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推動合同見證調研報告
時間:2022-12-23 05:29:00
導語:鄉鎮推動合同見證調研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開展,農村經濟發展迅速。農民在享受著發展成果的同時,越來越重視通過簽訂合同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但隨之而來引發的合同糾紛也不斷增多,是造成農村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以址山鎮為例,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至2009年期間,址山鎮共發生合同糾紛36宗,合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10宗,尤其是禾南村委會白米田村與土地承包者楊國培之間的合同糾紛,因為當年簽訂的合同不規范,有些條款顯失公平,承包者以此為籍口拒交承包款,村民民情激憤,三百多人聯名上訪,要求中止原來合同,一些村民甚至四次封堵進入農場的道路,合同糾紛官司一直打到現在仍未結束,直接影響了當地的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
造成合同糾紛的根源主要是一些村干部自以為是,法律知識缺乏,責任感不強,危機感不足,對合同的辦理馬虎了事,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合同的格式不規范,沒有注明違約責任或者違約責任不具體,權利和義務不明確,當發生問題時,難以追究責任;二是忽略了合同內容細節,如沒有寫明租賃土地或廠房的用途,容易造成日后因環保等原因而引發糾紛;三是簽訂合同的手續不齊全,如簽訂合同前沒有經過村民代表大會研究,未得到2/3村民代表簽名同意;四是合同的一些條款與有關法律相沖突,如在一些廠房租賃合同中,將租賃期定為三十年甚至更長,違背了《合同法》中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的規定;五是一次收取多年的租金,日后因村沒有兌現應履行的義務而導致合同雙方反目成仇。
大部分村民的法律知識都非常貧乏,法制觀念也相當淡薄,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懂得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村民比較少。同時,由于農村的收入來源具有狹窄性和不穩定性,經濟復原能力比較弱,一旦利益遭遇到不法侵害而又得不到賠償時,村民就會感到走投無路,很容易做出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針對這種情況,址山鎮政府于2009年強勢推行村級合同司法見證制度。其實,早于前幾年,址山鎮就開始試行村級合同司法見證的做法,但由于種種原因,效果并不明顯。去年,鎮委、鎮政府在認真聽取干部群眾的意見,仔細分析推進村級合同司法見證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重新制訂了有關措施,加強宣傳教育,落實相關責任,村級合同司法見證的做法越來越得到廣大村民群眾的認可,合同糾紛明顯減少,村干部和村民的關系更加和諧,大大地維護了農村社會的穩定。
去年年初,址山鎮政府修訂了《關于統一審核、見證各村(居)委會合同的通知》,并將文件下發到各村委會,要求村級合同全面實行司法見證,村委會主任和鎮法律服務所具體負責組織落實,鎮紀委、農辦、經管站等部門組成督查組負責檢查督促。
結合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址山鎮將強勢推行村級合同司法見證作為一項維護村民合法權益、預防村干部職務犯罪的民心工程來抓,鎮的主要領導多次在大會上強調村級合同司法見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以東溪村委會水邊村和昆陽村委會大巷村為例,剖析這兩條村的財會人員之所以能夠挪用公款主要是因為鎮、村委會缺乏對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的監管,而村級合同司法見證,既可以保障村民的合法權益,又可以使鎮和村委會及時了解村民小組的集體收入情況,督促村干部及時入帳和公榜,還村民一個明白,干部一個清白。
為配合推行村級合同司法見證工作的開展,址山鎮還舉辦了兩期普法培訓班,邀請市司法局的法律專家為村民代表和村干部上法制課,結合農村的實際,講解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合同法》和《土地承包法》等內容,增強村民的法制意識,并利用有線電視廣播、宣傳欄等載體廣泛宣傳實行村級合同司法見證的好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在服務方面,址山鎮法律服務所改變了以往“等上門”的做法,主動與村干部聯系,及時掌握村的經濟活動情況,直接將法律法規咨詢和司法見證服務送到村民小組、送到村民群眾手中。對每一份需要見證的合同,鎮法律服務所的同志都以對村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進行核實,具體做到“三個查明”:一是查明有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條款;二是查明當事人提交材料要否真實、明確,有沒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重大誤解的情形;三是查明合同文字是否準確,有沒有出現歧義、含義模糊的字眼。凡發現問題的,鎮法律服務所的同志都會誠懇地提出意見,征求當事人的意見,當確認合同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后,才加蓋法律服務所的意見。考慮到村民的實際困難,為了更好地開展村級合同司法見證活動,目前鎮法律服務所按照市有關部門制訂的標準,僅向合同的承包方收取少許的見證費用,對村民則是全免費的。完成合同的司法見證后,鎮法律服務所的同志還經常過問合同的履行情況,當出現有分岐的意見時,及時做好有關法律法規條文的解釋工作,將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經過多方的努力,村民已逐漸認可合同司法見證的做法,址山鎮的村級合同司法見證制度基本建立。去年下半年,址山鎮法律服務所進行的各類合同見證共46宗,其中發生合同糾紛5宗,群體性事件1宗,與2009年相比,分別下降了55%和67%,村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此外,由于加強了對村集體資產的監管,從源頭上防止了村干部挪用公款的行為,村民與村干部的磨擦明顯減少,干群關系更加和諧。村級合同司法見證在保護村民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讓村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懂法的必要性,激發起村民學法的熱情。據鎮法律服務所的同志反映,自全面實行村級合同司法見證的做法以來,不少村民打電話或上門咨詢有關法律法規條文情況,越來越多的村民懂得要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將有助于減少違法的行為,在整個社會上形成“學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址山鎮推行村級合同司法見證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時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部分村民小農意識嚴重,對合同司法見證的做法仍持懷疑甚至否定的態度,認為自己還沒開始獲利,鎮法律服務所在紙條上寫個名字就要收取費用,很不劃算。更有甚者,認為這是鎮政府和鎮法律服務所巧立名目,變相收取利益的手段。二是受小集體利益的驅動,仍有個別村委會未能真正執行鎮政府關于全面實行村級合同司法見證的規定,對村干部拿來的合同只加蓋村委會的見證意見,直接收取合同者的見證費用,而不參與司法見證。一些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也過于信任村委會的作用,不愿到鎮法律服務所參與司法見證。三是鎮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還需進一步提高。縱觀去年下半年所進行司法見證的合同,可以發現其中發生糾紛的合同仍然不少。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至少也反映了鎮法律服務所在合同內容把關時仍有疏失,留下漏洞。
出現以上的問題,說明址山鎮在推進村級合同司法見證的過程中,宣傳、教育、制度、學習等方面的工作仍存在不足,需要繼續努力。為更好地推行村級合同司法見證制度建設,加強農村社會穩定,建議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繼續加強宣傳教育,讓村干部和廣大的村民群眾真正明白合同司法見證的意義和作用,自覺參與合同司法見證,共同維護農村社會的穩定。二是加強對村級合同司法見證的監督檢查,收集私自為村級合同作見證而又引發合同糾紛的案例,對有關責任人要進行批評教育,對案件要公開進行剖析,進一步提高干部群眾對村級合同司法見證的深刻認識。三是嚴格規范村級合同管理,做到“三個統一”,即統一運作程序、統一合同文本和統一司法見證。村級資產出租、資源發包必須由村民代表共同議定底價,然后張榜公示,確認村民無異議,再以公開招標形式向社會出租、發包。擬定相對統一的格式文本并印制散發到村,避免合同內容不規范而引發履約糾份。逐村核實集體閑置資產、資源的出租、發包和合同簽訂履約情況,對口頭合同、不規范合同和無效合同,一律作出廢止處理,重新簽訂經濟合同。四是不斷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積極推進便民服務。
- 上一篇:村社區司法調解工作總結
- 下一篇:司法鑒定問題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