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反腐倡廉的偉大成就

時間:2022-07-02 10:42:00

導語:紀檢反腐倡廉的偉大成就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紀檢反腐倡廉的偉大成就

紀檢機關自1978年恢復重建以來,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做了大量艱苦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一、建立健全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鍛煉了一支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高素質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1977年8月,黨的十一大決定恢復在中央和縣級以上設立紀律檢查機關。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重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并選舉產生了中央紀委,明確了各級紀委在同級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1980年中央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通過將中央紀委以下的各級紀委的領導關系,由受同級黨委領導改為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黨章》規定:中央紀委可以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或檢查員,在中央紀委直接領導和駐在部門黨組指導下進行工作。1987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成立。到1988年春,全國縣以上的各級行政監察機關大都組建起來。1993年2月,中央紀委、監察部正式合署辦公。1993年5月,中央紀委、監察部下發《關于中央直屬機關和中央國家機關紀檢監察機構設置的意見》,明確了“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實行中央紀委、監察部和所在部門黨組、行政領導的雙重領導,紀檢監察業務以中央紀委、監察部領導為主”。黨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修改的黨章都維持了這種體制。改革開放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逐步恢復建立并不斷健全。同時,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黨中央的指示和要求,在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中心任務開展紀檢監察工作的同時,不斷加強紀檢監察機關的自身建設,努力提高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素質,培養、鍛煉出了一支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高素質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這就為今后進一步搞好紀檢監察工作,力爭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更大勝利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查辦了大量腐敗案件,特別是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打擊了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遏制了腐敗發展的勢頭,純潔了黨的隊伍

30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干部恪盡職守,反腐倡廉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黨內違紀違法案件總量有所下降,群眾滿意度有所提高。據統計,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黨內各類違紀案件200多萬件,處分黨員235萬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嚴肅查辦案件,保持查辦案件的強勁勢頭,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黨的十六大以來,進一步加大了反腐敗的力度,查處的大案要案增多。先后查處了原貴州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方仁;原國家統計局局長邱小華;原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等20多名省部級以上的高官。特別是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因嚴重違紀被查處,影響更大。陳良宇是繼陳希同之后因腐敗問題而落馬的最高級別的官員,因此引起了廣泛的關注。表明了我們黨反腐敗斗爭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極大的打擊和震懾了腐敗分子,遏止了腐敗滋生蔓延的勢頭,維護了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和黨組織的純潔。

三、深入持久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認真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黨中央、國務院對糾風工作歷來十分重視。改革開放以來的30年,也是與行業不正之風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持續斗爭、反復較量和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的30年。特別是1990年,國務院成立糾風辦以后,在實踐中逐步認識了糾風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提出了“糾建并舉、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糾風工作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它取得的成績大家都能直接體會到。如治理了公共服務行業、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侵害群眾和企業利益問題。又如減輕農民不合理負擔工作。據統計,通過治理,每年減輕的農民不合理負擔達上百億元。再如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目前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已全面實行了“一費制”收費辦法,收費行為逐步規范;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實行“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的政策,擇校亂收費問題有所遏制;高校招生中實施的“陽光工程”,使招生工作更加公開、公平、公正。2005年起實施的“兩免一補”政策,惠及了3000多萬名貧困家庭的學生。再如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工作。僅2005年全國取締和關閉非法藥品集貿市場116個;通過政府調控,累計降低藥品的虛高價格達340億元;在縣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推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遏制了藥品采購中的暗箱操作;狠抓醫德醫風建設,醫務人員收受“紅包”、回扣問題有所減少。

四、對新時期新形勢下反腐倡廉的理論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討,取得了一系列的理論突破和理論成果,進一步推動了反腐倡廉的深入開展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面對改革開放條件下反腐敗斗爭表現出的新特點,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從實際出發,圍繞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能力這兩個歷史性課題,深刻揭示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反腐敗的極端重要性及其方略,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觀點和論斷,承前啟后,形成了新時期反腐倡廉的理論,初步構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反腐倡廉理論框架:一是提出了反腐倡廉關系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的思想;二是提出必須堅持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三是提出堅持“兩手抓”、“長期抓”的方針;四是提出要從制度上解決問題;五是提出反腐倡廉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六是提出反腐倡廉要以黨員干部為重點。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以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根據黨的歷史方位發生重大變化,圍繞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能力這兩個歷史性課題,創造性地研究和回答了“為什么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與怎樣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其主要內容有:一是科學闡述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大意義;二是深刻揭示了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社會歷史根源;三是提出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略;四是全面論述了從嚴治黨方針的科學內涵。其重要創新在于:一是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性質提升到“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嚴重政治斗爭”的高度來認識,是反腐倡廉工作認識論上的創新;二是從側重治標到標本兼治再到著力治本,是反腐倡廉工作方法上的創新;三是把教育法制監督改革融為一個系統性的整體,是反腐倡廉工作手段上的創新。黨的十六大以來,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反腐敗斗爭,科學總結反腐實踐經驗,牢牢把握時代脈搏,確立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方針,圍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積極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新體系,實現了反腐敗理論和實踐的創新,開創了反腐敗斗爭的新局面。以黨的十七大為標志,我們黨在反腐倡廉理論方面的新突破在于:一是提出“反腐倡廉建設”,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依靠制度反腐的思路更加清晰;三是依靠制度反腐的有效性更加受到重視;四是加快建立防治腐敗長效機制的反腐體系更加完善。

五、建立了一個比較完備的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確立了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新體系,為反腐倡廉提供了制度保證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和國家一直高度重視、不斷推進反腐倡廉的法規制度建設,逐步建立起了一套與我國社會政治生活相適應的制度體系,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實踐證明,制度建設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1980年8月,鄧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薄邦I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987年10月,黨的十三大報告明確指出:黨的建設要走一條不搞政治運動,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設的新路子。1992年,鄧小平在南方講話中再次指出:“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對干部和共產黨員來說,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秉h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我國反腐倡廉制度法規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為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來抓,不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1990年3月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系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和完善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制度,切實加強對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監督的要求。1994年9月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必須進一步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特別要注重制度建設,以完備的制度保障黨內民主,維護中央權威,保證全黨在重大問題上的統一行動。1997年9月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強調:堅持標本兼治,教育是基礎,法制是保證,監督是關鍵。通過深化改革,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并取得了重要突破,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抓緊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目標。2005年1月中央頒布的《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再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長效機制、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的監控機制,建成完善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007年9月同志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再次強調:“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008年1月15日同志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進一步強調,以完善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深化改革和創新體制,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努力形成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改革開放以來反腐倡廉制度和法規建設全面推進,取得長足的進步,基本上實現了“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