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用地管理情況調研匯報
時間:2022-06-26 10: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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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份,筆者與有關部門的同志一起,就我市的農村閑置建設用地和集體控制的農用地的管理現狀、存在問題及下步搞好管理的意見建議進行調研討論。通過調研,一方面對我市目前的農村集體閑置建設用地和集體控制的農用地的管理處置情況有了較全面的了解;另一方面我們在調研過程中就下一步如何加強管理向有關方面提出了建議和意見。
一、當前農村集體閑置建設用地和集體控制的農用地管理狀況
當前農村集體建設閑置用地和集體控制的農用地,主要是指集體所有的閑置建設土地和人均三十年承包地以外的農用地。
屬農村集體所有的閑置建設用地主要包括:村內空閑地、無人居住的老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停止使用的學校用地、廢棄的村辦企業及老村委用地等。村內空閑地及老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由于傳統觀念影響,基本是誰占有誰控制,多以種樹、圈院等方式個人占用。停止使用的學校及廢棄的村辦企業、老村委所占土地等多以使用者與村委協商后,承包租賃使用,向村里交納承包費;也有的以拍賣方式轉到個人或企業使用,村里一次性收取費用。有的閑置學校尚待處理。
農村集體控制的農用地主要包括:機動地,專業性承包的果園、林地、五荒地、墳地等土地。近年來隨著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對這些土地的管理和發包越來越規范,絕大部分村能夠履行民主程序,公開公平發包。
2010年全市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會以來,按照全市的統一要求,各鎮街區都已成立了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心,與村委一起,逐步加強了對農村閑置建設用地及集體控制的農用地的管理,把這些土地的承包、租賃和處置納入了鎮級招投標規范管理。通過招投標,一方面使集體資產資源的價值得到充分體現,增加了集體的收入;另一方面增加了發包處置土地的透明度,符合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減少了干群矛盾。目前在這方面做的比較好的有:街道、開發區、鎮、鎮、鎮等。
二、存在的問題
從調研的情況來看,我市對農村集體閑置的建設用地和控制的農用地的管理總體情況是好的,但由于各種原因,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村內空閑地及老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管理不善。由于傳統觀念影響,村內空閑地存在誰占有誰控制的現象,農村“一戶一宅”制度得不到全面貫徹落實,面上存在“一戶多宅”和建新不拆舊占用老宅基地的問題。有的村對復墾土地管理不善,承包不規范,群眾有意見。
(二)個別村的機動地,專業性承包的果園、林地、五荒地、可農用的墳地等土地發包不規范。農村稅費改革前,由于種地效益低,群眾對土地的承包熱情不高,個別村在發包中沒有按照公開、競價的原則進行,導致了價格較低,影響了集體收入。當前,有的村為了解決眼前經濟困難,超長期限發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的承包費,影響了村集體長遠收入。有的村發包土地沒有經過民主程序和納入鎮街區招投標管理范圍,違法私下發包,不簽承包合同或是合同不規范。有的村承包合同履約不利,承包費收不上來、發包到期后也收不回土地。
三、下一步抓好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一)加強土地管理及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農村干部群眾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的意識。要在農村干部群眾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傳土地管理及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讓廣大農村干部群眾吃透精神,消除模糊認識,增強法律意識和政策觀念,在全社會形成依法管理、集約節約用地的輿論氛圍。
(二)摸清底子建好臺賬,打好依法管理的基礎。鎮村兩級要對農村集體的村內空閑地、無人居住的老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停止使用的學校、廢棄的村辦企業、老村委辦公場所等土地及機動地、專業性承包的果園、林地、五荒地、墳地等土地進行全面清查,徹底摸清每宗土地的底子,建立專門臺賬。為管理好、利用好、經營好村集體這些土地資源打下基礎。對上述土地的使用處置都要由鎮級有關部門實行把關管理。
(三)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和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實現農村集體土地經營管理規范化。鎮村兩級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會議精神,依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意見》和《市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文件,完善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集體閑置的建設用地和控制的農用地的經營管理,要把以上土地的發包處置全面納入鎮級招投標管理范圍,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發包,嚴格實行合同化管理,維護村集體的合法權益。
(四)多措并舉規范農村建設用地的管理。一是建議我市出臺農村宅基地使用管理辦法,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政策。對村內空閑地和老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由村委會無償收回。收回的宅基地由村委會安排需建房分戶的村民使用,暫時不安排建設的要有償使用。對一戶多宅的宅基地實施有償使用。二是對停用的學校、廢棄的村辦企業、老村委等占用的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一律實行招標拍買方式處置,并公開收取費用的數額、用途、使用年限等,對不利環保、不利民生的經營項目,一律不得參與拍賣招標。三是對空心村、村中老房屋居住區,按國家有關政策,實行城鄉建設增減掛鉤進行土地整治,置換建設用地指標。四是利用村中空閑地、老宅基地居住區及廢棄學校、村辦企業等存量土地進行集中居住區建設,推動我市新農村建設快速發展。
(五)加大聯合執法管理力度,嚴格查處違法規行為。市鎮兩級國土、規劃、經管、建設、法院、公安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加強對農村閑置建設用地和集體控制農用地使用處置情況的日常監管,及時發現和制止土地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個別村機動地等集體控制的土地發包不按程序公開操作,無承包合同、承包費收不起來,土地長期被個別人霸占等情況,要通過民主管理的辦法研究解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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