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基層組織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2-05-15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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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轉型、企業改制的不斷深入,新型社會組織迅速崛起,一些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和各類社會團體逐漸成為當前團員青年聚集的重要領域。如何了解和掌握這一領域團員青年的思想狀況,服務該領域團員青年的工作生活需求,引導和帶領該領域團員青年為本單位的發展和社會的發展貢獻力量,已成為新時期共青團工作的重點。為全面了解掌握該領域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團的基層組織,延伸團的工作手臂,擴大團組織的有效覆蓋面,增強團組織的吸引力、戰斗力和凝聚力,使新時期共青團工作煥發出蓬勃的生機與活力,長春團市委從2006年4月開始,成立了新型社會組織領域調研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組織全市各級團干部,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和調查表、實地走訪、個案訪談等形式,對全市6個城區、4個縣(市)、4個開發區的新型社會組織現狀、團建情況及團員青年狀況進行了為期9個月的深入調研。工作組在基本摸清全市新社會組織領域的團建工作基礎情況,并參考各縣(市)區、開發區調研工作小組撰寫的14份基層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調研報告的基礎上,對調查結果進行了認真分析和深入研究,形成了《關于長春市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調研報告》。內容如下:
一、調研工作的基本思路及數據來源
(一)調研工作的基本思路
為進一步摸清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及青年的基礎情況和發展現狀,深入了解青年需求,工作組結合實際情況,首先分三個層面開展調查工作。一是對組織的現狀進行調研,包括行業類別、人員結構、對社會公共事務的關注程度和對社會公益事業的支持度等基礎情況。二是對組織的團建情況進行調研,包括團的組織、制度、活動、陣地、經費和團員、團干部隊伍等基礎情況等。三是對組織中青年的現狀進行調研,包括青年的思想、學習、工作等基礎情況。
其次,工作組對調查結果進行系統整理,剖析新型社會組織團建的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通過深入分析和系統研究,探索解決途徑,為全市團建創新工作提供相關依據。
(二)調研基礎數據的來源
工作組在充分參考相關調研資料的基礎上,制定了新型社會組織領域的調研指標體系,設立了團的組織建設指標、團員青年基礎狀況指標、團干部基礎狀況指標等六個方面的內容,并以此為依據設計制作了長春市新型社會組織團的青年工作調查問卷,繪制了長春市新型社會組織團的基層組織建設狀況調查表、長春市新型社會組織團的基層組織建設狀況調查匯總表(各街道填寫)和長春市新型社會組織團的基層組織建設狀況調查匯總表(各縣(市)區、開發區填寫)。
調查數據的采集和匯總是采取新型社會組織、團員青年分別填寫,縣(市)區、街道、社區團組織逐級匯總的方式,力求調研數據真實、準確。
全市共有1140家新型社會組織參與此次調研工作,共發出《長春市新型社會組織團員青年基層團組織狀況調查問卷》8243份,收回有效問卷6054份,有效回收率為73.44%;共發出《長春市新型社會組織團的基層組織建設狀況調查表》2538份,收回有效調查表1140份,有效回收率為44.92%;共發出并全部收回各級調查匯總表80余份,有效回收率為100%。
二、新型社會組織的基本狀況
(一)新型社會組織的自然狀況
1、新型社會組織地域分布情況。在所調查的1140家新型社會組織中,分布在城區的有907家,占總數的87.72%;分布在開發區的有93家,占總數的8.16%;分布在5個外縣(市)區的有140家,占組織總數的12.28%。具體情況見表1。
2、新型社會組織規模情況。參與本次調查的1140家新型社會組織中,從業人員在10人以上的有526家,占總數的46.14%;從業人員在3?9人的有614家,占總數的53.86%。
3、新型社會組織行業分布情況。調查結果顯示,在1140家新型社會組織中有民辦非企業單位412家,占總數的36.14%;社會中介組織202家,占組織總數的17.72%;社會團體526家,占組織總數的46.14%。
在民辦非企業單位中,有民辦醫院174家,民辦學校128家,其他類型110家,分別占組織總數的15.18%、11.23%和9.65%。
在社會中介組織中,有律師事務所42家,公證處8家,會計師事務所26家,審計、統計、咨詢類服務單位24家,物業公司等地產服務單位82家,其他類型20家;分別占組織總數的3.68%、0.7%、2.28%、2.11%、7.19%和1.75%。
在社會團體中,有學術性社團39家、行業管理性社團30家、專業性社團56家、聯合性社團64家、民間慈善組織14家、其他類型社團323家,分別占組織總數的3.42%、2.63%、4.91%、5.61%、1.22%和28.33%。
4、新型社會組織人員情況。在1140家新型社會組織中,共有人員39099人,其中民辦非企業單位中有人員8929人,占人員總數的22.84%;社會中介組織中有人員4054人,占人員總數的10.37%;社會團體中有人員26116人,占人員總數的66.79%。人員的在行業中的分布情況見表2。
5、新型社會組織青年情況。據統計,1140家新型社會組織的人員中共有青年15013人,占人員總數的38.40%;其中35歲以下青年12374人,占人員中青年總數的81.48%,占人員總數的31.65%;28歲以下青年8154人,占人員中青年總數的53.69%,占人員總數的20.85%。青年年流動總人數為4126人,占人員中青年總數的27.48%,其中流入2673人,流出1453人,分別占青年年流動總量的64.78%和35.22%。青年在行業中的分布及流動情況見表2。
(二)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的基本狀況
1、新型社會組織建團情況。調查顯示,在1140家新型社會組織中共建有基層團組織78個,包括基層團委6個、團總支3個、團支部69個,建團率為3.33%。
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共建有基層團組織65個,其中團委5個、團總支2個、團支部58個,建團率為15.78%。在民辦非企業單位中,民辦醫院建有團總支1個、團支部5個,建團率為3.44%,民辦學校建有團委5個、團總支1個、團支部52個,建團率為10.16%,其他類別建有團支部1個,建團率為7.69%。
中介組織中共建有各級團組織8個,其中團委1個、團總支1個、團支部6個,建團率為3.96%。在會計服務單位中建有團支部兩個,建團率為7.69%;在咨詢服務單位中建有團委1個、團支部1個,建團率為6.5%;在地產服務單位中建有團總支1個、團支部3個,建團率為4.88%。
社會團體中共建有團支部5個,建團率為0.95%,5個團支部都在專業性社團中,建團率為8.93%。
2、新型社會組織團干部隊伍情況。在這78個基層團組織中,有專職團干部1人,兼職的團干部77人。這僅有的1名專職團干部是長春大學外國語學院農安附屬中學的團委書記,26歲,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77名兼職團干部中,有黨員10人,兼單位中層以上職務的有11人,學生團干部有45人;平均年齡23.5歲,其中年齡最小的16歲,年齡最大的40歲,35歲以上的有9人,兼職超齡團干部比例為11.69%;有大學學歷的9人,大專學歷的19人,中專、高中學歷的48人,初中學歷1人。
3、新型社會組織團員隊伍情況。據統計,在1140家新型社會組織中共有團員4666人,團青比例為30.73%。團員年流動總數為2506人,流動比例為53.71%;其中年流入團員1750人,占團員總數的37.51%;年流出團員756人,占團員總數的16.20%。
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共有團員2280人,團青比例為35.22%。團員年流動總數為2092人,流動比例為91.75%;其中年流入團員1481人,占民辦非企業單位團員總數的64.96%;年流出團員611人,占民辦非企業單位團員總數的26.79%。
中介組織中共有團員621人,團青比例為29.42%。團員年流動總數為228人,流動比例為36.71%;其中年流入團員134人,占中介組織團員總數的21.58%;年流出團員94人,占中介組織團員總數的15.14%。
社會團體中共有團員1765人,團青比例為26.74%。團員年流動總數為186人,流動比例為10.54%;其中年流入團員135人,占社會團體團員總數的7.65%;年流出團員51人,占社會團體團員總數的2.89%。
4、新型社會組織團建情況。調查結果顯示,在已建團的新型社會組織中,團的組織機構設置比較健全,但是各項工作制度不完善;(除民辦學校外)基本上不專門開展團的活動,僅有兩個在開展活動可利用的活動陣地,沒有團的工作經費和活動經費,搞活動時須一事一請。在民辦學校團組織中,基本能按時進行團員注冊工作,有團的專用活動陣地1個(長春大學外國語學院農安附屬中學)、可利用的活動陣地3個,年平均開展活動5次,對團員青年的覆蓋率達到40%以上,但沒有團的工作經費,活動經費主要來源于單位行政劃撥。
(三)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經驗及創新
在調研中我們了解到,雖然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還是任重而道遠,但在全市各級團組織的共同努力下,仍然涌現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主要表現在:
1、以特色活動拉近距離,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各級團組織通過在行業中開展崗位練兵、“爭當青年崗位能手”等活動,提高新型社會組織的團員青年服務組織發展的意識和能力,獲得組織負責人的好感。然后通過團干部深入組織中,與負責人交朋友,宣傳團建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贏得組織負責人理解與支持來建立團組織,如:長春市天宇特長培訓學校就是通過參加教育系統的青年教師比武活動,與朝陽團區委建立聯系并成立團組織。
2、依托黨建、工建帶團建,拓寬團組織的覆蓋面。充分利用在新型社會組織中建黨組織和工會組織的有利契機,發揮它們的協調作用和黨員、團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獲得組織負責人的認可和組織成員的認同,進而建立共青團組織的。如:吉林省計算機學校和長春同春堂皮膚病醫院等都是通過先成立工會組織,在其推動下成立團組織。
3、設置團建聯絡員,加強新型社會組織團干部隊伍建設。為了幫助有建團意愿的新型社會組織團組織更好地開展工作,加強團的工作力量,各級團組織通過公開選拔、選任等方式,選派優秀的兼職團干部深入新型社會組織中,幫助他們開展團建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高新開發區團工委采用設置團建聯絡員的方式,幫助轄區內的長春市英華女子高中、長春市科技創業服務中心、長春市中兆新會計師事務所等3家單位建立基層團組織,制定各項團的制度,并指導他們開展團的各項活動,獲得了這3家單位的一致好評。
三、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調查結果顯示,在參與調研的1140家新型社會中共有從業人員39099人,這在緩解社會就業壓力,促進城鄉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安定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在團建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復雜的共性問題。
1、團的組織建設的空白點多,覆蓋面低。我市1140家新型社會組織中,僅有78個基層團組織,建團率僅為3.33%,其中建團率最高的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為15.78%,其次是社會團體為8.93%,最低的是中介組織為3.96%。在具體行業中,建團率最高的是民辦學校為10.16%,其次是專業性社團為8.93%,再次是會計服務單位等。在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審計服務單位、統計服務單位等行業,雖然組織中有一定的團員數量,但團建工作還是空白。
2、團干部隊伍兼職情況嚴重,整體素質不高。調研結果顯示,在全市現有的78個新型社會組織團干部,中僅有專職團干部1人,兼職的團干部77人,兼職比例高達98.71%。其中有學生團干部有45人,兼單位中層以上職務的有11人,其余也都兼任業務工作?;谛滦蜕鐣M織的實際情況,這些團干部的工作重心,往往更偏重自己在組織中所承擔的工作,團的工作能否開展取決于新型社會組織法人的喜好。在兼職團干部中,有大專以上學歷的29人,占團干部總數的37.18%,最高學歷為大學本科;僅有黨員10人,甚至還有非黨、團員的群眾11人。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團組織作用的發揮,影響了團組織的影響力和凝聚力。
3、團員意識淡薄,影響了青年對團組織的認同。在新型社會組織中,團員對團的組織缺少歸屬感,團員意識淡薄,缺乏團員責任感和光榮感,沒有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調查結果顯示,46%的團員表示只有在得到團組織幫助的時候才為自己是一名團員而感到自豪;有45.9%的團員青年認為:青年不想當團員的主要原因是團員的權利得不到保障和團的先進性得不到體現,他們身邊的團員在“積極參加團組織活動、按時繳納團費和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等方面做得不太好。當看到其他團員身上有不符合團員標準的行為和現象時,53.5%的團員青年都表示沒影響到自己就不去管。這些都極大地影響了新型社會組織中的青年加入團組織的積極性。
4、團的活動單一,服務針對性差,團組織對新型社會中的團員青年缺乏吸引力。在已建團的新型社會組織中,只有民辦學校,每年平均開展團的活動5次左右,活動內容僅僅停留在文化娛樂活動上;其余基本上不專門開展團的活動,往往用業務活動代替團內活動,活動形式單一、內容枯燥無味。調查結果顯示,團員中僅有26.6%的團員認為團組織比較有吸引力,16.4%的團員經常參加團的活動,53.5%的團員則基本沒有參加過團的活動,對團員的教育管理,對團員青年的權益維護等關系到團員青年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幫助幾乎沒有。這使團組織教育團員,統一團員思想認識等方面的作用無法得以發揮,最終導致團組織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同時,團組織的制度建設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工作手段。這些都反映出,團組織在服務團員青年實際需求,增強團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方面有待提高。
5、團組織的隸屬關系尚未理順。目前,我市新型社會組織團組織中存在多頭管理、分散管理的問題,只有榆樹市少林武術學校團委直接隸屬于榆樹團市委,其余團組織都隸屬于各級基層團組織。它們與隸屬團委只是松散的掛靠關系,不能形成有效的工作體系和工作程序,調查結果顯示,80.1%的團支部沒有建立“”制度,53.5%的團員2005年沒有上繳團費。
在新型社會組織中,團員的流動性非常大。調查結果顯示,團員年流動總數為2506人,流動比例為53.71%;其中,團員年流動流動比例最高的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為91.75%,主要原因在于民辦學校中有團員青年的畢業、結業引起的;其次是中介組織為36.71%;社會團體最低為10.54%。這種大規模的流動,極大地增加了團員管理的難度,影響了組織生活的正常開展,不利于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進行。
四、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的有利條件與不利因素
(一)有利條件
1、團組織的中心工作與新型社會組織業主利益的一致性,為做好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提供了有利條件。新型社會組織的法人們從事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最終都要以實現利潤為目的,以實現組織的持續發展為最終目標,這與我們基層團建的最終目標是一致的。只要我們在具體的工作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務實的工作態度,做好團建工作的大力宣傳,找準團建工作與企業經濟活動的切入點和結合點,積極爭取新型社會組織業主的大力支持,深入有效地在新型社會組織中開展團組織的建設工作,實現團的建設工作與企業追求利益實現持續發展共贏的大好局面。
2、各級團組織的真誠幫助和熱心服務,使組織法人對團組織產生了濃厚感情,為做好團建工作提供了內在動力。部分建有團組織的新型經濟社會組織的法人們,在親身經歷的創業實踐中,得到了各級團組織的大力幫助和扶持。他們深深地感受到,在組織發展的道路上,上級團組織的幫助是長期的,本單位團組織的作用是巨大的。所以,他們對在本單位建立基層團組織,態度積極,表現出了較高的熱情,如:長春市天宇特教學院、長春市國醫堂醫院、長春市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等單位,法人對建團的態度非常積極,組織不但成立了團組織,而且發揮著很好的模范帶頭作用,單位的主項工作也得到了快速發展。
3、機制靈活,為做好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提供了廣闊的空間。新型社會組織發展時間短,一切都是從頭開始,有利于結合組織的實際情況,打破常規,大膽創新,建立適應組織發展的團的組織制度和相應的管理機制、激勵機制、保障機制等制度,探索出一套適合我市新型社會組織和青年團員實際需求的團的工作運行模式。
(二)不利因素
1、思想認識因素。新型社會組織團組織建設存在的問題首先和人們的思想認識問題有關,主要是對團組織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這既包括各級團組織的認識,也包括新型社會組織自身的認識問題。目前,部分團干部和基層主管共青團工作的同志對在新型社會組織中建立團組織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這也是產生問題的根本原因。有的人認為新型社會組織規模小、人員少,成不了大氣候,沒有必要設立團的組織;有的人認為當前著重點應當放在企業、農村這樣的團組織建設,而不必要花費精力去涉足新型社會組織組織這些領域;有的人認為發展新型社會組織團組織的建設有困難不好操作,弄不好會反而影響團組織的形象等。思想上的不一致必然導致實際工作中的不和諧,思想認識水平的不同也導致基層團組織建設的參差不齊。從一些團組織建設的具體情況來看,上級團組織存在觀望態度的地方,新型社會組織的團組織建設和團的工作的開展就很困難;如果新型社會組織的決策層對團組織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該組織就無法建立團組織,即使建立起來其作用也微乎其微。
2、體制性因素。體制性因素,是指傳統的理論在新情況、新問題面前的不適應,一些舊的做法和思路為新的工作展開留下了障礙。例如,在社會相對穩定從業人員相對固定的條件下要求有足夠的團員人數就成立團的組織的規定,在現代經濟、社會的背景中和人員流動性強的新型社會組織中執行起來比較困難;再如,按照《團章》規定,團費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上繳團組織,同時團費也要提留一部分作為團組織活動的必要支出,但是團組織活動的經費一般都要高于團費的提留部分。在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一般這項費用由行政撥付,但是在新型社會組織中,行政撥付問題不存在,但是團費還要上交上級團組織組織,這樣團組織的活動經費就難以保證等。
特別是隨著改革的深化,大量青年、團員逐步游離到體制之外,部分領域尤其是國有經濟領域團組織不斷萎縮,共青團凝聚和影響青年的固有優勢不斷消減,青年和青年組織之間的關系也由過去的單向選擇關系轉變為雙向選擇關系,部分團員青年出現了對團組織的歸屬感淡漠的現象,同時基層團組織在陣地、資金、力量等方面也都普遍存在困難,服務青年的水平受到種種客觀制約,導致團的具體職能及其在團員青年成長發展中的不可替代性減弱,組織核心能力弱化,這與共青團在社會事務中作用逐步加強的要求不相適應。在這種情況下,過去按照“單位人”框架構建起來的團的組織體系已無法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如果不改變過去的工作方法,將無法新形勢下團建工作的需要,無法滿足青年的需求。
3、自身建設因素。自身建設因素是指新型社會組織中團組織的自身建設存在的問題對團建工作的有效性的影響,即新型社會組織中團組織的定位問題,這關系到團組織的發展方向,如果定位不夠準確,團組織的作用就不能充分。團組織的定位拔高,不符合組織的實際情況,團組織會逐步喪失地位;而定位低了,團組織的作用得不到發揮,先進性體現不出來。在當前新型社會組織中,一些團組織把自己定位為一般性的群眾性組織,這樣它的作用就僅僅在于促進經濟發展上;團員的先進模范作用也局限于此,甚至有的團員主動放松對自己的要求,混同于一般群眾。
4、客觀性因素。作為黨的助手,共青團一直以來都是依托黨政組織體系的強大政治優勢來發揮作用,在社會管理方式不斷發生變化的前提下,團的可支配資源趨于稀缺,組織生態環境受到挑戰,如在新經濟和社會組織等領域,缺少傳統領域中“黨建帶團建”的強有力政治支撐,共青團亟需提高調動有形和無形資源的能力。
五、加強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思路
基層團建工作的根本任務是加強和鞏固黨在青年群眾中的執政基礎。隨著時代的發展,長春市的社會經濟結構、青年群體構成、活動方式和組織形態等呈現出多樣化的發展趨勢,對共青團的組織、職能和運行機制建設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通過這次大調研,我們深切地認識到:加強新形勢下新型社會組織的團建工作,必須著眼建設“和諧長春”的實際需要,找準工作的切入點和結合點,準確定位共青團的工作,才能積極應對我市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提高全市整體團建工作的有效性。
(一)擴大組織覆蓋面,努力夯實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基礎
1、合理調整團的基層組織體系。進一步發揮社區作為團建綜合載體、綜合平臺和綜合依托的功能;把街道團工委作為社區團組織核心,發揮其在社區團建中領導、協調及整合資源的作用;在符合條件的居民區及青年聚集地建立團支部,及時、有效地做好流動團員的管理工作;依托青年中心的青少年活動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吸引工作、生活在社區中的新型社會組織和團員青年的積極參與,加強情感交流,增強團組織的影響力和號召力。
2、多樣化推進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以社會團體所在地和團員青年的聚集地為重點,抓聚集點建團,借助租賃、物業等相關管理方,集中消除團建空白點;以青年流向為信號,抓流入地建團,重點抓民辦學校建團,拓展團組織對團員青年的覆蓋面,明確新型社會組織團組織的隸屬關系;以中介組織為突破口,抓樞紐建團,嘗試在人才服務中心、創業服務中心等建立團組織,使它們成為既代管人事關系又代管團員組織關系的樞紐型組織。同時,我們還應充分利用本次調研的成果,從新型社會組織的實際情況和團員青年的實際需求出發,為他們提供切實的幫助和服務,防止該領域已建的團組織空轉。
3、開發特色活動吸引新型社會組織團員青年參與。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團的組織管理與活動由緊密結合的組織模式,逐步向管理、活動分離的組織管理方式轉變,大力引入團的外圍組織積極參與,使團組織的吸引力實現倍增。充分利用青年聯合會、青年企業家協會等資源優勢,發揮行業特點,大力開發文化時尚、熱點話題、體育健身、家政保健、維權服務等內容的活動項目,如:短信創作大賽、八分鐘集體約會、網絡游戲挑戰賽、時尚英語派對等,為全市團員青年提供服務,用活動把新型社會組織中處于“游離”狀態的團員青年組織起來,提高他們對團組織的關注程度。
(二)創新組織管理方式,促進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地整體活躍
1、加強聯系,創新服務載體。本次調研共覆蓋青年15013人,非團員的青年包括隱性團員有10520人,占青年總數的70.07%。如何將他們團結在團組織的周圍,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與創造性,為推動組織的發展和建設和諧長春作貢獻,已成為十分緊迫的問題。因此,我們要通過青年聯合會、青年企業家協會、青年社團等團的外圍組織將新型社會組織中的法人、管理者、專業帶頭人、行業領軍人物等聯系起來,充分發揮這些青年人才的群體效應和智力優勢。而對于新型社會組織中的廣大青年成員,可以借助開展長春社區志愿服務和諧行動的有利契機,結合行業特點和自身特長,將他們組織起來深入社區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提高他們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意識,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與使命感。同時,我們還要注重培育以興趣、公益、需求等為紐帶的青少年社團,積極幫助和扶持各類志愿服務組織,加強團組織與青少年之間的溝通和聯系。
2、申報項目,開展團建創新。在參與本次調研的1140家新型社會組織中,建團率僅為3.33%,絕大多數組織還是團建工作的處女地。這既對我們的基層團建工作提出了嚴峻地挑戰,也為我們創造性地開展這項工作提供了廣闊的想象空間。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應該注重將新型社會組織團建目標管理與拓展團的工作項目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基層團組織申報、團市委聘請專家學者評估立項的方式,確立一批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創新項目;立項后,由申報單位組織實施,建立團組織與新型社會組織的結對帶建關系。團市委給予適當的關注和跟蹤,及時總結、提煉團建工作經驗,促進團建成果共享,并對基層團組織優秀工作項目進行表彰和獎勵。
3、打造多層次、高素質的新型社會組織青少年工作隊伍。目前,全市42個街道、255個社區和78個新型社會組織的基層團干部是這一領域團建工作的主力軍。因此,不斷發展、壯大這支隊伍,提高它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對加強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至關重要。一是積極發揮上級團組織的協管作用,配齊、配強街道、社區團干部隊伍,加強管理、定期考核,并充分運用考核結果,調動基層團干部工作的積極性。二是針對新型社會組織中的團干部隊伍,從不同行業類別的實際需求出發,進行方式多樣、形式靈活的實用團務工作和青年工作方法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工作能力,提升他們的綜合素質。三是探索在新型社會組織中建立青少年社會事務工作者隊伍。利用民辦學校、律師事務所、青年社團的行業性質優勢,從中招募熱心青少年事務的志愿者,經過專業考試和業務培訓,向失學、失業以及失管的社區青少年提供專業化服務。
(三)優化組織環境,為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提供保障
1、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一是借助報紙、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通過專欄、專題、新聞報道等形式,宣傳團建工作對推動新型社會組織發展的現實意義和重要作用,擴大工作影響,提高社會的關注程度。二是積極培育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典型,不斷提高典型的示范高度,通過評選表彰、工作交流、活動聯誼等方式,擴大典型的社會影響,贏得黨政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三是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在廣大新型社會組織的團員青年中開展學典型、樹典型的活動,激發他們作為團員的自豪感和加入團組織的渴望。
2、整合資源,加強協作雙贏?,F階段,我市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任重道遠,我們只有不斷強化大團結、大協作的工作理念,積極整合社會資源,充分匯聚各界力量,大力打造協作與共贏的工作格局,才能迅速打開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局面,形成良好的工作態勢。一是積極爭取同級黨政支持。緊緊圍繞新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目標,爭取新型社會組織團建工作“四個納入”:團建目標任務納入黨建目標任務、團的陣地建設納入黨的陣地建設、團的干部隊伍納入黨的青年干部隊伍、團建考核納入黨建考核。二是不斷強化大團建的意識,積極推進團組織之間的條塊協作,開展民辦學校、民辦醫院等新型社會組織與公辦校、醫院等團組織建立對口結對關系,既提高業務能力又推動團建工作。三是不斷整合各類資源,從黨政關注、青年關注和社會關注三者的結合點中找準共青團工作的準確定位,積極加強與新型社會組織的行業主管部門、組織、人事、民政、等部門之間的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新型社會組織的團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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