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機關推進征管互動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13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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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縣級地方稅收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現狀
以遵化地稅局為例:目前下設1個征收分局、1個地稅稽查局和7個基層征收分局。征收部門負責稅款征收工作,行使所有與稅款征收方面有關的職責,負責與稅款征收有關的收入數字的統計、分析、歸集;管理部門負責所轄范圍內的稅源管理、納稅輔導、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等項工作;稽查局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分離原則,主要負責重點稅源稽查、舉報案件稽查、全市范圍內的大要案件稽查、重點稅源大戶稽查。在實際稅收業務操作上,征收、管理、稽查是不可分離的整體。但由于事權分配、人員設置、程序管理等諸多因素影響,征管查也存在一些互相制肘、信息不暢、內耗嚴重、資源浪費等實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征、管、查三部門間文書傳遞的非必要環節過多,手續繁雜,納稅人負擔增加,內部工作效率低?,F行工作中,按照征收部門的要求,管理部門進行納稅輔導、催報催繳的納稅戶,需要辦稅服務廳將有關信息打印清冊,傳遞給基層稅收管理員,基層稅務所根據清冊去落實完成;待批文書的受理、審核,發票管理中首次領購及銜頭發票印制資格審批審核等的文書傳遞,要經過納稅人(提出申請)——征收部門辦稅服務廳(受理)——管理部門稅務所(審核或實地調查)——縣區級機關(審批或上報)——納稅人的傳遞程序。該程序至少要在稅務系統內部經過多次傳遞后才能將審批的文書傳送到納稅人手中。在這些傳遞環節中有些是非實質性的工作,這不僅造成了稅務內部文書傳遞時間長,效率低,工作量大,也給納稅人帶來不便。
(二)現行《征管操作規程》中有許多工作職責尚不明確,以致發現管理“真空”。如納稅人申報的納稅資料(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在征收部門受理并進行申報稽核后,交付管理部門,傳遞時限、內容和銜接等方面極易出現漏洞。又如,對企業的撤銷、解散、破產、改制改組過程中發生的稅收清算稅務管理方面責任狀態都需要進一步明確。
(三)稅收征管措施的制定、實施職責及權限尚不規范。如對某些個體飲食業戶的稅額管理,管理部門普遍執行發票加浮動核定營業額,并據以計算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而納稅人在繳稅時直接與征收大廳人員打交道,納稅戶之間的稅賦不公問題直接反映到征收部門,但這又不是征收部門的職責所在。可以說,征收人員變相承擔了管理人員的責任,有時影響了窗口的服務形象。
(四)管理部門與稽查部門間的職責劃分不盡合理,協調尚不默契,未能形成良性互動的局面。納稅檢查存在重復或漏查現象。根據《規程》規定,稽查局負責以前年度納稅情況的稽查,管理局負責本年度納稅的日常檢查。但兩部門選案各自為政,缺乏必要的信息溝通,極有可能造成管理部門當年檢查的納稅戶,次年成為稽查局檢查的對象,形成對同一年度重復檢查的現象。從另一方面講稽查部門、管理部門都不可能對所有納稅人均進行檢查,又可能形成漏查納稅戶,造成有的納稅人多年受不到檢查的局面。此外,管理和稽查兩部門都可能存在“親此薄彼”的現象,有可能對重點戶重復進行檢查,或者存在個別納稅戶跨區管理部門直接得到稽查部門的《稅務檢查結論》從而造成管理漏洞,或者管理部門從局部出發幫納稅戶搪塞稽查部門,或者存在管理檢查與稽查檢查同一戶得出的結論卻不一致、各自為政等各類現象的發生,造成“人情稅”、“關系稅”,致使稅款流失。
(五)征收與管理部門之間的稅收會統信息的傳遞尚不規范。目前,征收部門每月向管理部門傳遞一次會統信息報表。由于時間間隔長,不僅不利于管理部門及時掌握收入動態,進行組織收入的決策,也不利于向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及時傳遞高質量有價值的信息,以至影響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科學決策。
二、縣級地方稅收征、管、查實現和諧互動的幾點建議
(一)堅持原則,合理劃分征、管、查職權?,F行的征管改革提出應該貫徹“法定、效率、便民”的原則,切實從提高征管效率,減輕納稅人負擔入手,在征收、管理、稽查三部門之間合理劃分事權,以營造一種相互分離、相互制約、職責明確、協作順暢的征管模式。法定原則,就是對法律有明確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劃分事權。這一點,從《稅收征管法》到《操作規程》中都有十分明確的規定;效率原則,就是在事權劃分上要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非必要程序,簡化非必要環節,在各環節之間需要傳遞的信息能夠通過計算機查詢解決的,授權相關部門在計算機上查詢,切實減少各部門之間文書信息的手工傳遞。推進稅收政務電子化、信息化建設步伐是實現效率原則的必經之路。便民原則,就是在事權劃分上一定要方便廣大納稅人辦理各種涉稅事,要少打征、管、查各部門之間的小算盤,多打地稅征管的大算盤,從一切維護納稅人利益出發,把征管的落腳點放在服務納稅上,把稽查的重點放在如何打擊偷逃稅上。
(二)明確職權,正確行使部門權力。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深入,現在征收、管理和稽查的范圍和責任問題也相應發生了變化。現在的管理可以叫稅源管理,是整個稅收管理的基礎,是第一道關口。稅源管理應包括:對所有應納稅業戶的登記管理、稅源的日常檢查、管理、稅源調查、統計分析、計劃預測,屬地范圍內的所有納稅人的稅源監控,建立健全規范的稅源調查、統計分析、計劃預測體系,全面掌握所轄范圍內納稅人的基本情況。同時,要對臨時經營戶、征收部門移交的不主動申報業戶的強制管理。管理部門還要建立對納稅人的信用評估機制,研究管理的側重點。稅源管理的執法依據主要是《稅收征管法》中有關對納稅人管理方面的條款。征收管理是稅收管理的中心環節。稅款征收體系和征收管理,應以納稅人的依法申報納稅和稅務機關依法征稅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實現最大限度的集中征收,實現稅收征收信息和數據的集中采集、集中處理和信息共享,特別是城市及相對集中的城鎮。其主要職責是:接受納稅申報、審核、處理、發票、稅票、及各種征收資料的的管理,稅款征收、解繳、入庫、統計分析。征收是中心,但必須要有嚴密的稅收管理和嚴格的稅收稽查來保證。執法依據主要是《稅收征管法》中有關征收的條款。稅收稽查是對稅收管理的把關。稅收稽查不同于稅收管理中對納稅人的日常檢查,這種稅收稽查應該是執法性稽查,他的針對性就是各類偷、逃、抗、騙稅行為,其直接目標和要求是強化依法進行稅收稽查的剛性和力度,以增大對部分納稅人企圖實施偷稅、逃稅等非法行為的威懾力,最大限度地提高稅收征收率和依法治稅的質量、水平。稅收稽查的案件來源一是群眾舉報;二是管理、征收部門移交;三是上級批辦;四是有關部門轉交。稅收稽查要做到輕易不到戶檢查,要查就必須查出問題、有效率。要把稽查建成稅務部門的“稅警”大隊,應當大幅度減少對納稅人名目繁多、沒有目的的稅務亂檢查,各種名目繁多的專項檢查也應盡量減少,以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提高稅收效率,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征?;榈膱谭ㄒ罁恰抖愂照鞴芊ā分杏嘘P稅務檢查及稅收保全、強制措施等條款。
(三)分工合作,建立征收管理協調機制。規范征收、管理兩部門在稅收征管措施制定、實施中的職責和權限,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形成協調互動的局面。特別是在一些特定的稅收執法文書方面,減少征收、管理之間的傳遞環節,能由一個部門辦理的絕不拖至多個部門,能在一個工作日辦理的不能拖延時間。將“一窗式”、“首問負責制”落實到征管實際中,既能減少稅務系統內部非必要環節文書傳遞,又可縮短時間,提高辦事效率,以極大方便納稅人。
(四)查管并進,切實提高稅收征管質量。要進一步完善稽查部門和管理部門的稅收檢查職責,建立暢通的檢查信息交流制度,形成稽查與管理兩部門協調互動的檢查格局。按現有職責,由稽查局負責以前年度納稅情況的稽查,管理部門負責本年度納稅的日常檢查及企業所得稅匯算檢查。管理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戶存在偷、逃、抗、騙稅行為的移交稽查局查處的同時,管理部門在年末要將當年檢查納稅戶的情況上報稽查局,不作為稽查局下一年度選案稽查對象(舉報案件除外)。同時稽查局也要在年末將當年檢查的納稅戶傳遞給管理部門,管理部門將其列入當年檢查的對象,這樣既可避免一年內對納稅戶的多次檢查,又可防止漏查戶的發生。此外,對稽查檢查案件由市局組成審理委員會,嚴格對稽查查處的各類案件的選案依據、檢查過程、執法文書、執行結果進行跟蹤督導,把好涉稅案件關口,避免稅款流失。
(五)科學管理,切實推進稅收信息化步伐。要充分發揮計算機系統網絡查詢功能和信息傳遞功能。對征管查三部門之間能夠通過計算機查詢的信息,取消手工傳遞,授權相關職責部門直接從計算機上獲取信息。新的征管、稽查聯系反饋需要圍繞征管信息化建設的目標,按照建立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的良性互動機制要求,依據自身業務范圍及征、管、查聯系及信息反饋的內容重新定位,建立健全一個互動運行、信息共享、交流迅速的工作平臺,使聯系及信息反饋的流程實際而合理。如:明確反饋需傳遞的電子文書資料,確定聯系及信息反饋的途徑,將聯系及信息反饋落到實處;稽查選案部門應從征管軟件上獲取各管理局的管戶信息,管理部門能多稽查系統中較快地查詢案件檢查情況,以比對各類信息,推進基層征管;特別是對納稅評估工作,管理人員可以對征收及稽查等信息進行歸納,按照規定方式、方法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評估,建立健全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在這樣完善的信息平臺上,稽查成果將從現在的獨立的、內部的信息轉變成可以反饋、共享的的外部信息,而征管信息也能迅速反映到稽查工作上來,使涉稅信息轉變成為稽查成果,從而稅收征收、管理與稽查之間信息的良性互動機制得以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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