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的報告

時間:2022-07-09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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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的報告

2007年以來,我們根據市委、區委組織部門有關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要求,結合企業年檢、企業工資支付檢查、企業勞動情況調查等工作,對全區200余家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就目前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基本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對策,進行了分析和思考。

一、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基本現狀

近年來,我區非公有制企業發展較快。為進一步加強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各級黨組織積極創新工作理念、改進工作方法、創建活動載體,逐步建立適應新形勢、符合新要求的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新機制,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日趨活躍,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

(一)各級領導對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日益重視。各級黨組織根據我區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狀況,不斷提高在非公有制企業中加強黨的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其納入黨建工作的總體布局,各級黨工委均建立了領導干部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聯系點,向非公有制企業選派了黨建聯絡員(指導員),初步形成了分級、分塊、分系統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同時,各級黨政領導經常深入非公有制企業調查研究、指導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有力地促進了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組建步伐不斷加快。全區各級黨組織把在非公有制企業中組建黨組織工作作為一項加強非公有制企業黨建的基礎性重要工作,通過向企業主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啟發他們的政治意識,提高他們對黨的認識,爭取他們對建立黨組織的配合與支持,因企制宜、合理設置黨的組織。目前,原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改制后,黨組織保持良好;規模以上且符合建立黨組織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也基本上建立了黨組織。

(三)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自身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所有黨組織“班子”健全,大多數黨組織建立健全了“”、民主評議、談心交心等黨內生活制度,有的黨組織還根據企業實際建立了黨員向企業獻計獻策、黨組織目標管理等制度。在上級黨組織的指導幫助下,大多數黨組織能采取辦班培訓、以會代訓等形式,對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尤其是書記、黨小組長和黨務工作者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時,開展崗位技能、市場經濟知識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各級黨組織都能按照發展黨員的“十六字”方針,認真在非公有制企業的中層管理人員、技術骨干和企業一線的優秀分子中發展黨員,壯大黨員隊伍,改善非公有制企業中黨員結構和素質。

(四)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開展活動的有效性明顯增強。大多數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能根據自身的特點,在上級黨組織的指導下,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統一,做到“參與不干預、配合不遷就、監督不滯后、引導不強制”,積極開展黨的活動。有的把黨員推薦到企業關鍵崗位任職,把黨組織的意圖轉化為企業的決策和行為;有的企業黨組織改變單一的開會、學文件、上黨課等做法,根據企業不同時期生產經營的需求,針對性地開展“黨員責任區”、“黨員先鋒崗”“黨員業務能力競賽”等活動;有的企業黨組織把黨建工作與營造企業文化氛圍結合起來,促進了企業的精神文明建設;還有的企業黨組織把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和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結合起來,促進員工和企業主之間的思想溝通、感情交流,增進雙方理解和信任。

二、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在調查中,我們發現仍不少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還存在著黨組織組建難、黨員發展難、黨員教育管理難、黨組織活動開展難、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發揮難等不足及問題,究其原因如下:

(一)部分非公有制企業主思想認識存在偏差。調查發現,部分已建黨組織的企業主認為,經營企業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獲取最大的利潤,企業領導的核心任務就是生產經營和管理,黨建是“附帶”工作。他們對黨建工作缺乏熱情,大多數都是被動應付,有的是為了應付上級黨組織的檢查,也有把黨建工作作為企業的一種廣告宣傳。未建黨組織的企業,普遍對建立黨組織和開展黨組織活動存在顧慮,擔心企業生產經營受到影響,擔心黨組織活動打亂企業正常工作秩序,擔心有攤派行為帶來經濟負擔等。部分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心理壓力大,怕企業主不支持,關系處理不好,影響自身利益;怕黨員不積極參與,活動難開展;怕職工不理解,出力不討好,導致有的黨組織負責人工作起來理不直、氣不壯,“底氣”不足。部分企業黨員感到,自己是“打工者”,拿企業主的錢、歸企業主管,尤其是目前職場競爭日益激烈,干好本職、保住飯碗就行了,不愿發揮也難以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有的甚至對自己的黨員身份諱莫如深,成為不愿接轉組織關系的“掛名黨員”、組織關系揣在懷里的“口袋黨員”。部分企業管理部門承認,企業只要能遵紀守法,照章納稅就行了,沒有把建立黨組織、開展黨的工作作為自己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他們對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支持、配合的積極性、主動性不高,應付多于主動。

(二)非公有制企業的特殊性束縛了黨建工作開展。一是企業生產經營的不穩定性,導致黨組織建立難度增大。很多非公有制企業“小”、“變”、“散”等特點,嚴重制約了黨建工作的開展?!靶 奔雌髽I規模小,許多企業沒有黨員或黨員人數少,不能單獨組建黨組織;“變”即企業變化快,注冊成立快,關門倒閉也快;“散”即企業分布相對分散,注冊地和經營地相分離,人員工作地分散等,給企業管理特別是黨建工作帶來很多不便。二是企業用工制度靈活,導致黨員教育管理難度增大。由于企業員工流動性大,黨員人數“朝增暮減”,加之企業經營活動流動性大,一些黨員成為名副其實的“流動”黨員,企業黨組織難以實施有效的教育管理。三是企業資產的非公有性,導致黨組織活動開展難度增大。企業生產資料歸企業主所有,工作時間由企業主支配,黨組織開展活動時間缺乏自主性,活動經費存在依賴性。調查發現,一些企業黨組織連黨刊雜志等基本學習資料都難以保證,大部分黨組織沒有固定的活動場所,一定程度上束縛了黨建工作的開展。

(三)黨組織自身建設薄弱影響了黨建工作開展。一是黨組織的數量偏少。目前仍有個別符合建立黨組織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未建黨的組織;80%左右的規模以下非公有制企業因沒有黨員或黨員數不滿3人無法建立黨組織。二是黨務工作者整體素質不高。大部分非公有制企業黨務工作者是由原國有企業改制或下崗職工擔任,他們在思想觀念、工作方法等方面難以適應黨建工作的新形勢、新情況。三是黨組織負責人難選。由于大部分非公有制企業規模相對較小,黨員人數也少,要選出政治堅強、熟悉黨務工作、會做思想政治工作,而且懂經營會管理,善于同企業主合作共事的黨組織負責人比較難。還有少數企業黨組織負責人,把抓黨建工作等同于抓企業經營管理,把黨組織等同于企業的下屬辦事機構,致使黨組織負責人在職工中缺乏影響力和感召力。

(四)相關政策法規滯后制約了黨建工作快速發展。非公有制企業中黨組織的地位、作用以及發揮作用的途徑等,現行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只作了原則的界定,缺乏具體的、操作性強的規定和制度,更沒有規定企業黨組織的建立及地位與作用的法律依據。《黨章》雖然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的基層組織的工作任務作了相應規定,但現有的法律條文和黨規中并沒有提供這些任務所應有的支持手段。《公司法》和《個人獨資企業法》也只是籠統地規定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按照黨章進行活動,并沒有對是否應當建立黨組織和黨組織開展活動提出具體要求。還有《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等也均未涉及黨建內容。雖然近幾年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但目前還沒有制定和形成一套完整成熟的工作機制,使得在非公有制企業中建立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缺乏過硬的工作保障機制,造成黨組織建立和開展工作處于“受制于人”的尷尬境地。

三、解決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問題的主要抓手及對策

根據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明確的基層黨建工作任務和《黨章》中明確的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要求,針對我區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目前需要重點抓好的工作及對策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意義,切實提高黨建工作認識。一是要提高各級黨委和有關部門對加強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認識水平。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有關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精神的高度,牢固樹立執政意識、陣地意識、占領意識,充分認識加強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擔負起做好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的責任。各級群團組織、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執法部門要自覺克服與己無關的思想,樹立全局觀念、大局意識,密切配合各級黨組織抓好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二是要提高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的認識水平。要使非公有制企業中的黨組織充分認識到黨組織是一個政治組織,具有獨立的“政治人格”,不能把非公有制企業與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混同起來,克服無所作為的“雇傭”思想,樹立“以有為贏有位,在其位謀有為”意識,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努力成為企業所有人員的政治核心。三是要加強對企業主的宣傳教育。對一些在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上存在模糊認識的企業主,一方面要以實際生動的事例向他們講清在企業建立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對凝聚職工人心、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性,使他們從思想上、感情上消除建立黨組織怕影響生產經營、怕受監督約束的顧慮;另一方面要按照建設高素質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的要求,加強對非公有制企業主素質的培養,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等措施,在提高企業主經營管理能力、增強以法生產經營自覺性的同時,進行黨的知識的教育培訓。

(二)加大組建力度,努力擴大黨建工作覆蓋面。隨著非公有制經濟的蓬勃發展,非公有制企業中的從業人員和黨員人數將不斷增加,如不適應形勢需要,做好黨組織的組建工作,“有企業、無黨員”、“有黨員、無組織”的狀況將會越來越明顯、越來越突出。因此,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組建力度,擴大覆蓋面,為非公有制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政治和組織保障。一是要加強調查研究,切實掌握非公有制企業現狀。各級黨組織要對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非公有制企業發展情況、黨組織組建情況、無黨員企業情況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狀況,以及企業主的思想動態等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了解,區別情況,分類指導,落實責任,并及時進行跟蹤監督。二是要因企制宜,采取多種形式建立黨的組織。要按照“先行組建、不斷提高、逐步規范”的工作思路,從企業的實際出發,重點指導,靈活設置,做到堅持條件,嚴格要求,成熟一個組建一個,建立一個鞏固一個,真正發揮作用。在黨組織建立形式上,可采?。孩侏毩⑹?。凡有3名以上黨員,黨員構成合理、有合適支部書記人選、企業員工相對穩定的非公有制企業,都要獨立組建黨的基層組織。②聯合式。對企業規模較小、黨員偏少的非公有制企業,本著便于聯系和管理的原則,可以與同行業或鄰近的企業建立聯合黨支部。③掛靠式。對企業僅有個別黨員,又不便于與鄰近的企業建立聯合黨支部的,可將組織關系落戶到所在社區、人才交流中心、勞務派遣機構或政府機關部門的黨組織。④派入式。對黨建工作基礎較好,但黨員人數較少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在充分征求企業主意見的前提下,可由人事、勞動部門選派或推薦黨員業務骨干到企業任職,充實企業力量,成立黨的組織。⑤臨時式。對企業有正式黨員3名以上,其組織關系轉入企業確有困難的,由原單位出具黨員證明書和發給《流動黨員證》,建立企業臨時黨支部。三是要理順隸屬關系,建立健全組織管理體系。各級黨組織應本著“便于聯系和管理、便于工作指導”的原則,理順隸屬關系。要按照建立一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組織管理體系的要求,使每一個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和黨員都有“娘家”。在黨組織的具體隸屬上,可實行:①屬地管理。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被買斷、整體出售或改制的,原黨組織關系可轉往企業所在地黨組織管理。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可隸屬于所在街道黨委管理。②行業管理。對相對小、散的非公有制企業,可由行業協會牽頭,成立行業黨組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行業協會黨組織進行管理。③歸口管理。在非公有制企業比較集中的地方,如開發區、工業園區、綜合性大市場等,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工委、企業黨委等,對本區域內的企業黨組織集中進行管理。④會員(協會)制管理。由于興趣愛好、休閑活動、日常生活等產生的各類社團、協會越來越多??捎蓞^委(黨委)授權,成立有關社團、協會黨組織,充分發揮各類社團、協會聚集黨員及群眾優勢,對所在社團、協會的黨員進行集中管理。⑤樓宇管理。商務辦公樓是小型非公有制企業相對集中的地方??晌袠怯罟芾聿块T或樓宇所有權單位,成立樓宇黨組織,對駐樓宇企業的黨員實行集中管理。

(三)抓好隊伍建設,不斷增強黨組織影響力。一是要選好配強黨組織負責人。要本著有利于加強黨的領導,有利于黨組織作用的發揮,有利于促進企業發展的原則,挑選那些政治信念堅定、黨性觀念強、熟悉企業經營管理、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能夠與企業主合作共事的黨員,擔任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在選配方式上,可以采取改制企業原有黨組織負責人自然過渡、選派、外聘(公開招聘)、內選等辦法。無論采取何種方式,都要注意征求和尊重企業主的意見,取得他們的信任、支持和配合。并要按照組織與企業相互推薦、雙向選擇、黨內選舉、崗前培訓等程序選配黨組織負責人。同時,還要建立解聘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報告制度。對確因工作另有安排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解聘企業黨組織負責人的,必須依照有關規定進行,企業主不得隨意解聘。二是要抓好黨建工作指導員隊伍建設。首先要嚴格選派條件。要把思想政治素質好、懂經營管理、有組織協調能力、會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定文化、責任心強的黨員干部,選派到非公有制企業做黨建工作指導員。在任職上可實行一人一企、一企多人、一人多企等多種方法。其次要抓好業務培訓。利用休息時間,通過集中培訓、專題講座、經驗介紹等形式,使他們明確工作目的、職責、任務和要求,增強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第三要加強指導督查。要定期召開黨建工作指導員例會,聽取工作匯報,交流工作經驗,布置工作任務,不定期地派人深入企業,檢查了解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在位情況和工作情況,并及時指導和幫助解決他們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第四要建立考核制度。把黨建工作指導員任期內完成任務情況與干部目標管理考核相掛鉤,嚴格考核,切實發揮好黨建工作指導員應有的作用。三是要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在非公有制企業中做好發展黨員、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既是加強黨的自身建設的需要,更是鞏固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陣地的前提和基礎。首先要切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要嚴格按照《黨章》的要求和“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積極穩妥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使非公有制企業中黨員隊伍不斷壯大,質量不斷提高。同時,要按照黨的十七大精神和《黨章》規定,積極探索在企業主中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工作。其次要改進黨員的管理工作。凡在非公有制企業中工作超過半年的黨員,都應轉移正式的組織關系。對暫未建立黨組織的,黨員關系應由屬地黨組織或行業管理部門黨組織管理。對于組織關系不愿轉、不讓轉、不便轉的“隱性”黨員,要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動員教育他們自覺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積極參加企業或企業所在地黨組織活動,保證每個黨員都能夠參加組織活動。第三要加強黨員的教育。企業黨組織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規定和企業的實際,確立相對固定的黨員教育活動日期,強化黨員參加教育活動的考勤制度。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和手續,對黨員進行經常性的理想信念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規黨紀教育,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新知識、新技術、新技能的培訓,不斷改善黨員的知識結構。同時還要不斷改進教育的方式方法和載體,突出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積極開展活動,充分發揮黨組織作用。要適應企業的特點和需要,大力改進黨組織的活動方式和工作方式。本著“小型、分散、業余、務實”的原則,積極把企業黨組織獨立自主活動與群團組織活動結合起來,把解決自身問題與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問題結合起來,把開展黨建活動與培育企業精神、企業文化結合起來,采用電化教育、遠程教育等現代傳媒手段,開展黨的活動,使之為黨員和廣大職工所歡迎,為企業資產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所理解和支持。通過發揮“四個作用”,使黨組織真正成為企業主“政治生活的老師”、“經濟運作的參謀”、“法律保護的依托”。一是要圍繞企業決策開展活動,發揮參與作用。對關系國家、企業、職工利益的問題、關系企業發展方向的問題,以及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要積極開展提合理化建議活動,集中黨員、職工的意見建議,并通過黨組織負責人或決策層的黨員向企業諫言獻策,促進企業健康有序發展。二是要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活動,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企業黨組織要引導黨員帶頭學習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帶頭搞好生產經營,促進企業發展;帶頭遵紀守法,維護企業制度和社會秩序;帶頭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幫助企業搞好精神文明建設。要積極開展“爭先創優”、“黨員責任區”、“黨員先鋒崗”等活動,鼓勵和組織黨員在本職崗位和急難險重的任務中勇挑重擔,發揮黨員勇于奉獻、不怕吃苦的精神,做到關鍵崗位有黨員、困難面前有黨員、突擊攻關有黨員,更好地發揮黨員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表率和帶動作用。三是要圍繞保持企業穩定發展開展活動,發揮凝聚作用。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企業工會、共青團組織這一政治優勢,廣泛開展“四有”職工隊伍建設、創建“職工之家”、“青年崗位能手”、“青年文明號”等活動,并把這些活動寓于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群眾性文化娛樂活動之中,形成長期性、經常性、群眾性、多樣性的職工文化活動機制和聯系、宣傳、組織、團結職工的工作機制。通過發揮黨組織的核心凝聚作用,全力支持幫助企業主,團結帶領職工搞好企業生產經營,提高經濟效益。四是要圍繞打造企業文化品牌和企業環境創優開展活動,發揮協調作用。在企業中及時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引導企業合法經營、監督企業依法納稅,正確處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關系。同時,黨組織要積極做好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及其他群眾團體的協調工作,協調企業與職工、職工與職工、企業與社會、職工與社會的關系,妥善處理勞資矛盾,做到既保證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又注重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創新工作機制,逐步實現黨建工作制度化。加強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既要繼承和發揚黨的建設具有普遍意義的基本原則和經驗,又要根據非公有制企業的性質和特點,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一是要建立統一協調的工作機制。各級黨委要把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和具體指導。建議在各級黨組織建立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黨群工作的領導擔任召集人,定期召開各街道、各系統工委及工商、工會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參加的聯席會議,通報情況,分析形勢,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研究制定相關措施。二是要建立與企業主互動互利的工作機制。企業黨組織要注意從雙方的共同點出發開展工作,求同存異,在工作合作中讓業主看到企業黨組織的工作有利于企業健康發展,有利于他們經營目標和經濟利益的實現,從而使業主認識到企業黨組織在促進企業發展、增加經濟效益等方面目標是一致的,并從這種認同感逐步發展到與企業黨組織建立起互相配合、互動互利的工作關系。三是要以實行黨建工作目標管理為重點,建立嚴格、周密、可操作性強的考評機制。各級黨組織要制定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按照“以黨建促經濟,以經濟促黨建”的要求,堅持把加強黨建工作的目標要求與經濟工作任務同步下達,與黨員領導干部目標管理同步考核,與評比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同步表彰,做到黨建工作的成效與黨員領導干部工作實績掛鉤,與黨員領導干部民主評議掛鉤。從而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良好局面。四是要以保證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正常開展活動為重點,建立黨組織的經費籌措機制。要使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有人管事”、“有錢辦事”,可采取爭取企業主支持一點、上級黨組織補充一點、本單位劃撥一點、從企業黨員上交的黨費中返還一點的辦法籌措解決。鑒于目前非公有制企業的黨建工作處在發展初期,上級組織部門可在近期內將非公有制企業黨員上繳的黨費全部返還基層黨組織,作為黨建活動的專項經費。五是要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黨建“法治”機制。完備的法律法規是黨對非公有制企業實施政治領導的基本條件和可靠保證。建議盡快出臺有關非公有制經濟法律法規,把黨建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并規范。今后在修改《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外合資企業法》、《合作企業法》等有關涉及非公有制企業經濟時,都要明確規定建立黨組織的具體要求或增加黨組織設立及開展活動等具體內容的法律法規條文,切實改變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狀況,逐步把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