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險情況調查報告
時間:2022-05-06 10:27:00
導語:公司保險情況調查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城市化建設步伐的日益加快,勞動力需求量急劇擴張,吸引了大量外地民工進錫務工。這些分布在全市各行各業,從事著不同職業的外地民工,以自己的辛勤勞動為推進*城市化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然而作為外地民工,他們該享受的社會保障卻處于較為滯后的狀態,很多人沒有雙休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工傷、醫療、養老、失業保險的覆蓋面仍然很低。
關鍵詞: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素有太湖明珠之美譽的*,是全國十五個中心城市之一,同時也是中國十大經濟活力城市之一。這里人杰地靈、氣候宜人、交通便捷、生活富庶。優越的自然環境,繁榮的經濟基礎,以及和諧宜人的社會氛圍,每年都吸引著大量外地農村勞動力來錫務工。作為一個經濟發展快速的城市,作為工業化程度較高的城市,其鄉鎮企業也迅速蓬勃發展,勞動力需求量急劇擴張。其中*市佳盟服飾有限公司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該公司位于*市胡埭鎮,是一家小型的鄉鎮企業,由于服裝企業的特殊性,許多當地勞動力都不愿意加入,所以外來民工成了他們唯一的選擇。在本企業有二十多名員工,其中除了老板自己的親戚之外,其余都是外地民工,如何管理好他們,也著實讓老板大傷腦筋,為了規范他們的行為,企業和他們簽訂了勞動協議,協議大致如下: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規定了合同期限,期滿后雙方有意可以續簽;乙方同間廠方的工種安排,應遵守各項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執行勞動安全規程;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違反規定的、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患病或因非工傷有能從事原工作的、有違法犯罪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期間職工工資按規定支付,乙方在合同期內自動離廠的,需扣工資500元,作為廠部補償損失;乙方在工作期間,不準飲酒,酒后不得上班,酒后上班造成事故,后果自負;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偷盜工廠任何物品,一經發現,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等。
綜述上面的合同協議,不難看出,企業是本著自愿平等的態度訂下了此勞動協議,在整個協議中,對工資,,工作年限都作了一定的規定,然而對員工除了義務,好像沒有什么應該享受的權利,特別是在此協議中,自始至終都沒有提及外地民工關于養老保險的問題,*市從20*年開展大規模的擴面工作,市人大和市政府發文明確規定,城鎮企業招用1個月以上的,不論戶口性質,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20*年,市委又提出了用三年時間,把農村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全部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目標。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讓企業在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養老保險的問題呢,是企業自身的,還是外來民工自己不愿意參保呢,為了了解服裝廠外地民工的參保狀況,近期做了一次農民工養老保險問卷調查。調查結果表明,隨著各項保障政策的逐步落實,本廠外來民工的生存狀況較之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觀,廠里提供食宿,水電費都由廠里承擔,但同時也發現,由于觀念和制度的桎梏,外地民工的參保狀況仍存在急待提高的地方,應當引起廠部領導的密切關注。在服裝廠工作的絕大多數員工為青壯年勞力,躍出“家門”很大一部分動力來自于經濟上的需求,調查問及外出務工最大的原因時,大多數人選擇“多掙錢,改善生活”,外出務工已成為外發民工增收的主要渠道,他們上有老,下有小,家里都希望他們多掙點錢回去養家糊口,所以多掙錢是他們外出務工的主要目的。
隨著近年來外地民工數量的不斷增多,他們在產業工人中的比例逐年提高。他們在為城市創造財富的同時,也為改變自己的境遇做著不懈奮斗。服裝廠是一個勞動密集型單位,由于服裝企業的特殊性,加班加點成了他們的家常便飯,很多人沒有雙休日,作為高工時、超負荷的外地民工,他們的社會保障卻處于較為滯后的狀態,工傷、醫療、養老、失業保險的覆蓋面很低。工傷、醫療、失業、養老保險參保率不高。調查中我感到,他們從事著繁重而長時間的工作,但他們的付出與獲得卻不成正比,特別是社會保障很不健全。調查中可以看出,企業沒有為他們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從養老保險來看,*市早在20*年就明文規定,企業員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按照國家規定應是員工個人自繳一小部分,企業為員工繳一大部分,調查中發現,他們對此規定一無所知,甚至有的都不知道什么是養老保險,有的雖然知道一點,但對于企業能否為他們繳納養老保險不抱任何奢望,他們覺得這是只有當地人才能享受的特權,雖然目前*市對企業為農民工購買養老保險提出了要求,但企業主還是不愿意為外地民工購買養老保險。外地民工出來做工,依靠工資收入維持生計,在做工期間就是工人,就是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依法享受產業工人的應有待遇。
誰都不能否認,農村出身的工人與城市出身的工人應同樣對待,應一視同仁,但實際是天壤之別。他們的勞動條件很難得到公平的合法的對待,他們的社會保障權益得不到公平體現,他們的子女教育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他們在別的城市更享受不到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究其原因,一是體制障礙;二是政績考核標準障礙。市場經濟必須逐步改變這種局面,因而體制要創新,政策要調整,法治要跟上。這種調整是利益格局的調整,這種創新是符合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的創新,在調整和創新過程中解決“外地民工”問題。在調查中問及是否想參保時,多數人表示不想,問及原因,大多數人都表示服裝廠是流動性最大的單位之一,今年雖然在這里干,但是至于以后會不會長期在這個企業干,誰都不會對此保證,因為出來打工都希望能多掙點錢,所以哪里工資高就往哪里去也就成為理所當然,也正因為如此,他們對是否參保不抱太大的希望,再者他們工資低,參加社會保險的意識也不強,“依靠兒女防老,依靠土地養老”的養老模式根深蒂固的嵌在他們腦中,一代又一代地影響著他們的行為。
綜合來看,養老保險覆蓋農民工層面仍很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單位為了降低成本,不愿為農民工辦理保險,再加服裝廠的外地民工流動性大,工人自己參保意識弱,個人帳戶在地區間的轉移還無法銜接,從而導致了農民工參保情況不容樂觀。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15名外地民工中,已由單位幫其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為零,至今沒有購買以上保險的各占100%。造成外來民工參保率低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服裝企業由于技術含量低,產品附加值不高,為了追求利潤,維持低成本競爭,只能千方百計減少人工成本,不愿為外來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二是服裝企業工人自身流動性大,工作不穩定,再加入外地民工對社會保險的政策不了解,對享受社會保險,感到遙不可及,喜歡現實惠多拿錢,調查中發現對于絕大多數外來農民工來說,如果他們打工后能夠按時足額的拿到工資,那就已經是非常幸運了。對于社會保險,他們一般不敢奢求;除了工傷保險外的其他險種,農民工本人還要按照工資數額支付一定的保險費,這對他們來說,不如不交保險費而直接拿到現錢來得更實惠;加之部分地方政府把征繳農民工的社會保險費作為填補本地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資金缺口的一種途徑、在農民工離開用人單位后不能把社會保險費予以移轉,導致農民工本人也不愿意繳納社會保險費,更不去關心用人單位是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三是目前*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以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標準的,外來農民工認為繳費基數太高,靈活就業的外來農民工參保不穩定,斷?,F象較為突出。
農民工長期在外務工,受勤儉節約的飲食,工作強度大和經常加班加點的勞動等諸因素的影響,難免有頭痛腦熱的時候,面對昂貴的醫療費用,農民工更多的采取"大病拖、小病扛"的態度由于外來農民工沒有醫療保險,醫療無保障,醫療保險覆蓋面低,他們有病不敢輕易上醫院。而農民工生病不愿上正規醫院看病的主要原因是醫療費用太高,近一半的農民工生病后無力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不敢輕易去醫院看病,小病能熬則熬,實在熬不過了,才選擇自己到藥店或個體診所去看病或買藥,如果得了病情較重,一般都選擇回老家治療,因為對他們來說,*的生活水平較高,費用較大,而相較之于*,老家的各項檢查治療費用較低。據了解,目前外來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要占年收入的17%左右,而城鎮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支出約占工資比例的7%,最高也不過10%,這種不平等讓本就處于弱勢地位的外來農民工難以接受。
再者由于尚未實現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如果農民工要異地轉移保險金,則只能轉移個人賬戶部分,即相當于自己的沒有利息的儲蓄,企業和社會統籌部分大都不能轉移,而輸出地也沒有接受農民工養老保險的銜接措施?!稗r民工具有流動性和短期性,他們人走了,頂多只能帶走自己繳納的那一部分,只占其養老保險金的30%,他們很難享受到足額的養老保險金。其次,很多農民工也不愿意買養老保險,因為他們不大可能在一個企業干15年,而即使滿了15年,離開打工之地時,仍然很難享受到。盡管農民工對公共財政的貢獻也十分巨大,但他們并未享受到公共財政帶來的相應的福祉。周慶行認為,這是計劃體制遺留下來的一個制度缺陷,在二元經濟結構下,“農民工”存在了20年,直接導致“一城兩制、一企兩制”,而在社會福利上又往往優先考慮城市人口,包括養老保險問題,因此,除了財政、稅收等體制需做調整外,必須對具有某種經濟待遇和社會福利的戶籍制度進行改革,只有這樣,農民工才能真正享受到養老保險。對于異地轉移問題,必須實行全國統籌,辦理統一的保險卡,將農民工個人、企業和地方統籌部分都打進卡里,一旦離開,所有賬戶也隨人走,接受地區的社保部門也不難辦理轉移手續?!耙肟科髽I主的良知來推行養老保險是不現實的,因為有80%的企業主不贊成為農民工購買養老保險,”現在開始全面推行農民工的養老保險的條件已經具備,但應當“逐步推進、區別對待”。
具體而言,企業首先是對勞動關系比較穩定的農民工,如技術骨干、管理人員等,可與當地職工并軌,享受同等的養老保險待遇,由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其次,對于大量流動性強、工期較短的農民工,可以從工傷、大病的養老保險開始,這對他們而言,更為緊迫也更易接受。
再次,養老保險可以采取“低進低出”,降低門檻,擴大覆蓋面,尤其企業繳納的部分,可以考慮降低至10%左右。再一點就是關于養老保險的異地轉移問題,對于異地轉移問題,必須實行全國統籌,辦理統一的保險卡,將農民工個人、企業和地方統籌部分都打進卡里,一旦離開,所有賬戶也隨人走,接受地區的社保部門也不難辦理轉可以采取全國聯網的方式,通過商業保險等渠道,實現農民工養老保險的發放。
同時,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切實履行最低工資標準。本次調查發現,*市佳盟服飾有限公司不與農民工簽訂合同的現象倒是沒有,但是,在合同工中沒有明確規定外來民工參保的事情,由于沒有勞動合同規定的保護,導致外地民工在和企業發生參保糾紛時,利益受到損害。因此,應切實規范企業的用工制度,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和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享受應有的權利和義務。有了這層保護傘,他們基本權益才會得到根本保障,外地民工“工傷、醫療、失業和養老”四大保險缺失問題才能夠得到妥善的解決。
其實,要解決外地農民工的勞動保險問題,最主要的還是要提高企業主的思想認識,只有使農民工能夠享受產業工人的合法待遇,企業才能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積極主動逐步地為外來民工辦理好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讓他們有一種當家作主人的感覺,讓他們覺得企業為自己付出了那么多,我應該主動為企業多做貢獻。
- 上一篇:農村醫療服務調查報告
- 下一篇:物理探究實驗分析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