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13 0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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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調研報告

一、土地整理是實現我國土地資料可持續利用的根本途徑

所謂土地整理,就是在一定的區域內,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城市規劃所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采取行政的、經濟的、法律的、工程技術的等手段,對土地利用現狀進行調整、改造、綜合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過程。土地整理在我國源遠流長,如果追溯歷史的話,可對上溯到殷周時代的“井田制”。以后如曹魏時期的“屯田”;唐宋時的“均田制”,明清時的“屯田墾荒”及“更名田”等等,都積極鼓勵勞動人民開發整理土地,耕地面積不斷增加。僅清初的一百年里,全國耕地面就增加了百分之四十。解放后,我國進行的小流域綜合治理,幾次大規模的農田基本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等,在一定意義上都屬于土地整理的范疇。通過這些措施的治理,對加強和鞏固我國農業的基礎地位,保持糧食的穩產,高產和社會的穩定起了重要的作用。當前從各地土地整理的實踐證明:土地整理符合中央提出的適應“兩個根本性轉變”和實現耕地動態平衡的要求。是一條走集約利用,內部挖潛,永續利用土地資源的好路子。通過土地整理,可以把“荒”(荒山、荒地、荒灘)、“廢”(工礦企業造成的廢棄地)、“閑”(廠礦機關單位的閑置地)的土地充分利用起來,實現土地的再度開發利用。

土地整理帶給經濟和社會的效益是巨大的、無法估量的。其效益主要表現三個方面:一是通過農田整理可以增加大量的耕地。由于我國長期對土地的粗放利用,造成現有耕地和其他土地的“荒”、“廢”、“閑”較多,因而內在潛力很大。二是通過對存量土地的整理,可以控制城市外延,減少占用耕地。如通過舊城改造,可以使城市建設不外擴。據資料統計:我國目前城鎮和農村居民人均用地面積已達153平方米。如果通過舊城改造,治理“空心村”,盤活存量土地,提高容積率等治理措施,將人均用地逐步降到100平方米,能提供建筑用地的需要。三是土地整理,具有廣泛的區域性??烧淼馁Y源分布在各個角落,而且土地類型多種多樣。這種情況,尤其對于既要為經濟發展提供必要的建設用地,又要為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目標,而且耕地后備資源稀缺,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的的遵化,應主要依靠土地整理來實現。由此可見。土地整理是我市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根本途徑。

二、搞好土地整理的對策和建議

去年,我局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報請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遵化市土地整理中心”,定了編制,調配了人員,明確了辦公地點和職能、職責,配置了相應辦公設施和辦公電話。萬事具備,然而如何加強土地整理中心工作,搞好我市土地整理工作已是我們急需探討研究的問題。我認為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開展工作:

1、加大土地整理宣傳力度。土地整理是近幾年來國內理論界提出解決土地開發利用,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一條新途徑。新《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國家鼓勵土地整理??h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治理,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蓖恋卣聿粌H是農村、農業、農民的主要工作,也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項戰略性措施。鑒于當前的社會對土地整理觀念淡薄,特別是市、鄉一級黨政領導還缺乏這方面認識的現狀。當前應主要抓好二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對社會的宣傳。不但土地管理部門要大力宣傳,并且農業、水利、城建以及新聞宣傳單位、也應加強這方面的宣傳。使之造就一種社會輿論氛圍,形成全社會的一種共識。二是對領導的宣傳,特別是對市、鄉一級領導的宣傳??筛鶕镜貐^的實際情況,開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或座談會,或講座等,進行政策、法律、法規、技術等方面的學習,增強領導干部對土地整理的時代感,緊迫感和責任感的認識,從而認真抓好這方面的工作。

2、科學規劃,統籌安排。開展好土地開發整理工作,要強化規劃和精華的作用,加強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精華管理,強化規劃和計劃的約束作用。要從實際出發,元規劃修編為契機,科學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理規劃,科學制定“十一五”期間土地整理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整理項目。土地整理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編制規劃時,必須圍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規劃、通盤考慮各種工程措施,確保工程實施按規劃,有步驟地進行。根據先進地區的經驗,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在編制土地整理規劃時,應主要注意四個方面的內容:①山地整理。以小流域為單元,在流域內,對田、水、路、林、村全面衡量,合理布局。②村鎮土地整理。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原制定的村鎮規劃進行修訂,重新界定村莊,居民點和鄉鎮界線,繪制材莊和鄉鎮駐地規劃圖。逐步做到三個集中。即農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城鎮集中:鄉鎮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農田向規模經營集中。③改造中低產田。改善耕作層,移土回填,使瘦田變良田,低產變高產。④舊城改造。清查“荒”、“廢”、“閑”,挖掘城鎮存量潛力,控制城鎮外延,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通過土地整理,使農村成為規模經營,適應農業現代化的農業園區,城市成為容積率適中的現代化城市。

3、精心組織,規范管理。土地整理是政府行為,從編制規劃、制定政策、籌集資金到組織實施都應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條不紊地進行。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規范管理。土地整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系統工程,也是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必須持之以恒,常抓不解。目前我市已成立土地整理中心,并在逐步建立和完善項目立項、申報、實施、驗收等環節的規章制度。二是搞好協調。土地整理涉及農業、林業、水利、電力、財政,城鎮建設、鄉鎮企業等很多部門。要使這些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發揮各自的職能,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利用行政、經濟、法律、科技等手段積極參與,形成強有力的土地整理的合力。三是抓好示范。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抓好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地類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推開、防止一哄而起。四是目標考核。將土地整理納入經濟發展戰略,列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主要內容。對完成土地整理任務好的要給予獎勵;對完不成任務的要給予黃牌警告。評選先進時要實行“一票否決”。

4、開拓籌資渠道,保證項目資金。土地整理是投資巨大的基礎工程,資金的落實是土地整理能否得到預期效果的關鍵。因此,必須建立起從上而下的土地整理資金保障體系,以保證土地開發整理有穩定,充足的資金來源。目前籌措集資金的渠道可從四個方面解決:一是建立土地整理專項資金。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則,建立土地整理專項資金。這些基金應包括:①新《土地管理法》關于:“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于耕地開發”的規定,作為中央和地方土地管理專項基金。②新《土地管理法》規定,用地單位沒有條件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應繳納的開墾費,以及占用基本農田繳納的造地費和耕地占用稅,都應用于土地開發整理補充耕地。二是組織農民投資、投勞,以及按照“誰整理誰受益”的原則,吸引社會方方面面的投入。三是利用國內金融部門貸款。在進行土地整理時,可根據土地抵押債權較具可靠性,償還周期長的特點,申請土地抵押貨款。四是積極引用外資。做大、做強整理項目,積極吸引外資企業、銀行投資整理項目、建設項目。如:國際銀行、亞洲銀行等國際性投資。

5、完善法制體系。土地整理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法規政策來保證。當前各地除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已出臺的《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等法規外,我們還應盡快研究出臺《土地整理辦法》、《土地整理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等。同時還應根據我市的實際,從提高土地利用率出發,制定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控制非農業建設用地,限制城鎮外延擴張,耕地“占補”平衡等具體的,易于操作的規定和政策,使土地整理日益規范化、制度化。6、搞好優質服務。土地整理是實現土地資源永續利用的必然產物,是實現耕地動態平衡的必由之路。作為土地管理部門,我們將竭盡全力搞好服務。這些服務包括:①技術服務。為土地整理提供準確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措施;為鄉、村培訓土地整理技術骨干,自始至終做好土地整理過程中的技術指導,保障土地整理的高質量。②法規咨詢服務。為土地整理制定和提供配套性的政策、法規,使土地整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③信息服務。經常通報本地土地整理的情況和外地土地整理的先進經驗,使土地整理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④權屬服務。認真做好土地整理前土地權屬的確認和土地整理后的土地變更登記,防止引發權屬糾紛。當出現權屬糾紛時,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進調處,切實保護土地經營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