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場三包一掛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19 15: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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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建筑企業資質審批突出問題系統治理成果,通過兩年“三包一掛”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責任主體市場行為,進一步強化監管責任,強化工程建設領域亂點亂象整治,有效治理“三包一掛”行為,強化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規范合理、競爭有序建筑市場,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市建筑市場“三包一掛”專項整治兩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發〔2021〕15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建筑市場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市住建局成立全市建筑市場“三包一掛”整治辦公室,負責《市建筑市場“三包一掛”整治兩年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制定;負責“三包一掛”整治相關事宜的協調;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開展“三包一掛”兩年行動工作情況的檢查指導;負責《“三包一掛”行為專項整治排查情況匯總表》《“三包一掛”行為專項整治問題項目及處理情況匯總臺帳》的統計和報送。辦公室成員名單如下:
主任黨委書記、局長
副主任黨委委員、副局長
成員黨委委員、建管股股長
監察大隊隊長
勘察設計股股長
質安站站長
房管股股長
安全法規股股長
市政站站長
征收辦主任
住保所所長
村鎮股股長、PPP辦公室主任
供排水總公司經理
二、整治內容
本轄區內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排查,覆蓋招標投標、合同簽訂、合同履行、施工現場等環節。對被納入重點監督、上年度動態核查不合格、拖欠建筑工人工資、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被投訴舉報的企業和項目重點檢查。
(一)違法發包。檢查是否存在以下行為:
1.建筑工程依法應當招標未招標或未按照法定招標程序發包的;
2.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個人或不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的;
3.建設單位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設置違反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強制性條文規定條款;
4.建設單位將一個單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的,違反合同約定指定分包單位或材料供應商。
(二)違法分包。檢查是否存在以下行為:
1.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給個人。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單位的;
2.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施工總承包合同范圍內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鋼結構工程除外;
3.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
4.專業作業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專業作業承包人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主要周轉材料費用的。
(三)轉包。檢查是否存在以下行為:
1.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承包單位負責采購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由其他單位或個人采購、租賃,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并提供相應證明的;
2.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未派駐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或主要管理人員與施工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且沒有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情況,或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未對該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
3.專業工程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建設單位依約作為發包單位的除外),專業作業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承包單位;
4.合同主體之間沒有工程款收付關系,或者承包單位收到款項后又將款項轉撥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專業作業承包人承包的范圍是承包單位承包的全部工程,計取的是全部工程價款的;
5.聯合體承包工程,在聯合體分工協議中約定或者在項目實際實施過程中,聯合體一方不進行施工也未對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的,并且向聯合體其他方收取管理費或者其他類似費用的。
(四)掛靠。檢查是否存在以下行為:
1.沒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借用其他施工單位的資質承攬工程的。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相互借用資質承攬工程的,包括資質等級低的借用資質等級高的,資質等級高的借用資質等級低的,相同資質等級相互借用的;
2.其他有證據證明屬于掛靠的行為。
三、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1年7月—2021年8月)
在制定《市建筑市場“三包一掛”整治兩年行動工作方案》的基礎上,積極動員部署全市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工程開展“三包一掛”整治兩年行動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二)排查整治(2021年9月—2023年1月)
1.自查自糾階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
9月11日至10月20日各企業對照整治工作內容認真梳理,依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進行自查。對自查發現問題,企業應立即整改,并針對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企業長效機制。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將各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情況報住建局建管股。
2.全面整治階段(2021年11月—2023年1月)
2021年11月5日前完成《本轄區內項目排查計劃》的制定,11月6日始全面排查。在全面整治階段,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本轄區在建項目“三包一掛”情況進行排查,排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企業,對其在本區域內的所有在建項目進行認真檢查。同時對轄區內問題項目整改情況“回頭看”,確保整改到位。對再次出現問題的企業予以處罰,絕不手軟,保持建筑市場治亂高壓態勢,防止各類問題再次反彈。
(三)總結提升(2023年5月—2023年6月)
全面總結專項整治工作,對“三包一掛”問題進行分析,針對性地提出措施和建議,建立建筑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從根源上治理建筑市場亂點亂象,凈化市場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嚴明工作紀律。相關股室(站所)要深刻認識“三包一掛”危害性,提高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把“三包一掛”整治工作作為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抓手,精心謀化,落實責任,迅速動員部署,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堅決反對“走過場”、“做虛功”。
(二)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對本轄區的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找準問題,及時糾正整改。鼓勵社會公眾了解和監督工程建設參建各方主體市場行為,對投訴舉報事項要重點檢查,建立臺賬,投訴舉報屬實問題要跟蹤督辦解決,集中查處一批社會影響大、反映比較集中的典型案件,并向社會公開曝光。
(三)建立長效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市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對“三包一掛”問題企業和個人及時記錄不良行為并向社會公布。將專項整治工作與日常監管工作結合起來,強化信用信息在資質許可、招標投標、工程擔保、監督檢查、評優評獎等環節應用,加快構建以信用管理為核心的市場監管機制。
五、職責分工
建筑市場“三包一掛”專項整治兩年行動工作,設立以下工作機構:
(一)整治辦公室
負責我局“三包一掛”工作總協調和投訴舉報交辦等工作,同時與市住建局“三包一掛”整治辦保持工作聯系。負責招標投標過程中應當招標未按法定程序招標、發包給個人或不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等違法發包問題的檢查整治。負責收集填報《省建筑市場“三包一掛”專項整治排查情況匯總表》,負責收集填報《省建筑市場“三包一掛”專項整治問題項目及處理情況匯總臺賬》,負責“三包一掛”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牽頭部門:建管股,配合部門;質安站、監察大隊、房管股、勘設股、相關股室(站所))
(二)現場檢查組
負責制定全市房建和市政工程項目檢查計劃,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合同履行、人員履職和施工現場“三包一掛”整治的檢查和處罰。
(牽頭部門:監察大隊,配合部門:質安站、建管股、房管股、勘設股及相關股室(站所))
(三)項目對口組
勘設股負責牽頭勘察設計階段“三包一掛”整治工作,有建設項目的股室(站所)負責對實施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管,做好實施項目“三包一掛”整治工作。(牽頭部門:勘設股及建設項目對口股室,配合部門:監察大隊、質安站、建管股、勘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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