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勞動力轉移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20 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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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勞動力轉移調研報告

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推進農村城鎮化建設,是現階段將我國勞動力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推動經濟和社會健康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和現實選擇。我市是一個農業人口多、經濟欠發達的地區,發展農業生產的自然條件差,工業經濟發展相對落后,把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擴大勞務輸出,發展勞務經濟,作為繁榮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渠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我市在實施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方面,做了一些積極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與黨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與廣大農民的期望還有很大的差距。

一、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城鎮化現狀

截止20*年底,全市土地面積5529.23萬畝,其中農業用地3923.65萬畝,耕地面積1332.88萬畝,人均耕地面積2.96畝,低于全省4.1畝1.2個百分點;總人口449.82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15.31萬人,非農業人口133.82萬人,分別占總人口的70.10%和29.75%;勞動力資源總數287.51萬人,其中城鎮勞動力97.52萬人,農村勞動力189.99萬人,分別占勞動力資源總數的33.92%和66.08%;就業人員211.26萬人,其中城鎮就業58.99萬人,農村勞動力就業152.27萬人,占就業總人數的27.92%和72.08%,農村剩余勞動力37.72萬人,占勞動力總數的13.12%;城鄉勞動力在第一產業就業125.71萬人,第二產業就業34.63萬人,第三產業就業50.92萬人,一、二、三產業就業的比例分別為59.50%、16.39%、24.11%,在二、三產業就業當中,就地轉移35萬人,異地輸出轉移50萬人,占農村勞動力就業總數的23.03%和32.89%;全市7區13個縣129個鄉89個鎮,城鎮化水平34.5%,比工業水平低近10個百分點,低于全國城鎮化水平5.5個百分點;全市國內生產總值400.11億元,第一產業增加值58.22億元,其中農業增加值29.68億元,第二產業增加值為194.65億元,第三產業增加值147.23億元??梢钥闯?,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加快,產業結構、城鄉結構逐步優化。但是與經濟發達地區相比二、三產業層次仍不高、比重仍然偏低,特別是城市化滯后于工業化,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途徑有限;傳統農業的烙印較深,多數農產品缺少深加工,附加值低;非農產業發展緩慢,“趨同型”的生產布局,“粗放型”的經營方式,“短鏈型”的生產模式,在我市表現得更為突出,農村城鎮化的目標任重道遠。

二、農村勞動力轉移和推進城鎮化建設面臨的形勢和問題

當前,我市還有近40萬農村剩余勞動力,農村剩余勞動力能否順利地向非農產業轉移,將直接影響我市工業化、現代化、城市化的進程。當前農村勞動力轉移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勞動力不僅總量較大,而且增長較快。據預測,我市每年新增的農村勞動力近4萬人,而土地資源相對減少,土地承包、沙漠化治理,“一退雙還”,使農村和農業經濟結構發生了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重大轉變,勞動力明顯過剩。同時,我市的農業產品成本高,加入WTO使農業勞動力就業格局面臨著嚴重的挑戰。入世后,糧食和一些大宗農產品價格在國際市場的壓力下走低,必將嚴重影響農民從事農業的收入,進而影響農村就業,造成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規模進一步擴大。

(2)轉移的農村勞動力素質較低?,F代經濟的發展需要的是智力型、技能型、專業型的勞動力,我市農村勞動力中,初中及以下程度勞動力的比重高達83.36%;高中和中專程度占20.92%,大專及以上程度僅占0.52%;普壯勞力占86.4%,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僅占13.6%。綜合素質低、技能差,特別是許多體能型的勞動力,很難進入較高層次產業實現就業,只能向需求有限的低層次產業領域轉移,這就限制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就業;收入低和就業的不穩定,客觀上影響到農民在城市就業的長期性和穩定性,極不利于城市化的推進。

(3)有序轉移比例低、維權難。目前我市勞動力轉移的人數不少,累計在外就業務工的農村勞動力50萬,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44.74%,但是經過技能培訓和有組織的外出勞務占的比例不高,占農村勞動力就業總人數的19.70%,外出勞動力許多仍然屬于親帶親、鄰帶鄰式的自發式外出,缺乏組織和有序管理。以至于使少數企業主有機可乘,置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采取隱瞞、欺騙等方式,肆意侵害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壓低、扣發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環境、條件惡劣,權益得不到保障,嚴重影響了農民工外出務工的積極性。

(4)勞務輸出渠道還不暢通,勞務產業仍未形成,勞務經濟還很脆弱,就業結構也不甚合理,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表現為“有人無事干,有事無人干”同時并存。我市的勞務輸出雖然起步較早,但由于一直沒有作為一項產業或經濟來抓,沒有形成相互連接的產業鏈條,更沒有形成具有張家口特色的勞務經濟,現有的一些縣雖然在努力作,也是零打碎敲,沒有自己的品牌,沒有形成一定的規模,已落在許多省市的后面。

(5)農村城鎮化進程較慢,鄉鎮企業先天不足,成規模的少,吸納勞動力的能力弱。與我省其他城市相比,我市城鎮化建設推進步伐不快,鄉鎮企業發展緩慢,接收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數量少、能力弱。

(6)縣域經濟和中心城市帶動輻射作用能力有限。一是我市以縣城為中心的縣域經濟還不發達,難以吸納大量勞動力。二是作為中心城市的市主城區,近幾年興起的成規模工業,更多是在原有國有企業的基礎上重組的,吸納勞動力的能力也十分有限。即使有一些企業招工,也都是專業技能人才居多,農村勞動力難以勝任。三是勞動密集型行業和產業發展慢,現有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大都產品老化、市場競爭力不強,面臨產品升級換代、企業需要技術改造投入的境地。因此,很難再吸納更多的勞動力就業。

三、影響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城鎮化建設的障礙和制約因素

(1)制度障礙。即城鄉二元結構制度的制約,嚴重阻礙了城市化發展水平,也嚴重阻礙著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雖然目前正在大力推進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但在城鄉分割制度改革方面仍然沒有邁開實質性步伐,農村勞動力的自由流動仍存在諸多障礙,限制了人口從農村向城市逐步、穩定、溫和的轉移。

(2)環境障礙。受區域環境和自然條件的制約,貧困山區剩余勞動力轉移困難。如貧困山區,由于自然條件的差異等原因,經濟發展不平衡,加上交通不暢,信息閉塞,農民非農就業機會少,勞動力主要滯留在農業生產領域,農村剩余勞動力數量大,剩余率高,就地和異地轉移困難重重。

(3)市場障礙。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非農產業轉移受到城市失業人口過多的限制。由于我市城鎮下崗職工人數較多,近10萬下崗失業職工,城鎮就業壓力增大,縮小了農村勞動力進入空間,阻礙著農村勞動力的迅速轉移。

(4)年齡和能力障礙。地域轉移的勞動力絕大部分集中在20~35歲之間,其中男性的比重大大高于女性,與農村勞動力的平均水平比,城鎮勞動力受教育程度較高。農村勞動力的轉移面臨著文化、年齡、素質等條件的限制。

(5)信息障礙。從勞動力轉移的流向和分布來看,交通、通訊便利的縣區轉移率較高,信息閉塞的地方轉移率低。

四、加速農村勞動力轉移、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對策和措施

我市具有毗鄰北京的獨特區位優勢,成為京津及華北連接西北省份四通八達的交通優勢,服務北京面向三北的特殊的市場和物流優勢,豐富的農副產品、礦產、旅游等資源優勢,能源、鋼鐵、機械等六大支柱產業構成的雄厚的工業基礎優勢,土地面積大,建設用地多,剩余勞動力豐富,開發成本低的后發優勢,都構成了加速農村勞動力轉移,推進城鎮化建設的有利因素。

按照我市“工業立市、生態興市、科教強市、三產活市”的發展戰略,從實際出發,我市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應堅持城市發展和小城鎮建設協調發展,在農村就地消化與向多元城鎮聚集的前提下,通過鄉鎮工業與城市工業的合理對接,在城鄉一體化進程中確立以當地主導經濟為主體的骨干地方經濟,同時圍繞地方經濟不斷發展第三產業,加快農民變市民步伐;發揮主城區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完善區域性中心城市功能,積極發展中小城市、有重點地發展縣城、小城鎮等途徑,使農村人口向城市及其附近的縣城、小城鎮轉移。具體對策和措施:

第一、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就業機制和較為完善的就業服務體系

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和就業政策,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創造良好的體制環境。各級政府采取積極政策和措施,打破城鄉分割的就業格局,建立城鄉統一的市場就業服務體系和完善的就業制度。實行城鄉勞動力統一的管理模式和機制,消除影響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的各種體制性障礙,對農村勞動力進城和向非農產業轉移就業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努力創造有利于農村勞動力就業的良好環境。

要進一步整合就業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市、縣區、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四級就業服務機構,形成完善的就業服務網絡體系,把農村勞動力就業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要根據各自不同的特點、任務和服務內容,從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源頭到進城務工就業的整個環節和過程,提供全面的就業服務。因此,需要進一步強化對縣、鄉黨委、政府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目標管理,實行目標責任考核制。各級農村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確實承擔起農村勞動力就業和勞務輸出工作任務,尤其是基層勞動保障事務站。要切實搞好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登記,掌握轄區內農村勞動力資源的數量、分布、性別、年齡、文化和技術結構、外出意愿等情況,掌握農村勞動力就業的流量流向。利用現代化、信息化的計算機網絡手段,建立農村勞動力資源信息數據庫,實施對農村勞動力的動態管理,做好農村勞動力信息、求職登記、政策咨詢、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技能鑒定、社會保險等“一站式”、全方位的就業服務。利用網站,開展網上政策宣傳、職業介紹等服務,實現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的網上查詢、和配置;充分運用現代化技術和手段引導和推動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多元化轉移和發展。同時加強對返鄉創業人員指導和服務,引導他們將在外務工積累的資金、技術、經驗帶回家鄉創辦企業,吸納更多的人員就業,形成勞務輸出和返鄉創業良性運行機制。

第二、積極拓寬農業生產領域,進一步挖掘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轉移途徑

調整和優化農業內部結構,深化農業生產內涵,積極鼓勵和引導農民不斷拓寬生產新領域,因地制宜,發揮優勢,大力發展地方特色經濟,擴大就業。各縣區要大力發展優質高效農業,加快養殖、林果、蔬菜、花卉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生態旅游等增加就業崗位,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特別要推廣農業產業化和特色經濟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的經驗,政府要督促各縣區盡快制定特色經濟帶動農村勞動力就業的扶持政策措施。每個縣區應確定2-3個鄉鎮和行政村為特色經濟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工作試點。大力發展具有市場競爭能力的高技術、高品位、高效益出口創匯農業,變農業資源優勢為商品優勢。加快農業產業化的步伐,將產業優勢和產品優勢轉化為農民的就業機會,拓展農民的就業渠道。

第三、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增加鄉鎮企業吸納勞動力的容量

加快小城鎮建設步伐,要大力發展非農產業、特別是交通、旅游、通訊、保險、金融、公用事業、信息及技術服務等第三產業。要進一步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城鎮的綜合功能,提供便捷的商業、醫療、文化、教育等服務能力,大力發展需求潛力和就業容量大的服務業,擴大市場容量和就業門路。要加快鄉鎮企業發展,大力發展民營經濟,農產品加工業和第三產業,推進農業的深度開發,發展農產品運輸、銷售服務體系,加速第一產業向第三產業的轉移。要鼓勵鄉鎮企業連片集中發展,建立鄉鎮企業工業小區,引導技術要求比較高的鄉鎮企業向小城鎮集聚,吸納更多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

第四、擴大勞務輸出,發展勞務經濟,加速農村城市化進程

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農村勞動力就業工作的意見》,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揮主渠道作用,充分發揮我市環京津經濟發展圈和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優勢,按照“滿足本地、鞏固北京、開發沿海、拓寬國外”的勞務輸出戰略和“減少農民富農民”、“一戶一個打工人”的目標,加強我市勞務基地和勞動力市場建設,加強區域間勞務協作,建立駐外勞務辦事機構,加強與外地的勞務聯系與溝通,廣泛收集和勞務輸出信息,按照就業、培訓、維權三位一體的勞務輸出模式,為農村勞動力輸出搭建便捷的就業平臺,提供較全面的就業服務。同時,打造我市勞務輸出品牌,加快勞務派遣組織的建立,增加有組織輸出勞務的比重,促進農村勞動力快速、規模、有序流動。在大力開拓境內勞務輸出市場的同時,積極穩妥開展境外勞務輸出工作,培養和扶持合格的境外就業中介機構開展境外就業中介服務,鼓勵農村勞動力到境外就業,拓寬境外就業空間。

第五、加強農民就業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素質

農民轉移到城市,靠的是有相對穩定的工作和能維持其生存發展的收入,因此在當前市場就業的條件下,必須盡快提高農村勞動力從業技能。各級黨委政府今后的工作著力點要放在通過各種實用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的從業技能上來。進一步整合教育、培訓資源,大力推進農村勞動力實用性培訓和向非農產業轉移的技能培訓,繼續實施“陽光培訓工程”和“雙萬人培訓工程”,依托引導性培訓、技能性培訓、創業培訓、農村科技培訓、扶貧示范培訓五個培訓平臺,培訓打工能手和科技致富能手,用三年時間使我市80%以上的農村勞動力經過專業化、職業化培訓,提高我市農村勞動力就業素質,增強轉移就業能力。

第六、建立社會保障體系,保護農民合法利益

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長遠目標,要完善現行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優化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在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進城就業、居住生活、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做出規定。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建立起覆蓋全體勞動者市場化的、城鄉一體化的勞動用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等勞動保障體系,逐步達到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后能與城市居民受到同等的制度保障和平等待遇。嚴格查處欺詐農民工的中介行為和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取消農民進城就業的限制性政策和一切不合理收費,鼓勵雇傭關系長期化、穩定化,從而使企業和農民工利益都得到保障。同時要加強對進城務工農民法制教育,提高其自身依法維權的意識。政府應妥善解決外出就業民工子女的入學問題,有關部門要逐步取消公立學校借讀費、贊助費等不合理收費。

第七、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農民進城就業和定居的條件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制度,打破城鄉分割的農業、非農業二元戶口管理結構,放寬中心區常住人口的農轉非條件,以準入條件取代進城人口指標,小城鎮的戶籍管理要徹底放開。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限制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簡化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的各種手續,放寬農民進城就業和定居的條件,統一城鄉勞動力市場,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為農民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進城就業的農民工已經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城市創造了財富、提供了稅收。在城市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農業人口,可在就業地或居住地登記戶籍,并依法享有當地居民應有的權利,承擔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