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組織基層矛盾調研報告
時間:2022-05-30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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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基層矛盾糾紛的調解和處理工作,是各級婦聯組織參與平安*創建的有力抓手,是婦聯組織履行職責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市各級婦聯組織緊密結合平安*、法治*建設的實際,以調解家庭鄰里糾紛和預防減少民轉刑案件的高發態勢為重點,不斷推進基層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改革創新,使調解工作機制逐步健全、調解工作手段更加多元化,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水平不斷提高,工作成效進一步顯現。
一、主要做法
(一)依托“大防控”體系,在“預警”上做實文章
*市婦聯黨組高度重視基層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把它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來抓,緊緊依托創建“平安*”的大防控體系,立足家庭做實“預警”文章。*市婦聯充分發揮各級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聯席會議、家庭暴力投訴站、庇護中心、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援助中心等機構的作用,建立婦聯系統基層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防控機制。開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調查研究工作,找準婦聯在平安創建中的位置,梳理婦聯在平安創建中任務,搭建婦聯在平安創建中的工作平臺。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先后形成了關于*市農村留守婦女生存和發展狀況的調研、關于*市農村留守兒童生存和發展狀況的調研、關于*市殘疾兒童生存和發展狀況的調研、關于*市家庭教育的失缺與未成年人犯罪的調研、關于*市下崗失業婦女再就業創業的等一批有數據、有事實、有剖析、有對策的調研報告,以弱勢群體和困難家庭為切入點,從宏觀上把握引發家庭矛盾和糾紛的社會因素,站在全局的高度分析婦女兒童權益保障與社會穩定的內在聯系,明確婦聯組織在基層矛盾調解中的工作定位與工作主體,為參與基層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好了思想認識上和工作手段上充分的準備。
(二)依托“大調解”網絡,在“化解”上下足功夫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各級婦聯組織在基層矛盾糾紛,尤其是家庭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中的作用,主動將婦聯納入由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部門牽頭組織,綜治、司法、公安、勞動、計生等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社會各界整體聯動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格局之中。各級婦聯組織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整合的優勢,通過市、縣(區)、鎮(街)、村(社區)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的四級網絡,將侵害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矛盾糾紛納入到大調解工作流程,為婦女維權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堅實的社會支柱。與此同時,進一步健全基層婦女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把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擺上婦聯工作的重要位置,納入婦聯系統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健全完善村組兩級婦女矛盾糾紛調處網絡,在全市推廣銅山縣柳泉鎮每十戶推選一名信息員、一名調解員的成功經驗,組織村婦代會主任、十戶聯調員和巾幗維權志愿者主動深入村民小組及家庭排查矛盾糾紛情況,對摸排出的“問題家庭”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及時調處,定期回訪。建立村(社區)信息員臺帳,連同排查出的“問題家庭”臺帳一并上報縣(市)區婦聯,對有重大隱患的“問題家庭”及時上報市婦聯,指定專人跟蹤調解,做到排查在先,苗頭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控制在先,敏感時期早防范;調解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把*市婦女集訪事件和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的民轉刑案件的發案率壓降到最低限度。銅山縣漢王鎮南望村的十戶聯調調信息員韓英在“走家串戶”時發現村民二小組的婦女準備以二號地占地賠償不足為由到市里上訪,得知這一信息后她迅速向上報告,當天下午,鎮駐隊工人員和村婦代會主任楊峰就趕到上訪戶家做細致的調查談心工作,穩定群眾的情緒,對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當場給予解決,對不合理的要求或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做深做透思想工作,有效地阻止了一起集訪事件。
(三)依托“大宣傳”活動,在“溫情”中促進和諧
*市婦聯以“五五”普法啟始年和婦女“法制宣傳年”為契機,在全市深入開展普法宣傳進家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莊、進公共場所活動。一是在11個縣(市)區分別組織了100場次與婦女權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層層培訓法律骨干,做到級級有懂法律的專業人員,村村有法律明白人,家家有了解掌握法律知識的成員。二是把“八榮八恥”教育和婦女“四自”教育有機結合起來,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婦”、“好婆婆”、“好鄰居”評選活動,組織“先進事跡報告團”巡回演講,引導廣大婦女和家庭成員尊敬贍養老人、科學教育子女、夫妻相互忠誠,在全社會倡導人人遵紀守法講文明、家家尊老愛幼傳美德、戶戶友善互助倡和諧。三是依靠新聞媒體建立“婦聯維權發言人”制度,每年從“婦女維權法庭”審理的案件中選擇典型案件采取以案說法的形式,在廣播電視專欄節目中播出,營造“有話好好說,有事依法辦”的友善氛圍。四是以學法維權講和諧生動實踐為主題,在全市推廣鼓樓區社區模擬法庭宣傳模式。設在社區的模擬法庭以生活中真實的婚姻家庭案件為例,由法官、婦聯人民陪審員、基層調解員與“當事人”一同通過模擬法庭上真實情景再現,讓廣大群眾直觀地了解審判程序和有關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實體法律知識,從而提高廣大婦女的法律意識和道德素養,讓她們的言行在家庭中產生作用,進而建立和睦融洽的鄰里關系。發揮婦女在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性、創造性。
(四)依托“大維權”平臺,在“創建”中唱響品牌
20*年8月,*市67名婦聯干部被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為特邀陪審員。20*年3月,來自全市婦聯系統的特邀陪審員及有關單位婦女干部共92人分別被11個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任命為人民陪審員。婦聯人民陪審員在審判實踐中緊緊圍繞降低民轉刑案件的調解與審理,用和諧的思維分析案情,以和諧手段參與陪審,把對婦女群眾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提高婦女群眾的法律素質貫穿于陪審的全過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從而夯實了平安*建設的群眾基礎。幾年來,婦聯系統人民陪審員共參與婚姻家庭、鄰里糾紛、人身傷害、激情犯罪等各類案件陪審300余件,切實擔起了案件的審判員、法律的宣傳員、矛盾的調解員、隱患的排查員的責任,在法院(法官)與訴訟當事人之間架起了溝通與理解的橋梁,在訴訟雙方當事人之間傳遞了“有話好好說,有事依法辦”的溫情提示,在協助法院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諧統一中唱響了自己的維權品牌,發揮著婦聯組織獨特的積極作用。
二、婦聯做好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幾點創新舉措
近年來,全市各級婦聯將一手抓發展、一手抓維權的工作理念貫穿于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之中,以確保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的命案總量同比下降和法院判決的犯罪成員中婦女的比例同比下降為主要目標,以“四個納入”為工作切入口,積極探索婦聯組織參與基層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方法和途徑。
(一)將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納入平安家庭創建之中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家庭和諧平安是社會和諧平安的基石和前提,按照*市委關于“婦聯組織在平安*、和諧*建設中要發揮重要作用”的要求,*市婦聯黨組堅持把“平安家庭”創建作為婦聯參與平安*建設、促進社會穩定的切入點,做好、做足、做活小家庭的平安大文章。一是全面啟動開展“平安家庭”創建活動。*市婦聯與市綜治辦、團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廣電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全市,開展“平安家庭“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在全市開展“平安家庭”創建活動,召開了全市“平安家庭”創建工作會議,并在銅山縣柳泉鎮成立了全省第一個家庭矛盾疏導站,全面推進“平安家庭”創建工作深入開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實現家庭“六無”目標:開展家庭“六無”活動,既無毒、無賭、無黃、無邪教、無傳銷、無暴力。實施六學六創進家庭:通過法在家庭、學在家庭、情在家庭,形成家家創平安、平安進萬家的良好局面。二是深入開展“美德在農家、富裕在農家、和諧在農家”活動。開展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巾幗示范村”建設與平安創建互動共建活動,召開了全市“美德在農家”現場推動會和新農村“巾幗示范村”建設推進會,示范引領農村婦女和家庭為新農村建設做貢獻。
(二)將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納入“巾幗示范村”創建之中
*市婦聯下發了《*市婦聯關于在全市農村婦女中開展“爭做新女性、建設新農村”主題實踐活動的意見》,同時出臺了市級“巾幗示范村”創建標準。要求各級婦聯要充分發揮法制宣講團及維權志愿者的作用,開展法律宣傳咨詢進家庭活動,幫助婦女學習了解《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與農村婦女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農村婦女運用法律解決矛盾、維護權益的能力,從源頭上減少因法制觀念淡薄而激化的矛盾糾紛,進一步降低民轉刑案件的發案率。
(三)將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納入扶貧濟困慈善活動之中
*市婦聯在全市范圍內對1000戶矛盾糾紛家庭的調查問卷顯示,有近40%的家庭矛盾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生活困難造成的。因此,*市婦聯將對貧困家庭的幫扶和困難女童的助學作為從根本上減少家庭矛盾糾紛產生的基礎工作來做,長期堅持扶貧助困活動。在農村,組織女黨員、女干部、女能手、女營銷大戶、科技示范戶與貧困家庭、貧困女童結對幫扶,使貧困婦女基本生活有保障。面對貧困女童,*市婦聯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奉獻愛心,實施千名“愛心媽媽”關愛行動、萬名“成長伙伴”幫扶行動,喊響了“我的一點節省,改變她的一生”的口號,開展了“社會媽媽”、“1+1資助”、“春蕾救助大行動”、助“金鳳凰”騰飛等一系列捐資助學活動,在熱心人士與貧困女童之間架起捐資助學的橋梁。在此基礎上,*市婦聯又啟動了“春蕾圓夢工程”,在揚州商校及市第二中學創辦了3個職業中專班,為190名貧困初中畢業生進行繼續教育?!按豪儆媱潯?、“春蕾圓夢工程”得到了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和社會各界的普遍贊譽,在彭城大地傳為佳話。
(四)將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納入婦聯婦女法律援助之中
信訪窗口是婦聯掌握基層矛盾糾紛家庭情況,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各級婦聯充分利用信訪渠道,傾聽婦女群眾的呼聲,傾情為婦女群眾排憂解難。在信訪接待中,善于抓住侵害婦女權益典型案件的處理,通過對弱者給予法律援助有力地維護受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三、存在的問題
開展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過程,是各級婦聯組織參與法治*、平安*創建的實踐過程。婦聯的基層組織網絡得到進一步加強,基層婦聯干部的工作能力得到進一步優化,婦聯組織的社會影響力得到進一步提升。各級婦聯在工作中積累了一些很好的經驗,但同時也碰到了一些具體的問題:
(一)問題家庭的排查難以到位。一是家庭矛盾糾紛大多被家庭成員視為家庭隱私,不愿意向外人泄露,也不愿讓外人干預。今年4月,*市某小區一對夫妻在家爭吵打斗驚動了樓道的鄰居,小區的“老媽媽調解隊”一行人聞訊趕到后,費了很大的功夫才叫開了單元門,當夫妻倆得知調解員的來意后,竟同時與前來調解的老太太們吵了起來。他們認為這是自家的私事,所謂的調解工作是干涉他人的私生活,是不文明的表現。對此,調解人員滿心委屈卻無法訴說。二是日趨淡薄的鄰里情使一些矛盾糾紛愈演愈烈,甚至釀成了悲劇。三是流動人群居住的不穩定因素也給問題家庭的排查帶來了困難。
(二)一些矛盾糾紛的調解難以到位。一是缺乏調解的權威性。與司法專職調解人員相比,婦女調解員大多由基層婦聯干部或婦女工作志愿者擔任,無論從隊伍的整體業務技能,還是群眾威信來看,都還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缺乏有效的調解手段。一些基層婦女矛盾糾紛調解員接受培訓的機會少,對方針政策的領會、法律法規的知曉、調解技巧的把握以及調查方法的適度還不能熟練地運用到調解工作中去,僅憑老一套說教效果已不十分明顯。三是缺乏經費支撐。調解工作需要的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沒有支出來源,制約了工作的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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