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監察工作機制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06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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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幾年來,*區行政效能建設與監察工作力度不斷加大,但從監督的層面始終沒有解決好監督的制度、監督的依據、監督的體系和監督的方式等問題,使得事后監察多,事前事中監察少;構成嚴重違紀問題有追究,而對一般效能問題則缺少規范的制度約束。為此,區監察局會同區政府有關部門自20*年初,緊緊盯住那些領導想著抓,群眾盼著抓,政務環境需要抓的問題,有重點、有步驟地對行政效能監察的工作機制進行了認真研究與實踐,主要體現在如下四個體系建設方面:
(一)建立行政效能建設與監察工作的組織體系
區委、區政府成立了以區長為組長,區紀委書記和常務副區長為副組長,區委辦、區政府辦等17個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區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機關效能建設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本區機關效能建設的工作計劃和任務,以及有關工作制度、規章,組織協調全區機關效能工作的實施。設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的組織實施,掌握分析全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定期研究機關效能建設方面的問題,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2月26日,我區召開了“*區推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大會”。為確保區委、區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強化機關效能建設各項制度的執行,我區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效能監察專門機構——*區機關效能建設督察辦公室,專司對各行政機關落實行政效能建設的工作部署、執行規章制度情況及問題的監督檢查,對全區機關行政效能建設與監察工作進行督導,及時糾正其中的問題,全面促進機關作風與效能的明顯改進和提高。全區各部門、各單位也都由主要領導負總則,主管領導具體抓,成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形成了上下連動的組織領導體系,為機關效能建設與監察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建立行政效能建設與監察工作的制度體系
針對以往行政效能建設中制度不健全、監督缺少依據等問題,*區先后研究制定了《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若干規定》、《關于行政效能監察的暫行規定》、《關于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的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問責辦法(試行)》、《行政許可告知制度實施辦法》和《國家公務員及工作人員十個不準》等16個規范性文件。這些規定、辦法的出臺,形成了*區特有的機關行政效能建設與監察的制度體系,為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供了更為明確的行為規范,也為行政效能監察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監察依據和制度保障。
*區依據這些規章制度對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在法定職責范圍內,由于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拖延履行或者不按法律規定履行職責,影響行政秩序、效率,貽誤行政工作,損害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對服務對象態度生、冷、硬、頂,粗暴刁難,承辦事項亂作答復、不予告知、制造周折、吃拿卡要、報和謀取私利等行為,加大了行政效能監督查處力度。例如:前不久曾有某鎮規劃科負責人,違反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在未做現場勘驗的情況下,對幾十位村民申報的材料,隨意抽件批復,以致不該批的亂批,而村民沒房急等建房的卻未批復,引起村民不滿。依照行政不作為問責辦法,有關責任人被主管部門做了免職處理并追究行政責任。又如:某辦事處計生辦工作人員在答復生育指標辦理程序的咨詢時,一味強調女方關系不在管轄區,而不履行行政許可告知義務,依照行政許可告知制度的實施辦法被通報批評。
各單位也普遍建立健全了各項制度,加大了責任追究力度。如區教委制定了《機關效能制度若干規定》、《*區教育委員會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明確了服務承諾制、崗位目標責任制、首問責任制、AB崗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否定報備制、失職追究制、部門工作月報制、重點工作督查制、績效考評等制度。
(三)建立行政效能建設與監察工作的監督體系
1.充分發揮區機關效能建設督察辦公室職能作用。辦公室在履行五項職責中,堅持做到全年工作有計劃,分階段實施;開展行政效能督查工作,每周不少于3天。今年,重點圍繞機關作風、工作狀態、工作效率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進行了兩輪實地檢查,共計120余單位(次),建立督察臺帳123份,提出整改建議165條。從11月份開始,督察辦公室以打“咨詢”電話,或實地到各部門“辦事”的方式,對機關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各項制度和政務公開目錄執行情況進行了暗訪,共涉及47個行政機關137個科室。查處違規行為34件;先后對26個單位不實行一次性告知、態度強硬、工作懶散、政務公開目錄不對應、業務不精、人員空崗等6種問題、進行了通報,引起了強烈反響?;鶎訂挝恍鼙O察辦公室也較好地發揮了職能作用。比如,區城管監察大隊于今年4月初,成立了由紀檢書記為主任、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機關效能建設督察辦公室,對各科室、分隊工作人員的行政效能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檢查,把檢查的結果納入當月考核,并將考核成績與工作津貼、績效獎金掛鉤,同時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所在部門領導的責任。20*年,全大隊共有48人次因月考核成績在良好以下檔次,被依規扣減工作津貼和績效獎金,其中包括科級以上領導干部21人次。查出因工作失誤影響工作進度的情況2起,工作計劃未落實到位的情況1起,并對上述情況均給予了通報批評,扣減了相關分隊和直接責任人的當月考核分數。
2.有效地利用行政效能監督載體。*區先后編發了《機關效能督查快報》43期、《*區行政投訴動態》44期。前者側重于向全區推廣效能建設先進經驗及做法,通報和點評存在的問題;后者則側重于反饋投訴情況、原因分析、查辦結果等,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供借鑒。它們像效能監察的“車之兩輪”、“鳥之兩翼”,成為了監督手段的必要補充。例如,《機關效能督查快報》第二十期通報了某鎮在全程代辦服務制向基層延伸工作進展緩慢的問題后,該鎮立即調整了主管人員,并且鎮黨委書記親自督導,每周聽兩次有關“延伸工作”的匯報,有力地推動了此項工作的開展,使得該鎮“便民服務室”建設的數量、質量均走在了全區前列。部分基層單位對此也進行了有益探索。我們調查了解到,永樂店鎮創辦了《永樂督查》,通過刊登鎮黨委、鎮政府部署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的進展情況;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及反饋情況;各部門承辦工作落實情況來加強對各職能部門各階段工作任務的督促檢查,促進了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3.健全行政效能的社會監督網絡。以*區行政投訴中心為平臺,區監察局于3月28日開通了“*區政風行風監督熱線”,24小時受理群眾舉報的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傷民損民的問題;于4月28日啟動了“*區百家政風行風監督點”,并聘請100名監督員,廣泛分布在農村、學校、醫院、社區、企業、機關和公用事業單位。每一個監督點與區政府的政風行風監督熱線對接,有效解決了群眾在投訴時間上、方式上的局限性,24小時均能投訴,沒有電子網絡設備也能投訴,隨時遇到問題可以就近在監督點或通過電話、網絡投訴,更廣泛及時地受理人民群眾對政風行風的監督。年內先后受理各種投訴346件(由百家監督點受理件占12.4%),屬于受理范圍的148件,直查19件,按時結案率達98%,追究責任件占10%。在辦理群眾投訴中,堅持“查糾結合、查訪結合、查疏結合、查建結合、查用結合”的原則,提高了社會監督的實效性。區民政局還設立了意見箱,公布了監督電話,廣泛接受服務對象和社會群眾的監督。社區居民可通過電話、信函、上門投訴、電子郵件等渠道對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與投訴。聘請了18名黨風、政風義務監督員隊伍,定期召開義務監督員會議,聽取他們對民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民政局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發揮了重要作用。
4.改進了對行政效能的民主評議方式。20*年,按照有行政處罰權、無行政處罰權和公用事業單位等3個組別,區監察局將60個政府部門和單位推向社會,接受民主監督評議。評議內容全部是行政效能建設指標。評議方式突出了群眾的參與性,專業調查公司與百家政風行風監督點的聯動性。除專業調查公司對社會的調查外,先后有各級評議代表近3000人參加了評議。同時,年內組織兩次評議,加大了經常監督和整改的力度。7月份評議結束后,對48個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115條;10月份結束后,對34個部門提出了69條意見和建議,均及時反饋給相關單位進行整改。
(四)建立行政效能監察建設與監察工作的服務體系
通過建立廣泛的、多層級的服務窗口,不僅服務便民,而且更便于群眾的監督,同時把服務窗口變成政務公開的窗口,在提供行政服務中,公開職能職責、辦事程序、時限、標準、責任等,在服務中體現便民監督。
1.制定實施《政務公開暫行規定》。以此為依據,我們組織全區54個政府部門制定、形成了22萬字的政務公開目錄,于7月份開始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同時,一部分內容在全程代辦服務窗口公示,約束工作人員在職權范圍內認真履行職責。
2.推進全程代辦服務制的延伸。在有行政許可權的近40個政府部門建立了全程代辦服務中心后,進一步拓展了工作要求,在內容上,由單一代辦服務,向政務、村務公開,受理和解決群眾投訴拓展;在層面上,由政府機關向社區(100%)、行政村(80%)延伸,統一建立起基層“便民服務室”。目前,全區4個街道辦事處已全部在55個社區建立了“全程代辦室”;11個鄉鎮在各行政村建立了“便民服務室”;區水務局、林業局、交通局等在基層近50個科、所建立了“代辦服務室”,全區“三級行政服務體系”已經基本形成。一年來,共代辦、咨詢服務事項和行政審批事項23.2萬件。
3.進一步規范了辦事程序。各單位進一步梳理了工作流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實為辦事人服務。凡是當時可以辦理的行政許可、審核、核準等事項,必須在窗口簽批辦理完畢;凡需要一定時間進行審批的,盡量簡化,縮短時間,做出辦事時限的承諾。
行政效能監督與服務體系的完善,為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注重行政效能建設提供了自覺、自警、自律的良好氛圍。一是促使加強行政效能建設與監督的自覺性普遍提高。全區多數單位建立了行政效能監督組織,先后制定完善了200余個相關規章制度;約有70%的政府部門常年聘請監督員,組織巡查活動,定期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部分單位完成了行政管理ISO9000認證工作,主動將行政效能納入科學管理軌道;有55個部門,制定了《全員崗位職責》,不斷規范行政行為。二是促使工作效率與效能普遍提高。各部門從梳理本單位辦事程序入手,盡可能地簡化辦事環節,縮短辦事時限。例如園區管委會為入駐企業申報消防許可證手續由14個工作日縮短至4個工作日。又如區地稅局申辦事項,最短的承諾辦結時間為3分鐘。三是促使服務態度與質量普遍提高。例如:區國土分局、民政局等單位多次為行動不便群眾提供上門服務;玉橋辦事處發放“便民服務卡”,主動上門為特困群眾排憂解難;于家務鄉聘請律師在全程代辦服務中心長期坐班,免費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調解糾紛;區建委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實行“全周候”7天辦證服務,辦證時間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12個工作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永樂店鎮在全鎮38個村設立了鎮黨委“書記信箱”,鎮全程代辦服務中心每周一開啟信箱,對群眾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登記、解決、反饋,增加了一條老百姓向黨和政府表達訴求的渠道。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經過積極探索與實踐,我們基本形成了行政效能監察體系,掌握了一些工作方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建設中,面對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仍然存在著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
1.行政效能監察還存在一定的滯后性,仍側重于對行政機關已發現的問題開展監察工作,尤其基層有關部門對事前監察、事中監察尚缺乏主動性和超前性。
2.行政效能監察還缺少科學方法的依托,僅靠人為監督和大量精力的投入,制約著行政效能監督的效率。效能監察需要盡快融入科學管理體系、盡快建立電子政務網絡監督平臺等。
3.行政效能監察職能“斷層”,少數派駐監察機構還沒有充分發揮作用。派駐監察機構作為監察體系建設的重要基礎,對監督駐在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改進作風、提高效率發揮著關鍵的作用。但目前少數派駐機構存在著認識不高、職責不清、工作不主動的問題,仍停留在上面有部置,下面動一動;上面不要求,下面無想法的層面,缺乏長效監督、適時監督的主動性,沒有形成良性運轉的工作機制。還有部分派駐機構存在不敢監督、不愿監督的問題,擔心得罪駐在部門的領導、同事,甚至在區有關部門發現問題后,出現袒護、漠視的情況,監督職責不到位。
4.監督的手段和方式還比較些單一。專門監督部門主要是采取聽匯報、查材料、抽部門、暗訪機關等方式進行督查。其中明查較多、正面查較多、全面查較多,而暗訪暗查少、以服務對象角度去查少、就單類突出問題檢查少,尚存在著工作不實問題。
三、幾點對策
1.進一步突出行政效能監察重點。一是應著重檢查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合法、合理行政,公平、高效、便民以及維護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情況,檢查政府重大決策落實中的問題,是否順暢、有序,監督公務員恪盡職守、高效行政。二是應加強對行政決策的監督,努力實現行政效能監察關口前移。著重檢查不依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該公開不公開等暗箱操作、濫用權力,造成重大損失的決策及行為。三是應加強對行政執行的監督。嚴肅查處不認真履行職責、不及時履行職責、拒不履行職責等行為,監督和解決行政機關存在的效率低下、辦事推諉、資源浪費的問題。四是應加強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監督。著重檢查《政務公開目錄》的全面落實,尤其城市規劃建設、經濟改革發展等重大決策,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重大工程項目招投標及公益事業建設情況、大額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等及時、準確公開的情況。建議加快制定本區《公用事業單位推行辦事公開的意見》、《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目錄》,全面推進公共事業單位辦事依據、時限、流程、結果,收費標準和服務承諾的公開,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2.建立健全效能監察的長效機制。一是加快行政效能建設和監督制度的廢、改、立工作。對多年來的有關規章、制度、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該廢止的及時廢止,該修改的認真修改完善。二是同時研究和逐步建立與反腐敗工作規律相協調的制度體系,對仍保留執行的廉政勤政和行政效能監察的規章、規定、制度等制發《政紀規定文件匯編》,進一步加強宣傳、培訓,努力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用制度規范行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三是建立效能監督聯席會制度。加強協調,形成監察、法制、糾風、行政投訴和效能督察等部門聯手的效能監察合力,促進機關依法、廉潔、高效行政。
3.強化派駐監察機構的監督職責。對派駐監察機構開展《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的專項執法監察。在效能監察中要同時檢查各級監督機構發揮職能與作用情況,重點對行政效能監察是否有制度依據、是否有監督責任、是否有追究辦法以及問題失查的原因進行檢查。
4.以新的手段加大行政效能監察力度。一是積極推進行政機關ISO標準化管理,促使崗位責任更加明確、工作程序更加清晰,促使效能監察納入科學管理軌道,促使效能建設由被動到主動自覺,由制度強制層面融入到行政管理行為和管理環節,成為機關管理的長效機制。二是不斷創新監督手段,研究制定行政效能監察程序;分析、找準效能建設問題的引發環節,提高監察的針對性。在監督方法上實行對企業和群眾反映重點問題的跟蹤訪,實行與政風行風監督員的明查暗訪,實行不同階段、不同重點問題的專題專項明查暗訪,實行效能監察信息的公開,加大監督與激勵機制。三是進一步發揮行政投訴的監督手段,擴大《行政投訴動態》的編發量,加大對查實的重點投訴問題的曝光力度,與《機關效能督查快報》一道形成效能監督合力。同時,注重發揮《行政監察建議書》、《行政監察通知書》等法律手段的作用,嚴肅紀律,提高監督的力度。
5.用科技手段推進行政效能和監督體系的建設。應當進一步發揮各級政府部門電子政務網絡資源的作用,加快建立行政效能服務和監督系統,為逐步建立現代化的行政管理體制奠定基礎。一方面,通過廣泛采用信息技術,準確及時政務信息,實現政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提高政府辦公效率,增強政府行政效能;另一方面,建立電子網絡監督系統,用科學的監督手段,有效制約行政權力的濫用,促進了行政效能的提高,營造了良好的監督氛圍,逐步形成受理、審批和監督三權分離的行政權力運行機制,形成組織、制度、監督、控制、追究全方位的行政效能監察體系。通過這些手段,激勵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愛民、愛崗,自警、自律、勤政、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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