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13 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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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研目的
通過對各縣(市)、區文化市場管理機構和稽查機構建設情況的調查,掌握各縣(市)、區文化市場發展現狀,了解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機構建設情況,并對其進行分析,找出制約文化市場發展和規范的癥結所在,提出與文化市場發展相適應的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機構建設的意見。
二、調研內容
(一)、本轄區文化市場狀況。
(二)、各縣(市)、區文化市場行政管理機構的建設現狀,包括體制、人員編制、裝備、經費等。
(三)、各縣(市)、區文化市場稽查機構的現狀,包括人員編制、裝備、經費等。
三、調研方法
(一)查閱歷年文件,核實有關數據。
(二)對比文化市場各年度統計資料。
(三)對現有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的數據庫進行清理、歸類。
(四)設計調研問卷,對各縣(市)區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機構進行走訪、咨詢和調查。
四、調研結果及分析
(一)文化市場發展情況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群眾物質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改善,精神追求和文化需求也在逐步提高。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開始,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深入,我市也和其它地方一樣,首先是歌舞娛樂市場,緊隨電影、演出等傳統文化市場之后逐步出現繁榮景象。到目前為止,我市已發展培育了行業齊全、規模較大、檔次較高的初步繁榮的文化市場。全市文化市場經營單位共有9370余家,其中,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經營單位495家,歌舞娛樂場所330余家,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1070家,演出和電影放映經營單位70家,美術品經營和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5100余家,新聞出版市場2100余家,體育、教育、文物、旅游、廣電等經營單位210余家。文化市場從業人員近70000人,年產值79億元,約占全市GDP的3%。
(二)文化市場行政管理部門情況
1、市、縣兩級文化行政部門體制設置情況
*市文化局(正處級),除文化行政職能外,還包括文物、新聞出版和版權行政職能。*市所轄的25個縣(市)區文化局都沒有單獨設立,大都是與新聞出版、教育、體育、文物、旅游、廣電等合并設置,最多的“一套人馬“”6塊牌子,最少的“一套人馬”也要掛3塊牌子(詳見表一)。
表一:各縣(市)區文化部門行政職能情況
2、25個縣級文化市場管理股(科)設置情況
在我市所轄的25個縣(近1100萬人口)級文化行政部門當中,僅有9個縣設有文化市場管理機構,共計21人,2個縣文化市場管理職能由其它的股(科)代管,14個縣沒有設立文化市場行政管理股(科)。都沒有專門的市場管理經費、車輛、通訊、攝像、照像等設備(僅望都縣“文管辦”有1臺車),有的單位甚至沒有電話、傳真機等必要的辦公設備。沒有設置文化市場管理股(科)的縣(市)區,行政管理及行政審批權都放在了文化市場稽查機構(管理機構情況詳見表二)。
表二:各縣(市)區文化市場管理機構情況
(三)、文化市場稽查機構設置情況
1、我市市、縣兩級文化市場稽查機構應設26個,目前,有編制的文化市場稽查機構共有17個,市級一個,8人??h級16個,共計202人(其中借調68人),全額事業單位6個,差額事業單位2個,自籌事業單位8個。安新、順平、博野、徐水、安國、定州6個縣(市)沒定編,稽查機構是臨時機構。望都縣、淶水縣和容城縣連臨時機構也沒有,只是市場股借調幾個人臨時幫助工作。除*市稽查隊近兩年每年有10萬元文化市場管理經費外,25個縣(市)區文化市場稽查機構基本上都沒有市場管理和稽查、辦案經費,主要靠罰沒返還款(縣級財政返還罰款的25%至90%不等)的一部分作為市場管理和稽查辦案、辦公經費,并且還包括自籌、臨時機構借調人員的工資。25個縣(市)區稽查機構大都沒有通訊、攝像、照像、檢測等設備,有9個縣文化市場稽查機構沒有市場稽查車輛,平時檢查市場只能是騎自行車或摩托車,遇有群眾舉報或其它特殊情況,則需乘出租車或借車前往稽查辦案(稽查機構情況詳見表三)。
表三:*市和各縣(市)區文化市場稽查機構情況
單位性質編制人數實有人數負責文化市場人數年經費情況車輛情況
*
2、我市各縣級文化市場稽查機構在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的同時,還兼有出版物、文物、旅游、體育、教育、廣電等市場的稽查辦案任務,各稽查機構的工作任務量之大,已不堪重負。例如:2000年音像制品市場、2OO1年網絡文化市場先后歸屬文化行政部門管轄,但都沒有增加人員(編制)、經費等,在當前文化等市場迅速發展的大趨勢下,縣級文化市場稽查機構的現有人員、管理經費、交通工具及其它裝備的配置已不能適應“大文化市場”的管理形勢。
五、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機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市文化市場的逐步發展和繁榮,縣級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機構建設方面的不足越來越顯現出來,主要體現在市場管理體制、編制、人員數量、裝備和經費四個方面:
(一)在管理體制方面??h級文化行政部門2002年進行了體制改革,行政管理一般有文化、新聞出版、文物、體育、旅游等職能,但我市的縣級文化部門的職能設置除以上職能外,有44%的縣、區(11個)是與教育部門合并設置的,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這樣的體制設置,有些部門領導容易產生“重教輕文”的思想,致使一些地方的文化行政管理工作被“淡化”,文化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得不到有效地發揮,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工作也同樣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二)在編制方面。一是在縣級文化行政部門如不設立文化市場管理機構,文化市場管理體制就不順暢,不能有效地指導本轄區文化市場的監管和發展,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只能由稽查機構來代行辦理,這種“管辦不分”的做法容易產生權力過于集中等問題。二是縣級文化市場稽查機構編制不足(有9個縣甚至沒有編制),對于日益發展的大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需要組織臨時機構或者借調人員來做(雖然行政執法主體錯誤,但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三是由于稽查機構的單位性質不都是全額單位,一些自收自支和差額性質的單位的人員工資無法得到保障。比較典型的例子是:容城縣“市場股”,現有8人中,有5個人是借來幫助工作的,這5個同志從06年至今已有10個月沒有發過工資。其它縣級差額和自籌的稽查隊員一個月也就是500至700元工資不等,勉強維持生計。
(三)在人員數量方面。隨著文化市場的逐步繁榮和發展,縣級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人員越來越顯得缺乏。*市文化市場稽查隊,4個人要管理270余家網吧,并且還負責查處各縣(市)區的重大案件和督導檢查等工作。*市三個區稽查隊,8個人要管理330余家文化市場經營單位,而且這些人員大都是從教育部門抽調來的,經常要參與教育部門的工作,比如中考的監考工作、學校的各類達標、安全工作、運動會的裁判工作等等。各縣(市)區的文化行政部門,對農村文化市場的管理和稽查工作占有比較大的比重,農村文化市場地域廣闊,經營點分散,管理難度大,更需要有足夠的人員實施監管。文化市場產業逐步在向鄉鎮、農村擴展,鄉鎮、農村的文化市場監管工作任務也越來越重,在農村這樣廣闊的地域空間,其文化市場僅靠目前現有的縣級稽查機構以及稽查人員來監管可以說是鞭長莫及。
(四)在裝備、經費方面。市稽查隊現有兩輛稽查車,其中一輛是占用市圖書館的購車指標購買的。在縣級文化市場稽查機構中,近40%的單位沒有稽查車輛,日常檢查中,只能靠自行車、摩托車,在縣(市)城區巡查市場還好一些,如果遇有需收繳物品的情況或到鄉村檢查市場,則需要借、租車輛去工作。我市的縣級文化市場稽查機構,都沒有市場管理、辦案和辦公經費,平時只能拿縣財政返還的罰沒款中的一部分錢作為市場監管經費,由于經費少,有些必備的市場監管和稽查設備如:攝像、照像、錄音、檢測、通信器材等普遍都沒有配備,這給辦案、取證等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如定興、阜平、順平等縣若要接省、市的緊急傳真件都要找別的部門或就近的打字復印店幫忙接收。這種狀況,嚴重地阻礙了文化市場日常工作的開展,制約了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機構監管市場的手腳,對發展文化市場監管生產力極為不利。
六、對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機構建設的建議
(一)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重視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是黨和政府文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是事關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及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的大事。做好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糧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要,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支持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關心文化市場管理工作人員,完善工作機制,健全工作機構,建立工作制度,明確工作目標,切實把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進一步理順文化市場的管理體制,進行綜合執法改革。由于縣級文化行政部門職能較多,工作頭緒較繁,在日常工作中擺布好各項業務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各級文化(新聞出版、教育、體育、旅游、廣電)部門黨政一把手要統籌兼顧文化、新聞出版、教育等行政管理工作,在人員、經費、裝備等方面,科學安排,合理配置,在分工負責責任制的前提下,注重協調,互相幫助,克服和避免“重教輕文”等問題的發生,為下一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奠定良好基礎,以進一步理順“大文化市場”的管理體制。
(三)完善各級文化市場管理機構和稽查機構的編制。隨著權力逐步下放、市場監管重心下移的進程,各種法律、法規已經把各類文化市場的管轄權放到縣一級政府文化部門,且文化市場越來越繁榮,經營單位越來越多,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及“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非常需要在縣級文化部門增設或完善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機構。每個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須設立文化市場管理股(科),實行“管辦分離”的工作制度。這樣做的好處是,市場管理股(科)和稽查隊各負其責,互相監督,互相合作,提高效率,盡量避免出現不公正、不廉潔的問題。根據每縣轄區人口數量,我們以為,按照每6萬人口配備1名稽查隊員的比例配備文化市場稽查人員為好,并且以全額性質單位設置,以解除稽查隊員的后顧之憂。
(四)增設基層文化市場稽查機構,建立四級文化市場稽查網絡。省、市兩級文化市場稽查機構在全國基本上都已建設完備,但是隨著建設新農村的步伐,農村文化市場將逐步走向壯大、繁榮,那么就必須設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監管好市場。我們建議在完善好縣級稽查機構的同時,在重點鄉(鎮)應效仿公安、工商部門設立文化市場稽查派出所,編制專門人員管理市場,起碼在鄉鎮(街道辦事處)文化站增加文化市場監督職能和市場監督人員,由縣級文化行政部門授權,負責本轄區文化市場的監督、舉報等工作。
(五)各級政府要給予文化市場管理及稽查工作必要的經費、配備必要的裝備。各級政府應當增加文化市場管理經費年度預算,保證本轄區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工作所需經費的拔付,以滿足辦公和稽查辦案的需求;配備電腦、檢測工具、通信器材、稽查車輛等稽查辦案所必需的裝備,統一稽查人員制式服裝,使之進一步滿足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工作的需要。
(六)著力提高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機構人員的素質。為適應未來文化市場監管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的需要,需大力提高工作標準和人員素質。各級文化行政部門的領導要注重對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人員的培養、教育及培訓,重視他們的工作,關心他們的生活。要協調相關部門健全人才進出機制,使有用的人才進得來,使真正的人才留得住,扭轉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強度大、風險高、待遇低的局面,使優秀的人才愿意來。對下一級文化行政部門的市場管理和稽查機構人員要進行經常性的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及考核,開展經驗交流,進行專題調研,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務使各級文化市場管理和稽查人員擴展視野,增長才干,提高現代化專業技術水平,提高駕馭和監管文化市場的能力。對于少數文化低、素質差、屢教而不能勝任文化市場監管工作的人員,要清理出文化市場監管隊伍,要把各級文化市場監管隊伍努力建設成為“思想過硬、業務精通、裝備精良、高效廉潔”的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