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黨建工作現象值思考
時間:2022-05-13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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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業是黨建工作的一個新領域。近年來,各級黨組織對非公企業黨建工作都十分重視,黨組織在非公企業的覆蓋面加大,黨組織及廣大黨員的戰斗堡壘作用、先鋒模范作用進一步加強,但也有少數非公企業黨組織雖然已組建,但并沒有發揮應有作用,“有名無實”現象應引起重視。
在這些非公企業中,黨組織的地位從“核心地位”向“邊緣地位”退休。有的黨組織只求占領陣地,不求發揮作用,黨組織缺少活動陣地、活動經費、活動時間,“”等基本的組織制度難以實施,成為“軟弱黨組織”。有的黨組織對非公企業高淘汰率、職工高流動性的狀況沒有準備充分,倉促組建黨組織,卻又因企業生產經營原因或黨員流出而不得不撤銷黨組織,朝建暮撤,成為“短命黨組織”。有的非公企業在用人上帶有宗族烙印,其黨員之間也具有姻親關系,建立的黨組織非但發揮不了黨組織應有的作用,相反,會成為家族企業的工具,成為“家族黨組織”。
在這些非公企業中,黨員的作用從“先鋒模范”向“普通職工”退化。由于黨組織不能發揮作用,不能維護在非公企業的合法的“執政黨”地位,不能維護黨員的政治權利。加之受市場經濟負同效應及非公企業高效率運轉節奏的影響,黨員將保住工作崗位獲取合理薪酬作為工作目標,價值觀容易被經濟目的所左右,淡化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有的不愿亮明黨員身份,做“隱性黨員”,有的不愿發揮黨員作用,做“無為黨員”,黨中趨同于普通職工。
在這些非公企業中,黨組織負責人從“黨組織的領導者”向“黨務工作者”退化。企業內部,一切由企業主說了算,黨組織負責人受其雇傭,開展黨內工作須先向企業主“請示”,黨組織作出的決議,也須交企業主“拍板”,黨組織負責人獨立工作的條件缺失,在維護黨員及職工權益方面的力量十分薄弱,政治地位明顯低下。一些黨組織負責人滿足于做企業的“跟班”,做企業主與職工之間的“緩沖區”,充當“和事佬”角色,對上級黨組織布置的工作只能作一般性的應付,責任意識、創新意識都不強。
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有名無實”的原因,一是非公企業產權私有化導致黨組織活動的自主性受限制。產權私有化使非公企業業主擁有在生產經營、人事安排等方面的絕對權力、絕對優勢,黨組織在企業內部處于弱勢地位,政治資源極度短缺,物質條件難以保障,活動受到制約,處于退化、遷就的地位。二是非公企業目標利潤化導致黨員的政治覺悟淡化。非公企業設立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潤最大化,其運行的快節奏、高效率要求黨員也成為“機器的一部分”,在企業內企業主與黨員的雇傭、被雇傭關系也導致黨員淡化政治身份,毫無“主人翁”的責任心,黨組織難以成為黨員心目中的“安全地帶”,三是非公企業運行的高效化導致黨務工作者難以適應。公有制背景下制定的黨組織“”、民主評議、民主生活會等制度、組織關系接轉程序等傳統模式,難以有效指導非公企業黨建工作,黨組織負責人在非公企業面臨著與普通黨員、職工相同的工作壓力,從事黨務工作的精力往往得不到保障。四是非公企業認識誤區導致黨組織活動的依賴性加大,非公企業主不同程序地存在雇主意識濃、經濟愿望熱切、政治觀念弱的傾向,認為黨組織制度健全,活動規范了,會監督和制約業主的權力,削弱業主的威信,會影響生產、降低單位勞動生產率,這些成本要由業主“埋單”,經濟上不合算。所以對黨組織活動消極對待,甚至極力反對。
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有名無實”現象,導致黨組織的領地虛存,雖在非公企業有形,但實則無神;黨組織的作用消失,起不到監督、督促企業依章經營的作用;黨組織的地位降低,在黨員及群眾眼里似乎是嚇不了人的“稻草人”。導致黨員的形象退步,認為組織都沒有地位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導致黨的執政地位動搖,不能擴大黨的階級基礎,沒有執政的“活水”,黨的執政形象必然缺乏活力。
要改變這種“有名無實”的現象,就要做到以下幾點:
1、將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的基本原則放在“利益”上。黨建工作要以黨的執政利益、企業的正當利益和職工的合法利益這三者的平衡為基本原則,既要利用一切機會發揮黨組織和黨員在企業中的作用,又要注重向企業主、管理人員和職工宣傳黨的理論,借助企業文化活動和工會組織等方式和載體,拓寬黨建工作渠道,提高黨建工作實效,實現目標同向,行動同步。
2、將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的著力點放在“維護”上。要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監督企業遵紀守法、誠信納稅。要維護企業的形象,發揮黨組織的優勢,協調企業的外部關系,處理好與行業、業務等主管部門的摩擦。要維護職工的思想穩定,積極穩妥地化解放勞資矛盾,落實職工的福利待遇,改善職工的工作及生活環境,監督企業履行《工會法》、《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敢于為職工維權,在理直氣壯的爭論中找準黨組織的位置。
3、要將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的基本目標放在“覆蓋”上。要努力擴大黨組織的覆蓋面,形成“風展紅旗如畫”的局面。黨組織要采取有效措施,摸清非公企業黨員的底數,亮明黨員身份。要科學設置黨組織,根據企業黨員狀況,對條件成熟的非公企業,構建適應企業、適合黨員、適合活動的黨組織設置體系,將非公企業都納入黨組織的監督之下。
4、要將非公企業黨組織負責人管理重點放在“責任”上。一方面,要明確選拔者的責任,將黨性強、作風正、工作經驗豐富、善于與業主合作的黨員推選到黨組織負責人崗位上來。另一方面,要明確黨組織負責人的工作責任,能“創業”,能“守業”,保證黨組織的陣地不丟失,黨員的政治地位不降低,職工的福利不減少。其三,要明確上級黨組織及行業主管部門的責任,善于為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爭取政治空間,經常對他們進行理論、業務培訓,使其知識常新,能力不斷提高,為其大務闊斧工作“壯膽”。
5、要將非公企業黨員形象教育重點放在“貢獻”上。針對非公企業特點,解決黨員雇傭思想嚴重、組織觀念淡薄的問題,將黨員的思想引導到勞動就是創造社會財富的認識上來。解決黨員被動接受管理、拜金主義嚴重的問題,將黨員的認識提高到屬守黨員標準,樹立黨員形象上來,教育黨員自覺奉獻,爭取業主的支持。
6、要將非公企業統戰工作的策略放在“感性”上。統一戰線里我黨的重要法寶。非公企業業主在黨建工作方面存在疑慮,說明黨對他們還有距離。各級黨組織要主動與業主交朋友,為其搭建壯大產業的舞臺,在讓其走得穩健的過程中乏其感到黨組織是英明的,黨員是優秀的,黨組織負責人是坦蕩的,讓他們在感性上離不開黨,在事業必須依賴黨,為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爭取業主的最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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