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付改革的思考與建議

時間:2022-06-01 0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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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支付改革的思考與建議

2009年5月初,我們到*部分兄弟縣財政局學習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現結合我縣的實際,提出幾點思考意見和建議。

一、目前現狀

我縣從*年開始,按照省政府的統一布署,實行了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為此成立了縣會計核算中心和鄉鎮會計核算中心,將縣鄉財政全額供給的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及會計核算全部納入兩個中心進行管理,取消了單位的所有銀行帳戶。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縣財政按預算每月將單位需用資金一次撥入到會計中心,會計中心將資金分別計入各單位帳戶,在三權不變的前提下,單位的支出由財政局各業務股室和核算中心進行審核、支付,并進行會計核算。

二、改革的必要性

國庫集中支付是20*年來財政部力推的一項重大財政改革。截止20*年底,中央所有部門及所屬9300多個基層預算單位全部實施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本級,300多個地市,1300多個縣(區),超過23萬個基層預算單位實施了改革。

我省縣級財政于20*年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制度,但改革模式未得到財政部認可,必須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支付的轉軌工作。我省*年實施了14個縣,如寧國市、廣德縣、宣州區等,08年又實施了16個縣。

今年省財政廳召開了全省縣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培訓會,要求今年全省所有的縣年內完成改革,2009年全省縣級全部實施。另外省廳對縣級是否取消會計集中核算不作統一要求,因此由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轉軌勢在必行。

三、基本做法

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對財政性資金進行集中管理,各預算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批復的年度預算,編制分月用款計劃,在批復的用款計劃的額度內購買商品和勞務,資金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是對傳統財政資金銀行賬戶設置方式和繳撥方式進行的根本性變革。

實際操作中,由銀行根據財政局支付指令墊付資金,財政局每日與其清算,當月從國庫劃款歸還銀行墊付的資金。

四、改革的預期成效

(一)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具有科學性、規范性,具有規范預算執行、促進預算編制規范化、財政管理科學化的作用,預算單位重分配輕管理的現象將明顯改變。

(二)改變了過去財政資金大量沉淀在部門和單位的狀況,最大限度地節約了國庫資金,大大增加了政府的調控能力。據了解,目前會計核算中心月存款余額約4—5億元,實行改革后,將有效扭轉上述情況,單位暫不使用的資金將結存在縣國庫。

(三)通過實施動態監控,有效監督預算支出的全過程,有效防止擠占、截留、挪用現象和預算支出的隨意性,有效解決分散收付制度下財政資金“看不到、管不住”的弊端,有利于從源頭上、體制上防治腐敗。

(四)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改批量撥款為支付到最終環節,預算執行的精細化、準確性、及時性都大大提高。

(五)原財政局各股室管理的專項資金仍實行賬、錢分離,有利于加強內部監督,確保資金安全。

五、幾點建議

(一)縣財政局設立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與縣會計核算中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實行“前臺支付、后臺核算”的運作模式;

(二)在支付方式上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為主、備用金卡支付為輔的模式;

(三)對財政各股室及各單位的指標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建立嚴格以指標控制支出的運行模式;

(四)現在啟動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10月1日起正式實行,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同步實施。

(五)改革步入正軌后,逐步將財務核算機構健全、財務人員配備整齊、基礎較好的單位退出會計集中核算,改由單位自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