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時間:2022-07-08 0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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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今年,我們在對全市質監系統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中,發現財務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預算內外收入解繳不及時,普遍存在著年底應繳款賬面有余額,系當年未繳數;或者開票收錢不記賬,次年元月再記賬上繳。

二是負債數額比較大,存在向銀行和個人借款,主要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問題。

三是各項收入水平低,通過審查收費情況發現收費遠遠達不到省物價局省財政廳2005年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調整計量收費標準的通知》的收費標準,個別單位有些項目年收入只有幾千元,有些企業每年應收4萬多元,而實際收費不到2萬元,有些收費規定應收5千元,而實際只收2千元。

四是各單位收入支出不均衡。全市質監系統在職人員2007年人均收入4.98萬元,最高人均8.05萬元,最低人均2.66萬元。2007年收取行政性收費385.97萬元,最高的收取145.68萬元,最低的9.99萬元;收取罰沒收入119.07萬元,最高63.68萬元,最低0.35萬元。

五是基層財務基礎薄弱。有些基層單位人員少,財會人員都

不是專業人員,財務工作都是兼職,只能邊學邊干,因此財務核算工作不能按照規定做到日清月結,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財務核算工作滯后現象。個別單位賬面數字反映不真實,記載不完整,如賬面未反映固定資產購置費、裝修費等支出,使收入支出數不能真實反映財務收支狀況。

以上問題存在的原因一是由于質監系統劃歸省直管時,基數核定比較低,省財政撥入的經費特別是職工工資未按照工資額全額撥付,有些列入自籌,公用經費的撥付按照完成收入數進行核撥,而各單位由于收入完成不均衡,收入完成好的單位,財政撥款數額就大,相應的支出數也就大,未撥付的工資用專項經費和公用經費發放,而收入完成不好的單位職工工資足額發放難以保證,使單位之間差距較大,影響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二是省財政撥款不及時,使各單位資金周轉發生困難,導致坐支應繳專戶款和向個人借款的問題存在。

三是質監部門各項收費和罰沒收入的收繳是由下層層匯繳到省質監局再上繳財政,省質監局年底在完成當年任務的情況下,通知各地州市提前扎賬,使當年應繳的收入退后到第二年收繳,影響了當年的收入完成情況。

四是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制定的計量收費標準過高,對西部不發達地區不相適應,企業和個人無力承擔費用,收費單位只能降低標準收費,一方面影響了財政收入,另一方面由于收費彈性大,造成執法的隨意性和自由裁量權的過大,存在人情收費或者其他問題。

五是由于質監部門經費比較緊張,搞基本建設和購置固定資產就要向銀行貸款,或者和收費單位協調,資金由單位解決,收入支出都不記賬,影響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們建議

一是質監部門雖然組建時間短,人員少、條件差,工作難度大,但應該克服各種困難,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執法力度,確保檢驗檢測收費如數到位,上、下級之間應簽訂具有一定約束指標的責任書,并制定相應的獎懲辦法,根據各單位完成任務的情況,進行獎勤罰懶。同時為保證財政收入的嚴肅性,要制定符合實際的收入任務,切實做到收入應收盡收,不能進行人為調整。

二是應進一步采取措施,加快職工培訓步伐,要利用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加強基層會計人員的培訓和管理,以盡快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督促基層單位加強會計核算,如實反映經濟業務。

三是質監部門要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在收入及時足額完成的前提下,保證職工工資的全額發放,以落實公務員法的貫徹實施。

四是省級物價部門要結合甘肅實際情況,重新核定各類檢測收費標準,最大限度減輕企業負擔和確保行政執法收費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