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系統干部幫扶機制的思考
時間:2022-01-14 10: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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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退休人員隊伍現狀
縣國稅局全系統現有離退休人員46人,平均年齡69歲,其中,離休干部7人,平均年齡83歲;退休干部職工39人,平均年齡66歲。離退休人員占全縣國稅系統人員比例達到31.5%,提前40年達到30%的警戒線。造成離退休人員比例偏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實行公務員由國家統一招錄后,縣級進人渠道收緊;二是部分稅務人員集中性地瀕臨退休,如1980年到1983年全國大規模招進的幾批稅務工作人員將陸續退休;三是近年所招錄的公務以外地居多,往往工作時間達到約定年限后就紛紛調離。
筆者通過調查走訪,統計出46名離退休人員中經常生病住院或長期服藥的人員有26人,占離退休人員的比例為56%;行動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有7人,占離退休人員的比例為15%?!翱粘病豹毦尤藛T有10人,占離退休人員的比例為22%;沒有住房依靠租住或寄住的有5人,占離退休人員的比例為11%;居住在外地和邊遠農村的有6人,占離退休人員的比例為13%;子女下崗無業“啃老”者有11人,占離退休人員的比例為24%。
(二)主要困難表現
1、“雙高期”生理突出,大病重病高發。高齡期、高發病期是致困的主要原因,我局離休干部,平均年齡已超過83歲,整體進入了高齡和高發病期,離休干部年住院率達100%,年住院兩次以上者達57%;退休干部職工年門診就醫率100%,年住院率達30%。
2、“空巢”現象增多,精神空虛寂寞。養老模式的改變,導致“空巢”、獨居老干部增多,他們起居不便,精神寂寞,情緒低落,郁郁寡歡失落感增強,急切需要加大社會關注力度,增強親情關心和人文關懷。
3、離退休時間較早,子女及配偶沒有工作。調查顯示,多數人員離退休較早,工資收入不高,有19%的人員配偶沒有工作,有24%的人員子女子女下崗、失業沒有工作,由于開支大,收入少,有限的離退休費扣除看病就醫、撫養子女等等,所剩無幾,大都處于收不抵支、入不敷出的困窘狀態。
4、居住條件簡陋,生活質量較低。就有部分老干部居住農村,由于農村醫療水平相對滯后,生病后就醫不便,生活水平較差。部分老干部住房條件較差,有的與子女居住,有的甚至與孫子合住在十分陳舊且面積較小的房子里。
根據中組發[2008]10號文件精神,盡管不斷完善了“三個機制”(離休費、醫藥費保障機制和財政支持機制),但是隨著改革的深入、退休干部的增多和離休干部“雙高期”的到來,老干部工作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夠到位。一方面,是上級機關的重視不夠,幫扶工作還停留在建立“三個機制”和清欠“兩費”上,對離退休人員在生活上出現的特殊困難和實際問題考慮欠缺,另一方面,部分基層單位人員認為國家給老干部的各項待遇政策的標準都很高,且各項待遇均已落實到位,不存在什么特殊困難,也不需要什么幫扶,甚至認為是單位的一大“包袱”,一種負擔同,平時口頭上總是把老干部作為寶貴財富來高眼看待,一旦老同志遇到實際困難需要幫助時就“手低”,不去主動幫助,存在“等、靠、要”思想。
(二)幫扶保障不夠完善。一是制度缺失。由于自上到下未出臺相應的困難離退休干部幫扶解困辦法,導致各地各部門對困難離退休干部的幫扶解困缺乏廣泛穩固的資金來源,難以形成幫扶工作的長期性和實效性。二是程序不當。一些單位和部門對老干部困難的具體原因和表現沒有作認真分析,對困難老干部的申報也沒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沒有及時將困難人員信息報送到上級局、地方政府、財政、民政、社會保障等部門。三是人員缺位。例如國稅系統雖設置有“離退休干部科”來專職管理老干部工作,但是作為最基層的縣級國稅局并沒有設置此部門,一般由人教部門人員兼職此項工作,而且工作人員還要身兼數職。如我局人教科僅有3名工作人員,日常干部教育、文明創建、黨務、工會等工作就比較繁雜,加之我局老干部隊伍龐大,造成了人員配置與日益繁重的管理服務任務不平衡現象。
(三)幫扶資金投入不足。首先是投入的資金數量不足。盡管近年來我縣在這方面投入了一定的精力和財力,但整體來說,是全國的貧困縣,經濟發展滯后,貧困人口比重大,在幫扶資金投入上,還是顯得不足。例如我縣財政每年對離休干部實行定額管理,對垂直單位離休人員沒有考慮,我局每年僅支付離休干部的醫藥費就達10萬多元。其次是投入的資金渠道不寬?;鶎訃惒块T經費來源于上級撥付,并實行預算包干,地方財政基本沒有投入,有限的經費本就難以維持基本工資發放和日常辦公的正常運轉。2009年以前,市局撥付的專項經費是84萬元,自2010年起撥付的專用經費是86萬元,每年經費缺口約50萬元。再者投入的時間和精力不夠。主要是指臨時幫扶的多,經常性幫扶的少。目前,對困難老干部的幫扶主要集中在春節、元旦等重大節日期間,其他經常性幫扶開展的較少。
(四)幫扶服務不夠靈活。一是缺少精神關懷。高齡空巢的老干部缺少的并不是經濟上的資金助,而是需要給予更多的精神慰藉,往往平時只注重形式上的節假日、生病等走訪慰問,忽視了深層次的關懷。二是缺少部門聯動?,F實中的各單位往往是各自為政,沒有用社會化的方式解決幫扶對象的生活難、住房難、看病難、維權難等問題,沒有形成聯動互補的幫扶格局。三是方式不夠靈活。沒有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老同志、感情上貼近老同志、行動上深入老同志,充分體現服務細致化、服務個性化、服務親情化。
三、建立離退休干部幫扶機制的對策和建議
幫扶生活困難離退休干部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我們要堅持以“愛老、敬老、為老、利老”為原則,針對離退休干部在生活、行動、看病、住房、等方面出的困難和問題,盡快的建立健全幫扶機制,確保老干部出現的特殊困難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
(一)以人為本,建立長效幫扶機制。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制。稅務系統要從總局到縣局,建立健全困難離退休人員幫扶工作領導責任制,把幫扶工作放在部門、單位的全局工作中,做到同考慮、同部署、同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生活困難的離退休干部及遺屬幫扶工作,主動與生活困難的離退休干部及遺屬交流情況、溝通思想,對幫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認真研究,及時協調解決。二是繼續鞏固和完善“三個機制”。繼續加強“三個機制”新情況、新問題的調研,采取切實措施,使“三個機制”在運行過程中不斷得到完善。加強與醫療單位的聯系和溝通,協調解決生活困難的離退休干部職工就醫過程中的問題,努力使醫療服務更加人性化、優質化。積極協調爭取,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確保生活困難的離退休人員各項費用按時足額發放。三是逐步建立困難離退休人員幫扶和改革成果共享機制。積極爭取財政資金和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建立生活困難的離退休干部職工特殊困難幫扶機制,對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干部職工給予關愛和救助,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建立和完善生活困難的離退休干部職工生活待遇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改革發展成果共享長效機制。
(二)分類建庫,實行動態化管理。一是明確幫扶對象。建議將老領導、老軍人、高齡“空巢”(可暫定為70周歲以上鰥寡孤獨人員)、重癥(身患癌癥、危重癥、癱瘓、精神障礙等情況)、困難遺屬(無工作無固定收入)、災難(火災、水災、車禍、地震等)人員納入幫扶對象。二是建立“知情臺帳”。組織相關部門逐人入戶排查摸底,準確、全面地采集信息,建立包括個人姓名、家庭住址、健康狀況、服務項目、聯系電話等內容的特困離退休干部基本信息庫。三是實行動態管理。根據特困離退休干部不斷發生變化的特征,要一年一核實,對經濟狀況改觀的進行調整,將新增的特困對象納入幫扶范圍,通過實行動態管理,為實施特困離退休干部分類幫扶提供翔實依據。四是廣泛接受監督。給予經濟幫助的,通過一定的形式向老干部公布,可以向困難老干部所在黨支部征求意見,或者在辦內網站上公布,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三)因需施策,提供個性化服務。一是構建飲食起居關照體系。及時將國稅系統內的離退休困難人員情況及時報送到地方扶貧辦、民政局、居委會,盡可能納入地方統籌管理;對有房產、有財產但無子女的,凡其他親屬具有扶助能力,又愿意義務承擔扶助的,要通過當地組織與雙方協商,簽訂親屬扶助協議書,并經司法公證,在被扶助對象百年歸山后,由承擔扶助義務的當事人繼承遺產。二是構建黨員結對幫扶體系。將幫扶工作與文明創建、“雙爭雙創”、“兩結對三互動”等工作結合起來,實行一名在職黨員聯系一名離退休人員,一對一結對幫扶,通過電話問候、上門探望、溝通思想、交流情況、提供咨詢、反饋信息,及時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三是構建優惠政策扶助機制。對離退休干部家庭兒女具有就業意向和就業能力的,要積極牽線搭橋,做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就業培訓、優先推薦上崗、優先扶持創業;對特困離退休干部家庭孫輩上學按規定優先享受基礎教育免費入學,對考上大學的優先給予貸款助學、民政救助、結對幫扶。
(四)提升質量,推行專業化介入。一是倡導機構養老。對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不便或根本無親屬照料,且個人又愿意過集體生活的,要資助他們入住老年公寓、敬老院等社區養老機構,通過實行長托、短托和日托等形式的專業托養,從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康復保健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二是實行社區養老?,F在社區服務越來越規范,條件允許的社區,通過多方協調,能夠保證特困離退休干部“吃飯不做飯,有病上門看,重活有人干,購物不出院。”三是推行家政服務。對因受傳統觀念影響不愿入住養老機構,或受限養老機構條件難以入住,卻愿意接受養老機構提供的服務而居家生活的,可通過家政公司、鐘點工等方式堅持每天定時上門提供安全陪護和生活照料等服務。
(五)整合資源,開展社會化互助。一是建立“特困離退休干部幫扶基金”。設立專項基金用以解決離退休干部的特殊困難,是構建困難離退休干部幫扶機制的重要舉措。筆者認為,資金來源應有以下渠道:希望財政支持,將困難離休干部幫扶補助專項資金列入預算;可提高“特需費”標準,從中提取一部分建立基金;可以從黨費中提取一點,黨內捐贈一點、工會困難補助資金中列支一點等辦法籌集。二是納入基本生活保障范疇。對離退休時間早、經濟收入低,符合低保條件而沒享受低保的,要將他們的家庭納入低保范圍;家庭人均收入雖高于城鎮最低生活標準,但因本人及其親屬長期患病就醫、家庭突發事故等天災人禍導致生活水平明顯低于同類市民或家庭的,要適當提供經濟援助;收入雖能保障基本生活,但因行為能力喪失或部分喪失,長期請人照料而造成生活貧困的,每年要酌情給予生活補貼。三是號召志愿者為困難離退休干部服務。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開始的類似于無償獻血的“時間儲蓄”制度,即號召志愿者為行動不便的困難老人支援服務,并將其服務時間記入本人的“社會服務帳戶”中。當前全國范圍內各級均成立青年志愿者隊伍,筆者所在的縣城同樣有龐大的青年志愿者隊伍,只要協調得力,組織有方,完全能夠通過青年志愿者為困難離退休干部提供支援服務。四是積極引入商業養老服務和保險服務。針對日漸嚴峻的老齡化問題,國內針對中老年群體的服務市場卻極不對稱。隨著社會進步,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老年人不再滿足于下下棋、玩玩牌,而是迫切追求情趣更高,融娛樂性、知識性與自身美化為一體的文化生活。在這種背景下,引入商業養老服務和保險服務,可以滿足老人精神需求、愉悅老人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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