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職能調研報告
時間:2022-05-23 0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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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作為依法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會誠信、維護社會穩定的司法行政機關,要充分發揮法律保障、法制宣傳、法律服務等職能作用,緊貼新農村建設的焦點、熱點和難點問題,為新農村建設搞好服務。
一、充分發揮法律服務工作的職能作用,努力服務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建設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提高農村生產力水平,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要圍繞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大量法律服務需求,特別是農業的生產供銷、完善土地承包經營、土地征用補償安置、基礎設施建設和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過程中出現的法律需求,要及時有效地組織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跟進服務,并鼓勵城市廣大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到基層去,到農村中去,到農民中去,激勵他們為農業服務,為農村服務,為農民服務。鄉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要立足于為當地新農村建設服務,通過擔任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的法律顧問,幫助農村建章立制、實施依法治理等,為提高農村社會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服務,也為農村經濟發展把好法律關。要拓展基層法律服務功能,通過開展法律咨詢、提供公證咨詢、開展法制宣傳等多種方式,積極為農村各種經濟實體和農牧民提供法律服務,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氛圍。要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務專線的作用,加大對農牧民的法律援助力度,體現黨和政府對困難人群的關懷。對農村發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征地、拆遷中侵害農民權益,五保戶和低保戶等社會保障以及殘疾人救助、災害救助等方面糾紛,贍養、撫養類家庭糾紛,交通、醫療事故等人身傷害案件,關系到農牧民群眾利益的假種子、假農藥等坑農案件等,千方百計依法予以必要的法律援助。要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使盡可能多的困難農牧民得到法律援助。同時也要把農民工納入法律援助的對象,集中力量保證對農民工案件的法律援助。要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涉及農民工的訴訟活動、非訴訟協調及調解活動。
二、充分發揮法律保障職能,積極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為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服務。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離不開和諧穩定的農村社會環境。而人民調解工作又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因此,要高度重視和發揮好人民調解在預防、化解農村矛盾糾紛中的基礎性作用,維護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人民調解組織既要及時化解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傳統民間糾紛,也要參與征地拆遷、環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發的群體性、易激化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要全面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特別要加強鄉鎮、村(居)委會調解組織和調解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解決,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網絡作用,不斷健全和落實糾紛信息反饋機制,為基層黨委、政府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發揮積極作用。要強化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和工作技能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調解能力和調解水平。要探索適應新農村建設需要的糾紛調處辦法,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及民事訴訟的銜接和協調。廣大人民調解員要走村入戶,對農村各種矛盾糾紛進行摸底排查,了解糾紛動態,開展針對性的預防處置,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真正發揮“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確保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順利進行。要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做好農村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同時,要積極探索規律,逐步實現我市農村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社會化、就業市場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職責規范化,確保農村社會穩定。
三、深入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建設法治新農村,為推進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服務。普法依法治理是農村民主法制建設的基礎,是構建和諧村鎮、和諧家庭的基礎,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普法依法治理必須向農業、農村、農民傾斜,必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心放到農村。以提高農牧民的法律意識為重點,緊密結合農村的特點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扎扎實實做好農村、牧區和農牧民的普法教育,進一步提高農牧民的法律素質,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要按照我市“五五”普法規劃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種多樣、適合農牧民特點和需求的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積極開展“送法下鄉”、“送法進村”和“送法入戶”活動。要主動送法下鄉,走村串戶,將法律普及相關教材送到農牧民手中,并面對面傳授法律知識,面對面解答法律問題,面對面解決法律糾紛。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政府對農村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搞好普法資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藝等進鄉村活動,切實提高農牧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要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法律學習培訓規劃,抓好農村黨員干部、“兩委”干部和致富帶頭人、進城務工人員、廣大農牧民的法律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廣大農牧民和村干部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進一步提高基層干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層事務、處理矛盾糾紛、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幫助農村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議事、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規范化建設,使廣大農牧民依法正當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要引導、教育、幫助廣大農牧民群眾通過理性、合法的方式、方法、途徑、程序表達利益訴求,保證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制宣傳陣地建設,在繼續利用板報、墻報等農村傳統法制宣傳教育陣地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報刊、電視、廣播和網絡等大眾傳媒的作用。緊密結合廣大農牧民群眾的法律需求,選擇農牧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
四、局機關要帶頭加大扶貧幫困力度,用實際行動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司法局作為市司法行政機關,在為我市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的同時,要以實際行動帶頭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積極響應我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號召,我局領導、機關帶頭,在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擠出資金,機關干部也積極捐款,大力支持皇宮鎮海子灣村的經濟發展。同時還結合該村實際,積極出謀劃策,引導村民轉變觀念,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幫助發展經濟,力爭早日脫貧。
總之,司法行政機關要把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司法行政工作納入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工作大局之中。要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整體規劃,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意見,開闊思路,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找準工作的著力點和結合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為新農村建設服務。在推進司法行政工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中,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不斷探索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的新路子、新辦法,努力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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