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便民中心運營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08 0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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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自2012年始,先后在全縣11個鄉鎮創建了便民服務中心。兩年多來,各中心共受理群眾咨詢25200多人次,為群眾代辦事項8600多件,化解各類矛盾1360個,較好地發揮了“便民辦事、為民理財、幫民致富、促進和諧”四大功能。盡管如此,我們通過調查,仍然發現運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存在問題的表現
1、基層站所沒有全部進駐中心。就目前情況來看,鄉鎮管轄的部門,都進駐了中心集中辦公,但是,部分條管的站所還沒有進入。比如計生辦、勞動保障所、供電所、派出所、國稅、地稅、工商等站所,這一定程度上影響群眾辦事的方便。
2、干部綜合素質不平衡。各站所辦集中辦公,不同的業務工作都擺放在一起。但由于干部的綜合素質不平衡,有的只懂得本職工作,而對其他的業務知識則知之甚少。所以,當有群眾來咨詢時,業務不相關的干部,就難以解答群眾的疑問、咨詢。
3、少數群眾不完全了解便民服務中心。從調研和座談了解的情況看,有的村民不知道鄉鎮有這種辦事機構,更不理解服務中心的具體功能,因而便民服務中心還不能充分發揮“便民功能”。
4、工作人員難以做到全天候坐下辦公?;卩l鎮的實際情況,每個工作人員都分管了多項工作,難以全天候坐在中心辦公,人員不能堅守崗位,工作時斷時續。造成群眾辦事仍然有找不到人的現象。
5、村級民事幫辦點運行不完善。有的村有“民事幫辦點”的牌子,卻沒有很好地開展工作;有的為群眾做了很多事,卻又沒有固定的幫辦場所,形式和內容沒有做到完美的結合。有的村還沒認識到位,民事幫辦點形同虛設。
6、部門單位存在各自為政的情況。一些部門和單位,不是從大局出發,不進行統籌協調,而是片面強調自身的工作,偏重推出所謂“工作特色”,強行要求鄉鎮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因而不少工作交叉重復,鄉鎮疲于應付。
二、出現問題的原因
鄉鎮便民服務中心之所以存在上述問題,從主觀上看,有宣傳、認識上的因素,從客觀上看,有定位與農村實際不相符、操作與現行體制不對接等因素,其中客觀因素是主要的。
1、宣傳工作沒有完全到位。便民服務中心是個新生事物,只有深入宣傳,才能讓群眾了解、理解和接受。但是,由于一些鄉鎮只重視中心的“硬件”建設,而忽視了一個重要的“軟件”——宣傳工作,使得一些群眾不知道有便民服務中心,不清楚其職能和作用,不知道有事找中心提供服務。
2、事務多人員少的矛盾一時難以調和。鄉鎮和各職能站所人員編制緊缺,鄉鎮經濟工作和中心工作很多,又有包村任務,還經常被借調參與其它中心工作。所以工作人員難以做到全天候辦公。一些基層站所,有的只有一名工作人員,多的不過二、三名。國稅、地稅等屬于劃區設所,幾個鄉鎮只有一個所,人員也不多。工商、公安等工作機動性大,人員大多身兼數職,因此難以專人進駐中心集中辦公。
3、職能站所工作性質本身的限制。一些站所之所以不能進駐中心,原因有三:一是工作條件限制,不方便進駐。如派出所及國稅、地稅等,因為業務全部與上級聯網,又有保密要求;計生服務站涉及B超器械檢查等;信訪辦工作環境噪雜,也需要為舉報人保密,影響了這些單位的進駐。二是工作地點限制,無法進駐。如工商所收取工商費用需要進村到戶直接辦理,而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營業執照等,工商戶需要直接到縣;土地所、農業辦等都涉及實地勘查,無法在中心服務,影響了這些單位的進駐。三是服務時間限制,難以不間斷進駐。如民政所主要服務項目為發放低保金、優撫金、生產救災款物、福利企業項目審核等,多為階段性工作,大多數時間在中心沒有服務項目,影響進駐效果。
三、解決問題的建議
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是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有效舉措,對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重要意義。要使這一便民服務平臺,更好地發揮四項功能,必須著力解決上述問題。
1、堅持循序漸進的原則,解決職能站所進駐難的問題。一要提高認識。上級主管部門要提高認識,深刻理解集中辦公的重要意義,為所轄的站、所、局、辦進駐中心創造條件,提出具體辦法。二要堅持循序漸進的原則。對一些確實有實質性服務內容,條件又許可的職能站所,必須全部進駐中心;三要加強硬件建設。擴大辦公場所,增加辦公容量。四要設立服務窗口。對不能全部進入中心集中辦公的站所,先設立服務窗口,開展定時辦公。
2、加大宣傳力度,解決少數群眾不知曉的問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民心工程,要在群眾中進行廣泛的宣傳,重點宣傳服務范圍、服務內容和服務須知,要讓每一位村民都能夠知道中心,了解中心,樹立“有事找中心”的自覺意識。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比如可以制作“公益廣告卡”,將辦事程序、服務內容、工作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廣而告之,要把廣告卡分發給家家戶戶,讓群眾一卡在手,辦事無憂。
3、開展預約服務,解決不能全天候坐下辦公的問題。向群眾公開中心工作人員的服務職責和聯系方式,開展預約服務和電話服務。群眾有事,可以預先打電話給相關工作人員,進行預約,開展急事急辦、緩事預約和上門辦事等服務。這樣既可以緩解工作人員難以全天候辦公的矛盾,又能避免群眾來中心找不到人的情況。
4、狠抓制度落實,解決村級民事幫辦點運行不完善的問題。村級民事幫辦點,是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向下延伸的一個服務鏈條,是構建鄉鎮、村、組三級聯動服務網絡的關鍵環節,必須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要設立固定場所,指定專人負責,嚴格遵守制度,切實為群眾提供方便。
5、加強教育培訓,解決干部綜合素質不平衡的問題。干部綜合素質的高低,是服務質量好差的決定因素。中心工作人員要具備兩種素質:有強烈的宗旨意識和樂于奉獻的精神,真正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實實為群眾辦事;有熟練的業務技能,要“一專多能,一崗多責”。為此,一要強化宗旨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宗旨觀、大局觀、服務觀、效率觀,用好為民之權,盡好崗位之職。二要加強業務技能培訓。工作人員經過培訓上崗,崗位責任明確,能夠勝任中心工作,滿足群眾的需求,隨時解答各種咨詢。三要做到一專多能,一崗多能。鄉鎮工作實際,決定工作人員不可能全天候在中心值班,而是要深入鄉村一線,這就要求干部既能勝任本職工作,又懂得其他崗位的工作程序;既能適應中心辦公的要求,又能完成上門服務的任務。四要強化日常管理。要求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設1名主任,由責任心強、協調能力強的干部擔任,專職負責中心的日常管理,包括接待群眾、協調部門、時間安排。同時,負責對服務單位服務情況進行督促、監督、考核。
6、由上級黨政機關出臺一個文件,解決各自為政的情況。上級黨政機關,要專門出臺一個文件,把所有為民辦事機構,統一集中辦公,鄉鎮的便民辦事機構統一命名為“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村里的統一命名為“便民服務代辦站”,村民小組命名為“便發服務代辦點”。鄉鎮村組今后不能再設立其他的辦事機構。有效解決工作重復交叉、各自為政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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