資源專業信息;建立互聯共享的集影像、地類、范圍、面積、權屬和相關自然資源信息為一體的國土調查數據庫,完善各級互聯共享的網絡化管理系統平臺;健全各類自然資源的調查、統計和監測與更新機制。在推進過程中,先后出臺實施方案、機制保障辦法、監理實施方案、質量管理辦法等,在人、財、物方面給予全方位保證,保證按時序按節點完成各階段成果的上報工作。(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5.確保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真實準確可靠。

(1)任務目標:對國家督察、國家級核查和省市級歷次核查發現的問題,全面查實整改??h第三次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上報的鎮級調查成果開展成果質量評定。

(2)推進措施:一是認清形勢,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底線思維和問題導向,堅持實事求是、客觀真實是三調工作的生命線,做到講政治、守紀律、守法規,堅持依法調查,對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進行嚴肅處理。二是高度重視,強化擔當履職盡責??h三調辦、各鄉鎮國土所、作業單位、監理單位要做到真反思、真整改、真負責,深刻吸取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各項要求,做到系統改、全面改、徹底改,確保把“三調”成果數據誤差降到最低,進一步完善“三調”成果數據。三是主動作為,深入開展自查自糾??h三調辦嚴格履行職責,壓實壓緊三調的主體責任,切實肩負起監督、監管職責,掌握工作進展,對于整改不力的單位采取有效懲罰措施,同時按要求做好核查整改等工作,保證數據真實、準確、可靠。作業單位、監理單位嚴格按照全國三調技術規程和工作要求開展調查工作。各國土所按照縣三調辦的要求開展三調初始成果自查自糾工作,重點做好土地利用現狀核查工作,查漏補缺、全面排查。(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批而未供和閑置低效土地盤活利用。

6.全面查清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

(1)對批而未供土地:全面清理2009--2019年依法已批準征收但尚未供應土地,逐批文、逐地塊查清批準時間、位置、權屬、面積、是否實施征收、利用現狀及未供原因等情況。

(2)對閑置土地清查范圍為截止到2020年6月底現狀涉嫌閑置土地,逐宗查明土地供應方式、時間、面積、位置、用途、價款繳納、約定開工時間、未開工建設原因等情況。在全面查清基礎上,建立地塊基本信息、形成原因、處置措施、處置進度、責任單位等要素的工作臺賬和數據庫。(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7.加大批而未供土地處置力度。

(1)任務目標:2020年年底前處置完成50%以上,2021年6月底前全部處置完畢。

(2)處置方式:一是制作并利用批而未供“一張圖”,推行“以地招商”,引導項目優先選址,采取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作價出資(入股)等靈活供地方式。

(3)分類整改:對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剖析原因、落實責任部門,促進項目盡早開工建設,無法達到開工條件的,依法收回;對因企業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堅持“以用為先”的原則,督促企業限期開發利用,無法達到限期開發利用的項目,依法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進行處置。對未落實項目的土地,加大招商推介力度,運用“一張圖”推行“以地招商”;鼓勵依法取得的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建設標準廠房,允許對標準廠房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對于產業項目用地未供先用的,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出讓等方式供地,降低企業用地成本。(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

8.扎實推進閑置土地處置工作。

(1)處置原則:一是依法依規原則。按程序清理,按規定認定,按法律法規處置。二是分類處置原則。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分析歸類,根據不同用途、不同情況逐宗提出合理處置方案,分批進行處置。三是以用為先原則。一地一策,分類處置,對未按約定開工建設超過一年的,按規定征繳土地閑置費;對超過兩年未開工建設的,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對難以實施的,由政府主導,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利用。四是統籌協調原則。由縣政府統一組織,實行屬地鎮街、招商單位、縣開發區管委會協調推進負責制。

(2)處置方式:一是對未完成征收補償的土地:結合項目屬地鎮街,加強征遷力度,確保土地權利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對地塊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明確,具備開發動工基本條件的,盡快督促用地單位申請辦理供地。二是對已完成征收未供的土地:一要劃撥一批。對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綠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線、公園廣場等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用地,可直接將將土地使用權劃撥給主管部門;二要出讓一批。對已經明確用地單位或未供先用的項目用地,相關用地單位要限期完善供地手續,集中掛牌出讓一批,對拒不整改的,按違法用地進行立案查處。三要安置一批:對正在對接的招商項目,招商主體單位要引導其優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力促項目盡快落地,集中辦理用地手續。對符合核銷備案條件的土地,按要求及時核銷備案。(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法院)

9.推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

(1)動態建庫。充分利用“三調”土地調查成果,開展城鎮存量建設用地調查,摸清城鎮低效用地的現狀和改造開發潛力,查清土地權屬關系,了解土地權利人意愿,確定低效用地認定標準,界定低效用地范圍。2020年底前建立城鎮低效用地數據庫,夯實管理基礎,啟動一批再開發項目。

(2)分工負責。開發區、發改、工信、商務等部門負責組織審查建設項目投資強度、產出效益;住建部門負責審查認定建設項目開發進度情況;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審查認定建設項目用地性質、建筑密度、容積率等規劃條件、宗地信息等情況;財政、審計、環保、稅務、統計、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全程介入,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共同做好盤活企業低效用地各項工作。(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開發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生態環境局、縣稅務局、縣統計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局)

(四)違法違規用地整改。

10.國家和省級能源、交通、水利重點工程違法違規用地。

工作措施:制定“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實施細則,著重保障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建立多部門項目聯審和多層次用地協調機制,對重點建設項目積極主動服務。嚴格執行征地補償安置的相關政策,規范征地補償安置資金管理,維護群眾權益。加大實施耕地提質改造和土地綜合整治力度,多渠道落實補充耕地指標,保質保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

11.一般性違法違規用地。

工作措施:對涉及醫療、教育、養老等民生問題的項目,符合規劃、滿足補辦手續條件的,盡快完善手續。對其他一般性違法違規用地,依法依規查處到位。(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12.人造景觀工程違法違規用地。

工作措施:本著分清時間界限、區別對待、分類整改的原則,制定統一政策。正在建設的,采取措施堅決制止。已建成的,本著“應拆盡拆、復耕復種”的原則,對已破壞耕作層及雖未破杯耕作層但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進行拆除,恢復耕種條件;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需保留的,限期完善用地手續;對未用于非農化建設,未破壞耕作層的種樹、種草等綠化部分或現狀仍為河流、坑塘水面的部分,結合第三次國土調查,持續整改。(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

(五)增減掛鉤項目清理。

13.開展“回頭看”。

(1)清理范圍:對2016年以前批復的增減掛鉤項目,嚴格按照國家的清理整改要求落實到位。對2017年以來批復的增減掛鉤項目,特別是2018年以來市政府批復的增減掛鉤項目,對拆舊安置實施方案中拆舊不能實施、安置區未批先建或安置區批復挪作他用的,盡快制定整改方案,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進度,讓群眾按期或盡早入住。對三年周轉期內未完成的增減掛鉤項目,部分已拆遷安置到位或未拆遷但已安置的,盡快制定年內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不能實施的已批復增減掛鉤項目,按照批復程序予以撤銷。

(2)推進措施:

一是分階段推進?!盎仡^看”工作分為自查、復查、整改三個階段。對增減掛鉤工作進行全面清查整改,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9月20日前完成復查,于11月底前對增減掛鉤工作出現的問題全部銷號。

二是按規范推進。對增減掛鉤項目臺賬進行梳理,確保臺賬條理清楚、數字清晰、實時更新、準確無誤。對歷年來所有增減掛鉤項目實施情況、驗收情況、復墾情況、指標使用情況進行清查,把握時間節點,特別是2018年以來市政府批復的拆舊安置實施方案中拆舊不能實施、安置區未批先建或安置區批復挪作他用的項目,進行全面清理清查。實施方案批準和項目區驗收后是否完成數據備案工作,備案數據與批復文件是否一致,圖、數和實地是否一致,是否按要求完成與省廳的數據匯交。對每一個項目的實施方案、調整方案、驗收批復進行建檔留存,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相關資料、驗收后的管護協議等資料的留存情況進行清查整理。(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

14.加強拆舊復墾土地管護。

(1)任務目標:對拆舊復墾土地管護不到位、撂荒的,各鎮街組織復墾到位后,及時組織核查驗收,并達到原復墾驗收的質量等級。對復墾后土地又重新占用建設并有合法用地審批手續的,予以認可;無合法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到位并復耕。

(2)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實現全過程監管。各鎮街為拆舊復墾地塊后期管護責任主體,土地所有權人為具體管護責任單位。未經批準,嚴禁擅自用于非農建設。(責任單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

(六)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實問題整改。

15.加強補充耕地數量核實整改。

(1)任務目標:在前期自查整改基礎上,對儲備庫中補充耕地項目進行內外業核實,對補充耕地不實、違法建設占用、耕地質量不高、管護不到位等問題分類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規定時間內難以整改到位的,予以核減。

(2)推進措施:對全縣儲備庫中的補充耕地進行全面核查,核點是竣工驗收確認的補充耕地項目,核查內容包括新增耕地的面積、質量和利用等情況。補充耕地的核查形式包括內業資料審查和外業實地核查。室內查閱資料的齊全性、完整性,實地核查項目建設的真實性、后期管護的利用情況、新增耕地的質量情況等。同時,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和整改落實,主要包括停止補充耕地項目的確認、停止農田整治建設項目、減少建設占用耕地指標、暫緩建設用地審批等。(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

16.加強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

(1)核實整改目標:以2018年土地變更調查、地理國情監測、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成果為基礎,結合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和部級下發問題圖斑,利用部級下發實地核實軟件,對全縣范圍內永久基本農田中存在的問題開展全面核實清理,分類處置,落實整改補劃,按照《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1號)要求,開展整改調整補劃。

(2)核實整改依據:一是依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的通知》(國土資規〔2018〕1號):建立健全“劃、建、管、補、護”長效機制,鞏固劃定成果,完善保護措施,提高監管水平,逐步構建形成保護有力、建設有效、管理有序的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格局。二是依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1號):充分運用遙感影像和信息化技術手段,以2017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地理國情監測、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等成果為基礎,結合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自然資源督察、土地資源全天候遙感監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專項檢查、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全面核實,找準劃定不實、違法占用等問題,梳理問題清單,提出分類處置意見,以縣級行政區劃為單元編制整改補劃方案。

(3)核實整改原則:一是堅持從嚴保護。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保護利用好永久基本農田。二是堅持底線思維。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糧食生產能力不降低、農民利益不受損四條底線,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凡是存在劃定不實、補劃不足、非法占用、查處不力等問題的,查明情況、分析原因,提出分類處置措施,落實整改、嚴肅問責,確保永久基本農田數量不減、質量提升、布局穩定。四是堅持權責一致。健全管控、建設和激勵多措并舉的保護機制。五是堅持服務大局。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充分的資源保障。

(4)核實整改內容:一是核實劃定成果。通過部級下發實地核實軟件,對部級下發的縣永久基本農田問題圖斑進行核實,并增補上傳自行發現的問題圖斑,現場拍照取證,找準劃定不實、違法違規占用、種植植物影響三類問題。

二是分類處置補劃。針對核實清理發現的問題,做好劃定不實問題認定、違法違規處置、種植條件恢復等工作。根據種植條件破壞程度判斷是否恢復原狀或調整補劃,從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中選取補劃范圍,并將上述內容一并納入縣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方案。三是編制整改補劃方案。編制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方案,方案應包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有關情況、核實整改情況、擬整改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原因分析、違法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查處情況、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情況、補劃永久基本農田分布示意圖(包含城市周邊范圍線)、補劃永久基本農田拐點坐標表(電子版本)等。四是更新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根據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情況,更新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五是逐級上報通過。按照縣級自核、市級論證、省級驗收自下而上的程序,配合逐級對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的相關工作,最終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成果通過部復核。(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

三、時間安排

整治工作自2020年9月開始,到2020年12月底前結束。

(一)動員部署(9月上旬)。組建全縣土地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專班(以下簡稱“縣工作專班”),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排查自糾(9月--10月)。全面查清有關問題底數,分類制定處置意見,及時自行糾正到位。各鎮街排查自糾清單等資料,于10月20日前報送縣工作專班。

(三)督導總結(11月--12月)??h工作專班組織實查暗訪,對各鎮街排查自糾成效進行核實,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鎮街開展約談,對重大案件直接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開通報。各鎮街要針對存在問題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12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告報縣工作專班。對需要長期堅持的工作,緊盯不放,按規定時間節點持續推進。

四、有關要求

各鎮街要統一思想認識,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土地問題綜合整治工作專班,做到組織領導到位。各部門要形成工作合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縣工作專班辦公室職責,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推進落實等工作,縣發展改革、交通運輸、水務、農業農村等部門及司法機關要結合職責切實負起責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實。堅持求真務實,認真查找問題,真正摸清底數,分別建立臺賬,掛賬銷號,穩步推進。堅持依法依規,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該處罰的處罰、該拆除的拆除、該整改的整改,分類施策、科學整治,確保整治成果經得起檢驗。堅持效果導向,舉一反三,解決當前問題的同時,更加注重建章立制,著力完善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強化政治擔當、忠實履職盡責,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務實的作風推動整治工作有序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