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黨代表常任制思考

時間:2022-05-13 0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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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黨代表常任制思考

最近在基層調研,發現不少鄉鎮對發揮黨代表在閉會期間的作用重視不夠,有的一年一次會,甚至一屆一次會,似乎“黨代表只有投一次票的權利”。如此簡單的做法,挫傷了黨代表的積極性,這不能不引起各級領導的重視。

眾所周知,鄉鎮黨代表是由本鄉鎮全體黨員按照《基層黨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選舉產生的,一般講,他們政治素質高,黨性觀念強,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開拓創新,在兩個文明建設中作出了較大成績;作風正派,清正廉潔,密切聯系群眾;組織紀律性強,能如實反映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具有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可以說,他們是黨員心目中的代表人物,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感召力。這一群體的心態如何,將直接影響鄉鎮黨委的精神狀態、精神風貌乃至班子威信。因此,充分發揮這支隊伍的積極作用,有效挖掘他們參政議政的內在潛力,則是鄉鎮黨委工作的題中之義。在這種情況下,建立“鄉鎮黨代表大會常任制”不失為一種理想選擇。

所謂“黨代會常任制”,是指黨代會實行常任,黨代表也實行常任,任期與大會屆期相同,屆期內每年召開一次代表大會。其要點包括:

1、基本職責。屆中召開的鄉鎮黨代表大會的職權有:一是聽取和審議黨委的年度工作報告,認真負責地對黨委、政府工作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價,積極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二是參與本鄉鎮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以及深化改革等重大問題的討論和決策。三是經常聽取本單位黨員、群眾的意見,并及時如實地向黨委匯報,協助黨委做好黨員、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四是及時宣傳、傳達并帶頭貫徹執行黨委作出的各項決定、指示。此外還可以明確屆中黨代會對上級黨委任命的兩委委員進行追認表決,對兩委全體委員進行信任投票,聽取兩委提請的其它問題并作出相應的決議。

2、活動方式。屆中召開黨代會要區別于換屆選舉,可以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力求實效。一是加強聯系,設想由黨委委員結合自己的分工,每人聯系一個代表小組,每個黨代表聯系所在支部(或單位)2-3名黨員和普通群眾,尤其是貧困戶或特困戶,及時收集、反饋群眾意見,以便改進和加強黨委工作。二是輪流接待,黨委要明確黨代表接待日,每月定期由黨委正、副書記輪流接待黨代表,及時聽取批評、意見和建議。三是組織視察,鄉鎮黨委每年可定期組織黨代表視察本鄉鎮企事業單位和農村村組,以便黨代表了解全鄉鎮兩個文明建設情況和本屆黨委的工作實績,并為推進全鄉鎮工作獻計獻策。此外黨代表還可提前一至兩周審議兩委委員的述職報告。

3、監督功能。屆中每年召開黨代會,黨代表不僅有權聽取審查兩委工作報告,而且可以對兩委委員進行信任投票,并可以由上級黨委規定,凡不信任票超過半數的委員應提出辭職。可以建立代表對兩委委員進行咨詢的制度。此外,黨委民主生活會前要征求黨代表意見,要將會中及會后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給代表,以保證代表對黨委工作的經常性監督。

建立“鄉鎮黨代表大會常任制”是新形勢下探尋鄉鎮黨委工作路子的有效措施之一。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鄉鎮黨代表大會常任制”的目的和意義,真正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認真抓緊抓好。建議組織專門力量,深入調研,先行試點,挖掘經驗,總結推廣,以保證鄉鎮黨委的工作始終處于黨代表的有效參與和監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