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鄉鎮財政調查匯報

時間:2022-09-03 01: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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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鄉鎮財政調查匯報

鄉鎮財政是我國最基層的一級財政,是鄉鎮政府履行各項社會經濟職能的財力保障。為全面了解鄉鎮財政建設情況,探討解決鄉鎮財政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提升基層財政建設水平,根據省廳的部署安排,我局抽調人員組成調研組,著重就當前鄉鎮財政職能定位、鄉鎮財政體制、資金監管、機構現狀、干部隊伍建設等內容進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區鄉鎮財政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鄉鎮財政自1983年建立以來,在鞏固基層政權、加強鄉鎮政府收支管理,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一)“十一五”以來鄉鎮財政發展情況

1、鄉鎮經濟社會發展概況。區國土面積1657平方公里,東鄰合肥,轄17個鄉鎮、5個街道,總人口83.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5.6萬人。2011年全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05億元,財政收入6.8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5420元,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大區。

近年來,經濟發展進入快車道。“十一五”以來經濟增長連續三年超過14%。農村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發展。①經濟總量快速增長。到2011年,全區農業總產值達到36.7億元,比2006年的17.6億元增長了1.08倍,年均增長15.9%;農民人均純收入超過5000元,與2006年2359元相比,年均增長19.6%。②鄉鎮工業快速發展。鄉鎮工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規模以上工業戶數由2007年的21戶增加到了2011年的90戶,規模工業產值由2007年的5.1億元增加到2011年54.3億元,年均增長60.5%。③農業和農村的基礎設施和生產、生活條件得到全面改善,農業現代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十一五”期末,全區農村農機總動力達到91萬千瓦時,年均增長9%;農村用電量達到5566萬千瓦時,年增長1O%;實現1OO%的行政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農村基層衛生服務網絡基本建成,醫療衛生條件全面改善;基本解決了20萬人飲水質量安全問題。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農村社會更加和諧、穩定。④三產旅游、商貿快速發展。在全面轉型發展中鄉鎮逐步調優結構,特別是旅游,在南部四鄉鎮已獲得4A景區4處、3A景區2處的情況下,2012年將在三十鋪鎮著重打造投資達40億元的中國—南溪古鎮,張店鎮大別山石窟二期,中店鄉悠然南山、華僑城、老年公寓等,這些項目的建成和運營必將成為我區鄉鎮經濟增長的新起點。

2、鄉鎮財政收支總量和結構情況。①財政收入大幅增長。2006年鄉鎮財政一般預算收入4496萬元,到2011年鄉鎮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9358萬元,增長3.31倍,年均增長33.9%。②財政收入結構進一步優化。“十一五”期間,鄉鎮財政收入總量為50370萬元,其中財政征收非稅收入為9492萬元,占財政總收入的18.8%,且比例成逐年下降趨勢。2011年鄉鎮財政征收非稅收入為2691萬元,占全年鄉鎮財政收入19358萬元的14%。③財政保障能力顯著增強。2006年鄉鎮財政一般預算支出5495萬元,到2010年鄉鎮財政一般預算支出11781萬元,增長2.14倍,年均增長21%。2011年鄉鎮財政一般預算支出完成13628萬元,比上年增長了16%。

3、鄉鎮財政供養人員及工作經費保障情況。2011年鄉鎮財政供養人員為1431人(其中在職819人,離退休612人),年人均實際財政支出9.5萬元(含基本支出和各類專項支出)。

4、鄉鎮“三資”管理工作情況。為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三資)的管理,各鄉鎮都成立了“三資”管理服務機構,做到辦公有地點、辦事有人員、管理有制度、工作有程序。

5、鄉鎮政府債務管理情況。2006年鄉鎮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1.6億元,2011年鄉鎮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2.2億元,鄉鎮債務多為歷史性債務和建設性債務,大多因拆遷安置、道路修建、集鎮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民生工程配套等形成的直接債務或間接債務。近幾年通過加強債務管理和制度約束,區對鄉體制中要求建立償債準備金等措施,鄉鎮債務總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近年來加強鄉鎮財政建設情況

1、財政職能轉變情況。近年來,財政所主要是承擔鄉鎮一般預算資金和收支管理、國有(集體)資產管理、財政補貼資金發放與信息化管理、執行財政監督、參與農村綜合改革等,與取消農業稅前相比,鄉鎮財政職能發生了很大變化以,主要表現在“三個轉變”,一是由過去向農民收錢的“征管型”向現在給農民發錢的“服務型”轉變。二是由過去抓收入為主的“收入型”向現在管理財政收支的“收支并重型”轉變。三是由過去“單純業務型”向現在“綜合協調型”轉變。

2、鄉鎮業務建設情況。近年來,由于不斷深化鄉鎮財政體制改革,加強收支管理,鄉鎮財政業務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向鄉直部門和村級組織延伸。將鄉鎮所有鄉直部門的財務納入財政統籌,取消鄉直部門的會計和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變過去各自為政、多途管理為財政所統一管理。成立了“村賬鄉管”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幫助村級組織建立村民理財小組。二是強化對涉農專項資金監督,鄉鎮財政由資金管理向資產、債務管理延伸,鄉鎮財政監督向用款單位、具體項目等全程監督延伸。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主動參與土地出讓金等專項資金管理;建立完善鄉鎮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同時對鄉鎮部門的固定資產進行了登記和監督,防止資產流失;鄉鎮財政會同有關部門對鄉村債務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審核。三是預算管理逐步規范。實施鄉鎮財政綜合預算改革,增強預算約束,鄉鎮預算編制隨意,執行不嚴肅問題得到有效改善。加強鄉鎮非稅收入管理,收支基本納入預算管理。定期協調稅收征管部門收入征管工作,協稅護稅抓收入機制基本形成。四是做好民生公共服務,財政支出由保工資、保運轉向保民生、保農業農村發展延伸。通過實行“一卡通”、“一站式”服務等方式,將各項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中,把國家的涉農補貼、家電下鄉等各項惠農政策真正落實到農民手中。新增財政支出和固定資產投資重點向農村傾斜,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文化事業的投入逐年增加。

3、機構隊伍建設得到加強。(1)目前,區財政設立專門的鄉鎮財政管理機構,即農村財政管理局(區局二級機構)負責鄉鎮財政所的日常管理、考核、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等職責。(2)區共有鄉鎮街財政所22個,其中:鄉鎮17個,街道辦事處5個(其中涉農街道2個)。全部屬于事業機構。(3)全區實有鄉鎮財政工作人員130人。按年齡結構分,30歲以下9人;30-45歲的52人;45歲以上的69人。按文化程度狀況分,研究生2人,本科以上學歷的56人;大專學歷的64人;高中學歷的8人。

自從2001年4月全省鄉鎮機構改革后,財政所三權也上劃區局管理,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的工資、醫保、住房公積金等全部上劃區財政局機關統一管理,上劃管理后,通過這幾年抓機關效能建設、人員培訓、績效考評、廉政教育等,財政隊伍整體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

4、鄉鎮財政基礎設施不斷加強。近年來,乘著省廳提出創建規范化基層財政所的東風,區財政對基層財政所也做了詳細改擴建規劃,基本上分三年完成,到今年底全區90%以上的鄉鎮都能完成創建規范化財政所任務。通過近年創建規范化財政所工作的有序開展,鄉鎮財政所面貌大為改觀,基本做到電子顯示屏及時公布信息;電子觸摸屏方便群眾來訪查詢,辦公環境優雅,辦公設施齊全,辦公逐步由手工化向電算化操作轉變,財政干部精神面貌大為改觀。但還有一些問題有待改善,如電子信息化應用仍較滯后,遠遠不能適應工作的需要,網上辦公任重道遠。同時全區沒有一個鄉鎮財政所配備公務用車。

(三)當前鄉鎮財政管理開展情況

1、鄉鎮財政管理的主要對象和范圍。鄉鎮財政管理對象,按照有關法規、文件精神理解,主要就是鄉鎮財政監督、協調、服務的對象。傳統管理對象就是鄉鎮本級的行政事業單位的經濟收支,新時期則向村級組織經濟收支延伸?,F在僅從服務角度來說,則向為經濟發展提供服務和為全體廣大人民群眾服務延伸,因為更多財政的惠農資金將直接通過鄉鎮財政發放到人民群眾手中。鄉鎮財政的管理范圍除了包括鄉鎮財政本級的各項財政性資金、上級下達資金、民生工程資金以及村級組織運轉資金外,還包括各種惠農支農資金,還包括鄉、村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的管理等。這種管理對象的不斷延伸和管理范圍的不斷擴大,正是當前財政所工作任務越來越重、責任越來越大、工作越來越繁忙的原因所在。

2、當前鄉鎮財政管理模式。區仍是區鄉兩級財政,財政各自獨立,區對鄉實施財政管理體制,調節鄉鎮財政發展不平衡的狀況,具體管理方式仍實行“鄉財區管鄉用”模式,這是根據2003年區政府《關于鄉財區管鄉用試點改革實施意見》來確定的,主要內容是“預算共編、賬戶統設、工資統發、采購統辦、集中核算”。到目前為止,除了會計核算回歸各鄉鎮以外,其他幾項政策仍在繼續執行。

3、“鄉財區管鄉用”改革所采取的措施。一是明確鄉鎮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屬于鄉鎮的財政和事權范圍內的支出,仍由鄉鎮按規定程序審批,區財政進一步加大對鄉鎮轉移支付補助力度,支持鄉鎮發展經濟。二是統一設置賬戶。取消鄉鎮政府及所屬部門在各金融機構開設的所有賬戶,取消鄉鎮金庫,鄉鎮國稅、地稅及農稅收入直接劃繳區級金庫。三是實行工資統發。區財政在鄉鎮財力范圍內對鄉鎮實行工資統一打卡發放。四是實行先會計集中核算,后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改革初期實行鄉鎮收支區級集中核算,2010年核算回歸鄉鎮,鄉鎮支出實行區級國庫集中支付。五是加強票據管理。取消鄉鎮財政所的票據管理權,上收到區財政局統一管理,切實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五是強化債務控制。一方面凍結存量債務,另一方面控制增量債務,鄉鎮舉辦公益事業,或因鄉鎮經濟發展需要舉借新債的,須在落實還款資金來源、還款時間后,報區財政局初審,經區政府審批后方可實施。

4、取得主要成效。通過幾年的實踐來看,實行“鄉財區管鄉用”這一管理模式對于規范鄉鎮收支行為、提高了鄉鎮財政管理水平、保障工資正常發放、保障鄉鎮正常運轉、遏制新增債務起到了積極作用。

(四)當前鄉鎮財政體制情況

區19個鄉鎮街,發展不平衡,有的鄉鎮發展很快,有的邊遠鄉鎮自保工資都很困難,根本談不上發展,所以區財政必須根據鄉鎮經濟發展現狀、結合上級轉移支付情況,對鄉鎮實行以調節收入、平衡支出為主的財政體制,落實“向下傾斜”政策,保障各鄉鎮正常運轉、發展需要。目前區對鄉2012年到2016年第四輪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已制定實施。

1、新一輪財政體制主要內容。第四輪財政制定按照“財權和事權相結合、統籌兼顧和讓利鄉鎮相結合、激勵獎懲和調節機制、簡明規范和便利操作相結合”的四項原則。確定了以“核定收支基數、差額全部上解(或補助)、一定五年不變、超收分檔分成”為主要內容的新一輪財政體制。

(1)核定收支基數。一是按前三年水平合理確定財力基數。二是通過認真測算,確定鄉鎮人均4.8萬元為支出基數。(2)按照體制確定的鄉鎮財力、支出基數,確定鄉鎮上解或補助。財力大于支出基數,上交;財力小于支出基數,補助。一經確定,五年不變。(3)超收分檔分成。根據年度完成財政實績,超基數財力部分,區鄉依比例參與分成,多超多得。

2、落實“向下傾斜”政策。新一輪體制進一步賦予鄉鎮行為一級政府所享有的權責。(1)財政收入向鄉鎮傾斜。區財政按照財權與事權匹配原則,將鄉鎮屬地各項收入劃歸鄉鎮,包括國、地、財所有收入,確保鄉鎮收入完整性,包括部分區級招商引資企業落戶鄉鎮,產生的稅費收入都作為鄉鎮收入。(2)向鄉鎮下放財政支出責任。區財政部門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將涉及鄉鎮經濟發展、基層組織建設、社會治安治理、新農村建設、招商引資、群團工作、民政社保、撫恤救濟、計劃生育、安全生產、農業生產、防汛抗旱、集鎮建設、民生工程、消化償還債務、提供公共服務等各項行政事業支出和其他適宜于鄉鎮直接管理的行政工作職責下放鄉鎮,同時也將支出責任隨同下放鄉鎮,實現鄉鎮財權與事權的統一,并按規定在體制中予以經費保障。(2)財政體制統籌兼顧鄉鎮發展。對財力水平較低的13個鄉鎮,區財政拿出一定財力予以補助。對財力水平較高的6個鄉鎮,區財政調節上解,并制定激勵機制,促進增收,統籌兼顧鄉鎮平衡發展。

(五)當前鄉鎮財政管理及其體制上存在的難點、不足、制約因素及其成因

1、難點和不足。隨著財政體制的不斷改革和深化,鄉鎮在財政運行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已影響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健康運行。

(1)職能、職責定位不明晰。目前,隨著鄉鎮財政管理服務對象的不斷延伸,管理范圍的不斷擴大,鄉鎮財政有些工作有“越位”和“缺位”現象,如“三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電下鄉、聯村包村等不同程度“越位”現象;而預算管理、財政監督、資產管理等職能不同程度“缺位”。一是鄉鎮預算管理職能弱化。有的鄉鎮預算僅限于鄉人代會的一份預決算報告,預算的約束與監督作用有待提高,“三公經費”所占支出比重有待降低。二是鄉鎮財政監督乏力。隨著下拔到鄉鎮的涉農項目資金增多,按現行的管理辦法理,實施區級“報賬制”多,鄉鎮直接管理的少,使本屬于鄉鎮財政管理監督的職能被肢解,資金使用監督“缺位”問題突出。三是非稅收入管理與資產管理不到位。非稅收入管理職能落不到實處。由于機構上劃,在鄉鎮中的行政執法權(如公安、工商、司法等)大多直接或間接地掌握在上級相關職能部門手中,脫離鄉鎮財政監督。國有資產管理職能也落不到實處,鄉鎮大部分單位由區級部門主管,單位的資產同鄉鎮財政之間沒有隸屬關系,區級財政“鞭長莫及”,鄉鎮財政“有職無權”,形成國有資產管理上的脫節。

(2)鄉鎮財政收入質量有待提高。在區對鄉體制中,每年對鄉鎮收入目標任務都有一定比例的增長要求,有的鄉鎮財政收入基數高,則增長要求高;有的鄉鎮本身有困難,完成任務壓力大。為了完成任務,有的鄉鎮通過增大非稅收入入庫比重辦法,造成財政收入質量不高;有的鄉鎮甚至出現“挖稅”現象,既增加了稅收成本,又影響了財政收入的真實性。

(3)財政所工作量、工作難度大。近年來國家出臺的“三農”政策越來越多,管理要求越來越高,農戶補貼最終都要靠財政所來落實到戶,加上“三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民生工程工作,鄉鎮財政所的工作量成倍增加。同時,由于人手普遍缺少,鄉鎮財政干部不得不身兼數職,做“萬精油”型干部。大多數業務人員既當核算員,又當系統管理員,甚至還兼家電下鄉、檔案管理、票據管理等多項工作,還要聯村辦點,參與鄉鎮政府的中心工作等,任務十分繁重。

(4)債務風險大。鄉鎮地方政府性債務形成時間長、原因多、數額大,部分鄉鎮消化困難。鄉鎮地方政府性債務中近1.9億元都屬歷史遺留債務,而且多屬于經濟條件不好,或正處起步發展階段的鄉鎮。

2、制約因素及其成原因分析。上述存在困難和不足的原因,主要是: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不完善。第一,隨著國家經濟發展,事權變化,財政面臨的工作變化與傳統制度要求不相適應,導致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目前鄉鎮財政職能存在的“缺位”、“越位”等現象。第二,沒有完全落實“一級政府、一級財政”,鄉鎮的預算和監督權限不完整,不配套,造成鄉鎮財政預算弱化、監督不力的現狀。第三,法制觀念淡薄,缺乏機制和制度約束,在財政支出中,財務收支活動不能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第四,經濟發展目標任務考核任務重,特別是財政收入任務考核,是各級各位領導關心、關注的焦點,重壓之下,常常出現扭曲情況。第五,歷史性債務和政策性債務是鄉鎮債務構成的主要因素。

二、今后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一)充分認識新時期鄉鎮財政的地位和作用。全區的鄉鎮財政所機構和職能在先后經歷了兩輪機構改革后方面基本穩定下來,其地位和作用也得到社會的逐步認可。一是鄉鎮財政作為農村鄉鎮財力分配的職能部門,為鄉鎮一級政權履行政治、經濟和社會管理等職能提供基本的財力保障。二是鄉鎮財政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力量。鄉鎮財政充分發揮國家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帶動其他資金投入農業是增加農業投入的有力手段。此外,國家財政支農資金的很大一部分是投放在鄉鎮及鄉鎮以下的,鄉鎮財政對這部分資金使用,要進行項目論證和跟蹤問責等工作,它所發揮的監督管理作用是區級財政和其他主管部門無法替代的。三是鄉鎮財政是國家財政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區級財政的基礎。首先從鄉鎮財政組織收入的能力上看,鄉鎮預算內收入不斷增長,是鄉鎮經濟發展后盾。其次從我區鄉鎮財政收入占區級財政收入的比重看,2011年鄉鎮財政收入占區級財政收入的比重達28%,是區級財政的穩固基礎。

建議將鄉鎮財政建設納入國家財政的整體發展戰略規劃,盡快出臺鄉鎮財政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根據當前鄉鎮財政的特點,轉變職能,科學宣傳鄉鎮財政職能作用,加強對支出的監督和跟蹤,從政策和法規層面明確鄉鎮財政的地位和作用。

(二)明確任務,進一步調整和完善鄉鎮財政職能

農村稅費改革后,鄉鎮財政盡管征收的職能有所淡化,但資金監管和為民服務的職能非但沒有削弱而且亟需加強。隨著財政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對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鄉鎮財政管理提出了更新的要求。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合理定位鄉鎮財政職能非常緊迫,非常必要。要根據“一級政府,一級財政”這個大前提,圍繞有利于服務鄉鎮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有利于服務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有利于加強和規范財政資金管理,有利于確保黨和政府強農惠農政策落實,著力從五個方面加強鄉鎮財政職能建設。

一是收入管理職能。組織財源建設,培植鄉鎮財源;組織協調鄉鎮財政收入管理負責鄉鎮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資產資源性收入等征收工作,管理財政票據。二是分配資金職能。包括統籌分配鄉鎮財政性資金,支持鄉鎮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建設;組織執行鄉鎮人代會批準的財政預算,組織制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編制財政預決算草案,參與上級安排鄉村項目的組織申報和資金分配;對鄉鎮財力進行綜合平衡。三是監督管理職能。負責監督管理鄉鎮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監督檢查各項財政政策和財務會計執行情況;負責監督管理鄉鎮各項財政性資金、鄉鎮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村級組織運轉資金,監督管理鄉鎮資產,監督管理鄉鎮政府性債務,監督檢查鄉鎮內公益項目的實施情況,協助監督管理鄉鎮范圍內的會計工作,負責對鄉鎮財政性支出進行績效評價。四是落實政策職能。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項民生財政政策,財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度。五是服務發展職能。參與制定鄉鎮社會經濟發展政策,運用財稅政策工具促進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負責財稅政策咨詢輔導,指導單位申報政策扶持項目資金;組織或協助財政扶持的村內公益事業建設;負責會計培訓、財務輔導。

(三)進一步創新鄉鎮財政管理模式

按照“工作流程科學化、管理目標精細化”的原則,在“鄉財區管”的基礎上,將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理念引入鄉鎮財政管理的各個環節,并實現各環節之間的無縫對接。

1、預算編制管理精細化。堅持預算標準化,包括編制支出定額標準化、編制要求標準化、編制格式標準化等,全面掌握所屬預算單位人員工資、資產負債、收費標準等基礎信息基礎數據信息。健全基本支出定員定額管理,推進基本支出標準體系建設。細化鄉鎮財政預算編制。健全預算執行機制,強化預算約束。2、收入管理精細化。編制完整收入預算,積極協調征管部門,嚴格按均衡要求組織收入入庫。完善非稅收入征管制度,在農村范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款,實行收繳分離。3、項目資金管理精細化。首先要賦予鄉鎮財政履行資金監管的權利,鄉鎮財政要從項目的論證、立項、申報,到資金的撥付、工程的驗收、跟蹤問效等進行全程監管,及時發現并糾正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其次,對各類項目的專項資金,實行分類管理,實行區鄉兩級報賬制。對于實施范圍廣、涉及多個鄉鎮的項目在區級報賬;在一個鄉鎮范圍內的實行當地報賬。4、“一卡通”資金管理精細化。對涉農“一卡通”資金實行“五個一”管理,即“指標一同下、資金一戶管、服務一站辦、補助一卡發、收支一本賬”。財政所每年會同相關站(所)通過上門調查、走訪等方式,核對補助對象上年補貼資金的領取情況,征求意見和建議,并對享受各項補貼資金的人員實行動態化管理。在資金發放過程中,對上報的補助對象名冊和補貼金額核對無誤后,再由信用社發放資金,并堅持每次發放補貼時都在財政所和各行政村張貼公示,公布舉報電話,發動廣大群眾共同監督,杜絕冒領、套取補貼資金的現象發生。5、信息建設一體化。鄉鎮財政信息化建設是科學化精細管理的技術支撐,要納入財政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按照“金財工程”建設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推進鄉鎮財政信息化建設。全面推進鄉鎮財政內部局域網建設和區鄉財政內網聯結工作,鄉鎮財政的所有業務工作要逐步實現網絡化管理,逐步構建區鄉一體的財政管理信息系統。具備條件的地區,要逐步建立鄉鎮財政與同級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網運行工作,進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設水平。6、績效考評制度化。加強鄉鎮財政目標管理考評,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體系。注重考評結果的適用,做到有獎有罰。

確保上述管理模式應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是突出依法理財。嚴格按法津法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財。二是注重流程設計。要按照精簡程序、理清環節、分清責任、明確標準的要求,健全和優化財政管理工作流程,使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財政監管、績效考評價等各項工作均依流程進行。三是完善崗責體系??茖W設置工作崗位。明確界定定崗職責,確定工作銜接的節點和程序,做到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四是加強績效考核。要根據崗責體系的要求,按照獎優、治庸、罰劣的原則,合理確定考核標準,堅持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積極推進預算、執行等工作績效考核。五是健全配套制度。通過建立和完善制度的方式穩定下來,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做到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六是運用科技手段。加快金財工程建設,建立財政管理各環節暢通、業務標準統一、操作功能完善、網絡安全可靠、覆蓋所有財政資金、輻射有所有預算單位的財政管理信息系統。

(四)進一步加強鄉鎮財政機構、隊伍和基礎實施建設

1、完善管理體制,著力加強鄉鎮機構建設。繼續維持區財政局對鄉鎮財政所的人、財、物三權,完善管理體制。鄉鎮財政所代表區財政局管理鄉鎮財政工作,同時根據工作需要,完成鄉鎮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在機構性質上,建議落實鄉鎮財政所為行政機構,提升鄉鎮財政所為副科級待遇。

2、提高服務能力,著力加強鄉鎮財政隊伍建設??茖W合理配備鄉鎮財政干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好機構、崗位不健全,人員結構老化等問題,落實新人穩定增長機制。

3、建立健全鄉鎮財政干部激勵機制。認真解決鄉鎮財政干部身份待遇,對上世紀八十年代經省批準的鄉鎮財政聘用制干部,盡快通過考核轉為公務員,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將財政所序列定為公務員編制,從而賦予應有的執法主體地位,也有利于調動財政干部的積極性。

4、切實加強業務培訓,提升管理水平。認真制定并組織實施鄉鎮財政干部培訓規劃,通過省、市、區三級共同努力,力爭達到每三年時間對全體鄉鎮財政干部輪訓一遍。制訂實施鄉鎮財政干部“六五”法制培訓規劃,全面提高鄉鎮財政干部政策理論、業務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財能力。

5、加大鄉鎮財政機構投入。各級財政要加大鄉鎮財政基礎設施的投入,完善辦公場所建設,完善鄉鎮財政服務平臺建設。加強和完善財政服務大廳建設。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逐步改善辦公條件,加快“金財工程”建設。建議為財政所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切實滿足鄉鎮財政日常工作需要。

6、加強鄉鎮財政自身建設。一是建立基層財政所“評優創先”機制。深入開展創建“人民滿意的財政所”和評選“優秀鄉鎮財政干部”活動。二是加強財政所內部管理制度建設。規范工作流程,健全票據管理、印鑒管理、網絡管理、定期對賬、定期互審等制度,保障鄉鎮財政人員和資金“兩個安全”。三是規范和加強鄉鎮財政檔案管理。要制訂鄉鎮財政檔案管理的具體標準和操作辦法,促進鄉鎮財政檔案規范管理。

(五)進一步完善區鄉財政體制,穩步提高鄉鎮財力保障水平。

建立鄉鎮財政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向困難鄉鎮“補血”。繼續落實“向下傾斜”政策。要根據公共財政建設的要求,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原則,提高困難鄉鎮財政保障能力,向困難鄉鎮“補血”,解決鄉鎮發展平衡問題。一是在合理界定區鄉職責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規范區鄉財政管理體制,科學劃分收入范圍,統籌區域財力,保障鄉鎮基本運轉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務支出需求。二是建立區對困難鄉鎮的體制外補助制度,對財政特別是困難鄉鎮進行重點幫扶。三是建立激勵機制。對鄉鎮收入較大,財力較多的鄉鎮實行超收分成獎勵,激勵先進,不保護落后。

要建立鄉鎮財源建設管理機制,促進鄉“造血”。要從根本上解決鄉鎮財政保障薄弱的問題,不可能完全依賴上級轉移支付和爭取資金項目。鄉鎮一級必須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充分利用本地優勢資源,發展特色產業,促進鄉村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