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會常任制試點問題報告
時間:2022-10-13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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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大報告提出“要以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市委以積極探索黨代會閉幕期間發揮黨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最大限度的擴大黨內民主、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為切入點,結合實際,制定了《**市在黨代會閉幕期間發揮黨代表作用試點方案》,并且于**年在煤田鎮黨委開展了試點,進行了黨代會常任制工作初步探索。
一、構建制度體系,創設活動載體,為試點工作順利實施奠定基礎
在黨代會常任制試點過程中,我市主要是通過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來推進,建立了比較規范的常任制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代表常任機制。對代表資格、任期、職責、權利、義務、活動方式和權利保障等做出了明確規定,使代表履行職責、行使權利有基本依據。在保障代表基本的審議權、表決權、選舉權的基礎上,重點擴大代表的參與權、監督權、質詢權、知情權和建議權等民主權利,賦予代表經常性的職責。二是探索大會年會機制。即每年召開一次黨的代表大會年會,一般在人民代表大會年會之前召開,并對黨代會年會名稱、職權、議程確定、決議實施作出明確規定。年會主要聽取和審查黨委工作報告,討論決定黨的建設、經濟及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選舉上級黨代表等。三是建立日常工作機制,設立黨代表聯絡機構。負責與黨代表保持聯系和組織代表的日?;顒?,并且通過開通熱線電話、設立黨代表信箱等多種形式,方便黨代表反映情況,拓寬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增加黨委決策的民主化。
為了解決代表作用發揮“一次性”、代表權利行使“局限性”、代表作用缺乏“權威性”等問題,讓黨代表真正成為決策參與者、執行帶頭人、工作監督員,我市積極創設代表活動載體,搭建代表工作平臺。一是開展代表聯系黨員群眾活動。每位黨代表在本選區聯系5名以上的黨員的同時,通過代表接待日,參加組織生活,公布聯系電話,走訪談心,組織懇談,調查研究等方式廣泛聯系黨員群眾,解答黨員群眾的疑問,反映黨員群眾有關推進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二是開展黨代會閉幕期間代表團聯系活動。即各代表團在黨代會閉幕期間,可定期召開會議,組織代表活動,主要內容是討論黨委提交的有關決策事項,組織代表學習、調研和征求黨代表意見,向黨委提出工作建議和批評等。三是組織黨代表視察活動。四是積極推行黨代表例會活動。五是組織黨代表列席黨委會活動。六是開展黨代表述職活動。通過以上的制度和載體,把常任制黨代表的知情、參與、表決、監督、選舉等“五權”真正落到了實處,不僅增強了黨代表的榮譽感、責任感和使命感,使黨代表聯系群眾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更拓寬了黨代表收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的渠道,疏通了黨內民主渠道,進一步提高了黨委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水平。
二、進一步推進黨代會常任制面臨的主要問題
黨代會常任制試點工作是一項探索性工作,我市在試行黨代會常任制還只是初步的摸索,在實際試行過程中發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完善。
(一)黨內民主發展還不夠充分,制約了黨代會常任制的推行
在實踐中,有些黨員不清楚自己擁有哪些民主權利,還沒有認識到自己在黨內的主體地位;也有的黨員不知道黨員與黨代表之間的正確關系,不清楚黨的代表大會的地位和作用;還有的黨員把實行黨代會常任制看成是領導的事,缺乏應有的熱情和積極性,等等。這些認識和問題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黨代會常任制的實行。
(二)部分黨代表參政議政的能力還不夠強,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黨代會功能的發揮
黨代表大會的主體是代表,部分黨代表對常任制的重要性和黨代表的職責、權利認識還不到位,代表自身素質水平不高,參政議政的主動性不強,議案的質量不高,如:行政議案多,黨建議案少;涉及自身利益的議案多,涉及全局利益的議案少。
(三)黨代會與人代會的關系還不夠清晰。主要表現在黨代表與人大代表關系、工作關系和議案關系交叉重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工作程序繁瑣,財政負擔加大、工作效率降低、疲于應付等弊端。
三、改革和完善黨代會常任制試點工作的思考
通過近兩年的實踐和摸索,使我們認識到要使試點工作有所突破和創新,要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要開創黨代會常任制工作的新局面,必須進一步改善代表結構。
一是適當減少代表名額,改善代表結構;
二是適當劃小選舉單位,便于選舉人加強對代表的了解和監督;
三是通過界別推薦,保證重要界別的優秀黨員當選代表。
4、建立代表信息數據庫,編印代表通訊錄,對代表情況實行跟蹤管理,實行動態管理。
(二)要開創黨代會常任制的新局面,必須進一步發揮黨代表的作用
一是強化在民主決策中的參謀作用。一方面組織黨代表做好上情下達,及時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代會的精神傳達給黨員群眾;另一方面要求黨代表深入黨員群眾之中,了解黨員群眾的思想動態,聽取黨員群眾的呼聲,及時反饋信息,在黨組織、黨員與群眾間架起溝通聯系的橋梁,為黨委決策當好參謀。
二是發揮在民主選舉中的示范作用。要進一步完善黨內選舉制度,規范工作內容和程序,提高黨內選舉的透明度,使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得到進一步落實。要逐步改進候選人提名方式,適當擴大差額推薦和差額選舉的范圍和比例。要試行黨代表直選制、競選制、改進候選人介紹方式,進一步優化黨代表的構成,夯實黨代會常任制的基礎。
三是加強在民主監督中的促進作用。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黨代表列席黨委重要會議制度,要強化黨代表對重要工作監督的力度。如,強化對各部門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廉政狀況的監督;強化對黨代會精神的貫徹落實以及黨委各階段的重點任務執行情況監督;要充分發揮黨代表在各級領導班子建設中的監督作用,等等。
四是充分展示黨代表的先進作用。黨代表是廣大黨員的代表,這種身份的特殊性要求黨代表應當在思想境界、政治覺悟、工作能力及工作實績等方面做廣大黨員群眾的模范,并通過黨代表的自身行動來教育、引導、帶動廣大黨員群眾,充分展示黨代表的先進作用。
(三)要開創黨代會常任制工作的新局面,必須著力提高黨代表的政治素質和參政議政能力
一是加強對黨代表的教育培訓。要建立健全黨代表教育培訓制度。在培訓方式上,開展以以會代訓、集中授課、專題輔導為主的理論性教育培訓和以相互學習取經、觀摩視察、調查研究為主的實踐性教育培訓活動;在組織形式上,堅持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采取舉辦培訓班、召開專題研討會等多種教育培訓形式;在培訓內容上,側重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黨內民主方面的一些制度和規定。通過教育培訓,使黨代表的黨性修養、理論水平和議黨議政的能力不斷得到提高。
二是開展黨代表述職活動。通過黨代表向所在代表團和本選區的黨員進行述職,使黨代表自覺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增強其履行職責的責任感和榮譽感。黨代表述職的內容應當包括:貫徹執行黨代會決議、決定精神的情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表率作用的情況;履行黨代表職責的情況,等等。
三是建立黨代表自我提高的激勵機制。按照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對在試點工作中做出一定貢獻的黨代表給予表彰。同時開展“優秀黨代表”、“優秀提案”等爭先創優活動,激勵黨代表主動參與的積極性,使黨代表在廣泛參與中達到自我提高的目的。
(四)要開創黨代會常任制工作的新局面,必須進一步理順黨代會與人代會的關系
要理順黨代會與人代會的關系,使黨的主張成為全社會和人民群眾的共同意志。第一,在職能分工上,黨代會應著眼于提出制定三個文明建設的目標和思路,研究解決黨的建設中帶有全局性、前瞻性的深層次問題,再交有關方面審議。第二,在程序運作上,應遵循“先黨內后黨外”的原則,每年先安排召開黨代會。對于重大問題先通過黨代會在黨內先醞釀、決策,然后再召開人代會,將黨的意志通過人代會成為全社會和廣大群眾的共同意志。第三,在地位上,要維護黨的領導核心地位,堅持黨對重大問題的決策權,人代會要充分體現黨代會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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